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道晖:新中国人权六十年

作者:郭道晖发布日期:2011-04-07

「郭道晖:新中国人权六十年」正文

我国人权事业从人权禁区到人权入宪,走过60多年艰难曲折的崎岖道路。回顾这一历程,反思其经验教训,对今后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很有必要。古人云: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兹略述其过程,不回避展示一些正负两方面的情况,并略加点评,以求有所鉴戒。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国的人权事业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即:1. 1949―1954年民权初步、人权起步时期;2. 1955-1976年以阶级斗争为纲残害人权时期;3. 1978―1990人权与反人权的较量;4. 1991至今,开始迈向尊重人权的艰难之旅。下面分述这几阶段的人权状况。

上篇 1949--1978

一、1949―1954民权初步、人权起步时期

这一时期以制定和实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到195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标志。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的执政党,初步落实建立联合政府的承诺,创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为保障国民的人权提供了可能。

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反独裁争民主争人权的胜利成果。共同纲领反映了在国民党暴政下刚翻身的人民的要求。其中对人权的保障,有几点在中国宪法史上也是少有的。如明文确认了思想自由、新闻自由、通讯自由、迁徙自由和鼓励、扶助私营经济等等。前几项还列入第1章总纲中。而若干年后先后制定与修订的四部宪法,这几项权利与自由或被取消,或有所后退。

建国初期通过推翻和肃清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在中国大陆的统治,开展土改、镇反运动,多数人开始享有低度的人权:亿万农民分到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有了私有财产权;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空前提高,基本生活有了保障;知识分子爱国无罪,报国有门,许多人纷纷从国外回归;民主党派一些人士进入了联合政府,担任了国家副主席、副总理和部长;经济上实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私营工商业者受到保护。……总体而言,相对于我国几千年的皇权专制统治,这是中国人权(民权)受到保障的起步。

人权的本义是“人该有之”和“人皆有之”的权利。但这一时期还只是国民中的多数人有人权,而不是人人皆有。按照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的观点,中国实行的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和对反动派的专政”,国民被划分为人民与敌人两大类,其权利地位要取决于阶级地位。国民中的少数“敌人” (地主、国民党反动官吏、特务、反革命分子及其家属子女)是专政对象,不容许他们享有任何权利。也可以说,这一时期是以民权保障了多数人(人民)的人权,而压制、剥夺了少数人(敌人)的人权。当然,新的政权剥夺少数敌人的某些政治、经济权利,是符合革命逻辑的;但并不意味着连带他们应有的某些基本人权(如生命权、人格尊严权、某些民事权利和诉讼权)也要一概剥夺。在土改与镇反的群众运动高潮中,不少地方对待这些“敌人”采取了残酷的斗争、虐待和不经法院审判就任由群众杀戮的非法和非人道手段,是侵犯了这些人应有的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诉讼权等基本人权。何况许多无辜者也被扩大化为“敌人”。据当时官方统计,建国头3年所处理的600万件案件中,错判的大约有10% [1]事实上以法制标准来衡量,远不只此数。土改、镇反两大运动中总共杀了79万,关了100多万,管制100多万。这被当作一大成绩。在1952年三反五反运动中,毛泽东还主观规定和分派打“老虎”(贪污犯)人数,在人民内部严重侵犯人权,伤害不少干部和群众。

与此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也开展了对《武训传》、对《红楼梦研究》的批判,特别是1951-52年在高等学校中进行教师思想改造运动,发动学生对从旧社会过来的教授的“旧思想”进行群众性的批判,名曰“洗澡”(洗去从旧社会带来的“污泥浊水” )。但教授们反应:“洗澡水是滚烫的”。如把华罗庚解放后回国的爱国行动也批评为“投机”;批民主人士潘光旦是“铁心皮球”,开大会迫他作四次检讨才让过关。批潘也旨在敲打民盟“右翼”人士罗隆基等(详情见《炎黄春秋》2009年第5期郭道晖文《从我的经历看反右》)这是对知识分子的思想、学术自由和个人名誉权、隐私权的严重侵犯,也开创了用群众运动的方式整肃知识分子的端绪。

