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梦奎:随彭真同志对国企的一次调研」正文
今年是彭真同志诞辰110周年,我回忆起1984年2月随彭真进行的关于国营工厂法的调查研究活动。这次调查研究活动前后共19天,2月7日至18日在杭州,19日至25日在上海。
这次调查研究的目的,是推进工厂法的制定,确立厂长负责制
彭真当时是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这次调查研究,是由袁宝华(国家经委副主任)和顾明(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根据彭真的意见具体负责组织的。调查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书记处研究室、中央组织部、全国总工会、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牧渔业部和国家经委等九个单位29人组成,其中正副部长级干部10人。我手头保存有一张调查组在杭州的合影,那天人不齐,连同彭真共22人。由于年代久远,照片不大清晰,有几个人现在已经不容易辨认了。我当时是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经济组副组长,要我参加,可能和我此前研究过企业领导制度并且写过主张实行厂长负责制的文章有点关系。
邓小平1978年12月13日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就提出经济立法问题,还特别说到要制定工厂法。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明确提出,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厂长负责制,这次讲话经政治局讨论通过,以正式文件下达。彭真在“文革”后复出,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1983年6月在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他对经济立法非常重视,首先抓的就是经济合同法和国营工厂法。经济合同法1981年就颁布了,但对工厂法涉及的内部领导体制,特别是对改变长期以来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厂长负责制,不赞成的人很多,以致1983年7月《邓小平文选(一九七五―一九八二年)》出版收入《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时,邓小平说,先去掉这一条。到1987年7月1日《人民日报》和其他各大报重新发表这篇讲话时,才根据原记录增补了有关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内容。其后出版的各种邓小平著作版本,都是增补后的文字,这是后话。当时由于认识分歧,工厂法的制定一度被搁置,只是先后以行政法规形式颁布了四个条例:《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条例》(1981年7月)、《厂长工作条例》(1982年1月)、《企业党组织工作条例》(1982年6月)和《国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1983年4月)。1983年12月,邓小平再次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问题。彭真这次亲自率队进行调查研究,就是为了推进工厂法的制定,确立厂长负责制。
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了许多推进企业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
调查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召开座谈会。调查组在浙江、上海听了省、市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先后邀请国营工厂厂长、党委书记、工会主席56人和省、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12人进行座谈。座谈会都是由彭真亲自主持的。他反复强调,结论是产生于调查研究的末尾,希望大家打破框框,畅所欲言,各抒己见,讲真话。座谈会开得很活跃,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也提了不少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都认为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绝大多数人赞成实行厂长负责制。
从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看,虽然有了四个条例,企业自主权和企业领导体制的问题并没有解决。普遍反映,企业外部关系是婆婆太多,自主权太小;内部领导体制是书记和厂长职责不清,责权不一致。有的发言也涉及整个经济体制问题。有些问题提得很尖锐,不少说法很生动,对了解实际情况很有帮助。企业所反映的问题,都是推进企业改革必须解决的。有代表性的是:
杭州玻璃厂党委书记沈惠臣反映:“四个条例有了,还有其他法规,但没有真正贯彻,没有深入人心,有人不愿意执行,不执行也没事。”“现在工厂里是贾(假)书记,甄(真)厂长”。还说:“我们厂生产七万箱玻璃,部里和省里都开了调拨单,一个新娘两顶花轿,后来增产5万箱才算勉强应付过去,折腾了一年。”
杭州中药二厂党总支书记祁兴玉说:“三个条例章则太多,条文太繁,记不住。”他反映:“现在的情况是:上边在变,中间在看,下边跟着转。”
杭州钢铁厂厂长章思明说:“工厂党委由书记、副书记、厂长、组织部长、纪检和工会主席组成,多数人不懂生产,要决定生产经营上的重大问题有困难。”还说:“按目前的办法谁上台都行,把我们这些知识分子提上来了,弄不好‘臭老九’变成‘老九臭’。”他反映,“工厂办社会对工厂压力太大,也办不好。我们厂从托儿所到大学都办,还有技校、党校,还要办医院和疗养所。规定管理人员不得超过16%-18%,把上级各个部门要求的人数加在一起远远超过了。”
杭州第二棉纺厂党委书记朱兆顺说:“企业内部关系要明确,书记和厂长要有主有副。”他提出一个很尖锐的问题:“厂长是以党员的身份还是以厂长的身份必须执行党委的决定?”
