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舵:再读《旧制度与大革命》」正文
初读托克维尔的名著《旧制度与大革命》还是在将近20年前的1994年,其时我刚从哈佛大学访学返国不久。作者的许多深刻见解,对于我们从小被马克思主义传统教育所灌输的定见,简直就是彻底颠覆性的。例如“民主与自由是矛盾的,不可兼有”;贵族对于自由做出了决定性贡献;英国、法国、德国三国贵族制度的差异,是大革命唯独在法国发生的原因;坏制度最危险的时候,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候;法国大革命是在繁荣时期爆发的,不是因为民不聊生才革命;文人(文学家)们既不懂政治,又不切实际,却恰恰是他们煽起并主导了大革命;法国大革命根本没有必要――它既不是必然要发生的,也没有导致什么“彻底改变”;等等。
近几天又再读了这部名著。下面就谈谈几点感想,最后对于不能再拖延的政治体制改革提出若干可行性操作建议。
一、改革与革命
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是革命崇拜:革命不但是大好事,而且近乎神圣,而改革则被污名化(请注意:革命是个多义词,我这里所指的是法国大革命式的,深入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急剧的、“完全彻底”的暴力变革,而不是仅仅改换坏政府。这也正是马克思的“革命”原意)。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这种价值观仍然深刻影响着众多激进派;而一些改革派也经常会在两边摇摆,或者是理性上赞成改良,情感上则容易趋向激进――特别是当改革受挫的时候。加上我们对于“民主”的理解基本都是激进民粹式的(参看《附录三: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东西?》),这就使得未来的政治体制改革蕴含着极大的失败风险。因此,我们首先需要打碎“革命神圣”的光环,以堵塞激进政治变革的进路;然后,认真研究改革的内在逻辑,以便将“它山之石”,作为我们自己“攻玉”的鉴戒。
“革命神圣”的主要鼓吹者、政治激进派马克思受法国大革命影响极深,对法国大革命推崇备至。他还别出心裁,对这个极其特殊的现代单一个例作草率归纳,引申为阶级斗争、暴力革命推动人类历史“社会经济形态”依次递进的“历史普遍规律”。实际上,像法国大革命这种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全方位的剧烈暴力革命,第一是近现代现象,历史上的制度变革,不论是西欧从原始部落社会向奴隶社会的变革、从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变革,还是中国从西周的封建向秦的皇权专制的变革,虽然都伴随着战争和暴力,但是,都套不上“阶级斗争”和“大革命”这样的模子。欧洲原始部落社会变成典型的奴隶社会是希腊罗马的特殊现象,而且是大规模、持续不断的城邦之间的战争(希腊)或者对外征服(罗马)的结果,和“阶级斗争”没有什么关系;西欧封建制度的建立则是外部的日耳曼蛮族入侵毁灭了罗马帝国所导致的文明大倒退,哪里有什么“历史进步”的影子?中国从西周“封建”(姑且就说成“封建”吧,其实和西欧封建很难归为一类)变成秦的帝制,是长达数百年的漫长历史演变;中国历史上根本就没有过希腊罗马那样的奴隶制;而秦商鞅的法家变法和六国的不变,只是国策的差别和局部改革不改革的差别,断言秦与六国的内部“阶级统治关系”是地主阶级统治和奴隶主阶级统治的差别,法家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儒家代表“没落贵族阶级”或“奴隶主阶级”更是大笑话;果真如此的话,如何解释汉武帝以后近两千年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真要是这样一种关系,汉以后相对于秦就是历史倒退而没有历史进步,“普遍历史规律”对于中国就不适用。第二,像法国大革命这样,在短短几年之内,就要从内部对整个社会的所有领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都进行急剧的、“完全彻底”的革命,除了20世纪初的俄国十月革命(以及十月革命在其它落后国家的翻版),人类历史上再也找不出第三例。这里哪有什么“普遍历史规律”可言。
最令激进革命分子沮丧的,也许就是托克维尔的这个洞见:大革命不但该改变的都没有改变,反而造就了比旧专制更强固的新专制:
“没有充分准备的人民自行动手从事全面改革,不可能不毁掉一切。专制君主本来可以成为危险较小的改革家”;“如果当初由专制君主来完成革命(应为”改革“),革命可能使我们有朝一日发展成一个自由民族,而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不可能使我们成为自由民族。”
――毋宁说,这才更像是一则“普遍规律”,特别值得中国知识分子、尤其是全世界的激进民粹民主派们深思!
