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里拉:政治神学的回归」正文
王立秋译
2006年5月,伊朗总统内贾德给小布什总统写了一封信,这封信被翻译并刊载在世界各大报纸上。信的主题是当代政治,而它使用的语言,则是神启的语言。在对美国外交政策进行批评与抱怨之后,内贾德作出以下预言:“自由主义和西方式的民主未能帮助实现人类的理想。今天,这两个概念都失败了。明智的人已经能够听到自由民主体系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粉碎和崩溃的声音……不论我们喜不喜欢,这个世界正趋向于对全能的主和正义的信仰,而真主的意志将说服一切。”
这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陈述。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西方很少有人关注这封信――这让我困惑不已。就所有西方对恐怖主义和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关注而言,西方人似乎还是很难相信这样的意识形态观念能在人的心灵中燃起火焰。我们已经变得极度擅长于为政治行为寻找其他的解释。我们声称我们不再相信,历史会不可避免地把一切社会引向现代的世俗生活,但我认为在内心深处,我们依然持有这种观念。
西方人还明显保持了一种对现代化进程的信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是责备像贫困或殖民主义那样的外部环境――是它们造成了现代化进程的延缓或倒退。这种显见的信念将塑造我们今天看到政治神学的方式,使我们倾向于把政治神学看作一种需要心理学或社会学分析但不需要严肃的智识参与的病理学。其反对者,甚至是在这些人身为博学的专家(他们却传播愤恨)或医生(他们在制造炸弹)的情况下,在我们看来也首先是那些失败的、非理性的社会的失败的、非理性的代表,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不是。
但让我们假设这不是对的。让我们假设,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政治神学依然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种力量。我们如何开始理解它?每个人都会想到当代伊斯兰的案例,但这个例子往往引起如此大的愤怒并揭示如此巨大的无知以至于一想到它就会让脑子麻木。所有我们听到的,是陌生的声音,它们在激励着糟糕的行动。所以,让我们建议一种替代性的路径,也即,再看看西方自己关于政治神学的历史和经验。
政治神学在二十世纪以前在西方的智识生活中都一直存在,而在二十世纪,这种存在找到了在圣经中寻找政治灵感的现代理性――而这,经常带来灾难性的后果。这是一个被遗忘的故事,今天我将重访这个故事,并提供一些关于这个故事在今天政治神学的全球挑战这个问题上可能给我们什么教导的思考。
让我们从一个定义开始,我希望这个定义能够帮助我们避免可能的误解。通过政治神学这个概念,我指的是一种在神启(无论这种神启是什么)的基础上,给公共权威,以及行使权威的制度以合法性的学说。我今天的主题不是广义上的宗教实践,因为一些宗教未曾有过政治理论。而许多不具备某种单一的、支配性的政治神学的社会――像美国――却仍然进行着宗教上的实践。神学是一种智识训导(或规训):它是一种思维方式。它从假设神、人和世界之间的神启关联出发,并对这种关联进行例行的探索。政治神学,正如我希望定义的那样,来自于这样的原则:政治合法性来自于那种关联――不多,也不少。
你们知道,一千年来,西方一直从同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三位一体的上帝的神秘的基督教影像中获得灵感。这个上帝统治着为他所创造的宇宙,以及一个有人类栖居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上,他通过启示、内在的信念和自然的次序来对人类进行引导。但要把这个基督教的景象转移为政治学理论并不总是那么困难。根据希伯来圣经,在上帝对犹太人启示 的律法之后, 保持了超验的状态――通过超验这个词我想要说明的是 既不栖居于尘世也没有抛弃尘世。希伯来的上帝是说话的, 对人说话并任由人使他们的生活与 的意志保持一致。但基督教的上帝把 的儿子耶稣基督派到人间,并于此同时对自身的超验进行了妥协。弥赛亚变成了肉体,就像异教徒存在于宇宙万物之中的神。但耶稣并没有一直在尘世与我们同在, 复活并返回上天,许诺在时间的终结处归来。根据基督教,在耶稣复活之后,人与上帝的关系将被持续存在的圣灵所统御。更奇怪的是,我们生活其中的这个历史时期――在耶稣复活和归来之间――并不是人类历史的最后时期;它自身内部包含了对另一个时期的许诺,这样的时间――正如圣保罗曾经说过的那样,通过上帝的最终审判及其对正义者的救赎,“万物重新”――的无限延伸。
