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宜久:马注的宇宙起源余光说

作者:金宜久发布日期:2015-04-14

「金宜久:马注的宇宙起源余光说」正文

摘要:马注被誉为中国回族的“四大著作家”之一,与王岱舆、刘智、马复初齐名。他的《清真指南》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宇宙起源思想是该书的重要内容,余光说即其宇宙起源主张之一。本文分别探讨余光说的基本内涵、余光说中“造化”的作用、余光说的基本特点、余光说的思想渊源等问题。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回族思想家在思想构建、文化领域的和谐、共处方面,有其特殊的贡献。探讨余光说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马注在伊斯兰教中国化过程中做出的努力,研究他的思想仍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

马注(1640-1711年)是明末清初云南金(今保山)人,自称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45代后裔、元咸阳王赛典赤・瞻思丁(1211-1279年)的15代孙。1669年,他从云南辗转到北京,“燕宗王闻而诏之……礼之甚厚”,遂为“教习”[1]。在京期间,他大致完成了《清真指南》的写作。为“采天下之遗珍”,他“不欲以军旅自擅”而于1684年离京。他在来京和返乡的沿途中,都曾“会海内名师,或其书,或见其人,或闻其教”[2],有的经师、阿訇还为他参订、校阅《清真指南》的文稿。[3]该书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他所阐述的宇宙起源思想散见于不同的卷次里。本文仅就他的宇宙起源思想之一的余光说作一探讨,借此表明他在学术上对伊斯兰教中国化同样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思想值得重视和研究。

一、余光说的基本内涵

光在伊斯兰教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古兰经》(24:35)经文说:“真主是天地的光明”,由此,真主是光的思想成为伊斯兰教的历来主张。伊斯兰教义学家赋予真主99个美名,光即其美名之一;经注家赋予《古兰经》55种书名,光亦为其称谓之一。根据真主是光之说,在苏非主义中,通常把无形的天地的光明,在照明(光照、辐射)过程中出现的光,视为真主之光或真光、神光;王岱舆、刘智等人的著述有时则把真主之光称之为余光,进而把余光视为宇宙万有的本原。

余光说是马注的宇宙起源思想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根源于“独一之真主,乃无始之原有”[4]的本体论。

根据余光说,可大致概括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余光源自独一真主

伊斯兰教主张,真主独一无二,为无始之原有。王岱舆说:“真主止一,无有比拟,乃无始之原有,非受命之有也。”[5]马注也主张真主止一。所谓“止一”,亦即真主独一。真主的任何作为,特别是造化宇宙万有时的作为,则是真主自我原有的、无始的“本为”。由于这一“本为”源自真主自我,所以王岱舆说,“因其发于原有,是为能有,谓之余光”[6]。马注接受了王岱舆关于余光源自独一真主的思想。他说:

盖真主之玄妙,约有二品:曰本然之品,曰维持之品。本然之品,如……谓之原有……其维持之品,如……维持亦有二品:曰本为之品,曰作为之品。本为之品,显自本然;作为之品,显自维持。其本然之动静,自原有而显,蕴露于能有;维持之动静,自能有而显,发露于圣命。(卷之二“本用”)

真光在持续不断的照明过程中,真主最初造化之光,即“止一之余光”随之显现,其余光也就很自然地源源不绝地发挥其“能有”的作用;它以“圣命”的形式显现。

其二、余光通过至圣之灵光“造化”宇宙万有

马注认为,真主并不直接参与“造化”宇宙万有(包含精神世界和物质世界)的活动。这一切均通过真主的代理,即至圣之灵光予以实施、完成。他引用经文说:“至圣云:‘主上造化头一物是我的命,头一物是我的光。’”[7]他还引用经文说:“真主谕云:‘我把穆罕默德灵光,从无中造化有了之时,从灵光中落下一切珠光,而为十二万四千有零圣人之灵觉……’”[8]根据上述经文,马注说:

