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酋午:"国家"这个全社会系统」正文
1・有了国家组织才有可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进行调节
国家是有组织的全社会系统,国家系统由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军事生活和过程的一系列变量组成。在国家系统中官方机构(议会、政府、司法等机构)即政权组织这个子系统的活动和决策过程是最重要的。其实,国家是一个最大的社会组织系统,只有社会发展到有了国家组织,社会才真正成熟,也才有可能在全社会的范围内进行调节,并更好的适应和改造环境。国家处于一系列环境之中,本身受到这一系列环境的影响,又对这一系列环境产生反作用。为了使一个国家系统具有最大的效用,可以把它看作一些互动,国家系统通过这些互动为一个社会权威性地分配价值,这就是国家系统与它所处的环境中的其他社会组织系统的不同之处。通俗一点说,就是国家这个政权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不同之处。
2・社会内部和外部环境
国家系统受到社会总体环境的制约,总体环境分为两个部分:社会内部和社会外部。社会内部环境包括一个国家的生态系统、生物系统、个人系统和社会系统(政治系统、文化系统、经济系统、人口系统、科技系统和其他子系统),社会外部环境指的是国际社会,包括国际政治系统、国际生态系统和国际社会系统(国际文化系统、国际政治系统、国际经济系统、国际人口系统及其他子系统)。社会内部和社会外部这两种坏境一起构成了国家系统的总体环境。正是从这些环境中产生了各种影响,对国家系统造成了可能的压力。
3・国家系统的输入和输出
那么,来自于环境的压力是如何与国家系统相联系的呢?主要通过国家系统的“输入”、“输出”方式等来进行。“输入”是包括了国家系统外部以一切可能的方式改变、修改或影响国家系统的所有事件。正是输入,成为连接国家与社会生活中非政治领域和政治领域里所发生的事情之间的实际纽带。如果我们把注意力局限在某种输入上,根据它们对于压力的作用,计算出最重要的影响,那么,我们就可以极大地简化分析环境影响的任务,无须再分别研究和描述各种不同环境时间的后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用的理论方法就是把重要的环境影响的考察逐渐集中到两种主要的输入上。这两种主要的输入就是要求和支持。环境中的大量行为正是由它们加以输送、反映、集中并用来对国家生活施加压力的。什么是要求的输入呢?所谓要求,就是说要求实现以自我为核心的目标,或者很可能是说意欲寻求某种国家决策,以便把各种职责和繁多的义务强加于国家系统的全体成员。人们可能受攫取个人利益的愿望所驱使而提出要求,也可能为最大的公共动机所激发而愿意付出最崇高的牺牲。社会成员的期望、公众意向、动机、意识形态、利益都可能刺激和形成要求,对其发生很大的或决定性作用。要求不仅在政治生活和非政治生活领域之间的天堑上构建了通途,它还由此特别有助于我们理解一个领域中的变化对其他领域的影响方式。什么是支持的输入呢?支持就是公民个人或团体对国家系统表示的赞同。支持的对象是当局,支持的内容是典则、主流价值观。公民个人或团体以行动来支持,叫做显性支持,以一种态度或情绪来支持,叫做隐性支持。把国家的决策看作是系统的输出。某种输入由此而被转换为我们称之为国家政策、决策和执行行动的输出。国家系统所产生的输出包括约束性的决策、实施这种决策的行为。这些输出可能与国家系统本身有关,或者与其环境系统有关。有两种输出类型,即权威的输出和相关的输出。权威的输出是约束性决策、法律法令、规章命令和司法决策,其执行方式以约束性行动为主。相关的输出是政策、基本理论和许诺,其执行方式以利益和恩惠为主。
国家系统与总体环境之间有若干“反馈环”。每一个“反馈环”由许多环节组成,它们是:当局生产输出,社会成员对于输出做出反应,这种反应的信息输入给当局,当局做出下一步的可能行为。因此,新一轮的输出、反应、输入以及再输出、反应、输入形成不停运动着的系列。社会总体环境通过各种反馈环不断地向国家系统输入,给当局决策提供了原料,国家系统为了生产“输出”,便对原料进行加工,而这个加工的过程就是一个巨大的处理和转换过程。
输入和输出是国家系统与社会总体环境联络的通道。其中,发生在输入过程之中的政治参与称为“输入性参与”,其功能是为当局的政治决策输入动力和信息。发生于输出过程之中的政治参与称为“输出性参与”,其作用是公民对当局的决策的接受、贯彻和实施。由于政治过程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公民对当局决策的反应很快会通过“反馈环”成为影响政府的新的决策的动力和信息。公民政治参与就是在输入和输出过程中发生的。
