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绍光:民主的“四轮驱动”

作者:王绍光发布日期:2012-05-31

「王绍光:民主的“四轮驱动”」正文

编者按:本文系观察者网根据王绍光教授于2012年5月27日晚在清华大学的演讲整理而来。全文未经作者审阅。

首先感谢各位,我知道现在是考试期间,麻烦各位过来。我知道挤时间很不容易。

现在是信息社会,刚才的介绍里边有些东西几个礼拜前还是真实的,现在已经过时了。首先我已经不是系主任,也不是中文大学服务中心的主任,这些职务我刚刚辞掉。我自己写简历的话我会加一块,我会强调我当过一个很不知名的一个中学的教员,我觉得那个经历对我非常非常之重要,所以在我自己写简历我会说我曾任武汉市堤角中学教员和耶鲁大学教员,我把它们放在一块去写。所以如果你是看在我是系主任或者是某个主任而来的话,现在可以离开了。我这只是一个教员的身份来讲课。

昨天我和北大法律系77届的同学刚刚在一起庆祝毕业30周年,今天是“求是”学会成立20周年,我就想到30年前我们还在北大读书的时候,就像“求是”学会的这些会员们一样,也是非常的关心各种各样的事情,我记得我们当时办了一个政治学会,这个主题就更宽一点,什么问题都在谈,讨论了很多当时大家觉得中国和世界面临的问题。这个学会和“求是”学会一样,也是由来自于不同背景的同学组成的。既有学文科的同学也有大量学物理学、数学、基础物理、高等物理的同学。三十年过去了,学会里面的人有的变成了国家领导人,也有的变成了海外流亡分子。“求是”学会三十年以后不知道会怎么样。但结果并不重要,这个过程非常重要,不同的人聚集在一起考虑问题,最后可能发生分歧这个也不重要,只要沿着你自己认为正确的路走下去就可以了。

何为“民主四轮”

我今天这个题目显然和做的广告有一点点差别,我把他叫做“民主四轮”。几年以前我在清华讲过民主的课题,讲了四讲,后来我把这四讲编成了一本小书,小书的名称叫《民主四讲》。今天我还用这四字,叫“民主四轮”,等一下我讲这“四轮”是什么意思。

“民主四轮”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涉及到和民主相关的东西,有两样东西恐怕是不能不谈的,第一个就是所谓代表的产生。民主需要有代表,这个代表怎么出来。一种方式是大家非常熟悉而且很多人呼吁的,就是选举。但是很少人想到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方式,就是抽签。所以这就是两个“轮子”。民主还有另外一个层次,比选代表更加重要。选代表是间接的,由别的人来代表你,更直接的是直接影响决策。直接影响决策一般人会想到的名词叫“公众参与”,英文叫participation。但是还有另外一个“轮子”,其实大家也很熟悉,但是大家很少把他和公众参与甚至和民主联系起来,就是“群众路线”。我给群众路线起了个英文名字,叫“qunticipation”,“qun”就是群众的意思。

今天我讲“四轮”呢,就是讲民主的实践方式其实比很多人想象的要丰富的多。我今天仅仅讲四轮,可能还有别的轮子。所以我并不是说民主只有四个轮子可以走,而是这四个“轮子”已经超过了很多人的想象。我今天围绕这四个“轮子”来讲为什么这四个“轮子”都是重要的,可能有些比大家想象的“轮子”更加重要。这就是我们的提纲,我就围绕这四个问题来讲。第一个讲选举,第二个讲抽签,第三个讲公众参与,第四个讲群众路线。

“代表”的要素

刚才讲到了,现在的民主基本都是所谓的“代议民主”,都有所谓的代表。这个词出现得很早,可以追溯到十六、十七世纪。所以现在的“民主”几乎都不是由人民自己当家作主,都是选出一些代表来为人民做主,这样的一种体制现在被叫做“民主”。我们谈到“代表”的时候,稍微做一点分析会发现至少有四个要素。