真主未造化天地人神万物之前,自止一之余光,先造化了无极之本来,乃至圣之灵光。(卷之二“答问”)

由止一之余光照明形成之光,亦即真主首先“造化”出的“无极之本来,乃至圣之灵光”;至圣之灵光,有时也称为穆罕默德灵光,或穆罕默德之光。这是说,源自至圣之灵光的“珠光”,形成其后精神世界的“本来”、“灵觉”,以及物质世界的万物,原因在于此灵光乃“万物之原根也。”[9]在至圣之灵光出现后,宇宙万有均为该灵光的产物。[10]这里说的“本来”、“灵觉”,仍然是光,只是称谓有所不同而已。这一切全赖于余光的照明。离开余光,一切皆不存在。

其三、余光决定人“实超万汇”

马注认为,人虽然生活在世界之中,受到“四行”(水、火、风、土)的局限,但是人的思想、人的认识却能超越天地万物的限制,人的心境之所以如此广阔,完全赖于“真主之余光”。他说:

……从无色相之真光以造化奴辈之灵觉。灵觉乃心体之光明,虽居心内,实超心外……自其外者而观之,则天地为大世界,而人居其中;自其内者而观之,则人为大世界,而天地居其中。(卷之二“体认”)

人禀真主之余光,虽囿四行,实超万汇……心之所至,无远无近,无上无下,无精无粗,无巨无细,无难易,无阻隔,无限量,无有穷尽,此真主之余光也。(卷之三“四行”)

如果撇开信仰的说教,人显然虽生活于天地之中,但是天地却在人心或思想中。“心能格万物之理,理得而物不染于心”[11],这里说的理指的是道理或规律。“以眼观物而物无尽,以心观物而心愈无尽”,因为人具有抽象、概括能力,可“以心察理”[12]。

其四、余光导引信仰者返归真主

《古兰经》说:“他们确信自己必定见主,必定归主。”[13]至于如何“见主”、“归主”,伊斯兰教有其明确主张以及相应的遵行;苏非主义同样如此。

马注强调人的信仰根源于先天,信仰由先天止一之余光照明所命定。同样的,在他看来,人的一切感觉、认识活动,归结于余光之作为。所以马注说:

盖真经乃眼前之光,以妈纳乃心间之光,外光入则内光自显……(卷之九“补遗”)

“以妈纳”即“信仰”。人于先天所受余光照明的多寡,决定他在后天信仰的虔诚程度。有信仰,亦即“以妈纳之光亮,是真主所赐之真光”,“认得真主,是真主之光仍照真主。”[14]或者说,它强调余光在信仰中、在导引“见主”、“归主”方面,具有决定性影响。以真主之光照明为始点,通过余光延续的照明,从而使得余光返照真主、导引返归真主,完成了真主造人,人返真主的全过程。

真光照明之处即宇宙万有得以产生、形成之处,宇宙万有得以“无不悉具”,无物“遗焉”。按照他的主张,这一切均能纳入人心,进而人得以返归真主。

二、余光说中“造化”的作用

根据《古兰经》,真主于六天内创造了天地[15],伊斯兰教学者通常都应用该段经文的语词“创造”,表述宇宙起源问题。所谓“创造”,一般地说,亦即从无中“创造”有。

马注在《清真指南》的不同卷次中,一方面频频应用“造化”阐述宇宙起源思想,主张“从无中造化有”[16]。在语词上,它虽与“创造”有别,但其含义却完全相同。另一方面,他又用“自显”、“化生”[17]等语词,阐述宇宙起源思想,而“自显”、“化生”与“创造”的含义,完全有别。

伊斯兰教史上存在过同“创造”有所区别的“显化”的概念,用以说明宇宙起源问题。“显化”通常是苏非主义阐述宇宙万有产生、形成思想时真主(自我)与其相对物(非我、或宇宙万有)的关系时的用语。它与“创造”有着不同的内涵而有所区别。

