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厘清平均主义、效率、公平的迷思

作者:秋风发布日期:2010-06-06

「秋风:厘清平均主义、效率、公平的迷思」正文

前三个词是平均主义、效率和公平,我想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因为这三个词大概就可以概括我们过去30年整个国家的一个基本治理理念,或者说我们的精英群体提出的关于我们这个国家怎么样去发展、应该做什么的基本构想。下面我会把这四个词分别讨论一下,最后提出均平主义的想法,请大家批评。

首先讲第一部分,讨论平均主义的问题。我的问题是,中国有过平均主义吗?我怀疑。大家都知道,大概80年代中期,人人提出过一个“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它针对的是平均主义。我记得,当时大家讨论这个问题都说,中国经济之所以有问题,计划经济之所以搞不下去,我们的经济之所以陷入困境,社会之所以比较萧条,根源就在于,中国有根深蒂固的平均主义观念传统,而我们的计划经济就是平均主义。中国经济要发展,要建立市场经济(当时叫做商品经济),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体制,最重要的是大家要破除平均主义的观念。可能稍微上了年纪的都记得,80年代提出转变观念,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再也不能有平均主义观念了,要承认人和人不一样,因此,人与人的收入、分配可以不一样。由此就有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这就是对所谓的平均主义的一个颠覆。

现在回过头来再去想,我提出一个疑问,我们中国人真的是有过这么根深蒂固的平均主义的观念吗?或者说我们中国真有过平均主义的制度吗?我最近看了一些历史资料,也有一些思考,我的回答基本上是否定的。也就是说,中国人两千年来没有把平均主义作为主导性的观念,五十年代以来也没有建立起过平均主义的制度。我这个结论既涵盖共产党执政之前,也包括共产党执政的前30年。平均主义在中国历史上从来都不是一个主导性的概念、观念和制度,这就是我的基本看法。

下面我稍微详尽地说明。以共产党49年执政作为一个分界线,把中国历史分成两个阶段来讨论,究竟有没有平均主义。

在49年之前,中国历史大概可以分成两个阶段,分界线就在秦朝。秦朝之前是封建制,就是所谓的封土建国,封建诸侯。过去80年来,我们的历史叙述基本上完全把封建的概念颠倒了,说秦朝以后是封建社会。这把古人所用的封建概念完全颠倒过来了。秦朝恰恰意味着封建制度终结了,进入了一个皇权专制时代,或者用一个中性的词叫做王权时代,中国叫皇帝,所以把它叫做皇权时代。但中国古文有一个更恰当的词,叫做“郡县制”。郡县制的含义就是指一个皇帝,在一些官僚来辅佐下,通过层级化的官僚体制来统治庶民,这就叫郡县制。这样一个体制在秦朝就固定下来,在战国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

这一体制和封建制有一个根本性的区别:从制度的角度讲,封建制下,每个人都相互平等,人民是自由的,但不平等。到秦朝以后的皇权制下,每个人都不自由,但是是平等的。这个讲起来话比较长,暂时不去仔细讲。它的含义就是说,在秦以后,每个人在皇帝的统治下都是平等的。但是,这里有个很重要的补充,平等并不等平均,他们的财富不是平均的。而事实上,当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在政治上、法律上是平等的时候,必然会出现处境的不平等或者不平均,也就不一样。这两者之间其实并不矛盾,古代的思想家也都认识到这个问题。

在秦之前,人有贵贱之分,你比较高贵,我比较卑贱,这个身份是不能改变的。到秦之后,则有了贫富之分,贫富之分还是比较严重的。但它有一个很大的好处,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自己的状况。我们在北方农村可以看到,一个人如果勤劳一点,早起晚睡,就像“周扒皮”那样,你就可以今年买上两亩地,明年买上三亩地,慢慢地,富裕程度会不断提高。如果你是比较懒惰的人,可能就会逐渐贫困下去。你父母如果有远见,让孩子去读书,就可以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就是一个平等社会,你可以改变自己的身份,但每个人的处境肯定是不一样的。

