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潭 罗晓俊:后现代批判、话语理论及其反思」正文
公共行政研究的每一次理论革新都来源于现实世界的推动。19世纪末,由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社会和政治问题使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政府行政管理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从而促生了传统行政学;1923―1933世界性经济危机和二战的爆发则呼唤出了“行政国家”;20世纪70年代,英美国家的“经济滞胀”又引发了“新公共行政运动”……而到了20世纪60年代末,越战、白宫丑闻、各种基金的社会思潮与民主运动的高涨等等导致了美国建国以来最严重的宪法危机,激发了公共行政的研究者和实践者美国对公共行政传统的反思(福克斯、米勒,[1996]2002:1)。一时之间,各种替代性的理论如救火队员般纷纷涌现:制度主义、宪政主义、社群主义等,而与此同时,各种行政改革也风起云涌:公共服务改革、道德重建、制度重构、绩效评估……但这并没有遏制美国现有公共行政模式的合法性危机。事实上,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消费主义的盛行、新传媒的普及在无声而迅速地瓦解着人们既有的思维方式、行动逻辑和可用资源。一个的典型的例子就在于:随着网络购物的兴起,对是否购买某一商品做出决定产生关键性影响的不再是现实商品的质量和价格本身,而是商品的品牌效应、网络卖家的装饰技巧以及网络评价的好坏。新媒体的诞生加速了符号与其指称的分离,亦推动了话语权力的崛起,鲍德里亚甚至称非指代的符号控制(符号霸权)决定着现实(福克斯、米勒,2002:49)。后现代的语境(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推动了各种后现代思潮的迅猛发展。从后话语视角讨论公共行政,《后现代公共行政》遵循先批判后建构的逻辑,为现代政府跳出主流行政改革低效模式开出的一剂处方。
一、后现代主义的批判
(一)颠覆:传统公共行政及其主流改革
福克斯和米勒认为传统的治理已经死亡,而依然环抱着对其幻象的主流改革仅仅是“玩弄程序机制的”的游戏。19世纪末,威尔逊(Wilson)(政治与行政的二分)、泰勒(Taylor)(科学管理)及韦伯(Weber)(科层制)曾架构了一套基于价值中立的行政学说,美国的传统的“环式民主”治理模式便建立在价值中立的前提上。20世纪中后期以后(越战以后),价值中立的预设遭到了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的持续批判,学术界逐渐达成一个共识:作为组织的政府不可避免地要反映其所在社会的价值观,一种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的组织理论是得不到的(沃尔多,1999:206)。在本书中,除了对价值中立的否定,作者还将环式民主的失败归因于竞选过程中次优选择的存在(由于竞选人素质的非完备性、替代性方案的不在场以及投票成本的影响);选举后的承诺失效(由于压力集团的影响和利己主义的存在);民主双向流动的失效和愚蠢的照章办事行为。主流的改革希望通过道德重建校正环式民主的缺陷,但事实证明与其说环式民主这个理想是乌托邦境界,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梦魇:处于权威主义的指导下的道德从来没法反对其自身,而恰恰是对权威道德(他常常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代表了选举官员的意愿)的遵守限制了把持公共行政职位有识之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在环式民主的失效的情况下“政治控制行政,却栽赃于行政”的情形时有发生。
至此,作者提出必须向传统公共行政及其主流改革告别,并对既有的两套替代方案――宪政主义和社群主义进行了总结和扬弃。
(二)扬弃:两种替代性方案
