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相怀 李向军:“中国式民主”的现实逻辑与内在理路

作者:黄相怀 李向军发布日期:2014-01-18

「黄相怀 李向军:“中国式民主”的现实逻辑与内在理路」正文

 

【内容提要】承认“中国式民主”成立的事实,我们就必须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问题上进行深入的理论挖掘和现实思考。经过多年的探索,“中国式民主”已经在战略抉择、基本原则、实现途径等方面形成了一些已被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观点、思路和做法,对此进行深入系统的挖掘呈现,能够使我们对于“中国式民主”的知识掌握得更丰富、更扎实、更牢固。我们既要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理论自信,又要坚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自信。

【关 键 词】中国式民主/中国政治/政治发展/基本问题

 

近年来,学术界对于“中国式民主”的探讨逐渐增多,但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始终萦绕在研究者的心头:“中国式民主”成立吗?如果按照所谓“经典的”民主理论关于民主的标准来衡量中国政治,一些人可能会得出结论:中国“似乎不是”一个民主的国家,更遑论“中国式民主”的存在。对此我们的看法是:“中国式民主”是成立的。人类历史发展的实践表明,民主是个开放的体系,它没有标准答案,换句话说,民主政治可以是一国一模式。或者说,民主没有原版,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文化和经济社会条件来发展民主政治。①从而,任何一个国家都能够而且应当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发展形成一套具有本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中国式民主的成立逻辑即渊源于此。经过多年的探索,“中国式民主”已经在战略、原则、路径和保障等方面形成了一些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观点、思路和做法,对此进行深入系统的挖掘呈现,能使我们对于“中国式民主”的现实可行性的知识掌握得更生动、更丰富、更扎实。

 

一、“中国式民主”的战略抉择

所有国家的政治发展,都离不开对于战略的抉择。战略选择适当,国家和人民之福;战略选择失当,国家和人民之祸。先发现代化国家如此,后发现代化国家更是如此,一些发展中国家惨痛的政治发展历史和现实遭遇历历在目,很能说明问题。那么,“中国式民主”的战略选择如何呢?

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有两个主导性内容:(1)政府能力(或权力);(2)人民参政情况(或民主化)。“政府能力包括政府机构从社会吸取资源的能力,这些资源包括税收、劳力、物资等;政府能力还包括规定人民社会生活的能力,例如要求人们工作、规定工作时间、确定工资、控制罪犯、管理交通等。”“人民参政指的是社会普通成员参加政府决策的程度。”这两个标准,即政府的权力与效能和公众对政府影响的程度,是两个衡量政治发展的标准。②而在另一位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看来,政治发展与国家的政治制度化密切相关,这既有结构方面的内容,又有伦理方面的内容。从结构方面说,国家的政治制度化就是国家的政治组织和政治程序有一定的适应性、复杂性、自主性和凝聚性;从伦理方面说,政治制度化的伦理性内容就是国家的公共利益,公民对国家公共利益的共识越大,该国家的政治制度化程度也就越高。“亨廷顿的整个政治理论,事实上始终围绕着‘政治国家建设’和‘民族国家建设’这两个轴心而旋转。‘政治国家建设’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建立和巩固国家政权,而‘民族国家建设’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则是确立人民对国家的政治认同。”③这些理论观点对我们思考“中国式民主”的战略抉择问题是很有启发的。

任何国家的政治发展的目标都是为了保证治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必须一方面提高政府能力,另一方面巩固治理合法性。而在公民看来,国家的这两个任务与他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强大的政府能力能够提供充分的公共物品,而高度的治理合法性则能够保证充分的政治参与。联系政府能力和公共物品的制度中介是行政制度,而联系治理合法性和政治参与的制度中介则是民主制度。基于这个分析,我们可以说,中国的政治发展必须紧紧围绕行政制度建设和民主制度建设进行。但是,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两者往往不可同时兼得。完善行政制度能够提高政府能力,即能够提高政府从社会中提取资源的能力,也能够提高政府的行动能力,从而向公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等公共物品,这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但与此同时,如果把完善行政制度与完善民主制度齐头并进,那么公民经由政治参与所传达的各种利益、愿望和要求则有可能冲击政府能力,非但使得民主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还会降低公共物品的提供,从而陷入一种尴尬的“两难”境地。这样的例子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并非鲜见。

