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西斯・福山:“利维坦”的降临

作者:弗朗西斯・福山发布日期:2013-04-11

「弗朗西斯・福山:“利维坦”的降临」正文

不同于部落社会的国家层次社会;国家的“原生”形成和竞争形成;国家形成的不同理论,包括此路不通的灌溉论;国家为何仅出现于部份地区

与部落社会相比,国家层次社会具有下列的重要差别: (1)

首先,它们享有集中的权力,不管是国王、总统,还是首相。该权力委派等级分明的下属,至少在原则上,有能力在整个社会执行统一的规则。该权力超越领土中所有其它的,这表示它享有主权。各级行政机关,如副首脑、郡长和行政人员,凭藉与主权的正式关联,而获得决定权。

其次,该权力的后盾是对合法强制权力的垄断,体现在军队和警察上。国家有足够权力,防止分段、部落和地区的自行退出。(这也是国家与酋长领地的分别。)

第三,国家权力是领土性的,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因此,墨洛温王朝(Merovingian)时期,法兰西还不算国家。其时,统治法兰西的是弗兰克斯国王,而不是法兰西国王。国家的疆土可远远超越部落的,因为其成员的资格不受血缘关系的限制。

第四,与部落社会相比,国家更为等级分明,更为不平等。其统治者和他的行政官员,常与社会中的其他人,分隔开来。某种情况下,他们成为世袭的精英。部落社会中已有听闻的奴役和农奴,在国家的庇护下,获得极大的发展。

最后,更为精心雕琢的宗教信仰,将合法性授予国家;分开的僧侣阶层,则充任庇护者。有时,僧侣阶层直接参政,实施神权政治;有时,世俗统治者掌管全部权力,被称作政教合一(caesaropapist);再有时,政教并存,分享权力。

随国家的出现,我们退出血缘关系,走进政治发展的本身。下面几章将密切关注,中国、印度、穆斯林世界和欧洲,如何自血缘关系和部落,过渡到非个人的国家机构。一旦国家出现,血缘关系便成为政治发展的障碍,因为它时时威胁,要返回部落社会的私人关系。所以,光发展国家是不够的,还要避免重新部落化(tribalization),或我所谓的家族化(patrimonialization)。

世界上,不是所有社会都能自己过渡到国家层次。欧洲殖民者出现之前,19世纪的大部分美拉尼西亚,由群龙无首的部落社会组成(即缺乏集中的权力)。非洲亚撒哈拉的一半,南亚和东南亚的的部分地区,也是如此。(2) 缺乏长远国家历史的事实,大大影响了它们在20世纪中期独立后的进展。与国家传统悠久的东亚殖民地相比,这一点显得尤其突出。中国很早就开发了国家,而巴布亚新几内亚一直没有,尽管人类抵达后者更早。为什麽?这就是我希望回答的问题。

国家形成的理论

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把国家形成分成两种,“原生”和“竞争”。国家原生形成,是指国家在部落社会(或酋长领地)中的首次出现。国家竞争形成,是指第一个国家出现后的仿效追随。与周边的部落社会相比,国家通常组织得更为紧密,更为强大。所以,不是国家占领和吸收邻里的部落社会,就是不甘被征服的部落社会起而仿效。历史上有很多国家竞争形成的案例,但从没观察到国家原生形成的版本。政治哲学家、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只能猜测第一个或第一批国家的出现,有众多解释,包括社会契约、灌溉、人口压力、暴力战争和界限。

国家源于自愿的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论者,如霍布斯、洛克和卢梭,一开始并不想提供国家如何出现的实证。相反的,他们只是试图厘清政府的合法性。但弄清第一批国家的出现,是否通过部落成员的明确协议,以建立集中权力,这还是很值得的。

托马斯・霍布斯这样解说有关国家的“交易”:国家(即利维坦)通过权力的垄断,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安全;作为交换,公民放弃各行其是的自由。国家还可向公民,提供无法独自取得的公共服务,如产权、道路、货币、统一度量衡和对外防卫。作为回报,公民认可国家的征税和征兵等。部落社会也可提供一定的安全,但其公共服务非常有限,因为缺乏集中权力。假如国家确实源于社会契约,我们必须假设,在历史上的某天,部落团体自愿决定,将独裁的统治权委托给个人。这种委托不是临时的,如部落酋长的选举,而是永久的,交到了国王和其后裔的手中。这必须是部落中所有分段的共识,因为每一分段,如不喜欢,仍可出走。