在对传统公共行政的回应性批判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宪政主义和社群主义。作者认为宪政主义太保守而社群主义太天真。宪政主义主张以宪法研究的方式规约公共行政,而这带着明显的精英主义倾向和回归传统的嫌疑,其缺陷具体表现在两方面:“参照物的消失”和“制度的实体化”。首先,宪政主义者的概念界定常常会因为参照物的不明确而陷入循环论证的漩涡中。作者举例说明:何谓政体价值?政体价值就是政府制度。何谓政府制度?政府制度就是由宪法批准通过的政治制度。此例背后的逻辑简言之即:证明此物存在的他物之合法性必须由此物提供。而“如果宪法的有效性不是由于具以此名的文件本身,而是由于一种创立,如果创立实施的契约本身是基于限制论证的原则,那么对于宪法的实质性东西如何才能放心地做出判断?”其次,宪政主义倾向于将制度实体化,制度在这里以宪法的形式成为了凌驾于实际行为之上的“表面真理”。从这两层意义上说,宪政主义是怀旧而反动的(福克斯、米勒,2002:28-31)。不同于对宪政主义的批判,作者肯定了社群主义对传统公共行政的改革决心,但他们认为社群主义所倡导的强势民主最终会消融在现代社会原子化个人的冷漠情怀中。社群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前现代的哲学,可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亚里士多德认为,所有城邦都是某种共同体,而所有共同体都是为了某种善而建立的。人是“共同体中的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亚里士多德,[前326]2003:1)。然而,倡导语境的社群主义者恰恰偏离了当下的语境――“在发达的后工业资本主义无情地创造的大众社会中,它(社群主义)再不是一个可行的和现实的选择”,它无法解决公民冷漠的问题(福克斯、米勒,2002:35)。作者对于社群主义的批判主要出于对集体行动困境的考虑,在作者的逻辑中,现代化的进程产生了原子化的个人并最终导致共同体的消失,于是社群主义者对公共德行的过度期望,只会促使他们将公共行政与人类的发展放置于一个桃源式的幻想世界中。但有人曾提出过不同的观点,社会的进步并不必然伴随着共同体的消失。帕特南通过对意大利南北地区的发展历史及现状进行了实证考察和比较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意大利公民性最弱的地区恰恰是南方传统的农村,而公民性最强的地区远不是经典意义上的传统“社区”,它是当今世界最现代、最繁华、最富裕、技术上最先进的地区。公民共同体并不是一种祖型现象,“现代化决不意味着公民共同体的死亡”(帕特南,[1992]2001:132-133)。如果帕特南的调查结论具有普遍意义,则后现代主义者反对社群主义者的理由便需要重新评估。
作者最后承认,相比起分歧,基于宪法合法性的《黑堡宣言》、社群主义与话语理论之间保留着更多的一致性。表现在三者都将参与的人作为“拥有自由意志的人”;都有着为了公共利益而从事公共行政的可能性;都是反实证主义的;都与作为行会保护主义的职业化类型保持距离(福克斯、米勒,2002:38)。
(三)巡视:后现代处境下的三种主义
随着通讯技术、传媒技术的发展和消费主义的发展,人类义无返顾地闯入后现代处境中。一切“真正”的历史在“文本互涉”的架构之中让位于“虚构历史”,统摄性的文化逐渐被一连串非主导的、从属的、有异于主流的文化所替代(詹明信,[1992]1997:425-427,459)。在本书中,作者分别描述了后现代主义的四个特征:符号成为自我指涉的和副现象的;亚文化群体间的语言游戏存在不可通约性;拟像与媒介奇观取代了政治辩论;符号政治学成为最关键所在,并为意义的获得而进行着不懈斗争。一言以蔽之,后现代的现实被弱化并逐渐为由符号建构的“类现实”(或现实幻觉)所取代,后现代政治学是符号操纵的拟真政治学。在后现代的特征下,传统理论、宪政主义、社群主义的存在空间都受到了挤压。后现代性对正典的解除首先动摇了传统理论与宪政主义的根基,“从学术层面上说,在后现代状况中,任何想最终使自己成为正典这样的东西的企图(如建立一个机构或社会契约)都将受到攻击、解构和抛弃” (福克斯、米勒,2002:65)。“现实”存在于快速变化中,而传统主义和宪政主义却依然故我地将一种主导性的元叙事作为前提,在变动的社会中拒绝革新最终会使其理论走向僵化。后现代状态同样使社群主义陷入了困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超现实的支配性地位威胁着社群主义者的理想(构建超现实幻想的权力往往掌握在“官方”手中,群众在独白式信息传递的面前只能是被动接受的);亚文化之间的不可通约性使得后现代的新部落群体无法达成挽救大众社会的普遍共识;在后现代离散性特征下,负责人的社群主义公民变得极为缺乏。据此,作者推论,社群主义的理想已被后现代的病毒侵蚀,在连续化的超现实中再难获得立足之地。(福克斯、米勒,2002:66-67)
