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德亚 荣兆梓:由苏联实践引发的社会主义模式再思考」正文
在近百年社会主义历史实践中,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理解上的分歧,导致人们对社会主义模式争论不休。对苏联社会主义模式[14]的评判就是这种分歧和争论的集中表现。而考茨基和托洛茨基,分别站在民主社会主义的外部和苏联实践参与者的内部,见证和亲历了苏联模式的形成过程。他们根据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对苏联模式的弊端都提出过尖锐地批评。这种批判在总体上犯了欧洲中心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错误。但在苏联模式形成初期,他们就能洞察其弊端,并提出不乏真知灼见地批判,这是难能可贵的,这种思考属于社会主义模式探索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模式来说,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和参考价值。为了清晰地认识他们对于苏联模式的再思考,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分野说起。
一、马克思主义者对未来所有制理解上的差异及苏联实践模式
1.马克思主义者对未来所有制理解上的差异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取得政权的道路,是马克思主义者对于未来社会设想的两大根本问题。在马克思主义发展过程中,人们对这两个问题的理解产生了严重分歧,并最终导致了19世纪末的马克思主义分裂。
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描绘了未来社会的蓝图:“这种新的社会制度……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经营,……因此私有制也必须废除,而代之以共同使用全部生产工具和按照共同的协议来分配全部产品,即所谓财产共有。”[1]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对于未来社会有以下描述:“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联合体中每个人用共同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把他们许多个人的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2]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所有制还有以下解释:它“是以自由劳动者的协作以及他们对土地和他们自己劳动所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为基础的”。[3]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提到:“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4]由此,我们可以见到,对于未来社会的所有制,马克思和恩格斯分别在不同的地方,都给出了“共有”和“公有”两种提法。有人认为,在马克思和恩格斯这两个提法没有本质区别,即“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同义词。而也有人则抓住了马克思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和“重建个人所有制”等词眼,认为未来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只要符合“共同占有”(注意,这里是“占有”而不是“所有”)的所有制形式都是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设想。后来,东方马克思主义者坚持前一种观点,而民主社会主义者则信奉后一种观点,这种对所有制理解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两种马克思主义在19世纪末的分道扬镳。
对未来社会所有制形式理解上的差异,也直接导致了对由资本主义通往未来社会道路选择上的分歧。马克思、恩格斯及其东方实践继承人:列宁和毛泽东等坚持认为,“由此及彼”的道路是暴力革命。《共产党宣言》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871年,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结合“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时提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5]无产阶级必须用革命暴力“打碎”、“摧毁”旧的国家机器,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在分析俄国社会现实的情况下,结合俄国“二月革命”的经验教训,充分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写出了《国家与革命》,明确指出:“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6]20毛泽东更是对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及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的教训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和总结,提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论断。
19世纪中期,现代股份公司出现,随后得到快速发展。后来的民主社会主义者认为,股份公司使马克思找到了把生产资料“当作共同生产者共有的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的形式。这是他们后来选择放弃暴力革命的所有制层面原因。除此以外,欧洲革命形势的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巴黎公社失败后,“第一国际”被迫解散,欧洲无产阶级革命暂时转入低潮,资本主义经济也相对进入稳定发展时期。在此背景下“第二国际”成立。由于当时新的时代特征,加上1890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议会选举中取得胜利,社会民主党在议会中的地位空前提高,使社会民主党内部产生了通过议会斗争取得政权的想法。这种想法后来蔓延开来,还不得不提到恩格斯的《卡尔・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以下简称《导言》)。[15]在《导言》中,恩格斯指出:“但是由于这样有成效地利用普选权,无产阶级的一种崭新的斗争方式就开始被采用,并且迅速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因为这里斗争的条件也已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旧式的起义,在1848年以前到处都起过决定作用的筑垒的巷战,现在大都陈旧了。”根据对恩格斯《导言》的理解,年,伯恩斯坦在《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提出,社会主义只是资本主义社会向全面民主发展的一个渐长渐进的运动过程。认为不可能再搞暴力革命,因此主张德国社会民主党应该变为“民主社会主义的改良政党”,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他认为,对于无产阶级斗争和未来的社会主义来说,“民主”具有关键意义,指出“民主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它是争取社会主义的手段,它又是实现社会主义的形式”。“民主这一概念包含着一个法权观念:社会的一切成员权利平等”。起初,考茨基对伯恩斯坦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但后来他却曾说:“关于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留待将来去解决”。他虽然承认无产阶级必须夺取和保持政权,但是却根本闭口不谈摧毁资产阶级国家机器而代之以新的无产阶级政权机关,要求无产阶级积极争取国家的民主化,争取修改德国议会和选举法。
