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路社:反思“公款吃喝”

作者:何路社发布日期:2013-03-19

「何路社:反思“公款吃喝”」正文

一切理论的各种表达中,数学具有最优美的形式。

――题记

当前,我国每年数以千亿计远超出正常合理标准的公款吃喝招待费,挤占去了很大一部分本该用于民生的支出,其所造成的国有资金流失及巨大浪费,已成各级财政的沉重负担。如2009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高达18.6%;同时,教育、科技、文化、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民生支出,比重不足38%。而国外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多低于10%,如日本是2.38%、英国是4.19%、加拿大是7.1%、美国是9.9%。更为可怕的是,现实中公款吃喝或公款接待成了个“筐”,一些掌握公权力者什么都敢往里装。有人虚开发票中饱私囊,有人假公济私满足私欲,有人借此大肆行贿受贿,有人玩乐洗浴甚至嫖赌全报销……用公款吃喝玩乐接待带来的腐败,严重腐蚀着党和国家以及社会肌体,败坏了党风政风民风。稍有思考能力的人都不能不对此痛心疾首。

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公款大吃大喝,其非但没有收敛,相反却“言之谆谆,听之藐藐”,似有日趋泛滥愈演愈烈之势。前几年就还曾闹出“三十六个公章管不住一张嘴巴”以及吃垮饭店、吃出官司、吃成“烈士”等新闻。再审视改革开放以前,那时也并非完全没有大吃大喝的浪费现象。事实上,从建国初中共刚进城就开始有铺张浪费,纵使经毛泽东的严厉批评和“三反”、“五反”运动的打击,可都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大吃大喝的浪费现象。文革时期“四人帮”那样极左,也照旧不影响他们公款大吃大喝。据上海市委招待处曾负责接待王洪文的工作人员回忆:“王洪文1975年夏天来上海三个半月,一家五口住在高级别墅,几乎每餐都要喝名酒,经常要吃山珍海味,名菜佳肴,新鲜水果,时新蔬菜。什么鱼唇、鲍鱼、干贝、海参、蛤蜊、鹌鹑、野味……王洪文经常设宴请他的‘小兄弟’、亲信吃喝,三个多月就请了二十多次。他以视察为名到工厂,到农村,到部队时,事先安排吃喝,要人家准备名酒名菜,每到一处都大吃大喝,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丑态百出。”公权力者将纳税人之钱花在了饭桌上,自然也非中国所独有。如2009年美国政府公布统计报告自曝家丑:在2009年财政年度内,联邦政府项目开支中5%属于“不当支出”,总计达980亿美元之多。其中就包括有公款吃喝、旅游等内容。

但无论改革开放以前还是西方国家,公款吃喝都远没有中国今天这般登峰造极。几十年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如今已成“天方夜谭”,公款接待各种单位客人特别是领导干部俨然已成当今公务往来中的“铁律”。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面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交流学习,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谊;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现诚意。此外,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不一而足。领导们几乎每天奔走于各种饭局、酒宴之间,沉湎、沉醉于觥筹交错中,成了“酒囊饭袋”,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腐化堕落。举例如:海南省琼中县财政局局长王群,2013年1月5日宴请外地客人消费4860元;9日在海口宴请同学朋友,消费5576元;20日又与副局长符某某、办公室主任朱某某等人公务宴请,消费4564元。三次宴请的费用高达1.5万元,皆以琼中县财政局名义开具发票。而在美国,国宴上菜不超过四道。第一道开胃食品小碟冷菜;然后上两道主菜,一道鱼、一道牛肉;下一道是甜食、水果、蛋糕、冰淇淋之类。酒一般也都国产的红、白葡萄酒和香槟酒。吃的方面与普通宴会并无两样。再看看“礼仪之邦”的日本。每年4月中旬,日本首相都要在东京新宿御苑举行盛大的观樱会,邀请各界名流参加。人们可以一边观赏景色,一边交流寒喧。但吃的却非常简单。每人只配有一份简单的西式快餐或日式快餐。酒也只是啤酒和威士忌。这与老百姓平常吃的快餐差不多。

