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村民自治与共治

作者:于建嵘发布日期:2010-01-26

「于建嵘:村民自治与共治」正文

主题:村民自治与共治

主讲人:于建嵘(社科院农发所研究员)

点评人:张树义(法学院行政法研究所教授)

主持人: 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地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学术报告厅

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承办 腾讯评论

最初,很多人认为村民选举是民主的学习班

主持人焦洪昌: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大家上午好!2010年新年就要到了,在新年到来之前我们有一个法学院的传统节目,就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新年论坛,新年论坛已经坚持了多年,今年的新年论坛和往年有一些不同,一个就是今年法学院新年论坛是和燕山大讲堂合并举行,因为今年我们谈的话题是关涉到中国基层非常重要的问题,所以合并在一起。

第二,主要考虑到今年因为有甲流感,所以学校对举行大型的活动非常关注,我们也经过很多的协调才举行了这么大的会议,把时间也压缩了,原来新年论坛应该是一天时间,今天是半天,分上半场和下半场,上半场还是学术研讨会,下半场是模拟法庭,这是我们的传统品牌。

上半场里面讨论的主题是村民自治与他治的问题。1982年中国宪法规定农村和城市的最基层实行自治,但是从自治开始的那一天,实际争议就非常大。我看到相关材料里提到,82年宪法写基层自治的时候,支持自治最有力的人是当时的人大常委会彭真委员长,从1982年到现在已经有27个年头,在村民自治过程中也还有大量的问题存在。比如说,到底是村民自治还是村委会自治。村委会发挥很大作用的情况下,就出现贿选的问题。村民自治怎么走,我搞过调研,很多人提到中国村民自治是不是超前了,要不要废除再回到他治的状态。

最近我们又在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怎么样完善中国的村民自治,在法律制度上有一些思考,把这些思想能够跟我们决策部门反映,我想是我们当前在学者和实践部门关注的问题。今天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中国社科院农村研究中心的于建嵘教授,于教授长期关注农村问题,他做了大量的调研。今天他为我们重点报告的是村委会组织法怎么修改,村民自治到底应该如何完成制度转型的问题。上次开会时他做了一个报告,官方也很重视。今天担任点评人的是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张老师,张老师长期关注中国社会变迁的问题,特别是关于中国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有独到的研究和见解,这两年又在美国,远离中国本土,从远距离对中国社会问题进行了很多思考,所以今天请张老师做大会的点评。

下面用掌声首先欢迎于建嵘教授给我们做报告。

于建嵘:各位上午好!本来我做了个PPT,里面有很多图片,因为投影仪的问题,我就没有办法用到PPT。今天探讨的问题是关于村民自治的价值和它的困境,中国政法大学新年论坛暨燕山大讲堂让我讲村民自治的问题,我当时感觉到一点惊讶。没想到法学界同仁也这么重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原来主要是政治学界做的。今天能够在政法大学新年论坛来讲村民自治问题,我特别高兴,因为这个论坛具有很高的品位。

要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有很多要说的东西。我首先讲两个小故事,1998年6月26日,当时的美国总统克林顿到了中国,他到了西安,参观了夏侯村。他到那里干什么?他到那里看村民委员会选举,看完后他讲了这么句话,他说:第一,我知道参选是怎么一回事,我曾经选举获得胜利,也落选过,不过当你们用一个选举,而且用人民作主决策的时候,本身是胜利者,当你们的人民能够选举,这本身就是胜利;第二,你们让全世界看到了,你们为下一代建立了光明的未来。克林顿讲了这句话之后,全世界普遍认为中国的乡村选举可能就是中国的未来。

这个问题在2003年又发生过一次,当时我也在。2003年底,美国前总统卡特在北京为村民自治颁奖。颁奖的时候,美国前总统卡特说了这么一句话,他说,1998年你们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改是很大的进步,它推动了全中国更大范围的村民实践选举,但也需要政府和百姓对这个问题做个评估。他讲话的时候,借用了彭真的一句话,他说,村民选举是民主的学习班,全中国农村都应该参加。他最终还讲了一句话,这是中国最终走向全面民主的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

