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中国真的已实现超越西方模式的崛起了吗?

作者:丁礼庭发布日期:2011-05-23

「丁礼庭:中国真的已实现超越西方模式的崛起了吗?」正文

我曾经二次著文和日内瓦外交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春秋综合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张维为先生就学术理论问题提出商榷:在2009年2月11日针对张维为先生的《中国:说出你的声音》 ,我写了《进一步反思民主的普世价值》的文章;在2011年1月30日针对张维为先生的《“文明型国家”视角下的中国政治改革》,我写了《就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张维为先生商榷》的文章。现在张维为先生的新作《中国震撼》又在理论界引起了新的热点。我当然非常想再次向张维为先生提出挑战,但苦于在网上找不到张维为先生的这篇著作的原文。如果化几十元钱,这笔对我这个一贫如洗的穷书生来说也不算小的数目,去买一本我认为毫无价值、谬论百出的书当靶子的话,也实在是有点得不偿失。所以,只能将就着拿《新民晚报》2011年4月18日至22日连载的《中国震撼》第三章中部分内容作为靶子来批判。等什么时候《中国震撼》在网上全文公开时,再来继续写批判文章。

一、中国真的已经实现了“超越西方模式”的崛起了吗?

在张维为先生的文章中指出:“中国崛起是什么性质的崛起?……中国崛起

代表了一种不同性质国家的崛起,其崛起的主要原因是坚持了自己的发展道路,既学习了别人的长处,也发挥了自己的优势,实现了一种对西方模式的超越,也实现了一个五千年文明与现代国家重叠的‘文明型国家’的崛起。”[1]

在这里,张维为先生不但夜郎自大地肯定了中国“已经”崛起,而且明确指出是“超越了西方模式”的崛起。这实在太无自知之明了。不错,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确实取得了“空前和伟大”的成就,无论是GDP总量超日本,位居世界第二;还是基本实现工业化,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工业体系和巨大的外贸顺差;以及在国际事务的巨大影响力和对全世界经济发展惊人的推动力等等,都是可歌可泣的伟大成就。就拿张维为先生文章中指出的:“奥巴马首次访华,……奥巴马实际上邀请中国政府成立一个两国委员会,借此推动双方在应对全球最重大问题方面形成共同立场。没有其他任何国家接到这种邀请,也不太可能得到这种待遇。上周在北京,奥巴马正式承认,在当今世界,没有中国的帮助,美国能办到的事情相当有限。”这种说法也确实属实。但是要说中国已经实现了崛起,而且是实现了“超越了西方模式”的崛起,实在有点言过其实、不自量力、狂妄自大了。

我曾经在2006年就著文论述了衡量有没有真正崛起的最主要标准是什么:“一个国家繁荣富强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标准和标志到底是什么?绝对不是GDP的多少,不是高楼林立和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也不是原子弹和国防武器的先进,更不是财政收入和外汇储备的多少;国家繁荣富强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标准和标志只能是‘大多数民众的共同富裕’。”[2]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的大多数民众仍然贫穷,不富裕,那么这个国家就不可能,也不应该被定义为富强的国家,也不能被定义为已经崛起的国家。而且只有少数人富裕,或者说是贫富悬殊式的富强和崛起,是没有任何社会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

很显然,中国不但2010年人均GDP才4283美圆(现值)[3],只有人均GDP最高的卢森堡104390万美圆[4]的4%,第二名挪威84534美圆[5]的5%,是大多数发达国家的10%左右[6],名列全世界的中端,更重要的是,中国的这个人均GDP是建立在贫富严重二极分化的事实上的,中国的基尼指数已经高达0.46。不但远远地超0.4的警戒线,而且这个数据肯定还没有计算大量强势群体的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因为这种高达4.8万亿元的灰色收入[7]和大量的腐败收入是根本无法统计的。这说明中国的实际基尼指数要远远地高于0.46这个表面数据。