其实,从战争年代到建设时期,中共党的领袖们也一直保持着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优良传统。如1940年,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在延安曾亲眼见到总司令朱德自己装了饭杂在勤务兵中,狼吞虎咽吃了个饱,毛泽东则用亲手栽种的蔬菜和邻居送来的一只母鸡宴请他。六十年代困难时期毛泽东带头不吃肉,他从不宴请党内同志,就请过民主人士的客,还请过劳动模范的客。但毛泽东请客,费用全是自己个人支付。邓小平1992年南巡时,用餐每天每顿都和全家人一起吃,不要地方领导任何人作陪。胡锦涛总书记到西柏坡考察,一餐只用了30元,还自己缴费并开了发票。温家宝总理到矿山检查,亲自下到1300米深的矿井里与矿工一起吃盒饭。据媒体报道,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下基层吃饭时,只要一个菜一个汤。用温总理的话说,只要“汤汤水水,热热乎乎”就行了。

那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的公款吃喝会吃到今天如此触目惊心之地步呢?我以为从根本上讲,届由于改革开放以来,在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于权力道德化作崇,并若真正践行之,则权力者在整个社会中的利益水平反而不断相对下降。而即使在“文化大革命”前,我们那样将权力道德化的年代,权力在社会生活中仍然优越,只不过是其的优越程度相对较小,但由于没有自由竞争也更加稳固绝对罢了。在这种新的形势下,权力者已经不能再象过去那样,从正当的合法途径得到应有的合理权力优越,其无异于“渴马守水,饿犬护肉”,于是权力腐败(包括公款大吃大喝)成为在所难免,甚至不断严厉打击,加重惩处,也无济于事。并且我可以断言,只要权力道德化这一根源没有消除,将来腐败案件((包括公款大吃大喝)的表面数量可能会向减少变化,但腐败案件背后整个权力腐败的程度却不会改变。稍后将从权力三坐标(Z竖坐标权力优越、Y纵坐标权力制约、X横坐标权力竞争)上与改革开放前毛泽东时代及西方国家比较分析便清晰可知。

一个封闭的政治权力系统(如独立国家和自治地方以及自治企事业单位),在政治学理想权力状态(人的理性R,包括道德自律、利益计算以及受制于个体偏好、智商、情商、信息不对称……因而不可能完全理性)的条件下,权力三坐标变量之间,也像物理学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三个变量(P气体压力、V气体体积、T气体温度)一样存在一定的数学关系。权力优越与权力竞争呈正相关或正比。若权力优越大则权力竞争激烈,反过来竞争激烈又使优越下降,以维持平衡。但权力优越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人心不足蛇吞象”,权力优越与权力制约呈反相关或反比,制约大优越便小,反之亦然。优越大权力者欲望相对满足时容易制约,优越小权力者欲望饥饿时就往往较难制约。权力优越是自变量,竞争由优越而生,制约由优越而须;后二者虽为因变量,但又反过来共同影响权力优越之值,竞争与制约都自由、民主、法治完全充分到位,权力优越便趋向正常合理。如权力优越过大时竞争激烈制约易使之降低,太小时则竞争乏力制约较难使其增大。就像商品价值规律一样,供大于求时价格降低,反之升高,竞争与制约是权力优越的有效平衡器。

权力三坐标变量及参变量(人的理性)之数学量化:政治学是人学,个体的人是其量化之基本单位,数人头是其量化之基本方式。严格地讲个体之间的政治能量存在差异甚至差异巨大,所以应当对个体至少分类加权,只是为了简单化,此处且将其看作均一的。这样一来,在定性上虽然没有任何问题,却在精确定量上则肯定有着一定的误差需要注意。权力优越的高低,用封闭的政治权力系统内广义的非权力者(包括所有低于某职务者)中地位待遇报酬总和低于权力者人数之百分比表示(>0,1)。即权力客观化的情况下,权力优越公开透明,极限值为1。权力竞争的强弱,用封闭的政治权力系统内有候选权利者人数百分比加有选择权利者人数百分比再除以二计算(>0,1)。如从定性上讲,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择权力者竞争弱,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择权力者竞争强,所有人在所有人中选择权力者竞争最强,其值为1。权力制约的大小,用封闭的政治权力系统内具有对权力者有效制约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者人数百分比表示(>0,1)。人的理性正常值为1,>1非理性或<1超理性,呈风险状态,或制约不足,或制约过度。人的理性与素质有关,但民众不腐败不是由于比权力者理性,而是没有机会;相反,民众的素质一般低于精英。群体越大时人的素质参差不齐,理性越难控制,非理性或超理性越容易放大。如“文革”中的大民主“四大自由”,由于政治体制的专制集权性及民众非理性造就了民粹主义泛滥,对权力者制约过度,形成大量冤假错案。人的理性还受制度影响,制度科学使人趋于理性,反之亦然。人的理性与权力优越之间是一逻辑函数关系,权力天然要求优越,当权力优越值为1,满足这一要求时,权力者超理性道德自律充分,非权力者正好相反非理性制约过度(非权力者的非理性与权力者的非理性对权力制约的方向相反),权力腐败是一种小概率的随机事件,即R<0.05。只须再辅之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严厉惩治腐败犯罪(这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正确方针,至今保持不变),便可将权力腐败遏制到最低限度(甚至趋向于零)。而当权力优越值小于1时,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表现为非理性道德自律不足,非权力者此时却超理性制约不足(非权力者的超理性与权力者的超理性对权力制约的方向相反),因此:R=1+(1-Z)。

