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郁玉:改革的行进逻辑与历史脉络

作者:董郁玉发布日期:2013-08-12

「董郁玉:改革的行进逻辑与历史脉络」正文

今年2月,香港出版了吴伟的《中国80年代政治改革的台前幕后》。作者置身当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决策研讨过程,参与介入了上个世纪80年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实际历史进程,以对其所亲历的改革研讨、设计、决策和实施的回忆,为中国改革、尤其是80年代短暂的政治改革留下了尚不多见的史料性记叙。

总体而言,上世纪80年代,是中国改革日有所新、月有所进的狂飙突进期。正是在80年代,中国于世界范围内一马当先的改革,缓解了社会主义制度设计与社会主义制度现实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当时,“具有中国特色”的那些突破了共产主义原教旨教条和伪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改革成就,为世界上其他同样受困于宏大理论与逼仄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提供了一个走出社会政治经济窘境的样本。

30多年过去,在昔日社会主义制度曾经存在的许多地方,改革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虽然不是通过改革、但改革的终极结果也无非如此的“多数决定”,已经成为这些地方的基本国家制度。在这样的地方,政党依“多数决定”而成为执政党,政府的政策亦须得到“多数同意”方能形成和实施。如是,政府政策的提出、制定、实施及其目标达致,均须循程序化之途而图之。如此,改革的意义就大大弱化了。

由此回观中国,至少在当下,改革仍是执政党政策宣示和政府施政说明中出现频次最高的词汇之一。这种现实,既映照了中国在当代世界历史进程中的实际位置,也说明了即使中国在最近20年的世界经济增长中立于潮头之位,但执政党及其政府仍然没有放弃以改革来描述其政策措施之选。

从世界范围看,改革在那些以社会主义蓝图为制度摹本的地方落地以及展开,并非自然顺当,而是一路坎坷。在几乎所有社会主义国家,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主流意识形态,曾视任何稍有创意的实践性操作为“修正主义”。而“修正主义”紧箍咒所要防范、限制和制裁的,正是那些对共产主义原教旨有所怀疑、变动、乃至冒犯和突破的种种企图。南斯拉夫和匈牙利在自上世纪50年代始的“离经叛道”之途中所遭遇到的挫折,无不说明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行进之艰难。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80年代政治改革的台前幕后》一书,以作者的亲历,向人们部分地展现了在1980年代中国改革看似突进的背后,改革决策形成和推行有多么艰难。在中国政治语境下尤为难得的是,这本书为人们打开了一扇中国上层政治决策和操作过程的窗子,把中国政治运作中历来隐秘、从不公开示人的“硬球”的玩法公之于众。

(一)

如果追根溯源的话,人们可以从历史中发现,改革实属资本主义的发明创造。对匡正社会正义有里程碑意义的所谓罗斯福“新政”,就是改革的最典型代表。上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过后,改革的风潮逐渐蔓延至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直至今日,“医疗改革”和“移民改革”也仍是奥巴马政府最显著的政治标识。

不过,在“多数决定”的制度约束下,改革的主张能否被接受,这主要取决于选票之争;这之后,改革的主张能否最终成为国家政策,则取决于立法之争。选票之争也好,立法之争也罢,这都是公开交流、交易与交锋的政治过程。在法治原则之下,这个政治过程自有法律的束缚。任何自认为再好不过的改革主张,也必须通过这一政治过程的认证。在法治环境中,如果有谁把政治的“硬球”运到了规则之外,那么,这就意味着这个人及其改革主张的出局。

改革意味着重塑,意味着改动、改变、革掉和革除。因此,改革就意味着对其所要改动、改变、革掉和革除的东西的否定。问题正在于,在法治原则与责任政治中,改革所导致的否定并非抽象的否定,而是需要有人、政党或政府为那些被否定的东西负责,并由此为之付出法定政治代价的具体得不能再具体的否定。简言之,成为改革对象的政策及其措施,在其被否定的过程中,将伴随着制定这些政策的政党由执政到在野的过程,也将伴随着实施这些政策的政府由台上至台下的过程。

改革的这种“天性”,堪称为社会主义国家改革的“阿基里斯之踵”,是导致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落脚之时即遭遇抵抗并难以深入的根本性因素,也是导致改革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及其主流意识形态始终充满张力的先致性因素。

