百战奇略_第十卷畏战译文

查阅典籍:《百战奇略》——「百战奇略·第十卷畏战」原文

  大凡对敌作战,如果军中有畏敌怯战的人,听到击鼓进军的号令他不前进,没有听到鸣锣收兵的号令他先撤退,(对于这种贪生怕死的人),必须选择其中最严重的予以杀掉,以此警戒其余的人,倘若全军人人都惧怕敌人时,就不可以单纯采取杀戮的办法了,因为这样做会严重挫伤军威士气。(这时,身为将帅者)必须以勇武必胜的神色,向士卒表明敌人并不可怕,讲清勇与怯在对敌作战中的利害关系,晓谕他们以敢于战斗才能避免死亡的方策。这样,军心士气自然就会稳定高昂。诚如兵法所说:“在对敌作战中要用杀戮的办法来制止畏敌怯战的问题发生,但当全军普遍存在畏敌怯战情绪时,就不能单靠杀戮的办法了;将帅应向部队展现自己英勇无畏的精神面貌,告诉他们以敢战而求得生存之策。”据《南史》记载:南朝梁敬帝时期,陈霸先率兵讨伐王僧辩,事先召集他的侄子陈蒨共同谋划作战方略。当时,王僧辩的女婿杜龛率兵拒守吴兴,其部队人数很多,陈霸先密令陈蒨率兵迅速回到长城,构筑营栅工事以防备杜龛来攻。杜龛派遣部将杜泰率兵乘虚前来袭击长城,陈蒨所属部队将士在敌人的突然袭击之下,都面面相觑,惊惧失色,但陈蒨却异常镇静,谈笑自若,对兵力的部署安排,更加周密明确,故使部队情绪很快安定下来。

  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则不可加诛戮。须假之以颜色,示以不畏;说之以利害,喻以不死,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太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

  《南史》:陈武帝讨王僧辩,先召文育与谋。时僧辩婿杜龛据吴兴,兵甚众。武帝密令陈倩速还长城,立栅备之。龛遣将杜泰乘虚掩至。将士相视失色,倩言笑自若,部分益明,于是众心乃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网友上传(或整理自网络),原作者已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国诗词赏析网免费发布仅供学习参考,其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转载请注明:原文链接 | http://sc.etwxw.cn/wenzhang/12075.html

古文典籍

热门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