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剑:政治协商和预备立宪――基于新旧共同纲领的观察」正文
作者按:这个文本是由两个演讲稿组成,都是在共同纲领的框架下展开对中国制度转型的思考。政治协商制度作为中国特有的一种制度安排,是在国共及第三方力量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于1946年,并在各党派的政治协商中达成了正式立宪前的临时约法――《共同纲领》。这个共同纲领是1946年初中共所取得的一个重大的政治成果,也符合各党派及全体国民的普遍诉求。虽然1946年的共同纲领被1949年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所达成的新的共同纲领所取代,但新旧共同纲领所包含的预备立宪的功能仍然在当下具有不可忽视的参考价值。
一、在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的演讲
非常感谢洪范邀请我到这里作交流!梁治平是我人大的老校友,我们是同一届的研究生,83届的研究生。老梁在人大读研究生期间就有很大的成果,提出过“法辩”,这么多年又搞这个研究所,非常不容易。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洪范的活动,上次是作金雁教授讲座的评议人,今天由我来主讲,许多老朋友来给我捧场。我的想法就是我提出一个问题,希望能够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形成一些认识。作为主讲我可以讲一个小时,但我想在40分钟把这个问题讲完,因为今天来了很多有名的教授,我希望能够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更加广泛的讨论。
我演讲的题目就是“回到《共同纲领》(1946)”,即:《共同纲领》的1946版,副标题是“重建中国宪政架构的一个路径。”这篇文章在《炎黄春秋》第6期上刚刚发表,发表的时候吴思还是顶了一些压力,他不得不对我这篇文章的理论建构作了比较大的删改,就是说作一个历史的叙述部分把它推出来。这篇文章的全文在《共识网》、《影响力中国网》和《爱思想》三大思想网站的头条位置登出来了,如果大家读过这篇文章的话,大概会有一些印象或者记忆。今天我的讲座不想对这篇文章再照本宣科了,如果你们看过文章的话,你们大致会有一些概念,我想着重从问题的提出上展开,希望跟大家有一个交流。在我发表正式演讲的时候,我想对《共同纲领》先作一个简单的说明。
“共同纲领”是一个长期被遮敝的概念。在我们的党史教材里面有“共同纲领”这个说法,比如前两天我跟占阳兄在探讨的时候,一提到“共同纲领”,他马上反应的是1949年政协会议所形成的《共同纲领》,对1946年的《共同纲领》好像忘记了。那天我讲到《共同纲领》,重庆的王康也觉得很奇怪,他说:“这有什么好讲的?1949年的《共同纲领》有什么可以讲的呢?”后来他才知道还有一个1946年的《共同纲领》。这就是说,官修的史书里,《共同纲领》有两个版本:一个是1946年的版本,一个是1949年的版本。相应地,政治协商会议也有两个:一个是我们现在所知道的“老政协”,就是1946年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还有一个就是1949年的政治协商会议。这就是所谓的旧政协和新政协之别。更进一步地看,作为《共同纲领》和政治协商会议的理论基础,就是关于民主主义也有两个版本:一个叫旧民主主义,一个叫新民主主义。如果我们学过一些党史的话,应该对新政协、新民主主义非常熟悉,包括对1949年的《共同纲领》也比较熟悉。1954年《宪法》是在1949年《共同纲领》的基础上的一个递进。因此,我提出的问题是回到1946年的《共同纲领》,着眼点在什么地方?我想从这么几个方面来谈:
第一,我们现在重新谈回到1946年的《共同纲领》,理论的参考点是什么?
