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寿筠:精英与大众――政治体制的核心之维

作者:陆寿筠发布日期:2012-01-10

「陆寿筠:精英与大众――政治体制的核心之维」正文

政治体制改革已成为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实现和保障作为社会精英的政治人物与作为历史动力的人民大众之间的动态平衡,以促成整个社会全方位的持续平衡、和谐发展。

一、政治体制:社会多维平衡的关键机制

(一)多维整体:被动平衡与主动平衡

一个社会,无论大小,无论所在何处,都既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多维整体,又是作为更大的多维整体的世界和宇宙的一部分。所谓多维,就是社会内外方方面面众多的关系维度:人类与自然,一国与世界,国与国(资本强权与受制国家);经济与政治,政经与文化;经济领域的需求与供给,生产与消费,金融与实业,民生与国防,自力更生与国际合作,眼前局部利益与全局长远根本利益;政治领域的内政与外交,中央与地方,上层与基层,阶级/阶层关系(资本与劳动,垄断资本与中小自由资本),政党/政派关系,多元族群关系,多元宗教关系;等等―― 这里只是略举其要者,事实上还有无数较低层次上平衡或不平衡关系交杂于上述这些关系维度之中。

与任何层次上的任何多维整体一样,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个内外和内部各种关系能否保持全面综合平衡的问题。任何局部的平衡都是相对的、暂时的,不平衡是绝对的、经常的。但是如果局部的不平衡长期连续地扩大和积累,必然导致更高层次上全局性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如果继续扩大和积累,持续太长时间、超过一定限度,天地大道的平衡之力就会通过某些社会力量(“替天行道”)或自然的力量(“上帝/天神发怒”)迫使社会走向平衡。社会失衡的范围越大、程度越深、持续越久,恢复平衡的代价就越大,表现为自然的或人为的灾难,社会暴力冲突,甚至战争杀戮,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大批的生灵涂炭,和人们的普遍苦难。如果一个社会作为整体没有自觉地、主动地调节各种社会矛盾以及人天矛盾,而必须通过上述某种灾难来重新达到平衡,那可以称为“被动平衡”或“被平衡”。要避免被动平衡带来的巨大代价,社会必须建立某种核心机制,即具有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之权威的政治机制,通过其运作,能够自动地、经常性地、动态地调节各种矛盾,及时纠正不断地显现出来的、各个层次上规模不等的种种不平衡(包括虚假平衡,见下文)的局面,使之局限于尽可能小的范围和程度,尽力保持全局范围内的大致平衡。这是“主动平衡”或“主动求衡”。一个社会的政治体制就应当是能主动实现并维持社会全面综合平衡的有效机制。如果说,一个社会可以在相对的意义上需要和可能取得某种进步的话(笔者不相信绝对的、直线式的历史进步论,只相信以平衡为主轴的螺旋套螺旋式的演化论,所谓相对的进步只是螺旋曲线上的一个片段而已,就如地球球面上的一步路),这种相对的进步也只能通过不断地从不平衡走向平衡来实现。

(二)中西碰撞:不平衡对立之“外扩”或“内化”

历史和现实表明,并非所有的社会都有主动求衡的自觉,并非所有政治体制都是为此而设计。

什么是政治?大体上说,政治就是社会的治理。任何社会从来都不是铁板一块的。所有成员之间,首先在经济利益上,并延伸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相互配合、互有补益的一面,还常有矛盾和对立的一面。对于社会的矛盾和不平衡,中西文明的传统态度是完全不同的:

概括地说,西方传统(直至如今)是通过不断的军事/经济/文化的对外扩张,将内部/中心地带的不平衡外化,以暴力维持其内部与外部、中心地带与边缘地带(被征服地区、殖民地、资本势力范围)、以及中心地带内部剥削阶级(古代奴隶主、中世纪各级封建领主即农奴主、当代垄断资本集团)与被剥削阶级(奴隶、农奴、劳动者)之间的虚假表面平衡,同时以真实或虚假的、甚至故意制造的“外来威胁”为名,通过特权(包括金权)“民主”或封建“契约”实现剥削阶级内部的平衡分赃,以维系他们的阶级独裁。但这种表面平衡是不能维持长久的。一方面是处于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永远不会满足于既得利益,他们无节制的贪欲必然不断地突破表面的平衡,将其掩盖着的实质不平衡加剧到无法继续掩盖的程度,表现为受剥削、受压迫的下层人民的忍耐程度达到临界点,终于起而反抗,也表现为剥削阶级内部不同集团之间因分赃不均而导致的公开翻脸、互斗,往往首先是外部不平衡的公开化,接着外部反抗的冲击波或迟或早必然会震动中心地带,激化其内部矛盾,暴露其社会深层失衡的真相(如当代资本主义世界及受其严重影响的其它地区)。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当然不会主动停止剥削以恢复平衡,而只会通过变本加厉的对外扩张,力图将不平衡外扩到更广阔的世界(如今他们已经在谈论太空殖民了)……这就是“不平衡对立之外扩”。也就是说,西方基本上没有在全局范围内主动求衡的传统。