按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宣示,社会主义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完美的制度形态,是在否定资本主义以及此前一切剥削阶级当政的制度形态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是人类“社会形态”进化至“终点”――共产主义社会前的最高级社会形态。这样的意识形态宣示,与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需要以及运行实际高度吻合。这种意识形态所描述的社会形态特征,实际上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永续执政合法性的自洽逻辑。

当然,再完美的意识形态――无论是什么“主义”的,都抗拒不了现实的颠覆。但问题在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之于资本主义社会形态,并无“最高”、“最好”、“最完美”之类的限定词。因此,在资本主义国家,国家现实、社会现实的颠覆性,首先体现在其对执政党及其政府的颠覆上面,而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颠覆则属其次,意识形态的修正只是政府更迭的后续效应。而另一方面,社会主义社会形态和制度设计“之最”的脆弱性,就在于其一旦自认为瑕疵存在,或在制度的竞比中被认为瑕疵存在,都易导致为“之最”进行阐释的意识形态的崩坍。改革的合理性,却正蕴含了这种否定“之最”的前提。

在此,资本主义经得起颠覆的“弹性”,还在于其国家制度中的执政党及其政府更替的必行性和合法性。这就是说,在国家的政治现实中,失败的政策,必有失败的执政党及其政府为之埋单;而失败的执政党及其政府,也必是因失败的政策而导致被选票抛弃的结果。

相较之下,社会主义的政治现实则始终被缚于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由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必须永续执政这一政治前提的不可移动性,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中,现实的境况,尤其是执政党及其政府的政策所遭遇到的挫折,就不能被解释成整个执政党及其政府的错误,而总要被归结为党内路线斗争。这种归结的妙处在于,执政党的政治责任可以由少数在“路线斗争”中失败、并注定要被“永远开除出党”的人来承担,而党的永续执政地位却没有被动摇。

但是,在资源似乎永远处在稀缺状态的世界,人的行为、尤其是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必定要与行为人的责任联系在一起,并由此产生具体的后果。这种行为与责任的对应性,是人类所生存的这个世界的“自然正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道德的逻辑支点之一。不以“自然正义”为基础、或与之相对立的意识形态,或许可以屏蔽“自然正义”于一时,但终究不能解构已经根植于人性的这种正义观。也正是这种“自然正义”,支撑和建构着在当今世界普行着的所谓“责任政治”。

所以,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及其政府的政策失误所带来的政治责任问题,固然可以通过“路线斗争”的说辞或理论来规避和化解,但这样的腾挪方法不可再三。实际上,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自洽逻辑环链的断裂、共产主义信仰的裂解、“自然正义”观念的复归乃至改革终于可以大行其道的现实,就是发生在社会主义国家执政党内不断的“路线斗争”之后。

改革在社会主义国家的落地和施行,必然产生一系列的后果。首先,承认改革、施行改革,就要承认改革的必要性,而改革的必要性,又天然地带有否定以往――即使不是全部以往――的性质:显然,如果一切都“形势大好、不是小好”,那就沿着既定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径直前行罢了,还改什么、革什么?

其次,无论在何种政治制度中,被否定的社会治理,都必然意味着某些政策失误;而有政策失误,就意味着存在相应的政治责任。再次,政治责任意味着政治后果,而在现实政治中,政治责任则相关政治权力。于是,与政治责任相关联的政治权力,就意味着其与政治后果的对应性。这种对应性一旦成立,则抽空了一个政党永续执政的逻辑基石,最终也一定会导致永续执政所依托的意识形态的整体性坍塌。

因此,从根本上讲,改革的话语体系并不相容于“路线斗争”的话语体系。没有“路线斗争”的腾挪大法,执政党就有可能由改革所产生的政治责任及其相应后果,丢掉永续执政的先赋性地位。改革的行进逻辑及其潜在但却确定的后果,是上世纪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对改革欲迎还拒、明喜实恶以致拖延阻碍的真正原因所在。

(二)