建立数学模型:设权力优越Z、权力竞争X、权力制约Y、权力腐败Li(在非政治学理想权力状态的权力道德化情况下,权力优越虚伪不实,名义上权力者须“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但权力天然要求优越,如果权力者从正当途径得不到应有的优越,必然就要从腐败方面去寻取。从而便使得权力优越是以一种扭曲的形式实现,即在权力运行中出现权力腐败,其就像数学运算中出现的虚数√-b于实数内无解一样――虚数就像小三,背地里她确实存在,但现实中又不能拿出来显摆;也如莱布尼兹认为“虚数是美妙而奇异的神灵隐蔽所,它几乎是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两栖物”,其由潜规则支配,按明规则无法解释,可谓之权力优越虚数,记为Li,L为权力腐败,i为单位量)、参变量人的理性R。依据前述各变量之间相互关系及释义,得其数学表达式为:Z+Li=CR/X+Y(c为常数待求)。又假设处于政治学理想权力状态,即权力优越Z、权力竞争X、权力制约Y、参变量人的理性R之值皆为1,权力腐败Li之值则为0,导入上述公式计算,求得常数C值为2。代入前数学表达式便为:Z+Li=2R/X+Y。

在权力三坐标的权力立体空间中,权力运行的轨迹呈两类:一为扭曲的权力道德化曲线,一为平稳的权力客观化直线。以上中自变量权力优越Z的定义域记作f(Z),为实数集(>0,1),是以权力优越处于稳固正常客观化状态下为前提之情形。但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并不是常态。迄今为止,古今中外所存在过的权力优越,由于唯心主义的权力道德化作崇,其多处于非稳固正常的道德化状态之下,定义域为(Z-Li,Z+Li)。当权力者道德素质最坏时,穷凶极欲,权力优越无穷大;反之,权力者道德素质最好时,鞠躬尽瘁,权力优越负无穷大。权力优越为负则权力竞争也为负,若权力者真的只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便谁都会想方设法不担任权力者。或者权力优越极小时,也会有人不愿当权力者。因此,权力运行的轨迹大都呈或多或少的扭曲。权力道德化正是权力“潜规则”之父:道德化使利益界限模糊不明晰,权力之边界不规范,反而利益的驱动下权力必然会尽可能地扩展自己的边界。权力“潜规则”正是应道德化之运而生,权力道德化的功用虚伪有限得很。

如我们的权力优越模式,长期以来就出于权力道德化想使之隐蔽。党史学家杨奎松先生在2009年2月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详细地分析了中共1949年后权力道德化下掩饰着差距极大的收入分配制度。其一是城乡二元化,其二是8级工制和24级干部制。城乡二元化,将农村基本生活素质降低,大量农民就代表了中国最贫困的阶层。一个农民只有通过参军、上大学、当工人等途径“升级”,拥有城镇户口。8级工制度,一级工资最低,8级最牛。24级干部制却又倒过来。24级最差,待遇不如普通工人,1级最牛。在24级干部制中,严格官阶差序标准,通过把其他各种职务行政化,比照官阶规定相应待遇,建立起了一套官本位体制。工薪级别分为二十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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