在两者不可同时兼得的情况下,中国政治发展采取的是行政制度建设优先于民主制度建设的战略。从30多年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演化轨迹中,我们可以发现,具有提升行政效能作用和提高政府提取能力的改革,绝大部分都得到了深入的推进;而具有提高治理合法性和政治参与水平的改革,则进展较为缓慢,大部分发生在县以下的基层,或者政治权力核心的外围。这种选择的背后,既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智慧,也与民主政治发展自身的内在逻辑有关。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民主化不是设计出来的,而是应对出来的。换句话说,“民主模式”的不同版本,不过是不同国家面对民众的参与要求一步一步应对的结果。因此,所谓“中国式民主”并不意味着中国已经形成了固定的民主模式,更不意味着中国的民主模式可以适用于其他国家的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式民主”只是指这样一种在既有体制框架下,特别是在保持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前提下,旨在化解大众参与压力,进而实现“民主治理”目标的诉求和努力。④

 

二、“中国式民主”的基本原则

“我们在学术著作中所能找到的关于民主的理论几乎全都是基于西方社会的历史经验。这些理论不可能是超越时空限制或者就整体而言具有普遍意义的。这是因为,在社会科学中,不像在自然科学中那样,人们无法完全避免理论得以形成于其中的时间和空间的累积所造成的影响。”⑤这句话提醒我们,任何国家的民主,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民主政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普遍价值,有着共同的要素。但是,由于实现民主需要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条件,而这些条件在不同的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可能极不相同,因而,世界各国的民主都或多或少带有自己的特征。我们既不能以民主的特殊性否定民主的普遍性,更不能以民主的普遍性否定民主的特殊性。由于民主制度的开放性、各国国情的多样性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复杂性,民主是一个高度“情境化”的政治事物。“对于那些试图对实践施加影响的民主理论家们来说,考察民主存在和发展需要的条件是一个重要的任务,无论这些条件在他们看来是必要条件、充分条件、还是仅仅只有促进民主的作用。”⑥在中国的政治发展环境中谈论民主,依循“中国式民主”的视角审视中国政治发展,都不能离开中国的政治现实规定性这个最基本的问题。

总的来看,经过新中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艰辛探索和不懈努力,“中国式民主”已经初步确立了若干基本原则:

第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果说有什么东西最能体现中国式民主的特色的话,那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中国式民主是一个由各种要素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其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中国式民主的三大支柱。只有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才称得上是把握住了中国式民主的科学内涵。”⑦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哲学中,人民当家作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立足点和归宿;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因此,在这种视阈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逐步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为重要的一个准则。

第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则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中共十八大报告对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作出了许多富有新意的提法:比如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关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出“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这些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新的亮点和增长点。

第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自建党开始,中国共产党就表现出了充分的开放性、包容性和灵活性。基于对人类政治文明的认可,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在中国共产党人看来,都是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理念,而不是某种社会制度的专利。民主是法治确立的前提,法治是民主政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社会主义所倡导的自由平等,是逐步满足人们发展期待和价值要求的具体的发展中的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不能自外于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理念,而必须以之为依归,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三、“中国式民主”的实现途径

“西方那些认真思考民主问题的人都在探索超越现实资本主义民主的途径;他们的努力只是刚刚开始而已。现在有些人懒于思考,把以‘选主’为主轴的体制当做实现民主的唯一途径。对他们而言,历史仿佛真的终结了,人类社会似乎只能按这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方式运作,这是绝对荒谬的。对真正关心民主的中国人来说,我们应该拓展想象的空间,从理论和实践上寻求‘选主’体制以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⑧事实的确如此,在实现“中国式民主”的途径上,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些事实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

第一,推进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体方向。对此,十八大报告也作了许多具体的规定:比如,在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面,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方面,提出:“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面,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等;在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方面,提出:“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健全部门职责体系”等。

第二,通过发展基层民主夯实民主政治的社会基础。中共十七大报告给予基层民主高度的评价,首次把它列入基本政治制度范畴。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提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这表明,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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