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因沃林 佩雷斯:民主政体的垮台与存续

作者:梅因沃林 佩雷斯发布日期:2014-06-22

「梅因沃林 佩雷斯:民主政体的垮台与存续」正文

 

[内容提要] 围绕"民主政体为何存续或垮台"这一经典问题,文章对1945年至2005年间的拉丁美洲进行了实证研究,探讨了民主政体垮台的原因、有利于其存续的因素等问题。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是:其一,政治行为体的政策激进主义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民主政体垮台的危险; 其二,如果政治行为体对偏好民主有规范性,民主政体远不可能垮台;其三,一个更民主的地区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民主政体垮台的可能性; 其四,结构因素对1945 年至2005 年间拉美的民主稳定没有直接影响。

[关键词]民主政体 存续 垮台

* 本文原载美刊《民主杂志》( Journal of Democracy) 2013 年第2期,译文有删节,本文为中央编译局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拉美民主化进程中的政党治理"( 13B08) 的前期成果。

 

民主政体为何存续或垮台? 围绕此经典问题,我们对1945 年至2005年间的拉美进行了一项实证研究,研究采用了一种新的战略。对单个国家的大量定性研究表明,民主政体的存续或垮台取决于政治领袖、政党、军方、社会运动及其他关键政治行为体的行为。他们的行为受到结构力量和文化模式的重大影响,但并非由其决定。由个案研究纵向扩展是困难的,时至今日,学者们验证基于行为体偏好和行为理论的能力是有局限的。本文主要提供了一种定量分析,旨在对来自定性文献的特定重要思想能推广到何种程度进行初步评估。

我们的研究未使用一种苛刻的民主定义。在借鉴丹尼尔・布林克( Daniel Brinks)将拉美政体分为民主、半民主与威权三种的基础上,本文将民主和半民主政体归并在"竞争性政体"这一更为宽泛的范畴内。虽然我们不时简单地以"民主政体"指代这些政体,但所涉及的案例也包括半民主政体。1945年至2005 年间,20 个拉美国家的竞争性体制历经了总计664 年。我们探究了竞争性政体为何( 及何时) 垮台,何种因素有助于其存续。

我们发现,无论是发展水平还是经济表现,都未直接影响拉美民主政体存续的前景。我们转而关注关键政治行为体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其政策的激进主义或温和主义以及拉美地区的政治环境。当政治行为体对民主有一种强烈的规范性偏好(normative preference)或政治行为体回避激进的政策立场时,民主政体更可能存续。此外,当地区环境有利于民主价值观念的传播或国内政治环境温和时,民主政体更为稳固。

我们的研究以吉列尔莫・ 奥唐奈( Guillermo O'Donnell) 后期成果中的三个重要观点为基础。其一来自《现代化和官僚威权主义:南美政治研究》这部影响深远的著作。该著作批评了现代化理论关于发展水平与政体类型间关系的过于线性的假设。我们的研究涵盖了更长的时段和更多的拉美国家,证实了奥唐奈"发展水平并未对拉美地区竞争性政体的存续产生直接影响"的观点。其二,在《现代化和官僚威权主义》及其20世纪70、80 年代早期的一些作品中,奥唐奈指出,公共部门动员对统治精英( 尤其是资本家) 造成的威胁是拉美民主政体垮台的一个重要因素。

与此类似,我们认为,政治行为体在政策上的温和主义或激进主义影响竞争性政体的存续或垮台。其三,在《拉美案例介绍》中,奥唐奈先是明确了危害拉美民主稳定的一些障碍,继而指出,拉美地区的许多国家已经出现了变化,"无论其重要性如何,绝大多数政治和文化力量现在认为政治民主的成就和巩固有很高的内在价值。这实际上是一种新现象"。我们更进一步认为,一个竞争性政体存续的可能性受到政治行为体观念的影响,即它们是否从规范性上( 本质上) 视民主为一种政体。