彭真的深刻考虑:通过村民自治的训练,在中国普遍实现民主制度

这两个故事都是来源于美国、全世界公认的民主国家最重要的领导人的观点,一个是克林顿的讲话,一个是前总统卡特的讲话。我当时问卡特,你怎么判断中国的村民选举一定会导致全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为什么这么评价?他当时的回答很有意思,他说我当然不可能判断中国的村民选举一定会带来中国社会的民主,但是,中国的村民选举本身就是对中国人民的一种训练,选举的训练。

美国两位政治人物的评价,在某些方面的确反映了中国对于村民选举,乃至全世界对它的重视。但是大家发现,这个观念到底怎么来的,为什么西方人这么重视中国的村民选举?我也进行了思考。大家也知道,从克林顿讲话到今天已经十年过去了,中国的民主并没有得到推广,而且村民自治本身也在退步,这到底说明了什么呢?我今天想做一些探讨。当时美国一些领导人都认为,中国的村民选举会带来中国的民主,但是十年过去之后,我们发现中国村民选举,村民自治本身也在退步。为什么呢?

我先揭晓一下村民自治的过程,我们一般认为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0年到1988年,这个时候是村民自治的开始发生的过程,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后,最早的村民委员会的建立是建立在广西,我这里有个图片,在1980年1月4日晚上,在广西宜州一个村庄的大树下,这个村庄叫合寨村,这个村老人认为,人民公社没有了,生产大队没有了,他们143个人投票,选举了村民委员会。有人说小岗村开始了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广西宜州合寨村则开始了中国乡村的民主进程,这个村成为中国村民自治的第一村,然后村民委员会开始引起高层的注意,国务院、人大经过调查后,人民公社之后能不能找到一个新的代替人民公社的制度,发现了村民委员会制度可能是比较好的制度。

在1983年10月,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开始确立村民委员会,1984年底,全国共建立了948628个村民委员会和588多万个村民组,至此,我国乡村治理从集体化时期的“集权-政治运动模式”进入到了“乡政村治”模式阶段。体系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最终得到法律的认可还是在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1988年6月开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种体系的建立是由村民发展的过程。到1988年以后,村民自治开始走向完善的过程,这是第二个过程。

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村民自治完善的制度建立了。到今天为止,全国有80%的农村居民参加了这个选举,全国95%以上的地方经过六届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为什么建立村民委员会?根据我的理解大概有两点,第一,当年人民公社体制瓦解后,找到一个替代制度,村民委员会制度是人民公社的替代制度。第二点是最关键的问题,我发现不仅是个替代,当时中央领导人,特别是彭真委员长他认为,民主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彭真认为,民主很重要。彭真曾经讲过这段话,我看了后感想很深。1987年彭真委员长在常委会讨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时候,他说了这么一句话,说村民自治的办法是最广大的社会民主实验,一个村的范围里面的事务,完全交给群众办理,怎么提出问题,怎么决定问题,全部交给群众来决定,群众从中一步步学习民主,养成民主习惯。他说,从这个意义来说,我看村民委员会是最大的民主训练班。通过这样民主的形式管理好一个村,将来就可能管理好一个乡,管理好一个乡后,将来就可以管理好一个县,一个省,直接体现出我们国家的人民当家作主。村民自治制度就是给全国的村民进行训练。老百姓能管好一个村就可能管好一个乡,管好一个县,管好一个省。

经过村民自治的训练,将来在全国进行普选是有可能的。我认为彭真委员长当时有个非常深刻的考虑,他认为村民自治不仅仅是管好村民的问题。而是应该通过这种训练,在中国普遍实现民主制度。我考虑的第一点,这么多年,我们为什么这么关心村民自治,实际都有这样的考虑,认为通过村民选举,通过村民自治,可以使中国的民众直接得到民主的训练,最后在中国实现民主制度。但是村民自治实践经历了快三十年了,特别是从1987年、1988年以后,到现在又经过了20年,村民自治情况并不理想,有很多问题我们今天还没有办法克服,也没有办法超越。