如果说主要动机是经济,即产权的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提供,国家源于社会契约,似乎是不可能的。部落社会是很平等的,在密切相处的亲属团体中,又是很自由的。相比之下,国家是强制、专横和等级分明的。腓特烈・尼采(Friedrich Nietzsche),把国家称作“最冷酷的怪物”。我们想像,自由的部落社会只会在极端的逼迫之下,出此下策;如果面对即将来临的异族入侵和灭绝,则委托一名独裁者;如果面对即将摧毁整个社团的瘟疫,则委托一名宗教领袖。实际上在共和国期间,罗马独裁者就是这样选出的,如公元前216年坎尼会战后汉尼巴尔(Hannibal)对罗马的威胁。这表明,国家形成的真正原因是暴力,或暴力的威胁,社会契约只是有效途径,并非终极原因。

国家源于水力工程

社会契约论的变种,是卡尔・魏特夫(Karl Wittfogel) 的“水力工程”论,前人为此花费了很多不必要的笔墨。魏特夫原是马克思主义者,后来蜕变成反共产主义者。他发展了马克思的亚洲生产方式理论,为专政出现于非西方社会,提供了经济的解释。他争辩,大规模的灌溉需要,只有中央集权的官僚国家方能做到,从而促进了美索不达米亚、埃及、中国和墨西哥的国家兴起。(3)

水力工程的假设,要解答甚多疑问。新生国家的地区,其早期灌溉工程的多数都是小型的,地方上自己就能应付。像中国大运河的大工程,是在建立强大国家之后,只能算是结果,不应是原因。(4) 魏特夫的假设若要成真,我们必须假想,部落成员聚集起来说,“我们将心爱的自由交给一名独裁者,让他来管理举世无双的大型水力工程,我们将变得更加富有。我们放弃自由,不仅在工程期间,而是永远,因为我们的后代,也需要卓越的工程主管。”此种情形如有服力,欧洲联盟早已变成一个国家了。

密集人口

人口统计学家爱斯特・波斯勒珀主张, 人口的增加和密集,是技术革新的主要动力。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中国江河流域的密集人口,创造了精耕细作的农业。它涉及大规模灌溉、高产品种和各式农业工具。人口密集允许专业化,允许精英和百姓的分工,从而促进国家的形成。低密度人口的团队和部落社会,为减少冲突,可以分道扬镳;如发现不能共存,便自立门户。但新兴城市的密集人口,并无如此的选择。土地的匮乏,能否取得重要公共资源,都可触发冲突,从而要求权力的高度集中。

即使人口密集是国家形成的必要条件,我们仍有两个未获答案的疑问:一开始,是什麽造就了密集人口? 密集人口与国家,是怎样互动的?

第一个问题,似乎有简单的马尔萨斯答案:如农业革命的技术革新,大大提高土地产量,导致父母生育更多孩子,从而造成密集人口。问题是,有些狩猎采集社会的利用率,远远低于当地环境的富饶能力。新几内亚的高地居民和亚马逊的印地安人,开发了农业,却不愿生产馀粮,尽管在技术上是做得到的。所以,有了提高效率和产量的技术,可以增加人口,但不能保证,这些事情的确实发生。(5) 人类学家建议,在某些狩猎采集社会,粮食供给的上升反而导致了工作量的降低,因为其成员更在乎休闲。按平均来,农业社会的居民比较富庶,但必须工作得更加努力。这样的交换,可能并不诱人。或者说,狩猎采集者只是陷入了经济学家所谓的低平衡。那是指,他们掌握了转移至农业的技术,但必须面对他人分享盈馀的前景,旋又打消了转移的想法。(6)

这里的因果关系,可能被颠倒了:早期社会的人不愿产生盈馀,除非挥鞭的统治者强迫他这样做;主人自己不愿辛苦工作,却很乐意迫使他人这样做。等级制度的出现,不在经济因素,而在政治因素,如军事征服或强迫。埃及金字塔的建造,顿时浮现在眼前。

因此,密集人口可能不是国家形成的终极原因,只是中间的变数,其本身又是尚未确定因素的产品。

国家源于暴力和强迫

经济解释的弱点和空缺, 把国家形成的来源, 指向暴力。从部落到国家的过渡,涉及到自由和平等的巨大损失。很难想像,为了灌溉可能带来的巨大收益,部落社会愿意这麽做。所以,牵涉的利害关系必须更大。威胁生命的有组织暴力, 是更可信的解释。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实际上一直参与暴力,尤其是在部落层次。一个部落战胜另外一个时,可能出现等级和国家。为了在政治上控制战败部落,战胜者建立了集中的强迫机构,渐渐演变成原生国家的官僚系统。如果两个部落在语言或种族上是不同的,战胜者可能建立主仆关系,等级制度慢慢变得根深蒂固。异族部落前来征服的威胁,也会鼓励部落团体建立起更永久更集中的指挥中心,如夏安和普埃布罗的印地安人。(7)