中国传统则恰恰相反。无论是各家思想理论还是历代具体实践,其主流首先意在求得内部全局的平衡,并将带来不平衡冲击的外来因素化入与内部因素的互动平衡之中、形成在更大范围内大致平衡的文明有机体。这是“不平衡对立之内化”。这种主动求衡的制度措施有:经济上尊重自然生态,禁止竭泽而渔(如见之于古代《月令》);节资本、抑豪强;以轻重之术调节物价、平衡丰歉。政治上以社会功勋制和全民监督制抑制贵族特权,以法治等措施制衡王权。政治伦理上提倡内圣外王、无为而治―― 即不为特殊利益而治;提倡公务人员的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国家/民族关系中提倡主持正义、锄霸扶弱;允许异族通婚,鼓励族群融合。(详见翟玉忠:《道法中国 ― 二十一世纪中华文明的复兴》,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7-9章;《中国拯救世界 ― 应对人类危机的中国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年,4-6章。)当然,思想和实践本身也充满着不平衡,因此中国历史上除了主动求衡的主流,也时有对抗平衡的逆流和被动平衡的支流发生。这本身就是历史发展不平衡的表现。

华夏民族历来以农为本,但商业之发达,并不亚于西方;农业社会守土重迁,建筑在平衡和谐社会关系之上的发达农业社会更保障着全民族的生活富足,根本不需要去侵扰、掠夺、招惹周边的游牧民族或更远的其它民族。虽然多次亡于异族,或局部沦陷,但周边游牧民族都最终一一融合于华夏文明之中。历史证明,在与以对外扩张为生存基础的异质文明相遭遇时,外来强加的不平衡因素终究会被以天道阴阳平衡为指引的华夏文明所内化。不过异质文化的涵化融合,不是一、两代之内可以完成的。所以在异质文明的历史性竞争较量中,“内化文明”的一时失利(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一、二百年或更长一些自然只是“一时”),并不说明其逊于“外扩文明”。恰恰相反,扩张哲学不合天道,只会得罪完天下人,而终究会被天下人所抛弃,而为全面求衡的天下大同所代替。这是在世界范围内历史发展不平衡走向平衡的必然趋势。

二、两类政治体制、真伪政治精英

(一)全局利益求衡体制与特殊利益霸权体制

人类在政治体制方面的探索虽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产生最完美的结果。在世界历史上,曾经发生过无数次奴隶/农奴/农民起义、以及多次市民革命、工人武装起义、学生运动(红卫兵运动)、街头-广场革命、有组织的政治性恐怖主义活动等强烈的、甚至诉诸武力的政治风暴,这些都是踢开了体制内精英、而由体制外精英作为带头人或核心的大众政治的表现形式。但是迄今为止,这样的大众政治,即使获得了一时的胜利,都没有能成功地转化为一个比较完美可靠的、能够世代相传地长期保持体制精英与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和动态平衡、因而能维持社会长治久安的政治体制。因此,世界各国至今所有体制化的政治基本上都是精英政治。这就是说,以往的体制化精英政治基本上都是与大众政治相割裂的。在世界已经走到全球化的今天,能否、以及如何将这两方面在同一个政治体制内有机地、成功地结合起来,永远保持一种动态平衡的关系,则是关系到世界能否最终走向太平、天下大同能否最终实现的关键之关键。