--------------------------------------------------------------------------------------

[1]参见《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法律出版社1980年版第4页。

二、1955-1976年“以阶级斗争为纲”残害人权时期

(一)人权屡遭摧残的史实

不妨简单列举一下,从1951年批判《武训传》开始,51-52年进行的三反五反和教师思想改造运动;1953年批判梁漱溟;1954年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与批判胡适思想;1955年批判胡风“反革命集团”,牵连2100多人,许多人被整死,同年还批丁玲、陈企霞“反党集团”,并扩展为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内部(包括学生)进肃反运动;1957年反右派斗争至少迫害55万知识分子;1958年在知识界批“白专道路”(所谓“拔白旗、插红旗”),补划右派; 1959年批判彭德怀的反右倾运动, 300多万人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958年“大跃进”导致1960-62年大饥荒,饿死者达三千余万;这期间还批《刘志丹》小说,说作者是“利用小说反党”,副总理习仲勋受迫害,被株连12000人;1964年大搞所谓“反修防修”,对社会科学界和文艺界 “封资修”思想进行大批判,同时在农村发动“四清运动”,“整走资本主义当权派”;直到1965年批判《海瑞罢官》,拉开“文化大革命”的序幕,引致十年文革的大浩劫。

以上这些,不过荦荦大者。年年运动,国无宁日,以言治罪,冤狱遍天下。

所有这些政治运动,无例外地都是侵犯人权的运动,而以反右、大跃进、文革为最甚,折磨、残害、饥荒致死的人数以千万计,无辜受难者和被株连者的生命权、政治自由权、人身自由权、人格权、诉讼权等等受打压的人,数以亿计。

造成这种局面,有许多复杂的人为因素,其中一个主要表现是党政当局对人权的无知、蔑视、践踏,只讲阶级性,极力否认 “普遍的人性”。用残酷无情的所谓“阶级斗争”“路线斗争”,排斥、摒弃、否定人类文明的人道主义的普世价值和中国古代的仁爱传统。在历次斗争中,这种理论可 以远溯到毛泽东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和《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其中鼓吹“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能那样温良恭谦让”,认为“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此外,1943年还严厉批评彭德怀在关于民主教育的谈话中强调反封建和倡导“自由、平等、博爱”、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民主精神,是脱离抗日的目的和阶级斗争的。1959年庐山会议批彭时又重提此事,再予狠批,表明他否定人性人权的一贯思想。[1]

[1]参阅何定:《彭德怀和毛泽东对民主的不同看法》,《炎黄春秋》2011年第2期)

解放后,否定人权的普遍性的政治哲学理论基石是毛泽东的“两论”:《论人民民主专政》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即“专政论”和“两类矛盾论”。

“专 政论”宣称“我们就是要独裁”, “对反动派决不施仁政” ,“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完全否定了他们也应当享有的某些基本人权。而且,由于划分“敌我” 并无法定界限,任由执政党和领袖钦定,“敌人”越来越多,“人民”范围越缩越小。至于“两类矛盾” 的理论则只是从政治上对社会矛盾的粗略划分,并不能完全覆盖社会矛盾多元的局面。事实上敌我之间还存在广阔的灰色空间,存在第三者“友”或中立者。可能他 们并不信仰马克思主义,甚至不赞同社会主义,但他爱祖国、拥护祖国统一,就不能把他归入“敌人”一边。特别是把本来多元的、复杂的社会矛盾简单化、绝对化 为“人民”与“敌人”这政治上的两类,非此即彼,既易颠倒敌我,又易借口划清敌我而侵犯作为“人”(包括“敌人” )所应有的基本人权。仅概括为敌我两类矛盾,也不能反映与代替法律上不同 主体与行为的区别。如人权、民事权利、诉讼权等等就是人皆有之,是不分敌我的,不能简单套用“两类矛盾”来处理。任何人非经法院审判,不能擅自认定是罪 犯,更何谈是否敌人。把社会矛盾简单化为“非此即彼”的敌我两类,又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而只是根据极其模糊和可任意扩大解释的所谓 “六条政治标准”,正是导致在各种政治运动中严重侵犯人权的理论根源与政策根源。