就“显化”而言,可以将其分为“自显”与“外化”两层含义。“显化”的作为在于完成真主的自我显现(从“自显”到“外化”)的进程,随后则有宇宙万有(从精神的到物质的)在先天和后天两个不同的层次或发展阶段。

“自显”指的是真主以自我为对象而言的自我显现。这时,真主仍处于隐、静的状态,并无任何外在的变化迹象;这时的真主处于绝对的独一、止一的状态,并无与之相应的它物(精神的或物质的)存在。因此,人们无从觉察它,也无法对这一状态以语言表述它。“外化”则是以非我为对象而言的自我显现。这时,真主由隐而显、由静而动、由内而外、由一而多,这时的真主处于显、动的状态,亦即宇宙万有由此得以产生、形成的过程,因而人们得以用语词描述它。

“自显”与“外化”两者既相联系,又有区别。可以说,“自显”乃真主自我的内在变化,而“外化”乃真主自我的外在变化。“显化”全进程则是宇宙万有得以陆续产生、形成。只是按照苏非主义的思想,由“自显”到“外化”的发展,并不影响真主的独一、止一的品格,真主并不因此而有所亏损。

从马注用语词“造化”表述宇宙万有的产生、形成来看,他既沿袭了真主“创造”天地万物的传统主张,又接受苏非主义的“显化”思想。似可认为,他在极力调和“创造”与“显化”两个不同含义的概念。黑鸣凤[18]关于“造化”一词说,“无中生有谓之造。以物变物谓之化。”[19]马注的“造化”之“化”,似乎也有“以物变物”的含义。但是,从他的主体思想来看,他的基本主张仍然是“从无中造化有”。因此,笔者在讨论余光说关于“造化”的作用时,也对“创造”和“造化”不做出区分,只是在他明确使用“自显”、“化生”的语词时,才使之兼具二者(无中生有和以物变物)的功能。

在余光说中,应该了解“造化”宇宙万有的目的究竞为何?根据马注的说法,“宇宙无人,天地亦属无用矣”,“宇宙无人,天地亦属顽空。”[20]表面上来说,“造化”的目的是为了人。其实不然。他引用经文说:

真主谕云:“我是隐藏之宝,我喜人认我。我造化人,只为认我。”(卷之四“认主”)

真主谕云:“我不造一物则已,第造一物,本以为人;不造化人则已,第造化人,本为认我。”(卷之三“格物”)

这里,“认我”指的是认主。认主为的是表明信仰的纯正。可见,“造化”宇宙万有、“造化”人,纯粹是目的论的。

如上述,真光是真主之光。在它持续不断的照明过程中,“止一之余光”随之显现。余光也就很自然地发挥其能有的作用。在余光说中,“造化”显然具有余光照明、光照的含义。离开光的照明、光照,他也就无从阐述其宇宙起源思想。所以说,似可认为“造化”起到了宇宙万有的构建作用。

然而,“造化”的范围仅限于先天。像王岱舆、刘智一样,他认为宇宙万有的产生、形成,必定经历先天、后天(或妙世、色世两个不同的活动范围),亦即产生、形成的两大不同阶段。马注说:

生谓之后天,造化谓之先天。先天有根,然后后天有理。(卷之三“四行”)

所谓“造化谓之先天”,这是说,真主通过至圣之灵光的“造化”活动,而于先天完成。在先天,“造化”而出的不过是精神性的实体,或者说,它是不同概念(性、理)的显现、衍化过程。在后天,发生的则是物质性的实体的生生灭灭,发展、变化过程。

       例如,就人而言,则经历先天的“命世”和后天的“身世”。人的“命世”之性又分为四等,即“圣人之性”、“贤人之性”、“常人之性”、“愚人之性”,除了“圣人之性”直接来自真主之光的照明外,“圣人之性”的余光则分别“造化”出“贤人之性”、“常人之性”和“愚人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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