尽管上述三方面是本研究的基础,但我们还是挑战了《现代化和官僚威权主义》中用结构主义视角观察民主政体垮台的一个核心观点。奥唐奈认为,拉美经济较为发达国家的资本主义的结构特征解释了为何现代化理论对该地区无效。我们认为,现代化理论之所以不适用于拉美,原因在于,该地区的发展水平对政治行为体的政策激进主义或它们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影响不大。

直到"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在拉美出现的1978 年,绝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竞争性政体一直是脆弱而不稳固的,随后则变得更为坚韧。20 世纪70年代以前,绝大多数拉美国家至少经历过一个民主或半民主时期,但这些竞争性政体中的相当一部分是短命的。从1978年开始,新成立的民主政体挺过了众多重大挑战。随着新转型的出现,竞争性政体不断增多。到1991 年,该地区20 个国家中的18 个( 除古巴和海地以外)拥有竞争性政体,而且自此后仅有小的变动。出现此转型的首要原因在于竞争性政体的垮台率( 竞争性政治存在的年限除以垮台的数量) ---从1945 年至1977年间的9. 3% 骤然下降到1978 年至2005 年间的0. 8%。也就是说,前一阶段的垮台率是后一阶段垮台率的10 倍还多。

 

政策激进主义与对民主的偏好

两个因素直接影响竞争性政体是继续执政还是垮台。其一,关键性社会和政治行为体是否有激进的政策偏好;其二,他们是否对民主有规范性偏好。政策偏好可能会从温和到激进变化。一些行为体也发展出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政策激进主义和对政体的规范性偏好是行为体政治认同的相当具体和可测量的要素。政治行为体在一种相互作用的历史背景下形成政策偏好,对政体的规范性偏好也是如此。虽然此类偏好不是固定不变的,但倾向于相对稳定。政治行为体对既有政权的支持或反对以其政策偏好和对政体规范性偏好的某种结合为基础。

当其政策目标定位于政策谱系的一端,并且表露出一种实现那些目标的迫切性或者丝毫不妥协地维护那些立场时,政治行为体是激进的。激进的政策偏好不必然地是极左或极右的,但却必须与其他相关行为体的偏好足够远以产生分化。它们是强烈的偏好,激进的行为体不愿意为实现其政策目标而妥协或等待。

 

强大的激进行为体的存在是否使竞争性政体的维持变得更加艰难?

我们相信,答案是肯定的。激进的行为体变得越极端和越强大,其他行为体就会感受到越多的来自民主政治的威胁。为了在相当激进的情况下( 对政府及其同盟或者反动派而言)保护其利益,一些强大的行为体或许会试图颠覆竞争性政体。

此观点也适用于政府自身。当一些行为体害怕竞争性政体的延续会因政府激进的议程( 无论议题是改革性的还是保守的)而导致自身毁灭或遭受重大损失的时候,容忍既有民主政体的成本增加。此类行为体遵守民主游戏规则的意愿很可能削弱,民主政体存续的前景也是一样。

对民主有规范性偏好意味着政治行为体内在地重视民主,也就是说,将其置于任何具体的政策结果之上。此类行为体在思想观念上将民主视为最好的政体类型。对民主的这种信奉表现为他或她愿为捍卫竞争性政体而承担政策代价。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不同于情境性行为或机会主义行为---行为体对政体的支持依据政策结果,也就是说,依据工具理性而定。当然,政治行为体追寻其政策偏好时的工具理性也是决定民主政体为何存续或垮台的一个关键因素。