在一个正常运转的国家体系中,输入性参与和输出性参与往往处于一种平衡状态,即公民对当局的决策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反应,与此同时,公民不断地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输入要求和支持,形成压力。国家系统的输出和输入处于一种比较通畅的良性循环状态。在一个不正常运转的国家系统中,输入性参与和输出性参与往往处于失衡状态,即病态状态。国家系统输入与输出失衡状态的一种情况是,政治参与过分地集中于输入一端,输入过大,输出过小。也就是说,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里,公民和民间组织向国家系统骤然间输入了巨量要求和压力,这些要求的数量超过了当局实际上可以处理的限度,出现了“输入超载”现象,形成了“过分容量压力”。当局如果不能进行及时地将各种要求转换处理为决策,就不得不冒着崩溃的危险运行。决策者处理信息的无能是“反应失败”,把当局未能采取任何行动满足公众相关要求,未能对稍后会发生的事情采取行动或者当局的输出被公众认为极不符合具体情况称之为“输出失败”。“输出失败可能是当局本身素质的产物。当局内部人为的过失、不太理智、缺乏统治术、缺乏对系统成员作业反应的能力以及必要的物质手段等等都有可能使输出面临失败。“输出失败”会导致公众对国家系统的支持下降。假如要求未能得到满足,那就可能削弱国家系统成员对国家系统的支持,要求和输出之间可能十分不平衡,以至于不仅激起了对于现存的当局,而且引发了对于典则或政治共同体的强烈对立。从而使公众对政府发出的政令和决策消极抵制或不屑一顾。一旦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认为他们已无法影响当局并由此来达到自己的目的,那么,他们就很可能感到有必要转而诉诸严厉手段,努力从根本上改变现存典则,诉诸摧毁现存政治共同体。当一个权威性分配价值的组织系统受到极其沉重的压力,以至于再也不能承受时,该系统就会崩溃。国家系统输入与输出失衡状态的另一种情况是,政治参与过分地集中于输出一端,输出过大,输入过小。政治决策完全由国家最高领导人做出。公民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政令和决策,却不能向政府输入自己的要求。
4・国家政权
在任何一本《国际法》书中都有谈到国家的四要素:土地、人民、政权和主权。政权保护着土地的安全、社会发展和进步、人口的繁衍,主权主要通过政权来的体现,所以,从系统论的角度看,政权是国家系统的最重要的子系统,是国家系统的调节器或控制器。政权在国家中起着统治、管理和对外交往的作用。国家政权是指掌握主权国家的政治组织系统,它掌握着政治权力,以维护对社会的统治和管理。国家政权是国家的具体化身,通常都是通过国家政权来理解国家的。国家政权具有相对自主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自主性程度也不同。
对政权本质的探讨是政治学中的一个古典问题。早期的政治学者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认为政权的本质是至善。到了中世纪,奥古斯丁将政权视为“世俗之城”,认为世俗世界没有善。这种观念一直影响到了马基雅维里,而从洛克到潘恩,国家政权蜕变为“必要的恶”。马克思主义则从阶级的观点探讨政权的本质,认为国家政权是阶级利益冲突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
根据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最早的国家是古埃及人建立的,至今已有六千多年了,从国家产生到现在,类型繁杂,但从根本性质上去看,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专制国家,另一类是民主国家。不管是何种类型的国家,都是由政权、人民、土地和主权等四大要素构成。政权又称“国家政权”,通常指国家权力。现在世界上有近两百个国家,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政权组织,不论是民主国家还是专制国家,但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的权力结构是不相同的。从世界政治潮流的流向来看,专制国家愈来愈少,民主国家愈来愈多,从这个趋势看来民主制度具有优势。回想历史,最古老的民主国家应是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城邦,雅典是最典型的代表;接下来的是古罗马共和国(盖尤斯.屋大维称帝后古罗马民主政权被颠覆),以后一直到美利坚合众国的建立,民主制度才得以恢复,英国从1830-1832年进行第一议会改革才确立真正民主政权。两百多年前民主国家寥寥无几,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民主国家已遍地开花,民主制度已经成为最受人尊敬的文明的政治制度。现在世界上凡是已文明的民族都采用了民主制度,只有未文明的民族才保留专制制度。
