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刚 翟大宇:论明清之际“复封建”旗号下的分权反专制思想

作者:袁刚 翟大宇发布日期:2017-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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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明末清初一些思想家提出的“复封建”论冲破了传统王朝窠臼,超越传统“封建”、“郡县”讨论,寓反君主极权专制思想于其中而具有突破性的进步意义。同时代的英国即是以封建诸侯起而平衡君主权力,制定国会宪章从而实现了制度创新转型。在政治“大一统”的传统中国,以“复封建”分权制衡专制君权不具可操作性,对制度创新历史转型的出口仍需探讨。意识形态政治泛化的“封建说”脱离中国历史实际解释不了历史而没有学术价值,蕴藏于“封建”制下的明清分权反专制思想则具有深远的政治意义。

关键词:封建   郡县  大一统  大宪章  分权

传统中国政治一贯强调大一统和皇权至高无上,统一政权和君主最高权威的确立,一直是历代王朝追求的政治目标,也是世人衡量其治乱兴衰的标志。因此,中国几千年来对限制君权的政治思考不够彰显,也没有形成限制君权的相关制度。然而,明清之际一些思想家提出的“复封建”主张,则饱含着反专制的分权思想,与同时期的西欧相比,也有其特色。但为什么分权反专制的政治思想,要以“复封建”的形式提出呢?如此这般既使古人难以尽申其说,也使今人徒增疑虑。“复封建”是否开历史倒车?是复古落后之思想,抑或是相反?其思想价值和意义何在?这些的确都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一、“复封建”论与“封建”、“郡县”制之争

有关明清之际思想家黄宗羲、顾炎武、颜元等“复封建”之论,学界研究所在多有。但由于纠缠于“封建”一词含义的不同理解,人们对其时“复封建”论诉说的主旨何在,其所达到的思想高度,认识上还颇有偏差。这就使我们也不得不先就“封建”一词的含义,作一些简要的厘清。

“封建”在我国上古时代原指分封制度,即封邦建国,“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王把爵位、土地、人民分赐宗亲或功臣,使之在该区域内建立诸侯邦国,这在西周时比较典型。欧洲相类的制度在约8至13世纪也存在过,据《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概括,封建主义(feudalism)是一种以土地所有权和人身依附关系为基础的关于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制度。在这种制度中,封臣以领地的形式从领主手中获得土地,封臣要对领主尽一定的义务,并且要向领主效忠。[1]而这其中存在的一种契约关系,则为中国西周所无。但两者的共同特点是有土有民的分封,王对其土其民均不直接领有,“封建”可谓是与专制集权背道而驰的具有地方分权性质的政经制度。西欧中世纪的“封建”与中国上古三代“封建”的含义,有其相似性,当西学概念feudalism引入之际,汉字文化圈里的日本人和中国人,都以“封建”翻译之。这一中西语义对接,虽有所引申,却也并未发生扭曲。[2]

但上世纪20年代苏联革命话语大传播时,“封建”一词的含义在中国发生了畸变。在翻译一些马克思主义著作时,“封建”的含义开始意识形态化。1929年关于中国社会史的大论战,国共两党及“托派”、自由主义者等都有人参与,政治势力的强势介入,使“封建”一词特指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五种社会形态中继原始、奴隶之后的第三种,即封建社会,相对于其后的资本主义社会,而封建是落后反动的。曾“以俄为师”的国民党,也接受了封建、殖民地及反封建的革命话语。这就使“封建”一词政治泛化,含义正式定型,而与古义则已相差万里。在共产党人的政治观中,“封建”绝对是一个贬义词,按照阶级斗争的观点,其乃指代地主阶级依靠土地所有权剥削、统治农民的社会制度。根据这样的定义,将秦至清的专制王朝两千年,认定为中国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是“半封建”,中国革命的任务是“反封建”。这种意识形态化的封建观,不但全然摆脱了古代“封建”本义(封土建国、封爵建藩),也同“封建”所对译的西语的含义(封土封臣、领主采邑)大相径庭。使得本来恰恰是“非封建”、“反封建”的东西,却统统纳入“封建”名下。[3]

那么,明末清初黄宗、顾炎武等提出“复封建”,按照上述苏联传来的革命逻辑,岂不就是落后复古,反动透顶,又何以戴得上“启蒙”思想家的桂冠呢?然而,黄宗、顾炎武等人讨论的“封建”,与苏式意识形态化的“封建”,实毫不相干,在中国古代关于“封建”、“郡县”的争论中,“封建”含义皆为古意。中国的封建制一般都被认为仅存在于秦以前,郡县制在春秋战国已有萌芽,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推行,自后郡县制成为主流。[4]