政治行为体有许多方式展现其对民主原则的信奉。当候选人承认选举失败而不是挑战选举结果时,他们是在展现对民主政体的信奉。当政府领导人接受在国会中一项重要议程上的失败而不操纵程序规则以强加体现他们偏好的立法时,他们在展现对民主程序的信奉。对其他行为体而言,这些信号是可信的,因为它们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我们假设,政治力量对民主的强烈规范性偏好将使竞争性政体更为牢固。此类偏好限定了政治行为体在寻求其政策目标时会走多远。当政治行为体将民主奉为固有价值时,他们更愿意容忍损害其利益的政策,因为他们认为此类政策基于合法的、有约束力的决定。出于同样原因,政治行为体或许会愿意舍弃或谢绝对自身有利的政策,如果那些政策未被合法政权所采纳的话。

尽管以往的成果已经指出了政治行为体的规范性政体偏好的重要性,但用长时段内的大量国家的案例来实证地说明这一点却相当困难。由于概念化、量度、数据收集和内生性等方面的困难,以往的定量分析都未进行驶种尝试。我们的基本假设之一是,在达到一种高水平发展---届时,绝大多数政治行为体是非激进的,且从本质上偏好民主---以前,结构变量对政治行为体的规范性偏好或政策激进主义影响不大。我们的实证分析证实了此种假设。

 

我们遵循的编码规则

收集和测量数据是主要挑战。我们需要将验证关于长时段内20个国家的观点的普遍性的定量评估与以一种更深入的方式探究因果机制的定性案例研究结合起来。定量研究的最大困难在于确定这20个国家中最为重要的行为体,然后对其政策上的激进主义和对政体的规范性偏好进行编码。

我们使用了由19 个研究助理组建的团队来开展这项工作。为准备遵循详细编码规则的冗长的国别报告,他们开展了广泛的研究。报告描述了1944 年至2010年间每届总统任期内的主要政治行为体。他们确认了一小部分行为体( 通常每个有3 到7 个总统任期),这些行为体在史书中的每个阶段都是最引人注目的。清单中还包括权力角逐中发挥深刻影响的总统、组织和运动。报告总共讨论了1460 个政治行为体和290多个任期。总统几乎总是被确认为是强有力的行为体。政党、工会、商会、军队、游击队组织和社会运动通常也算在关键行为体行列。

研究人员根据详细的编码规则查找激进主义和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的实例。他们将存在下述情况的政治行为体编码为"激进":其一,在短期内表现出实现激进左翼或激进右翼政策立场的坚定愿望,或者执政后仍然坚持那些立场;其二,表现出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而破坏法律的意愿; 其三,蓄意推行将大量成本加于其他政治行为体的极端政策的政府;其四,致力于旨在强加或阻止重大政策变革行动的暴力行为。如果政治行为体对那些立场有分歧或态度含糊,将被编码为"有些激进",除此以外被编为"不激进"。

许多政治行为体对民主仅嘴上说得好听,因此研究团队首先记录了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的缺乏。如果政治行为体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被编码为"缺乏民主偏好":其一,对"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者"或"形式民主"有矛盾心态或有所质疑; 其二,对政党、立法机关、法院或选举团体等民主机构有敌意,而不只是质疑它们的决定;其三,当民主程序产生不利结果时,质疑其有效性; 其四,声称是人民的唯一代表; 其五,质疑包罗万象的全国性运动之外的任何反对派的合法性;其六,经常解散被视为人民或国家敌人的和平反对者。

如果政府存在下述情况,也被编码为缺乏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 其一,将党派性教导计划引入公立学校系统或军队;其二,经常操控制度规则以获取政治优势。如果非政府行为体表露出破坏宪法的意愿,或为实现政治目标而运用欺诈、政治排斥或暴力手段,将被视为缺乏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如果政治行为体未体现出上述情况的任何一种,将被编码为"有牢固而强烈的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如果政治行为体对上述指标的任何一个模棱两可,将被编码为"其规范性支持相当稳固但并非完全始终如一"。

这些编码规则为我们比较长时段内的20个国家提供了一个一般性的基础。从概念方面讲,对激进主义和民主偏好的编码独立于对政体的编码。政治行为体对政策激进主义和对民主的规范性偏好的立场并不从本质上影响政体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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