(二)惨受摧残的几项基本人权

这一时期侵犯、残害人权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基本权利:

1.生命权

革命领袖为了革命的“崇高目的”,对一般人的生命权是不大看重的。“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除了战争中必然要有大量牺牲外,内部左倾错误路线和各派山头之间的权力斗争,也曾导致杀人盈野。早在苏区,大搞所谓反AB团斗争,就杀了几万无辜干部和战士。以致造成被“自家人”杀害的同志比被国民党杀害的还多。1943年延安整风后开展的“抢救运动”,十余天中就“抢救”了成窝的“特务”“叛徒”,人人自危。对数以万计的有正义感的革命青年进行拘捕审查和治罪下狱,虽然后来得到甄别,但还是有不少人受到迫害,《野百合花》作者王实味就是在这个时期被杀害的。

解放后的土改与镇反运动,全国共杀掉71万人。(白希著:《开国大镇反》,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9月版,第494页。)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1954年1月的一份报告称:“镇反运动以来,全国共捕了262万余名。其中,共杀反革命分子71万2千余名,关了129万余名,先后管制了120万名。最高领袖多次下达镇反命令和指标,说:“应当放手杀几批”,“杀反革命比下一场透雨还痛快,我希望各大城市、中等城市,都能大杀几批反革命。”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169页。)

在1956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针对“波匈事件” 说:镇反运动“我们杀了70多万人,东欧就是没有大张旗鼓地杀人。革命嘛,阶级斗争不搞彻底,怎么行?”他听到斯大林杀了100万党员干部,却说:“一百万这个数字也不算太多嘛!”(参见《百年潮》1999年第3期) 后来又说,导致匈牙利反革命事件就是因为起初没有杀反革命。“我们镇压反革命,杀一百万,极有必要。”“六亿几千万人,消灭那个一百多万,这个东西我看要喊万岁。” ( 毛泽东1959年8 月11 日下午的讲话。参见李锐:《庐山会议实录》,河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7页。)

1958年5月8日在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上毛泽东作关于破除迷信的讲话时,说“秦始皇是个厚今薄古的专家”,林彪插话:“秦始皇焚书坑儒”,似有异议。毛泽东却说:“秦始皇算什么?他只坑了四百六十个儒,我们坑了四万六千个儒。我们镇反,还没有杀掉一些反革命的知识分子吗?我与民主人士辨论过,你骂我们是秦始皇,不对,我们超过秦始皇一百倍。骂我们是秦始皇,是独裁者,我们一贯承认;可惜的是,你们说得不够,往往要我们加以补充。太谦虚了,何止100倍啊。”(转引自成林:《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到镇压反革命》,人民网《大地》2002年 第15期)

毛泽东在参加1957年11月在莫斯科举行的世界共产主义领袖会议(即12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说:核战争有什么了不起,全世界27亿人,死一半还剩一半,中国6亿人,死一半还剩3亿,我怕谁去。――这个话一讲完,全场鸦雀无声,目瞪口呆,捷克斯洛伐克总书记拿着咖啡杯直哆嗦,说中国6亿人,我们才2000万啊,怎么死3亿人还不算什么?!(参见历史学家沈志华教授一次讲座的文字实录,原标题为《毛泽东讲核战争吓倒一大片:中国死3亿人没关系》,人民网-文史频道2011年1月13日15:19)

反胡风、反右、反右倾运动中被迫害而自杀、因劳改而折磨致死的知识分子和干部无法统计。位于甘肃酒泉戈壁滩里的夹边沟劳改农场,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