第一个要素是“被代表”。有很多人是被代表,包括在座的所有人。被代表的可以是人民,可以是公民,可以是选民。这三个词语听起来一样,但是它们的内涵外延都是不一样的。我们现在不讨论他们的内涵外延、被代表的人到底是谁,总之第一个要素是“被代表者”;第二个要素是“被代表的东西”,比如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观点还是人民的情感,等等。一般人可能忘掉了被代表的东西,仅仅说“代表人民”,这个词听起来太宽泛,宽泛到以至于没有意义。这是第二个要素;第三个要素是“代表者”。既然有被代表的,那就有代表者。这样的代表者现在往往被叫做“议员”、“人大代表”、“总统”。这些人都自称、或自认为、或被其他人认为,他们是人民的某种东西的代表者。这是第三个要素。所以这样一分析,代表其实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不是说说而已或者说用一种机制就能解决的问题,实际上已经变得非常复杂了。

英文有一个百科,叫《哲学百科辞典》。在一开头介绍“代表”的意思的时候,他讲政治代表的概念听起来太简单了,以至于是误导性的简单。他说:每个人好像都知道什么是政治代表,但是真正让大家去表达一下自己对政治代表的理解,大家的看法可能是非常不一样。刚才我讲到了四个要素,你只要某一个搭配不一样,你的理解也会不一样。所以听起来大家都很清楚什么叫代表,但是他后面也讲,政治代表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有着各种各样的定义,听起来非常简单,其实说起来非常复杂。1960年的时候,美国有一个亚里士多德学会,他们搞了一次研讨会。研讨会的标题是问一个非常简单,很多人认为不是问题的问题:一个人怎么能代表另外一个人?大家很少去问这种问题,但是这个问题很值得去追问。这是一个不简单,很麻烦的概念。

“代表”的含义

在现在政治学的文献里边,谈到代表的讨论大概逃不过这本书,书名叫《Concept of Representation》,作者叫Hanna Fenichel Pitkin。这是一本1967年出版的老书,比在座很多人的年龄要长。这是他1967年的概念。他说代表仔细分起来意义非常不一样,至少有四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叫做“象征性代表”,更重要的是一个象征。比如说我们中国人看到五星红旗就想到中国,甚至外国人恐怕也这么想,当然五星红旗说实在的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但他是象征性的代表。我们在讲到政治代表的时候和“象征性代表”没什么关系,所以待会儿就不会讲它。当然在哲学政治学上,象征性代表有很重要的意义,但我今天不讲。

第二种呢叫“实质性代表”。什么叫“实质性代表”?这些人可能和你们没有任何关系,但他确实代表你的利益,在实实在在的角度代表你的利益,人们可以把他看做大救星。所以陕北的农民才会说“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他是人民的大救星”,但毛泽东并不是选出来的,也不是抽签抽出来的,他在最实质的意义上代表了贫苦农民的利益。实质性的代表我今天也不讲,因为很多人认为他和当代不少人的民主理念关系不大,所以不去讲它。

但是后两种意义上的代表和讨论民主有关了。第三种叫做“formalistic representation”:形式性代表。在形式上、在程序上这些人可以代表另外一些人。他们是选出来的,在形式上经过一种程序。这种叫做形式性代表。最后一类,可能大家不是太熟悉,但是学过统计学的人就会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叫做描绘性代表。什么叫描绘性代表呢?就是有一大群人,我从里边抽一小群人,这一小群人的特征和一整群人的特征是一样的。这一小群人可以被叫做“缩样”,他可以代表整群人所有的特征,包括情感、利益、倾向、观点。这个叫描绘性代表。往往很多人认为这个和当代民主没有关系,但是实际上他和民主有大量关系。所以我后面讲的主要围绕着后两种代表:形式性代表、描绘性代表。