现在遇到的五大问题:村民自治在倒退

现在有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方面的问题,村委会与村民自治中间的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关系问题,村民自治制度推广之后,马上发现一个问题,党怎么办?因为村民委员会的权力来源于村民,党的权利来源于党,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权力来源体系。村民委员会主任当选之后,假如不是党员,不是党内人员,更不是党支部书记,他就可能不听党支部的话,那怎么办?假如在非选举的体系里面,不存在这个问题,但是一旦开始搞选举之后,就成了很大的问题。村民自治制度实施这么多年来,这个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这牵扯到党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地方想了办法,就是党支部也来选,党支部也经过老百姓来选,这个制度最早发生在山西,1992年的时候,因为两委会的矛盾非常严重,山西河曲县想了个办法,说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权力来源不一样,能不能将党支部的权力也来源于村民,所以村里的党支部选举之前要经过村民投票,即:搞了“两票制”。

“两票制”的想法比较好,想解决党支部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但是大家知道,这个制度有个问题,党章里对党支部领导人有两个规定,第一,党支部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人员可以由上级党委指派,可以选也可以不选,就算你选好后,我也可以派一个去,上级党委可以指派下级党委的负责人,所以你选了没有用;大家可能也知道了,为什么现在很多大学生去当村官,当不了村委会主任,当不了村委会人员。第二个问题,真正的党支部人员,根据党章应该由党员来选,所以村民投票只参考票。“两票制”现在全国很多地方在做,但是没有解决问题。想解决这个问题没有解决。

包括安徽凤阳县,你们在媒体看到,两票制,两推一选,公推私选,双推制,两轮制,都是“两票制”的意思,各个地方实验不一样。陕西省搞过双推选,要求党支部人员的选举也经过老百姓同意,意思一样。这个方法现在看来有意义,就是希望党也受到民众的约束,但是实施过程中很困难。所以在早几年之前又产生了一个新的办法,干脆党政“一肩挑”。“一肩挑”的意思是,村主任和村支书都是一个人,这就产生两个问题。第一,假如村主任不是党员怎么办;第二,村支书去选举的时候选不上怎么办。现在各个地方大量推广“一肩挑”,实际上“一肩挑”是违法的,可以控制选举。我曾经写过文章,一肩挑是村民自治的全面倒退。

某一年我到湖南调查,当时湖南很多地方说,我们95%以上地方的现实是“党政一肩挑”,我当时问他两个问题,第一,假如现在你推荐的党员选不上村委会主任怎么办?第二,假如现在选的村委会主任不是党员怎么办。他说有两个办法,第一,我们想一切办法让村支书当上村主任。第二,实在发生了村主任不是党员的情况,我们把这个人火速发展成党员。一肩挑这个方式实际是控制选举,我们认为是村民自治全面的倒退。

现在一肩挑有两个模式,一个山东威海模式,一个广东顺德模式。威海模式是直接将党委和村委两个合并了,不管你怎么样想,村主任不设了,就一个村支书可以了,村支书也直接算村主任了。第二个是广东顺德的交叉任职。对于一肩挑争议很大,我认为一肩挑存在的问题就是地方控制选举的问题。我是批评一肩挑的。

为了解决党委和村委的矛盾,有一个地方,是河北青县做得比较好一点,说党支部和村主任发生矛盾没有关系,村主任还是你的村主任,村主任之外再建立一个村代会,由党支部兼村代会主席,青县模式有价值的地方在什么?终究认可了村民选举的合法性,但是还是想用党来控制村委会。通过什么控制呢?通过所谓议会来控制。也存在问题,青县的改革中组部不同意。他做了什么改革,假如你村支书当不上村代会主席,你这个村支书就不要当了。因为你得不到民意支持,所以你不要当。中组部是批评了的,说削弱了党的领导。还有一个规定,青县做了什么规定呢?村民代表会,你是党员你可以当村支书,你不是党员发展你为党员来当村支书。青县在某些方面体现了民意,我是比较肯定青县模式的。

但是问题在什么地方?青县模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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