虽然上面说了,人类至今所有体制化的政治基本上都是精英政治,但这不等于说,所有存在过的政治体制都没有本质区别,都是半斤八两、彼此彼此。由于也是上文说过的文明传统的不同,其相应的政治体制也是很不同的。当代主流政治学将所有的各种政治体制大致分成君主制、或其它形式的独裁政治、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或民主共和名义下的寡头政治等,但这些区分只是形式上的,并没有联系到决定着政治体制本质的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模式、来揭示各种特定体制的不同本质特点。从实质上来分析,实际上只存在两大类型的政治体制:一类是以维持某一或某些特殊阶级或集团(往往是剥削阶级)的利益为宗旨的,其体制形式可以是上述所列的任何一种,如古希腊罗马的民主共和实质上是奴隶主阶级专制,欧洲中世纪封建君主制实质上是农奴主阶级专制,而当代西方的民主共和制则基本上是垄断资本财阀寡头的阶级专制。另一类政治体制是以维持全社会所有阶级或阶层的利益平衡及社会整体利益为宗旨的,这种政体在中国历史上存在过,虽然形式上似乎是君主独裁。这样的区分是完全必要的,因为从这两类实质不同的政制衍生出来的、要求于治国精英的政治伦理标准是完全相互对立的。

(二)名副其实的社会精英与特殊利益的代理政客

社会管理、政治运作的首要任务和基本内容、即社会治理者的神圣职责,乃是如上所说,按照天道阴阳平衡的原理,对于社会不同利益进行动态调节,使之不断地走向和保持大致平衡,从而有利于增进社会整体利益、维持社会长治久安。但实际上,治理者常常代表着社会上的特殊利益势力、或受其影响和腐蚀、或借公济私地非法追求本人的私利,因此反而起了扩大和加剧社会矛盾冲突、催生社会危机或灾难的反作用。所以,树立一种与其职责相应的政治伦理标准、建立一个可以抵御社会特殊利益对治理者队伍严重腐蚀的政治体制,或向着这个目标改革既存体制,乃是一个社会实现长治久安、繁荣富足的关键一环。

任何社会群体都需要有少数人作为核心或领导;任何社会的日常治理也都只能通过少数人去执行。这是因为一方面,社会的存续除了必须有宏观上的治理,还需要大多数人去从事大量的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生产等等,以满足社会的各种需求,不可能人人都去从政;另一方面,社会治理者需要具有较高的品德素养和才智(因此通常被看作是社会的“精英”, 或曰“先进分子”),才能抵御腐蚀、廉洁奉公,同时具有远见卓识、能掌控宏观大局。而社会成员的德才素养总是高下不等的,并不是人人都能胜任宏观治理职责。于是,这少数精英治理者的产生途径、他们的治理方式,他们与其余的大多数社会成员(即“大众”)之间的关系运转方式,就构成了这个社会的政治体制。这个体制的结构和性质决定着治国精英队伍的素质,这又进一步决定着社会全体成员的利害祸福和社会整体的兴衰安危。

由于世界上实际存在着特殊利益霸权政治,这种政治只要求治理者对于社会特定阶级、乃至某个集团的忠诚,也就是作为这些特殊利益的代理人。虽然他们通常也被称为是政治精英,或社会精英,但其实他们根本不是本来意义上的“精英”。字面意义上的“精”、“英”本义是“纯粹、完美”、“优秀、出众”。但这些局部利益代理人只是在特权阶层内部比较优秀出众,能比较纯粹、完美地服务于某一阶级、阶层、党派、乃至一己的私利。对于社会来说,他们所扮演的角色并不“纯粹、完美”,因此一般来说不是真正的社会精英,甚至可以说是伪精英。唯一例外,比如可能有某些开明的贵族政治家,或者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极少数政治家,他们可能确有一颗为全社会民众、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真诚之心,甚至很少私心,他们认识上的局限可能主要是客观历史发展的局限造成的。但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已经有足够多的历史和现实事实证明,站在资本单方面的立场、为垄断资本利益说话做事,已经没有任何进步的意义。今天这样的精英只能是伪精英,是政客。现在主流话语一概称其为“精英”,那只是为了掩盖其本来的伪善面目。面对着矛盾交叉、危机重重的今日世界,社会需要的是对于全民整体利益、即全局利益平衡的忠诚,即上文提到的大公无私、天下为公,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名副其实的社会精英与特殊利益的代理政客两者的思想境界是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真正的社会精英队伍的形成当然需要全社会正确的政治伦理教育与熏陶,但是要防止伪精英进入社会治理队伍,和防止社会精英腐化变质、从全民整体利益的维护者堕落成为特殊利益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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