形式性代表,它的制度反映到今天的制度,就叫做代议制政府,英语叫“representive government”,有些时候被称为“representive democracy”。我更倾向于不用“民主”,因为这个词好像把它定了性,我情愿用一个中性词:代议制政府,他未必是民主的。那么在这种形式性代表的体制中,代表如何产生的呢?是通过普遍、自由、竞争式的选举。普遍是什么意思呢?指的是到了一定的年龄比如18岁,不分男女、种族、宗教信仰参加选举,这叫普遍性。所谓的“普选”指的就是这个意思。第二个是自由的:没有人强迫你去选这个人或那个人,这个党或那个党。第三个是竞争性的:不止一个,多于一个,当然也不是无限多。在这种形式性代表体制下,代表通过普遍、自由、竞争式的选举选举出来。它的机制大家好像都能理解,好像很简单,一方面选民用参加选举的方式将权力授权给议员以及其他选举出来的官员,这和西方政治哲学里面的社会契约概念有关:我把权力转让给你,你来帮我行使权力。另一方面,议员和其他选举出来的官员要对选民负责,否则要承担不能连选连任的风险。英语叫做“accountability”,听起来像个会计学的概念,和会计学没准还真有些关系。这就是形式性代表的政治机制,很简单。用这张图来表示,一方面是选民,一方面是代表。选民通过选举授权给代表,代表按照这一理论框架则应该回应选民,对选民负责。如果他们不回应选民,不对选民负责怎么办呢?那下次不选他们,通过选举惩罚。选举是惩罚,也是授权。这是不是就是听起来大家理解的民主?

“代表”、“选举”和“民主”之间的关系

现在的人在挑选代表的时候自然就会想到选举,认为这是最恰当的方法。其他选人的方式,比如继承、拍卖、推举、考试等这几种方式,在形式性代表体制下被认为是不恰当的、不公正的。为什么呢?因为一方面这些方式不允许所有人都享有参加选举的平等权利,同时也剥夺了其他合格的人当选的平等权利,所以大家认为这是不恰当、不公正的,好像只有选举赋予了所有人公平的机会。所以代表的产生方式,往往大家想象的时候连一个疑问也问不出来,包括一些很有思想的人,比如说学西方哲学的都知道的罗尔斯。罗尔斯在《正义论》里边就会写到:“在自由民主的体制下,所有的公民享有平等的基本自由,包括政治自由”。什么叫政治自由呢?罗尔斯就进一步的定义:“为选举和担任的权利”:选别人,或者自己担任公职,这就是政治权利,天然的一种东西。现在最流行的理念、理论基本都这么讲,但实际上很麻烦。

刚才我提到的分四类的那个作家,他最近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马上就会用中文出版,北大法学院的一个刊物马上会出一期专辑,都是讨论跟代表、选举相关的,六篇文章,人民大学的一个教授翻译的,我做的校正而且写的前言。包括这篇文章。这篇文章就叫做“representation and democracy”,代表和民主,副标题是一个“uneasy analysis”。这两个词很多人听起来太自然不过的词,但是在这位研究了几十年代表问题的学者看来,这是个非常麻烦的联姻。我引用他这句在文章中说的话,他在文章中讲他自己认识的发展:他说“关于代表与民主的关系,我的早期研究从来没有涉及这个重心。因为当时我想当然的认为,两者的关系确定无疑。就像今天的大多数人,我那时多多少少把民主与代表画了等号。”这位学者应该已经有80岁了,他说他“那时是这样看”。他接着说,“在现在的情景下,只有代表能让民主成为可能,这似乎已经成了公理。这个假定不能说完全错误,但却存在严重的误导。如果人们把它视为公理,只提出技术性的问题,而非基本理论的问题,这种误导就仍然根深蒂固。”这句话可能很多人第一次读的话会觉得很纳闷:民主和代表之间的关系不是天然的吗?不是确定无疑的吗?为什么这个研究了一辈子代表理论的人突然到了八九十岁的时候提出疑问,认为这是一种很麻烦的联姻,而且他认为大多数人这样看问题是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导。他在这里提出技术性问题,技术性问题经常有人讲比如选举制度设计问题啊,但是他说紧紧围绕技术问题来讨论代表问题,问题依然根深蒂固,真正的问题在于理论上。当然在这里我不能把所有问题放在介绍他的文章上。总而言之,民主和代表的关系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那为什么会代表、选举和民主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简单呢?我下面仅仅是非常简单的介绍一下,选举本身有很多特征使得它同代表、民主的关系其实不是那么简单。首先,大家都在要选举,但是到底是什么选什么东西大家都忘了。你是要选代表还是要选领袖?选代表和选领袖显然不是同一件事情。或者你是要选具有领袖潜质的代表,或者是要选有代表性的领袖,如果你要选的是领袖或者是有才能的人,那还有一些其他的方式可以用,比如说推举、考试、锻炼、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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