托克维尔当然没有机会看到大革命后法国迁延一百余年的社会政治持续动荡,直到1958年的戴高乐“第五共和”才算是大体稳定下来,法国人民为此吃尽了苦头。
纵令马克思主义成为共产党成功夺取政权的理论武器,仅凭常识也容易理解,革命的武器不可能作为建设的工具,此所以“以马上得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之理,盖因得国与治国完全不同。因此,指导思想、治国理念的根本转变,是中共顺利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这件大事不做,执政党就只能是“在黑暗中摸索”并且一而再、再而三被其误导。
我们今天读《旧制度与大革命》,首要意义还不是评价马克思学说的是非对错,而在于汲取历史教训,真正理解改革的内在逻辑,特别是革命和改革的关系――为什么英国是以改革化解了革命,而法国则相反,是改革引起革命?而德国不改革,最终又如何?
让我们先用三言两语把德国打发掉。
德国的现代性思想启蒙“狂飙突进运动”昙花一现,很快就被普鲁士军国主义专制君主扼杀,然后就是极端保守势力长时期顽固地拒绝改革,造成德意志诸邦封建割据的延续和全面的野蛮落后。直到一个不可多得的大谋略家、“铁血宰相”俾斯麦在19世纪下半期以战争强行统一了德国,德国才开始了快速、但极其片面的现代化――只要富国强兵,不要自由宪政,结果就是从穷兵黩武的军国主义走向法西斯主义,最终给德国人自己以及全世界制造了两次世界大战的空前浩劫。当前中国也有很类似的一股势力,主张强化政治权力、实行铁腕统治,走德国式不要自由宪政的富国强兵之路;这在广大人民的维权意识蓬勃兴起、全球化时代把世界各国连为一体、我国的经济高度依赖对外贸易的时代,不啻为痴人说梦,而德国法西斯主义的败亡之路正是他们最好的鉴戒。
英国为什么能避免革命――这里先要岔开一下,说说1640年代的英国内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教条,英国内战被说成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可是,全世界的工业革命是1750年以后才开始在英国发生,马克思所界定的、和近代资本主义相伴随的“资产阶级”这以后才慢慢形成,一百年前的1640年代哪有什么资产阶级?没有资产阶级,哪来的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内战,是宗教战争和贵族、王权斗争相交织,钱乘旦先生的《英国通史》对此有很好的解说,可参看。
回过来说英国为什么能避免革命。托克维尔的解释,可以概括为三大因素:
第一,英国历史上没有过稳固的王权专制(托克维尔称之为“中央集权制”),政治自由(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自由宪政)的传统始终保持着,英国人民的自由权利得到法治和宪政的保障,政府官员们不敢胡作非为,这就让政权获得了根本的合法性,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的拥护;而广大人民也在长期的法治环境下养成了尊法、守法,按照法律程序解决争端、寻求正义的精神文化和行为习惯。直到19世纪中期,近百年的工业革命使得工人阶级的力量足够壮大了,加上一些社会主义的精英分子去宣传、组织工人阶级,要求得到以普选权为主要内容的平等政治权利,而英国社会上层能够“与时俱进”,以渐进推行的议会改革(1832年是第一次)及时应对工人阶级的这一诉求,逐步扩大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基础,从此开启了民主化的大门,直到1918年基本实现了民主化。英国的制度演进历程告诉我们,自由和民主不是一回事,英国是先自由化、后民主化;先有自由宪政(按照我们流行的不准确的说法是“精英民主”)、后有大众民主;先由少数精英建立起法治、宪政、人权保障的基本制度(游戏规则),然后渐进、有序、可控地把参与政治游戏的权利扩大到全体成年国民――这是英国得以避免革命动荡的重要原因。
