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霄:民间促宪政,党内推民主――也谈政改路径」正文
随着两会闭幕,此轮中共上层人事更替与布局基本完成。这时,我们可以比较认真地思考今后中国政治发展前景与战略――当然在民间,此前已经有了很多、很认真的这种思考,不过在中共和官僚集团新的领导集体,只有在大萝卜就坑后才有可能作这种思考。作为一个政治改革主张者,本文是对未来中国政治改革路经的一种意见。它的前提是中国必须尽快地进行真正的政治改革。在此前提下,路径的设计意见已经很多,而且大体不出基本的框架。我之所以提出自己的主张,不过是略尽公民与中共党员的责任。
我的意见很简单,可以归纳为两条:民间促宪政,党内推民主。这两者大概都没有什么新意,但我尝试用自己的角度阐释之。
一、民间促宪政
首先,要纠正一个错误的观念,即政改的发动与推进,是中共上层特别是领导人的事情。许多学者津津乐道于开明威权,第一推动力,这是不完全的。我认为,中国公民才是政治改革的主体与主要推动力。
如果我们说政治体制是一国公民与公权力的一种授权与构架,那么,公民显然不是在这种政治安排之外的。政治体制的改革,是所有构成现实政治体制的主体的共同任务,他们对此有不同的责任、任务以及启动点。专制制度依赖的是臣民的驯顺,当臣民不再驯顺,而多少具有了公民的权利意识之后――无论我们站在何种角度,对这一点在中国的出现都不得不予承认――统治者就不得不做出必要的调整,在中国就是从绝对专制走向威权。而威权是否开明,是否能走向民主,上帝之手何时第一次发力,除了最高统治者自身的良知良能这个因素外,他所身处的社会政治生态环境的改变与政治压力,更起了主导的作用。质言之,这是一种公民与公权力的博弈。虽然黑白双方实力消长不定,胜负也难预料,但是,执黑者必然先行。
大多数民众从臣民转向公民也不是必然的,在中国,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更多的情况是他们一直当顺民,在危机出现时转向了暴民,于是爆发了革命。革命是一种前朝统治者与大多数民众都缺少政治理性的结局,虽然它具有某种不可抗性,但在今天已并非唯一的出路。革命所导致的王朝轮回结局提醒民众和统治者双方,无论是代价,还是结果,都不是他们所希望的。要避免这一切,就必须在危机前进行理性的改革或者改良。这在现下表现为稳妥地走向宪政民主之路,以及双方为踏上此路而进行必要妥协。
但是,政治改革或者改良的难度更多地在于统治者的颟顸。在当代全球化条件下,更在于统治者在社会遭遇没顶之灾时的跳船选项与准备。但是,无论统治者有多少人可以在沉船时跳逃,民众却无由逃遁――因此他们更应具有政治主人翁的意识:他们与这个国家的政治状态生死与共,祸福同当。近十余年来,中国社会的任何进步,哪一个是公权力的主动恩赐?如果不是孙志刚死后公民的抗争,《收容条例》何以被废除?如果不是公民的抗争,劳教制度何以被撬动?只有公民或者民众尽到自己的职责,我们才可以寄望统治者:他们中会有理性人物,可以在政治危机发生时因应民族大局与历史潮流,被动而动。
《国际歌》唱得好: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这时,我们自己是一种什么状态,其实正是中国政治前景的主导因素。简言之,中国政治改革的路径无论如何设计,首要的都是中国公民的觉醒与行动。
其次,促进宪政是中国民间推动政治改革最好最全面的路径选项。
关于政治改革的启动点,如果从社会与民众的政治参与这一点观察,以前的考虑与设计,大体有以下选项:基层选举,言论自由,党内民主,人大改革,等等。我的看法是推动宪政,也就是行宪与维宪。
关于这一点的意义与必要性,在2012年底由数十名学者共同提出的《改革共识倡议书》、《南方周末》未经篡改的新年献词、《炎黄春秋》的今年第一期卷首语等,都已经明确提出。可以说,宪政是中国目前主张政改的公民的一种较普遍较强烈的主张。我自己也在年初召开的宪政与社会主义论坛的发言中,提出“实干兴邦,首在行宪”。
为了读者阅读的方便,这里将我自己的相关观点简要归纳如下:
1.宪政是所有现代国家的基本政治形态,是一国主流意识形态所构造出的基本政治制度架构与政治实践。宪政解决的是公民与公权力的关系问题,是中国百余年来无数仁人志士流血牺牲奋斗的主要目标(中国共产党当年的革命目标与此有部分重合),是中国融入时代潮流的根本标志。中共与时俱进,其政治制度理念从无产阶级专政改为人民民主专政,继而提出实施宪法。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胡赵也已经明确还政于民的政改思路。实施宪法,即为宪政要素之一。宪政包括三个要素:立宪、行宪、维宪(违宪检查)。中国已有宪法,差的是行宪与维宪。