儒家的哲学也不支持平均主义。儒家认为,人人可以成为尧舜,每个人都有一个成为圣人的潜在可能性。但是,每个人思考的能力、反思的能力是不一样的,所以最终的结果是,这个社会会区分伪君子和小人,其实就是领导者和被领导者,治人者和被治者。这样一个区分在儒家看来是必然的,一个社会要维持一定的秩序,也需要有这么一个社会分工,所谓士农工商四民其实是一个分工网络。儒家关于国家的理念并不主张人人平均,要大家的财富都一样,处境都一样。你去农民,他们并没有说人家有钱,我一定要跟他一样有钱,没有这种观念。相反,大家觉得,人家有能力,人家能力比我强,所以人家就应该挣钱多。

总之,从秦朝到毛泽东执政之前,中国既没有平均主义的制度,也没有平均主义的理念。接下来最重要的还是关于毛时代。关于这个时代,通常的看法都认为有平均主义。新左派很多人认为,这个时代是人类历史上最平等的时代。我对这样的看法持一个完全否定的态度,我不认为这个时代是一个平均主义的时代,更不认为它是一个平等的时代。

这个时代我赶上了一个尾巴。我是60年代的人,我自己亲身的经历让觉得,这个社会是一个等级社会,毛时代的社会把秦朝以来中国的平等社会完全予以颠覆,它完全颠覆了原来平等的社会结构。为什么这么说?这样一个社会结构是共产党用一套比较独特的统治逻辑构造出来的不平等的社会,绝对不平等,实际上是一个新型的现代的等级制社会。它区分等级的标准就是权力,power,你有权力就站在等级最高的地方,你如果没有权力,就一无所有。

现在中国的基本政治框架仍然是这么一个等级制,以至有人在讨论城乡差别,其实不叫城乡差别,应该叫城乡分割制度。城市和乡村是两个世界,这两个世界彼此之间没有双方交流,城市在所有的方面都处于掠夺和攫取的位置。你可以简单说,这是两类不同的国民,或者说农民根本就不叫国民。我原来用一个比较刺激的词,就叫“内部殖民”。中国共产党建立起来的这套制度,对于农民来说就是被殖民的制度。他用权力建立起的这套制度,把乡村当成殖民地,不断掠夺其资源,直到现在都是这样。比如征地制度,就是把乡村当殖民地对待,而不认为,农民就是自己土地的所有者。在执政者头脑里没有这样的观念,所以他会用一种最不公平的条款去强制农民、征收他们的土地。从现在这样的局面回溯50年代、60年代,那时的制度比现在更为极端。比如,农民根本没有资格进城。如果你要进城,得开什么证明,村里面通常都不给你开这个证明。在毛时代,根本不要说平均,连基本的政治、法律权利的平等都做不到。

这是从整体的框架来分析,但确实不否认一点,在城市里,在工人中间,形成过平均主义的意识或者观念。确实有这样的现象。这个体制分成了有权者阶层和无权者阶层。在无权者阶层里面,看起来每个人的处境都差不多。这个制度剥夺了每个人自己去改变自己命运的权利,你的福利必须由上面掌握权力的人替你分配,这个分配很可能是统一的。每个人有定量,成年男子的粮食定量都是36斤,所有人都一样,这就制造了你被权力统治下平等地生存的局面。这种局面会在一部分人群中造成平均主义的观念,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特别主流的看法。

这就是对历史的回顾。我回顾这一段的历史,对它作出一个判断,主要是想给下面的讨论提供一个基础,此即效率问题。80年代的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打破平均主义。对应地,经济学家提出一个概念,即效率。我们现在不能够把平均放在第一位,而要把效率提高到第一位;而要效率,我们就得容忍贫富差距。这么一套论证的逻辑,事后回想,有很大的问题,问题在于,当初提出这些想法的人误解了“效率”的概念,他们把一个可能只适用于个人和企业的概念,用到了国家这个层面上,所以会导致很多问题。

这里面稍微引用一些经济学的概念来分析,这一部分的题目就叫“治国的效率神话”。我的含义是说,我们用“效率”这个概念作为价值的指标,作为制定治国政策、制定法律的最高价值,是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我们把效率当成了一个神话,根据效率来制定政策或者制定法律。我想提出一个问题:一个经济体或者一个社会、一个国家是不是可以追求效率?它背后的问题就是,我们怎么样去衡量一个集体或者像国家这么大的集体的效率,有没有可能衡量?这就是我提出的一个问题。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也想去回顾一下关于效率的定义。首先从大家比较熟悉的效率定义说起。经济学教科书里面会讲效率,这个效率描述的是目的和手段之间的关系。你有一个给定的目的,你有一个给定的资源,这个资源就是你的手段。我要运用这些资源实现我的目的。如果这个资源的利用最大化地达到了我的目的,我们就把它称之为有效率。如果这个资源的使用并没有最大化你的目的,那是没有效率。教科书里面都是这么定义效率的,现在所讲的90年代以来兴起的主流经济学都是这么讲效率的。