综上所述,东方马克思主义者和民主社会主义者根据各自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理解,逐渐形成了社会主义的两大模式:暴力革命建立公有制社会模式和通过和平长入建立共有制社会模式。
2.苏联社会主义实践模式
(1)取得政权的道路。俄国通过“二月革命”建立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和苏维埃,经过“七月危机”,苏维埃向临时政府屈服,资产阶级建立起单独统治。这使列宁认识到:现在俄国已经没有和平发展的可能了,历史提出的问题是,或者是反革命完全胜利,或者是重新发动革命。俄国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进行社会主义实践模式的探索。
(2)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形式。早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宁写了《大难临头,出路何在?》,分析了“二月革命”后的形势,提出了革命胜利后的一系列经济思想,其中包括“国家辛迪加”的设想。列宁“国家辛迪加”的思想,是对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并结合俄国实践提出的理性选择。相比于“自由人联合体”,“国家辛迪加”虽然不是直接意义上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它却引入了中间组织:国家组织经济。这既解决了“自由人联合体”组织经济主体的不明确性,为经济建设构建了一个明确的经济组织主体,同时也间接地实现了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为了将国家辛迪加的思想付诸实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在一些工厂实行由工人代表组成的企业管理委员会进行领导的集体管理制,希望通过间接共同占有的生产资料,加上企业工人的民主管理,实现人类美好社会理想。但在实践中,集体管理的国家辛迪加的弊端逐渐显现,如组织形式信息搜集和激励上的困难,管理模式上没有负责人的多头领导,再加上工人自身能力和觉悟的不足,缺乏生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这些最终导致了微观经济组织效率的低下。列宁逐渐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年3月,列宁被迫实行“一长制”,提出“必须尽可能地利用一切机会使被选举出来的领导人员对整个经济机构实行一长制管理。”但实行“一长制”后,新的官僚问题也随之出现。
(3)从战时共产主义到斯大林模式。关于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探讨,我们认为,战时共产主义是当时苏俄客观革命形势和布尔什维克主观浪漫理想的共同选择。但客观地说,战时共产主义越超了苏俄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基础。因此,新经济政策的出台就成了历史必然,籍以发展落后的生产力,改善农村地区日趋紧张的经济关系。但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到1923年,“究竟从农村拿多少东西供给工业,才能加速工农业生产力平衡时期的到来”,成了苏联经济建设中争论的焦点。当时工农业产品价格存在“剪刀差”,农民因缺少工业品产生怠工;同时,随着农村小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了阶层分化:即富农力量增长。由于新经济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偏差,造成了富农和贫农在政府政策扶持和税负负担分配上的扭曲,即政策扶持倾向于前者,而赋税负担则更多地压在了后者身上。1927-1928年粮食收购危机,最终导致了实施多年的新经济政策命运发生了根本转变。
1927年秋冬,苏联在粮食生产连年丰收的情况下,出现了粮食收购危机。斯大林在1928年初巡视了西伯利亚产粮区后认为,粮食收购危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第一,工业发展速度太慢,社会积累太少,从而农村商品供应不足;第二,分散的小农经济不利于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也不利于稳定产量;第三,富农的破坏,富农与奸商勾结,企图采用“饥饿”的方式搞垮政权;第四,粮食收购机关各自为政且相互竞争,给了投机分子可乘之机。为此,斯大林在苏共第十五次大会上,提出了农业集体化的策略。他希望通过农业集体化,为苏联建立现代化农业,同时为工业发展扫除障碍,并为巩固苏维埃制度提供必要的保障。[16]
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就必须要把有限的资源被充分运用到国家优先发展的重工业部门中来,计划、指令性计划就不可避免。1926年,斯大林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最统一最集中的经济,社会主义经济是按计划进行的”,[7]并且认为这一事实足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有条件证明自己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1927年,斯大林又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计划是指令性计划的观点。在分析计划经济顺畅执行的前提条件时,斯大林认为必须具备:“国有化的工业、国有化的信贷系统、国有化的土地、同农村的社会主义的结合、工人阶级掌握的国家政权等等”。[8]至此,马恩经典理论和苏联实践的交汇,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农庄所有制为典型特征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在苏联建立了起来。公有制的实行,消除了任何个人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占有他人生产剩余和劳动成果的可能性,所有劳动者既是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同时又是劳动力的提供者,但由于“旧式分工”的存在、劳动者“天赋资质”差异、教育培训差异等导致的劳动能力差异,因此,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既不可能实行“按资分配”,也不可能实行“平均分配”,更不可能实行“按需分配”。斯大林第一次把“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公式”提出来。
到1928年,斯大林开始构建起以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为主要特征的“斯大林模式”。1929年5月,具有指令性质的《苏联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建设计划》在第五次苏维埃代表大会上批准并付诸实施。此后,苏联各项“经济改革”相继实施:除了工业管理改革之外,1930年进行“信贷改革”,1930-1931年进行由苏联实践引发的社会主义模式再思考税制改革,1931-1933年进行“工资改革”。以上四项改革奠定了苏联工商业管理体制的基本框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从地方分权制向中央集权制过渡,从经济方法向行政方法过渡;到1934年,苏联通过农业集体化,建立了大规模集体农庄,基本消灭了分散的小农经济。至此,排斥市场调节、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苏联初步形成。1936年,苏联新宪法的颁布标志“斯大林模式”最终形成。
在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探索过程中,争论和批判一直没有停息过。考茨基和托洛茨基,作为与列宁和斯大林同时代的马克思主义者,是苏联模式构建的见证者和亲历者,他们分别从民主社会主义的外部和苏联实践内部两个不同的角度,对苏联模式提出了尖锐地批评。
二、考茨基从民主社会主义角度对苏联模式的外部思考
1.考茨基对苏联模式的批判
考茨基虽然从一开始反对伯恩斯坦的民主社会主义,但是,随着实践的推移,考茨基也倒向了民主社会主义。这表现在他对列宁模式的批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