不同的国家政权有不同的特点,民主国家政权组织结构的特点是分权有制衡,专制国家政权组织结构的特点是集权无制衡。民主国家一般都实行两党或多党政治,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或责任内阁制或半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专制国家一般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实行的是一党制政治,其政权组织形式是代表大会制度,实行议行合一的政治制度。不同的政权组织结构所表现出来的功能也是有差别的。
国家政权是一个有组织的政治系统,是结构与功能的统一体,体现出整体性。民主政权组织结构的特点是分权有制衡,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或政府、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国会有立法权,总统或内阁有权任命高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或总理及高级文官;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或政府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高法院或宪法法院又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无效。国家结构形式一般为联邦制。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自治单位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总统或总理选举实行选举制,总统由选民投票选出,总理由国会选出,议员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制。民主国家的政党的主要职能是进行选举,特别是总统和国会选举。专制政权组织结构的特点是集权无制衡,国家元首、政府总理和检察法院两院院长都由国家议会选举产生和罢免,而上述机构又是受一个政党控制的,在社会主义国家由共产党控制。统治党不仅控制议会、政府、司法,还控制警察和军队。国家元首、总理和两院院长是间接选举产生,国家元首由国家议会选举产生,总理和两院院长由国家元首提名议会选举产生。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大多实行的是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制度,大权集中在中央,地方的权力有限。全国议会代表、各省议会代表进行间接选举。在中国采用的是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其实质是一党专政。从1949年以来,中共一直占据领导地位,实行有效统治。公民的权利虽在宪法中有规定但没有真正实行过。有什么样的系统结构,就会有什么样的系统功能及系统属性。系统结构合理与否,会推动或延缓系统的发展。由于民主与专制政权系统的结构不同,两种政权表现出来的功能也不同。民主国家采取的是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权结构,其政权系统的功能是,管理上的民主化、人性化,政治风气清廉,公正公平,依法办事;而专制国家采用的是集权无制衡的政权结构,其政权系统的功能是管理上的霸道专横(实际上是一种统治),政治上腐败不堪,很少有公正公平,办事拉关系。为什么会是这样呢?很明显,在民主制度下,三权分立,各部门掌管各自的权力,立法、行政、司法又相互监督,谁都要依法行事,否则就要受到质询或弹劾,这是其一。民主国家实行的是两党制或多党制,两党或多党之间能够互相监督,执政党不敢也不能做坏事,这是其二。民主国家的政务官和议员是通过竞选产生的,有任期,做不好下一任就没得做了,这是其三。在专制国家就不同了,统治党凌驾于一切政治组织之上,凌驾于国家民族之上,所有的官员都是它安排的,选举都是在它严控下进行的,它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全部的政治权力都集中在它的手中,它可以为所欲为,可以干好事可以干坏事,没人能监督它,请问:这样的制度之下怎么会有公平正义呢?怎么会不腐败呢?
系统具有不断地与外界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交换的性质和功能,系统向环境开放是系统得以向上发展的前提,也是系统得以动态有序发展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