杭州叉车厂党委书记蔡国祯说:“现在厂长责任大权力小,党委有权力无责任,我是一身二任,所以矛盾不大。党政要分工,但分得很清也难。”
当时,和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后出现的生动活泼局面相比,国营工业企业的改革显得有些沉闷。虽然此前几年放权让利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改革也取得一些积极进展,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党委书记和厂长对现状还是很不满意,要求改革的呼声很高。杭州新华丝厂厂长吴维生说:“农业政策清清爽爽,一年打开局面,工业政策拖泥带水,工厂心有余力不足。”他的说法反映了参加座谈会的许多人的情绪。
在上海调查的时候,2月20日下午,袁宝华在锦江饭店驻地向大家详细介绍了建国以来企业领导体制的变迁,以及工厂法的酝酿和起草过程。顾明作了补充说明。
彭真非常重视企业反映的意见。在座谈会上,他始终全神贯注地倾听大家的发言,没有发表系统性的讲话,只是在遇到发言人说得不大清楚或者很重要的问题时,提问或者插话。他在插话中强调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必要性,必须明确,工厂生产任务、计划的贯彻执行,以及生产的指挥和经营管理工作,要由厂长负责。针对人们的疑虑,他解释说:实行厂长负责制不是削弱党的领导,也不是原样恢复一长制,而是要党委、厂长、工会三家搞好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完成任务。彭真还找浙江和上海的领导同志开过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彭真在调查研究期间的谈话要点,回来后综合整理成《关于草拟国营工厂法的问题》在内部印行,1991年收入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彭真文选》。
通过调查研究,制定了《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推进企业改革
这次调查结束后,彭真亲自给中央写了一封信,报告调查研究的情况和他对实行厂长负责制的肯定意见。中央书记处会议听取调查组的汇报,并决定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5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认真搞好国营工业企业领导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几年来调查研究中逐步形成的《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作为《通知》的附件同时下达。中央决定,在大连市和常州市的全部国营工业企业以及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市的部分国营工业企业进行改革试点。实际上试点的地方比中央规定的范围要大得多,并不限于这六个城市,还有不少地方也按《通知》精神进行了改革试点。这项改革措施能够迅速出台,是同彭真的大力支持和推动分不开的。从这个法律草案开始,“工厂法”正式改称“工业企业法”;大体上也是在此前后,日常用语中“工厂”悄然而又迅速地被“企业”所取代,“名”的演变反映着“实”的变化。这个《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就是1988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前身或者雏形。期间,在六届人大第24次常委会审议这项法律草案后,根据彭真的建议在报纸上全文发表,广泛征求意见。
《国营工业企业法(草案)》的试行,对推进企业改革,特别是国营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起了重要作用。最重要的是把企业工作纳入法制轨道,这正是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必要条件之一。当然,从30多年来企业改革全过程看,不论思想认识还是实践,这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进展。当时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实行厂长负责制,理顺企业内部党委、厂长、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还没有全面涉及企业的外部关系,即企业和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关系问题。这一点当时在思想上还是比较清楚的。彭真在座谈会上说,国营工厂法不可能把企业外部存在的复杂关系和问题全部解决,但必须解决、也应该能解决一部分,否则因为缺乏外部条件,厂长负责制也无法实行。他还强调,企业同外部的关系要进一步研究解决。现在看来,由于当时经济改革还没有从根本上触动计划经济体制,企业的社会地位和企业领导体制也不可能根本解决。即使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今天,当时存在的矛盾和提出的问题也并没有完全解决。这不奇怪,因为中国的改革和发展,都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前进的。
彭真八十多岁仍精力充沛、思想敏锐,讲话很有启发性
在杭州期间,彭真在他的办公室,找参加调查的吴波(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此前任财政部部长)、梅行(时任中央书记处研究室副主任)、有林(时任全国人大副秘书长)和我,开了半天座谈会。梅行耳背,听起来有点吃力,很少主动说话。吴波老成持重,不问不说。有林和我年轻,自然也不便多嘴。所以,这次座谈会,实际上是彭真对我们几个人作了一次长时间的漫谈。彭真以其丰富的阅历和在党内的地位,从历史经验到现实问题,说的都很平白切实,能引人思考。至今记忆犹新的,是他说的两件事:
一件是在谈企业改革和所有制问题时,说到南斯拉夫的企业自治和社会所有制。有林介绍南斯拉夫企业自治和社会所有制的由来,我作了一点补充说明。话题从企业体制说到财政体制,吴波说到国家财政状况和中央财政收入比重下降的问题。彭真说,这个问题要引起注意,还是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好,中央财力太少不行,南斯拉夫太分散了,中央集中财力太少,中央没有权威,这很难持久。
另一件是谈到当时开始放权而约束机制不健全,滥发奖金造成消费基金膨胀和通货膨胀压力的情况时,彭真说,刚进城时北京发生过工人的自发斗争,在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方面有些过高要求,资方不了解党的政策胡乱答应,恢复经济受到影响。中央派我到北京工作,我向毛主席请示,毛主席交代,工人要求增加工资不能轻易答应。彭真解释说,当时实行劳资两利政策,刚进城时经济还没有恢复,工资福利不可能太高。3个人的饭5个人吃,解决了就业问题,加之整顿社会秩序,社会安定了,随着经济恢复和发展,工人生活得到普遍改善。这个故事很有启发性,后来我在一些场合转述过彭真说的这件事。
彭真经历了“文革”的大磨难,在这次调查中见他仍然精力充沛,思想敏锐,完全不像是久经沧桑的八十多岁老人。他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说话低声慢语,和过去大会作报告时给人们留下的声音洪亮慷慨激昂的印象完全不同。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