2.现行宪法是朝野即中共与社会的共识,当然中共的意志体现得更多些。宪法是中共主导制订并颁布的,它反映了中共基本的、可以公开的政治纲领与治国理念,特别是保障了中共在一定时期的领导权即执政地位。而在社会一方,宪法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虽然在公民与公共权力的关系上,宪法有内在的矛盾,但是现在并不是解决这种矛盾的恰当时机,现在主要的任务是行宪与维宪。行宪与维宪并不会危及共产党的“特权”――因为现在中国还不能离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不是设计新的国家政体,至于现行宪法内在的一些矛盾,会在行宪与维宪过程中,逐渐紧张和凸显,在条件具备时,解决这个问题就行了。比较而言,今日行宪维宪,还是公民一方得利最大。
3.现行宪法也是左右的共识,是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共识。左派和普罗阶级要求实体上的公正与平等,右派和精英阶层要求自由与程序上的合法与公正,二者本身有重叠,同时这些都在宪法上有基本的体现。
以上第2、3点说明的是实行宪政是社会进步运动的最大公约数,超越朝野,超越左右,超越阶级,超越邪老,可以形成广泛的政治联盟。从这个意义上,“中国梦,宪政梦”的说法没有错。
4.实行宪政(在当前就是行宪与维宪)也较好地代表了政治改革的基本任务。所谓政治改革,从根本上说,就是私权利与公权力关系的有序归位。就此而言,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在宪法中虽然没有完全体现(比如宪法中没有规定迁徙、罢工权利,又将城市土地归为国有),但基本的都已经有,我们所能想到的政改的一些内容如基层直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政治参与、司法独立、人大归位、私有财产权利保障等等,在宪法中都有体现。因此,推动宪政的实现,能够从多个角度切入政改。从实际看,中国的政改,若想从某一个点切入,也是不现实的。如司法独立,它即便真能独立,由于缺少必要的社会制约条件,如必要的舆论监督、人大监督、律师制度,以现有的司法腐败程度,它可能会更加黑暗。又如基层直接选举,如果没有更上层直选的配套以及其他社会改革的支撑,就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它基本变了味,甚至被黑社会操控。宪法为改革、进步提供了现有制度上的落脚点,无须摸着石头过河。
5.促进宪政也有有限但必要的行动空间与安全保障。这绝不是不重要的。宪法的地位与作用,中共是公开承认并强调的,因此促进宪政实施,公权力口头上很难反对,行动上虽然也在打击,但毕竟有所顾忌。公民只不过是响应中共的号召(如习近平所说:“实施宪法要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而行事,零八之后,公权力再以煽颠构罪,大不容易。
6.中国目前有宪法无宪政的根本原因,有两条,首要的是中国公民社会的力量薄弱。宪法是公权力与公民权利的一个契约,是在主权在民的基础上,规定公民对公权力的授权程序、国家制度的架构、对公权力制约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其要义是限政。但是中国公民的力量实在是很薄弱,在与公权力的博弈中,它限不了政,于是形成了公权力的膨胀与扭曲,凌驾于公民权利之上。其次,是中共的言行不一,只有立宪,没有行宪与维宪。中共主导了现有宪法即八二宪法的制定与修订,中共领导人近三十年来多次提出依宪治国,依法行政(如习近平去年12月4日又高调重申了这些,而李克强在2013年3月17日履职后首次纪者会的讲话中谈到责任时第一句话就是“忠诚于宪法”)),但是中国的公权力没有很好的尊宪、行宪与维宪。在关乎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与实践的宪政问题上,中共这种有意而为的言行不一会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不但已经造成中国最大的国格分裂、党格分裂、人格分裂,而且是中国一切问题的总根源,构成了中国社会当前的主要矛盾即官民矛盾。但是在这一点上,我们也不能过多地批评公权力,因为正是公民社会力量自己的薄弱,才造成了权力执掌者的张狂与扭曲。