部落征服固定社会的案例,在历史记载中屡有发生,如党项(Tanguts)、契丹(Khitai)、匈人(Huns)、女真(Rurzhen)、雅利安(Aryans)、蒙古、维京人(Vikings)和日耳曼人,他们都是以此建国的。唯一的问题:最早国家也是这样起家的吗?巴布亚新几内亚和苏丹南部的部落战争,历时数世纪,却一直没能建立国家层次的社会。人类学家争辨,部落社会有平衡机制,冲突之后会重新分配权力;努尔人只收纳敌人,并不统治他们。于是,解释国家的兴起,似乎还要寻找其它原因。彪悍的部落团体,从亚洲内陆草原、阿拉伯沙漠和阿富汗山脉向外出征时,才会建立更为集中的政治组织。

地理界限和其它环境

人类学家罗伯特・卡尼洛(Robert Carneiro)注意到,就国家形成而言,战争虽然是普遍和必要的,但还不够。他争辩,生产力增长,如发生于地理上被环绕的地区,或发生在敌对部落的有效包围时,才能解释等级国家的出现。非环绕地区,或人口稀少地区,衰弱的部落或个人可以跑掉。夹在沙漠和海洋中间的尼罗河峡谷,以沙漠、丛林和高山为界的秘鲁峡谷,在那里不存在逃跑的选择。(8)地理界限也可说明,生产力的增长会导致人口密度的增加,因为没人搬走。

新几内亚高地的部落也有农业,也住在被环绕的峡谷,所以单凭这些因素,是无法解说国家兴起的。绝对规模可能很重要,美索不达米亚、尼罗河峡谷和墨西哥峡谷,都是相当规模的农业区,又有山脉、沙漠和海洋的环绕。他们可以组成较大较集中的军队,可在较广阔地区施展他们的威力,尤其是在马或骆驼已获驯养的情况下。所以,不仅是地理界限,还有被环绕地区的大小和交通,决定国家的形成与否。地理界限还可提供额外的帮助,即暂时保护他们免遭峡谷或岛屿外敌人的攻击,让他们有时间扩军备战。大洋洲的酋长领地和雏形国家,只在斐济、汤加和夏威夷那样的大岛上出现,而不在索罗门群岛、瓦努阿图(Vanuatu)和特洛伯力安兹(Trobriands)的小岛。新几内亚虽是大岛,但多山,被分割成无数个微型的生态环境。

国家源于魅力型权威

推测政治起源的考古学家,偏爱唯物主义的解释,如环境和技术,不大喜欢文化因素,如宗教。这是因为,我们对早期社会的物质环境,已有较多了解。(9) 但宗教思想对早期国家的形成,很可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可将合法性,授予自由的丧失和等级制度。从传统和现代理性的权威中,马克斯・韦伯挑出了他所谓的魅力型(charisma)权威。(10) 这是希腊文,意思是“上帝碰过的”。魅力型领袖行使权力,不是因为部落伙伴推崇能力而选他,而是因为他是“上帝选中的”。

宗教权威和军队威力携手并进。宗教权威让部落领袖,得以调派自治部落之间的大规模集体行动。宗教权威也让自由的部落成员,将永久权力委托给领袖和其亲属,这比经济利益更为有效。之后,领袖可使用该权力,建立集中的军事机器,战胜反抗部落,确保境内的和平和安全,从而在良性循环中增强该宗教权威。祖先崇拜等宗教,受其固有的规模的限制。所以,你需要一个能克服此限制的新宗教。

展示此一过程的具体案例,是正统哈里发和倭马亚王朝(Patriarchal & Umayyad caliphates) 时期第一个阿拉伯国家的兴起。数世纪来,部落团体居住在阿拉伯半岛,属埃及、波斯、罗马和拜占庭等国家层次社会的边缘地域。他们的环境恶劣,不适农业,所以没遭他人的侵占,也没遇上仿效建国的军事压力。他们只在附近的固定社会之间,充任中介和商人,自己不能生产相当的粮食盈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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