我们再来拿国家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来和发达国家做比较:不要说在科技领域还没有实现诺贝尔奖的0的突破,(刘晓波先生得的是和平奖,不属于科技领域。)“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有20个左右,包括美国、日本、芬兰、韩国等,这些国家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站全世界总数的99%。创新型国家的共同特征有四个方面:科技进步贡献率高达70%以上;自主创新能力强,国家的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通常在30%以下;创新投入高,国家的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创新产出高。……根据有关研究报告,2004年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在49个主要国家(占世界GDP的92%)中位居第24位,处于中等水平。我国2005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1.34%,低于世界平均1.6%和发达国家一般2%以上的水平。关键技术的自给率低,航空设备、精密仪器、工程机械等具有战略意义的高技术含量产品80%依赖进口。大中型企业中进行研发活动的约占30%,有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仅占25%。”[8]

我们再来分析文化方面的软实力:在中国的低端工业品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同时,“中国图书进出口贸易比例是10:1,对欧美逆差更高达100:1。2000到2004年,中国进口影片4332部,出口影片却屈指可数。当前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赵启正警告中国正出现‘文化赤字’,……”[9]“一方面仗着沉睡中的文明及经典妄自尊大,一方面趋附西方所引领的文化潮流,这是大多数国人所选取的文化姿态。……对于盗版书和假名牌包包皆如是,对产品的复制、专利偷窃和非法下载习以为常地宽容。直接代价就是,无法获利的企业也懒得花真金白银去造有文化含金量和专利权的产品了,而更愿意做一本万利的掠食者,把软实力烂在那里。……教育加上‘产业化’三个字以后,……‘有知识没文化’的毕业生是功利教育生产出来的教育产品……中国人普遍相信垄断带来的利润、权钱带来的关系、公职带来的额外好处,而非相信白纸黑字的规则。既然规则没有进入我们的DNA,那就注定了硬实力不会长久,软实力不会到来。”[10]难道有谁,包括张维为先生,能够否认上述这些对中国文化软实力论述的事实?

够了,中国在人均GDP、共同富裕、科技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等三大主要领域还处在如此中等和有待发展的客观事实中,我们能够自我沉浸和陶醉于“已经崛起”,而且是“超越西方模式的崛起”的幻觉之中吗?我们中华民族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中华民族复兴崛起实在是还处在“任重道远”的发展过程中;虽然我们已经取得了空前和伟大的成就,但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确实存在着许多可能“致命”的严重问题,比如权力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等等。而且这些致命的严重问题之所以产生和存在的根源,就是如张维为之流所提出的妄想要搞“超越西方模式”的崛起!全世界各国人民实践检验的结果恰恰就是――在全世界所有已经实现“崛起”的发达国家中,还没有任何例外,哪怕是一个例外,可以实现“超越西方模式”的崛起!

什么是所谓“西方模式”的崛起,或者说什么是西方发达国家为全人类贡献的“普世价值”?举世公认的就是:私有制市场经济的经济体制;民主宪政、全民普选、权力制衡、言论自由和道德法制规范的政治制度;以及思想自由和精神独立的文化环境。这些“普世价值”虽然产生于西方发达国家,但也是全人类的遗产。就像中国历史上为全人类贡献的、西方国家同样享用的“四大发明”一样,也是全人类的遗产。我们中华民族没有理由拒绝这些已经被全世界各国人民的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真理和客观规律。如果张维为先生之流真的“聪明”到想让我们中华民族“超越”这些已经被实践所证明了的“西方模式”和“普世价值”,就好比是在西方国家共享中国的“四大发明”的同时,要我们中华民族“放弃”和“超越”牛顿定律和相对论一样地愚蠢!!

我们再来分析张维为先生说的中国已经:“实现了一个五千年文明与现代国家重叠的‘文明型国家’的崛起。”的谬论。不错,中国确实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长达五千年文明没有中断过的“文明国家”,但是中国的这种文明是否能够证明已经崛起?答案不但是不确定的,甚至中国的这种文明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实现复兴崛起的阻力。这也是为什么百年来争取中国复兴崛起的先驱,无论是戊戌和辛亥先驱。还是五四和后续的共产党人,都非常一致地举起了批判中国传统文化的旗帜!