但是现在形势已经完全不同了。人民的觉悟和行动力量都已经加强,就是说,中国公民在与公权力的博弈中,力量加大了,因此他们必然提出宪政的更高要求。这可以从几个方面看出来:一是人权入宪;二是私有财产保障入宪,三是最近几年日益增多的群体事件,在这些事件中,高举宪法或者物权法也是一道风景;四是民间一些要求宪政的呼声日渐强烈,虽然它造成了与公权力的严重冲突,但也取得了某些胜利,如最近的南周事件和春秋事件。
这说明了中国社会的一个深刻的变化,即刘瑜所说:社会所能提供的宪政民主条件的水位涨了。水涨船高,人们对宪政的理念和要求也高了,于是社会与公权力都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7.中国民间追求宪政的任务还极其繁重。总体看来,中国民众绝大部分仍然是顺民,一小部分有权利意识,也有行动,但还局限于单打独斗或者个体的利益申张,更小部分才具有明确的宪政权利理念,但也多是言论上的鼓吹,也有极少数勇敢者的街头行动,但是很少形成组织,其影响力还不足以让公权力全面妥协让步,即启动政改。我觉得我们应当有一种深刻的危机感。许多学者都提出中国的十年大限,即未来十年如果中国不进行真正的政治改革,可能会出现社会动乱。动乱的最大受害者,是民众。中共目前的高层政治生态,导致其领导人在目前的主观意识上,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如五年内)排除了政改可能。我们不能让公权力牵着鼻子走。为了不产生十年后的社会动乱,必须有更多的公民行动起来,有组织地发挥作用,形成有效的社会压力,逼迫公权力退让,进行政治改革。这件事有紧迫性,时间不多,时不我待。
为此我有一个具体建议,就是在当前,由各界赞成宪政的人士,在全国成立各种宪政促进组织,如同延安时代的宪政促进会,真正做到公民以组织化的形式形成合力并发力,目标明确、旗帜鲜明地争取宪政,同公权力博弈,同时训练自己的民主技能。现在公权力要放开社会组织登记,成立这种组织有了可能。有了这样的组织,也才能在社会动乱或者危机真正到来时,可以代表公民社会与公权力谈判,以稳妥的方式实现过渡和变革。
总之一句话:公民现在要有组织地争取宪政。
二、党内推民主。
党内民主从中共到民间已经提了多年,但争议很大。我的看法是:
1.中共的客观地位即它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担任执政党并高度垄断权力,因此它自身的状态会极大地影响中国的前途。这一点极其明了,无须赘述。
2.中共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被必然产生的腐败利益裹挟。为了这种利益的最大化,在各个层面,它孵化出种种的派系。同时,由于中共集合了中国大部分的精英,又由于它的传统,以及它的执政地位,因此,中共内部也有追求崇高理想和忧国忧民的人物与少数相应的派系。前者可以称之为利益派系,后者可以称之为思想派系。由于中国不允许多党制,所以中共的派系之争是其内部不同群体的矛盾,不但很正常,而且很必要。
3.中共的内部政治生态决定了派系主导一切。但是由于派系不能公开化,也不能展开制度化、民主化的竞争,所以,派系竞争十分原始落后,决定中共命运的是高层的各个老人派系。老人派系大多是利益派系,而且是保守、腐朽的利益派系。他们通过密室交易,操控了中共的重大人事安排和大政方针制定。
4.由于在任的中共主要领导人必然是一种派系斗争与妥协的结果,导致了两种必然的状况:第一,这个领导人未必是最优秀的;第二,这个领导人必然不能做大事:他是一个执行者,而不是决策者;他是一个小媳妇,而不是婆婆;他是一个维持会长,而不是一个改革开拓者。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他的首要任务是小心地在党内大佬的利益之间走钢丝,搞平衡,次要任务是维持这种利益所由得之的党的权力垄断地位,而将人民与国家的利益放在其后。虽然他或他们未必看不出党的危机与社会的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