开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改革,有着自身独特的历史因缘,但也大体不出上述改革的逻辑与历史脉络。而《中国80年代政治改革的台前幕后》,则为这个脉络提供了许多关键性的节点。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1970年代末采行改革开放政策,“这是国际的大气候和中国自己的小气候所决定了的”。国际上,在以冷战为背景的制度竞比中,社会主义国家的颓势明显,其主要表现为经济增长停滞甚至倒退,社会问题凸显且持续增加。而责任政治不行的可见结局,则是社会道德无底线地下降以至瓦解。在保证执政党永续执政的“阶级斗争”中,几乎所有人――不论是执政党成员还是普通民众都生活在不确定的状态中。

在中国,铁腕专政屏蔽了社会乱象的出现,但居民几乎所有生活用品都被纳入到无所不包的配给体系,以致小至火柴和卫生纸这样的日用品都要凭票购买甚至还不一定买得到的严酷现实,则无声宣告了社会主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计划经济的破产。对此,甚至连执政党也在稍后坦承,中国的“国民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当然,上述执政党对其所实行的经济政策结果的自我评价,也并不必然导致执政党对改革政策的采行。

经济危机是逼迫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改革的必要条件。但仅此还不足以启动改革。在苏东以及中国,改革破冰而进的过程,往往是在执政党及其政策的化身――党的领袖的生命终结之后。一个已逝的执政党领袖,常常可以充当执政党难以为继的政策――尽管党的领袖往往是这些政策主要的、但却不是唯一的制定者――所带来的政治责任的承载者。政治责任有了安放之处,就大致不会引发执政党当下的统治危机,否定以往政策所产生的即时风险也就大大降低了。而此时,就堪称是启动改革的最佳时机。

当然,在社会主义国家,启动改革的限制性约束还不止上述。由执政党永续执政体制所必然带来的党的前任领袖圈选和指定后任领袖的做法,从人身关系和体制两个方面保证了执政党政策的延续性。这种延续性,加大了启动改革的困难。因为延续而不否定早前的政策,除旧布新的改革就无立足之地,由此也就更谈不上踏地前行了。这就不似在由选民授权的权力交接体制中启动改革那般容易。在“多数同意”、选民授权的体制中,出自新上台执政党的领导人,可以不必理会前任异党执政时的政策,甚至还就是以否定和攻击这些政策并许诺实行改革为资本而上台,因此能不费周折地迅速启动多数选民投票同意了的改革。

显然,党的前任领袖圈选和指定党的后任领袖的做法和体制,并不以普通道德为根据。但是,一旦被指定者甚至并非被指定者就位,就自然会在延续前任的政策、做法和体制方面受到普通道德的约束。这就是为什么赫鲁晓夫在抨击斯大林时,会从听众中收到发问“那时你在哪儿?”字条的原因(赫鲁晓夫回答“那时我就坐在你现在坐的位置上”)。这就是说,被圈选和指定的领导人,受限于体制和私德,是最没有可能启动改革的执政党成员。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任何被前任领导人圈选和指定,但却要以否定前任领导人的政策措施为前提条件才能开始的改革。

回顾改革的历史,中国的情况也不例外。只不过,在为“文革”所空前深化的经济和社会危机面前,别无选择的中国共产党通过上层的权力斗争,迅速撤换了毛泽东圈选和指定的其后任领袖,在稍纵即逝的历史当口启动了改革。

《中国80年代政治改革的台前幕后》对中国改革启动前后历史的记叙,正从多个角度展示了上述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启动改革、推动改革上的矛盾与纠结。

其实,在一个由执政党控制了一切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和文化资源,因而一声指示便可号令“普天之下”和“率土之滨”的国家,相对而言,启动改革还不是最难的事情。如何把控改革,让无可借鉴的改革始终在巩固和增进执政党永续执政的地位与利益的范围内进行,以及防止改革脱缰至执政党不得不放弃独享权力的地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事情。

中国改革初始,在释放既存体制潜能所形成的短暂的“帕累托效应”的振奋下,中国共产党也是何等的意气风发。此时,这种人人受益的改革效应不仅让普通民众成了改革的拥趸,也让改革成了执政党的“良性预期”,并“诱使”执政党继续向前迈出改革的脚步。更重要的还在于,在改革尚未触碰体制时所产生的所谓改革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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