这样一个意义上的效率简单的说就是,给定了成本,收益最大,或者说,收益可能是一定的,但把成本缩小到最小,这就实现了效率,你的策略或者你的行为或者你的做法是有效率的。表面上看起来,这样的一个定义应该说是比较自洽的,也很完美。但是,对这样一个定义,我依据我所在的经济学的传统要提出质疑。我所在的经济学的传统就叫做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大家可能比较熟悉的人物有米塞斯、哈耶克。

我的质疑是:成本和收益究竟是什么?当然,这等于从根本上来提出一个质疑。接下来要闻:谁知道这个最大、最小?你怎么知道最大地实现了你的目的?或者没有有效的实现你的目的?我们提出这样一个疑问,基于一个很基本的现实,就是,当我们要说你是不是有效的实现了你的目的,这是一个主观判断。你是不是比较好的、比较有效的、比较低成本的达到了你的目的,其实是说,我觉得或者他觉得比较好的达到了这个目的。“好”本身就是一个主观判断,可能对我好的对你并不一定好,或者我认为很好,但是另一个人会觉得也就一般的好吧。这完全是一个主观判断的问题。我们生活在一个主观判断所构成的世界里面,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客观的世界。我们行动的时候做决策,是根据自己对客观现实的判断做决策的,而不是说根据现实来行动。这样你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都生活在这同一间教室里,但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的决定,有的人觉得很热,有的人觉得太冷了,还要开空调。这就是因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主观判断。我们在同样一个现实中,不同的人做出了完全不同的决定。在奥地利学派中,就把这一点叫做主观主义方法论。不管是讨论成本,还是讨论收益,还是讨论最大化还是最小化,背后都要回到个体的主观判断上去。只有每一个有判断能力的个体才能说这个是不是已经最大化了,或者说,我付出的这个成本是不是值得,我获得的收益是不是已经达到了我的目的。

我上面所讲的这些构成一个基本命题:成本和收益都不是客观的,它都是一个主观判断领域的问题。如果我们确定了这么一个命题,关于效率就可以有一个全新的结论。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布坎南有一篇很重要的文章,64年时写过一篇文章,《经济学家应当做什么》。在那篇文章里面他提出了一个命题:在给定的制度框架下,只要交易自愿地进行了,那么它就是有效率的。这个定义和传统的效率定义一个重大的区别就在于,传统定义说,你要把这个资源用到最大可能满足的程度,但从主观主义立场上看,我们没法找到一个客观的标准判断它是不是最大化。所以,我们只能让每一个处在交易过程中的人自己去判断,这个交易对我值不值。这两个人互相碰在一起都在做这样的判断。比如你拿了10块钱,我现在有一本书,我们现在互相进行交易,只要你们两个人自愿的达成了这个交易,我愿意把这10块钱给你,你愿意把这本书给我,我们互相交换了,我们双方的资源就都实现了有效率的使用。另外一个地方这本书只卖9块钱,这个是无关紧要的。所以,最终把效就归结到哪儿?归结到人的自由决定,每个人的自由。只要每个人可以自由的进行交易,这个交易就是有效率的。

还可以再上升一个层次。刚才我们讲的是个体的层次,个别交易,但我们判断一个交易的效率改进,则只能回到制度层面上。如果说,一个制度让人们可以更多地自愿交易,那么我们就可以说这个制度更有效率。如果一个制度限制人们,使得人们并不能自由的交易,那么这个制度就是低效率。所以,最终我们要谈论的问题是制度有没有效率。而判断这个制度有没有效率,最主要的标准是,人们是否可以充分自由地进行自愿和平等的交易。

总之,讨论集体的效率问题,我们必须回到制度层面上。纠缠于一个个别的交易似乎没有什么意义,因为个别的交易,只要他是自愿的,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