我提出三个可以参考的维度。第一个维度就是现实维度。最近这半年里出现了许多奇谈怪论,其中有一个就是现在还在发酵、还在不断展开并引起巨大争议的“反宪政”运动或者说“反宪政”逆流。人民大学有两个教授写了文章,还有一些学者,不知道是哪里的,也化名写了文章,公开对宪政提出批评,认为宪政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和社会主义没有关系。在这股反宪政逆流里面,其中也涉及到了对执政党在40年代期间宪政话语的评价以及认识。他们没有回避,因为这是明摆的历史事实。比如1940年延安社会各界成立“宪政促进会”的时候,毛发表了一个讲话,这个讲话被收录到毛选里了,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按照杨晓青教授的说法,那时候的中共,或者说他的理论代表毛,所讲到的这些宪政话语只是一种策略性的话语。对此网上有许多批评,网民说:“共产党不是在说谎吗?不是在骗人吗?”这样的话,就面临一个问题,就是如何认识共产党在40年代所阐述的一系列宪政的言论?它究竟是策略性的话语,还是说在当时他提出这套东西是有其现实依据的?这是我所提出的关于研究这个问题的一个现实维度。
第二个维度就是我所关注的理论维度。这个理论维度我认为应该上溯到2011年关于新民主主义的一次讨论。在这个讨论中,产生较大影响的当然是张木生的那本书--《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这本书之所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就是有一个特殊的人物,即刘源上将为这本书作了序言。我去年写过一篇文章--《重返新民主主义是否可行?》,我当时的观点就是:回到新民主主义还不如把这个“新”字拿掉,回到“民主主义”,也就是今天我所讲的题目--“回到1946年的《共同纲领》”。我认为2011年关于新民主主义的讨论,在理论上本来应该有一个非常深入的讨论,才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但是,由于2012年出现了一系列重大的事件,其中主要是两个:一个是重庆事件,大家都知道的,就是薄熙来、王立军所出现的这些事情;第二个当然就是我们执政党的换届,即权力的交接。因此,理论界所有的兴趣都转到这两个大的问题上去了,以致对新民主主义的讨论没有深入展开(这是我的看法)。新民主主义按照张木生他们的理解,是在承认共产党绝对领导的前提下,可以放开一系列领域,比如新闻言论自由,甚至军队国家化都可以讨论。就是说,共产党的领导不可动摇,其他都可以讨论。但是,这些问题实际上并没有深入讨论下去。我今天所提出的问题是希望继续回到2011年所开始的关于新民主主义的讨论上,这是共产党现在可能还可以利用的一个思想资源。按照张木生他们的说法,现在共产党意识形态都已经破产了,唯独还可以把“新民主主义”这个旗帜打出来。它能打到什么程度,我觉得在理论上可以探讨。
第三个维度,我概括为“未来的维度”。其实这个“未来”概念也不是说一个非常远的未来,而是说我们在当下,在三五个月内或者在三、五年内有可能发生的事情。我们今天讨论的问题对未来三、五年甚至几个月内所发生的事情是不是有某种启示?这个着眼点就是如何来建构中国宪政架构的现实基础?我的看法是,在中国大陆现有的范围里,按照1946年的政治生态和政治力量所达成的大致平衡的政治关系和政治环境,实际上已经完全被打破了;但是,如果我们把眼界放宽到两岸这个大的格局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国共之间的这种关系仍然存在,国共仍然分别有他们的法统、他们的军队、他们统辖的领土,还有一个就是民主进步党,即民进党。就是说,如果我们把研究的视野放到两岸这个大格局里的话,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目前仍然具备着构造1946年宪政架构的现实力量基础。这是我们在着眼问题的时候可以参考的,或者说可以估计到的一个维度。大家知道,这两天吴伯雄又到大陆来访问了,今年国共高层的会谈大概有4次,已经提出了关于政治开放的问题,究竟两岸的政治开放到什么程度?在哪些领域开放?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我今天注意到一个说法:国共两党之间的政治开放需要民间作一些配合,需要民间作一些呼应,作一些研究。如果这个前提存在的话,我想我们今天的讨论不是一个无用的功夫,这是可以考虑进来的。这是我今天演讲的第一方面,就是重新认识1946年《共同纲领》的三个维度,我从现实、理论和未来三方面来表达我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和思考。
第二,我想讲一下1946年前后中国的政治生态和宪政架构的基础。
首先,这里涉及到对中共在40年代宪政话语的一个基本估计的问题。回到我一开始提到的现在出现的“反宪政”逆流,“反宪政”派认为,毛也好,中共也好,在40年代所阐述的一系列宪政话语都是策略性话语,只是中共为了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所采取的一种斗争手段。按照杨晓青教授的说法,中共取得全国政权以后,就用人民民主专政取代了民主宪政,以后宪政就不讲了。一部分“自由派”学者也认为这是一个基本事实,认为中共从来没有讲宪政的诚意,只是一种手段。就是说,“自由派”跟“反宪政派”的立场虽然完全不一样,但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似乎走到一块了,都认为中共在这期间所讲的这些话没有任何真实性。如果这个东西成立的话,那么意味着我们再讲1946年的《共同纲领》就没有意义,只是讲讲而已。那么,在40年代以后所发生的一系列历史事实是否可以证明中共在讲宪政这套话语时没有诚意?