我同意王也扬先生的观点:“首先要判断一种文明是属于哪一历史时代的。大家知道,人类历史是一部由低级向高级、由野蛮向文明发展的历史,不同的文明程度划出了不同的时代。”[11]中国的“民本思想”和传统的中国文明,是产生在二千多年前的农业社会的起源时期,经过二千多年的发展和完善,确实可以说是世界农业文明的“灿烂顶峰”。我在上一篇和张维为先生商榷的文章中就明确指出“在人类处在农业社会的发展阶段,只要想国家繁荣发展,就离不开中华文化,就必须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文化能够迅速在东南亚得到普及的根本原因。但自从人类历史进入市场经济和工业革命以来,和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相适应的工业文化和工业文明在欧美形成后,和世界农业在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的冲击和竞争中衰弱一样,代表农业文化的中国传统的文化确实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如果我们中华民族不能在文化上吐故纳新、新陈代谢、引进发展、并和西方的工业文化实现优势互补,那么就必然成为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过程中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桎梏。在制度方面也一样,传统中国适合农业社会的专制集权的制度体系,同样无法适应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如果我们不能从制度上建立和完善适合工业化和市场经济的民主制度的话,中国将必然地存在彻底葬送改革开放的所有成就的危险和可能!”[12]

那么,什么才是西方工业文明最主要的制度性原则呢?工业化和城市化必须,也只能通过市场经济体制才能够实现。那么,不但市场经济的最大原则“公平竞争”必需建立在“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民主政治的“人权”原则上,而且,市场经济又必需“民主的”政府来进行宏观调控,恰倒好处地弥补市场的缺陷和不足,因为只有“民主的”政府才能够相对有效地做到在宏观调控中保持中立的、公平的立场。而任何集权政府的本质,就是追求不公平的特权,否则,集权的管理体制就没有存在的任何必要了!所以,在集权制度下的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做到相对完善的“公平竞争”和相对中立、公平的宏观调控!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集权体制下的市场经济都具有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的特征。这也是全世界各国人民实践检验证明了的客观结果。

为什么只有民主的政府才能够保持有效的中立的、公平的立场呢?就因为民主政府是“民众授权”的全民普选决定的,她可以直接地让一切不中立、不公平、追求特权和腐败的政策和官员滚蛋;其次是民主制度又把政府权力置于言论自由的民众监督之下,实现政府行为的公开和透明;第三是,民主制度有相对有效地实现了政府权力的分权制衡,从而相对有效地实现了把传统上绝对的“政府权力”关进笼子的反腐败目的。所以,所谓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就是必须在坚持全民普选、权力制衡和言论自由、法治和德治、以及恰倒好处的福利水平等主要原则的前提下,才能够保持中国的文化特色!

张维为先生说:“中国人视国家为监护者、管理者和文明的化身,其职责是保护统一。中国国家的合法性深藏于中国的历史中。……最常见的合法性就是历史合法性。一个“文明型 国家”数千年形成的政治理念和历史传承是最大的合法性来源。”[13]

我实在是不能理解张先生说的所谓国家的“历史的合法性”的原理。众所周知,人类从进化过程开始,一直到民主社会诞生之前,国家都是建立在暴力剥夺的基础上的,执政者,也就是张维为先生上面说的“国家”,都是通过暴力杀戮的强权来建立其“合法性”的。只是当人类社会进入工业化的市场经济的历史时期,因为市场经济必需“公平竞争”的客观要求,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开创了“民众授权”的“现代合法性”。我想请问张维为先生的是,他主张的“历史合法性”,如果不是“民众授权”的“现代合法性”,难道还想让中国坚持和维护“暴力杀戮”的“历史合法性”?因为除此之外,人类历史上确实没有出现过第三种“合法性”!如果张维为先生还具有基本的历史常识,就应该明白中国的历史事实:不管这种朝代更替的战争到底是否符合正义原则,但所有朝代的皇权,也就是代表国家的政权,都确实是依靠暴力和战争建立的!而举世闻名的毛泽东和黄炎培的“窑洞对”的对话,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