二、话语理论的建立
(一)核心:公共能量场
在对传统治理模式、主流改革及后现代背景下的各种替代性方案进行了评估与扬弃之后,作者试图建立自己的理论体系――话语理论。话语理论核心概念是“公共能力场”。在推导出公共弄能量场概念之前,福克斯和米勒先对其基础理论――现象学、构成主义和结构化理论――进行了一番梳理。他们阐释了“身体―主体”、“意向性”、“谋划”等概念,并对吉登斯的“重复实践”的“制度化”理论进行了深刻的透视。吉登斯最杰出之处在于,他所提出的结构化理论将制度放在了社会关系的不断建构过程中,跳出了传统结构主义对制度“外在性”和“超越性”的死板期待。根据吉登斯的观点,结构指的是使社会系统中的时空“束集”(binding)在一起的那些结构化特征。社会系统作为被“再生产出来的社会实践”,并不具备什么‘结构’,只不过体现着“结构性特征”(structural properties)。同时,“作为时空在场的结构只是以具体的方式出现在这种实践活动中,并作为记忆痕迹,导引着具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的行为”。而制度(institution)则是“在这些总体中时空伸延程度最大的那些实践活动” (Giddens,1984:17)。福克斯和米勒称之为“被资源配置和规则所维持的重复性实践”(福克斯、米勒,2002:88)。由此可知,所谓结构、制度并不是超越于个体实践的客观实在,它们内化于个体实践之中。福克斯和米勒在对现象学、建构主义、结构化理论的转述过程中表达了其坚定的唯名论立场,此立场在后文他们对斯蒂弗斯观点的高度评价中得到了进一步验证。
在正是在唯名论的指导下,福克斯和米勒解构了由“合并性集合”物化而生的“官僚制”概念,并提出了以意图、情感、目的、动机的相互关联和渗透影响着公共政策议程的“公共能量场”概念。“公共能量场”概念是现代物理学的场理论和现象学的方法相互修正的结果。“场”是作用于情境的力的复合。场的结构并不遵循固定的公式,而是取决于生活世界正在发生的事。而“能量”这一概念则意味着:场中有足够的目标和意图,这些目标和意图使人被吸引、被激动、被改变(福克斯、米勒,2002:2)。将场与能量的概念合二为一意味着一种时空的广延性,能量在其中潜在地或能动的表现着。公共政策就是这样一个能量场,强调各种意向性通过谋划、博弈、渗透而达到的一种综合。这个概念包含了个人与社会、事实与情境的连续统,而福克斯和米勒更偏向的是人际互动与情境的重要性。对情境的研究可以追溯到美国著名的公共行政学者福莱特,她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情境定律――权威起源于正在执行的任务,来源于特定的情境(福莱特,1999:137)。在福莱特那里,情境对人的行为进行决定性评判。而与她不同的是,福克斯和米勒虽重视环境,却跳出了情境决定论,他们借助建构主义思维方式揭示了情境与其主体的双向影响过程。由于能量场概念强调一种从根本上的相互依赖性,因此它也为公民的实质性参与提供了很好的理论依托。
论述至此,我们需要提出一个问题。现象学、建构主义、结构化主义之所以一脉相承就在于它们都坚持着本体论与认识论的融合与统一:结构和行为是相互建构的,不存在超越精神的事实和超越事实的精神。(福克斯、米勒,2002:83)那么,如果意识世界和自然是相互建构的――任何介入行为都开始于前建构的环境,而人的行为又不断地创造着一个感觉自然却是非自然的世界(福克斯、米勒,2002:83-84),没有因,没有果,有的只是辩证的互动关系。于是问题产生了:在一场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中,最初诞生的究竟是结构还是行为?数个世纪以来,无数社会科学家试图解决此类“第一性”的问题,最终引发了唯名论与唯识论之间的旷古论争。于是,一些抱持“历史不可知论”者提出了这样的观点:谁也不知道历史为什么会在那样的关口做出那样的选择,而“历史并不必然实现独一无二的有效率的均衡”(帕特南,2001:210)。当然这种观点常常被认为是无法溯本逐源的借口。无论如何,关于最初的诞生问题在福克斯和米勒的著作中同样没有得到清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