总之,这是一个神人关系的庄严景象。但我们应该从中获取何种政治教益,是完全不清楚的。基督徒应该退出这个为救赎者所抛弃的,腐败的尘世么?他们应该在圣灵的激发下,用教会和国家来对尘世之城进行统治么?或者,他们应该建设一个新的耶路撒冷,以便加速救世主的归来?整个中世纪,基督徒都被卷入这些问题无休止的争论。圣奥古斯丁所谓的“人之城”与“上帝之城”是对立的,公共的公民权与个人的虔敬是对立的,教会的权威与神秘的洞见是对立的,君主与皇帝是对立的,皇帝与教皇是对立的,教皇与教会会议也是对立的。
这里我意图暗示的是,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深层政治问题并非偶然。它们深刻地植根于基督教其实与神学的模棱两可,这种启示与神学从未成功地发展出一种连贯且权威的政治学说――考虑到它不同寻常的上帝作为圣父、圣子和圣灵的存在。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有为信徒而设的,统治人类生活各方各面的神圣律法。但基督教里从来就没有过这样的律法,有的,只是关于信徒与世界并因此与政治权威之间的关系的无休止的争论。换言之,不是基督教政治神学的优点最终引起了现代政治哲学的兴起;而是它独特的神学缺陷,把它变成软弱、矛盾的制度。这一缺陷最终使一切政治神学遭到了智识的挑战。以最极端、最永恒不朽的方式来表达这种挑战的思想家就是托马斯•霍布斯。
我们感到自己和霍布斯处在相似的立场之上;我们记得他关于“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关于“卑鄙、野蛮及短缺”的生活的;以及,当然了,那个引起问题的绝对主权的论断。但霍布斯对我们来说的新奇与重要之处不在于这些陈词滥调,也不在于他狭义上的政治理论。相反,霍布斯的新奇与重要,在于他研究政治神学的新路径――也即,非常简单,他向西方人展示了如何在思考政治的时候遗忘上帝。霍布斯没有以基督教的其实,而是以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他使之成为一个决定性的问题――来展开他伟大的著作《利维坦》:人类何以相信启示?他作出了一个思想家可能作出的,最具革命性的行为――他更换了主体/题,把主体/题从上帝和 的戒律,变为人和人对上帝的信仰。换言之,霍布斯把政治神学变成了政治人类学,把上帝对人类的合法权威换成了人对自身的合法权威。从这个新的立场,他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宗教信念,至少在西方,会如此经常地导致政治上的冲突与斗争。接着,他暗示我们可以控制这些冲突。
《利维坦》代表了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一次决定性的断裂,在我的著作《夭折的上帝》中,我把这次决裂称作大分离。但是,请允许我再强调一次,大分离并不等同于我们常常想到的,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分离(政教分离)。教会和国家的问题是一个传统的基督教问题,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整个历史都是在寻找二者分担责任的不同方式。霍布斯带来的大分离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分离:它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方式,来分离政治话语与神学话语。这种分离一旦实现,教会和国家的问题也就回来了,而且直到今天,整个问题依然与我们同在,尽管我们在不同的西方国家用不同的方式来言说和思考这个问题。这具体表现为,你能在荷兰的学校里戴头巾,但在法国就不能;德国用公共基金来支付牧师的工资,西班牙则不;加拿大和英国把公共基金拨给宗教学校,这一举措在美国却没有被写入宪法。今天统一西方国家的不是它们如何分离教会与国家,而是它们凭借何种原则来分离教会与国家。我们共享的是这样一个原则,即公共权威的合法行使完全根据被统治者的统一,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思考霍布斯。