我们回过头来看,中共后来所做的事情和它以前所承诺的事情,的确是两回事。1945年至1946年期间,中共的两个主要报纸:一个《新华日报》,一个《解放日报》,它们基本上每天都要发表一篇社论,这些社论里面所讲的话都是关于宪政的语言,什么言论自由、反对独裁、要求军队国家化、要求地方自治等等。笑蜀编过一本书--《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把中共在这期间所讲的话都放到一起了。我们看这本书的时候,觉得现在的“自由派”讲得最激烈、最激进的话也没有超过中共当时所讲的那些话。
我们首先来看一下这个事情是怎么发展的。根据我的研究,我认为中共在40年代讲宪政是有诚意的,这个诚意并不是说因为它在理念上完全认同宪政的观念,而是因为它的现实力量还达不到完全用武力夺取政权的程度,说穿了就是这么回事。1940年延安社会各界成立了“宪政促进会”,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就是延安各界都要成立“宪政促进会”,比如妇联、共青团等各种各样的机构都要成立“宪政促进会”。毛泽东、王明当理事,会长是林伯渠?哦,是吴玉章,毛当时还不当这个组织的会长。从“西安事变”后,共产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生存机会,利用抗战期间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但是在抗战即将取得决定性胜利之际,共产党依然没有觉得自己能够独家来掌控全国政权。1943年蒋介石写了一本关于《中国之命运》的书,据说是陶希圣给他写的,以他的名义发表,他提出了关于抗战以后的一些建国纲领,提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他强调两点:自由和法治。毛泽东在1945年中共“七大”会议上发表了《论联合政府》的报告,它的核心观念是什么呢?是宪政、民主。也就是说,这两个建国纲领从文本上看,毛走得比蒋介石还前面。蒋介石认为“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三民主义建设中国”,他提出了孙中山的“军政、训政和宪政”的路线图,而毛认为在当时就应该马上转向以“宪政”的方式来建立一个联合政府。
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何在?我的看法还是现实力量对比的问题。抗战胜利以后,中共的军事武装力量已经有了巨大的发展,它的军队总量大概是100万人,而国民党的军事武装总量是400万,就是说,他们的力量之比是1:4。这种力量格局决定了共产党必须讲宪政的话语。当时不光是中共讲宪政的话语,第三方力量民主党派也讲宪政,这是当时的主流话语。因此,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共在这个时候讲宪政,是采取一种策略也好,还是采取一种路线也好,都是有它的现实依据的。
抗战还没有取得最终胜利的时候,蒋介石邀请毛到重庆举行谈判,最后发表《双十协定》,《双十协定》对《共同纲领》达成了一个初步的意见。我认为这个初步意见核心有两点:一是国民党要承认共产党的合法性,承认共产党作为对立党的对等的地位。《双十协定》有很多条款,里面有十几个内容,但核心的问题就是国民党你要承认我共产党的合法性,承认共产党具有与国民党对等的地位--原来共产党是非法的,拥有的武装是非法的,根据地更是非法的--现在你必须承认我。作为一种交换,共产党承认蒋主席的法统,承认蒋主席在全国的领袖地位,承认国民党在全国政权里面的主导地位。这是《双十协定》的核心诉求。这样,在1946年1月,根据《双十协定》达成的意见--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