第二个原因是,英国的旧统治阶级――贵族一方面一直比较好地承担着社会不可缺少的政治治理功能,另一方面又承担了纳税等应尽的社会义务,这就让英国贵族获得了统治的合法性。英国贵族没有法国贵族那些最令人憎恶的特权如免税权,这就让英国贵族的那些历史传统遗留下来的特权不太令人反感;这也是英国的王室和贵族上议院得以存续至今的原因所在。不仅如此,英国贵族自己很早就开始经营工商金融业,逐渐和新兴资产阶级融合,双方结成了政治联盟,联手将自由宪政巩固下来,以防止两种专制对自由的侵犯:君主一人的专制独裁,和多数穷人的“民主专制”(见197页)。这样,英国的资产阶级很自然地也就接受了贵族的统治地位,而不是像法国那样,资产阶级和底层民众结合,联手推翻贵族的统治。这是英国得以避免革命的又一重要原因。
第三,对专制政权进行改革需要很高的政治智慧。第一,改革要及时、主动推行,这样才能避免革命;如果在为时太晚时再被动应付,改革就反而会引发革命。这是对改革时机的把握。第二,英国人知道改革一定不能轻易“发动群众”,必须结成贵族和新兴中产阶级的政治联盟,防止各种极端主义政治势力的崛起。这是对改革所依靠的政治社会力量的把握。第三,改革要在政府财政宽松、没有大的社会经济危机或其它外部强干扰(战争、灾荒等)的情况下分步骤逐项推进。这是对改革环境和程序的把握。
法国的情况在以上几个方面和英国几乎正好相反。
首先,法国自古以来的政治自由传统早在14世纪就开始被破坏,王权专制到了大言不惭自称“朕即国家”的“太阳王”路易十四治下达于登峰造极的地步。专制既久,必然腐败低效,官员滥用权力,不作为、乱作为;国王更是不受任何约束,带头滥用权力,穷兵黩武,任意征税,干预司法,挥霍无度,令国家财政濒于破产,贵族又不肯为缓解财政危机承担纳税义务,听任“第三等级”(除贵族和教士之外的所有人,包括农民、中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被税负压得喘不过气来:
“密札是国王颁发的捕人密令,执有密札就可以不经审判把拘捕的人投入狱中。国王往往出售或赠送密札。”“法律最后竟如此遭人蔑视,甚至遭法律执行者的蔑视,因为那时既无议会,又无报纸,大臣及其官署的任意胡为、专横跋扈和变化无常均不受限制。”“法国政府……总是表现出惊人的积极性,但是它的积极性常常毫无结果,甚至反倒有害”;“国王敕令、宣言、诏书都经过庄严的登记注册,可是在执行中无不受到重重变更。……它(政府)很少破坏法律,但它每天都根据特殊情况,为了办事方便起见,悄悄地将法律向任意方向扭曲。”
与此同时,上行下效,民众也就养成了蔑视法律的习惯:
“人们常常抱怨法国人蔑视法律”,“人民一旦激动起来,最微小的波动立即就可将人民引向暴力,这时镇压人民的也总是暴力和专权,而不是法律。”
请特别注意下面这段话:
“14世纪,‘无纳税人同意不得征税’这句格言在法国和英国同样牢固确立下来,人们经常提起这句话:违反它相当于实行暴政,恪守它相当于服从法律。……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个民族的命运彼此分离,越来越不同。……(自1356年起)国王便可以不经国民合作即确定普遍税则,而贵族只要自己享有免税权,就卑鄙地听凭国王向第三等级征税;从那一天起便种下了几乎全部弊病与祸害的根苗,它折磨旧制度后期的生命并使它骤然死亡。”
――请问今日中国距此还有多远?
其次,英国的贵族纳税,穷人不纳税,而法国的贵族恰好相反,一方面享受着包括免税在内的种种特权,另一方面则由于被专制国王剥夺了政治治理的权力而不再承担社会责任,他们纷纷聚集在首都巴黎,过着纸醉金迷的寄生生活,成了一堆享受着非分特权、而又毫无用处的社会赘疣。法国贵族还特别鄙视新兴资产阶级,刻意和他们保持距离:
“这个贵族阶级从内部排除中产阶级并与之分离,对人民漠不关心因而脱离人民,在民族中完全陷于孤立,表面上是一军统帅,其实是光杆司令,人们就会明白,贵族存在千年之后,怎么会在一夜之间就被推翻。”
反过来,资产阶级当然也就特别仇视贵族阶级,一旦时机到来,资产阶级联合底层民众对贵族痛下杀手,就没有什么可奇怪的了。
――请问中国当下的“权贵资产阶级”,和旧制度下的法国贵族有多大差别?
为什么“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繁荣反而加速了大革命的到来”?托克维尔的解答是:旧制度下中央政府的改革带来了境遇的普遍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