至今我讲述的那个故事每个人都很熟悉,同时它也被普遍认为是历史的胜利。但事情比这更复杂。大分离的发生并非为历史所注定,它也不是立刻就获得了成功。伴随政治神学的西方历史是极其狭隘的一段历史:在世界的一个区域(西欧),一个宗教(基督教)在政治上的模棱两可碰巧引起了一场本可以避免却没有避免的政治危机并引发了宗教战争。这场灾难使欧洲思想家更倾向于接受霍布斯关于宗教心理学的异端观念,而这也非霍布斯的原初,他是从伊壁鸠鲁那里偷来这个观念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由主义的政治原则才不断被添加到霍布斯的思想体系之上(这个体系原来可不是自由主义的),同时,基督教政治的宏大传统依然活着。那种神学在西方还有很长的来生,只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它在欧陆才不再成其为一股政治力量。
在所有这些发生的同时,从另一个方向出人意料地出现了一种对大分离的全新的智识挑战。它来自于一种全新的政治神学,这种政治神学深受哲学的影响,并认为自己即使现代的又是自由主义的。我说的是在大革命后不久,在德国兴起的“自由主义神学”运动,这场运动首先在新教神学家中兴起,接着在犹太改革者中出现。这些厌恶神权政治的思想家也拒绝霍布斯的极端描述并致力于为一种智识上得到改进的基督教和犹太教将于其中扮演绝对核心的角色的政治未来而努力。
自由主义神学家问对了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单单是无知与恐惧就能解释为什么一千五百年来整个人类文明都在崇拜一个被挂上十字架的上帝么?单单是无知与恐惧,就能解释基督教宗教音乐或哥特大教堂的美么?或者,为什么大流散中深受迫害的犹太人还要保持对《托拉》的忠诚?当然着更多地是对宗教人说的而不是关于霍布斯哲学人们所能想到的。
这当然是卢梭的观点,在发展一种霍布斯宗教心理学的现代的智识替代上,他比任何人做的都要多。在霍布斯强调无知与恐惧的同时,卢梭赞颂良知、仁慈、美德并考虑上帝的创造。人类,卢梭认为,有一种在宗教中得到表达的自然的良善。这是他一个短小的文本,《一个萨瓦省的牧师述》的主题,这个文本可以在他1763年的杰作,《爱弥儿》中找到。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在遭到其基督教同伴的伪善时丧失信仰继而丧失道德指南的年轻牧师的故事。他只有在通过审视自己的内心――卢梭称之为人的“内心之光”――找到一种对上帝的新信仰时才能保持自己内心的平衡。
根据卢梭,我们需要相信与上帝有关的某种东西,如果我们要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和方向的话。当一个问题重要的时候――而还有什么比上帝的问题更重要呢?――我们就想得到它的答案:正如萨瓦省的牧师说的那样,“心灵与这样或那样的方式作出决定,尽管它自己更偏好于因误会而什么也不相信。”这没问题。宗教的根源可以是理性和道德的,甚至是高贵的需要;一旦我们看到这点,我们就会开始理性地、道德地、高贵地满足这些心理的需要。这就是萨瓦省的牧师给我们的教益。
法国大革命后,卢梭的追随者们在欧洲大陆找到了一些愿意接受其学说的听众,尤其是德国(当然还有法国)。这是“自由主义神学”的世纪,当然,这个术语还有待解释。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和美国,人们通常假设,基督教和现代政治在智识上继而在制度上的分离给双方都带来了好处。现代国家得到了好处因为它不再需要在宗教学说的问题上作出决断,而基督教也得到了好处因为它从此免于国家的干涉。但在德国却不存在这样的共识,在这里,人们假设宗教必须得到公开的鼓励而非限制,如果(人们要)它为社会作出贡献的话。当然,这样一来,宗教就必须经历理性的变革:圣经的阐述必须兼顾新近的历史发现,必须放弃对奇迹的信仰,教士的教育必须遵循现代的方向,宗教学说也必须适应于一个更柔软的年代(不再有人想要成为僧侣)。这样一来,现代国家就能在公共生活中给新教主义以其合适的位置,而清教神学反过来也会承认它的政治责任并成为国家的到的根基。一旦这些改革就位,启蒙的政治和启蒙的宗教就会合二为一。
不只新教神学家相信这个幻景。直到一战,许多德国犹太思想家都分享着这种幻想。在法国大革命之后,在德国,德国的犹太人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快地融入了现代的文化生活――这一发展将以灾难告终,因为正是在这场运动中,德国新教徒才逐渐相信改革的基督教代表了黑格尔所谓的国家精神。在自由主义的犹太思想家为现代启蒙信仰所吸引的时候,他们也感到他们有必要通过展示犹太教对德国社会的贡献来为犹太教正名。在德国,他们不可能诉诸于大分离的原则并简单地要求被留在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