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争论,秦汉、唐朝是两个高潮。秦汉帝国草创之际,对国家制度的设置尚在探索阶段,“郡县”、“封建”两方面都不乏支持者。如秦时博士淳于越进言秦始皇曰:“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5]而丞相李斯则认为周初分封子弟同姓很多,但后来却疏远了,互相攻击讨伐,天下大乱。既已实行郡县,则不必要分封诸子,只需以钱财赏赐,如此天下才容易控制。唐朝时由于郡县制在全国的推行是既成事实,讨论的主流观点转为普遍支持郡县制,李百药的《封建论》,颜师古的《论封建表》以及柳宗元的《封建论》,其基本倾向都是反对封建的。论者多认为郡县制有助于天下的安定与统一,如柳宗元指出的“有叛国而无叛郡”[6]。实行封建制则被认为是历史的倒退,不利于中央集权,会引起纷争。

传统的“封建”、“郡县”的讨论,一直是围绕王朝帝国行政控制的优劣,是否利于国祚长久天下安定的主题进行。明末清初,关于“封建”、“郡县”的讨论,又出现一次高潮,被学界冠之以“启蒙思想家”的黄宗羲、顾炎武、颜元等人,却一反前人之道而行之,力主“复封建”,对有关“封建”问题的讨论,又寓以了新的意涵,也将其推向了新的思想高度。

始自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君主独裁专制政体,至明清两朝已是发展到了顶峰并出现僵化。明末清初之时,是中国政治发展激荡而又迟滞,政治思想却相对活跃的一个时期,即黄仁宇所谓“一个停滞但注重内省的时代”。[7]此时的中国思想界,已经出现启蒙思想的萌芽,这一时期不少思想家的学说中多包含着民主、反专制等启蒙元素。“复封建”思想在这一时期出现,已注定不是简单地“复古”,也不是循着传统路径继续争论,而是包含着相当多的“现代性”。韩国学者Min Tu-Ki指出的,在中国政治思想史的发展中,封建和郡县具有实际的和象征意义的重要性,它不仅牵涉到王朝国祚长久等具体问题,还涉及对于人民的利益和政府的基本公正等政治价值问题,因而在根本没有恢复封建可能性的情况下,这样的争论还能够长久地存在。[8]

对于明清之际“复封建”论,我国学界已注意到其主张并非局限于“体制之争”,而是借“封建”之壳来表达更深层次的政治观点。袁永飞(2009)[9]、田勤耘(2010)[10]就指出其论早已摆脱了先前单纯“体制之争”的窠臼,是思想家政治理想的寄托,是对以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统治的批判。叶建(2007)肯定顾炎武恢复“封建”的思想是一种改革思想和中央地方分权的学说,但指出其缺乏可行性,难以实现。[11]沈华(2011)侧重于从人性的角度研究,指出明末封建、郡县之辩实际上是肯定人的私心私利,借天下人的私心实现天下的治理,而不寄希望于君主的个人道德。[12]赵正宗(1980)[13]、向世陵(2004)[14]等人指出颜元的思想是在“复古”的旗号下反对专制主义。其中“复封建”主要针对人主的专制,是反对“私天下”的 。王家范(2000)则对比其时的“封建”主张和亚里士多德的政治观点,指出中国的思想家因为得不到西方政治学思想的支持,跳不出中国传统政治的概念范围,“只研究治道,不研究政体”,反映出了中国传统思想学术的弱点,但其中蕴含的一些现代政治元素是值得肯定的。[15]这些研究表明,许多论者对明清之际“复封建”的主张并不反感,相反,多认为其内涵十分丰富可取,其中蕴含着诸多近现代政治的元素。梁启超也曾评价其时是“以复古为解放”。[16]

二、“复封建”的出发点是反对君主专制

明清之际的“复封建”论,既不是简单的“复古”,则我们下面就试着从分权的角度切入,来重新解读黄、顾、颜的主张,以求深入理解其“复封建”背后,所蕴涵着的旨在限制君主专制思想的元素。

分权制衡思想的着眼点,是对于人类无限权力欲望的认识。西方政治思想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是“人性恶”假设。正如经验主义者休谟所说的“必须假定人人都是恶棍”[17]。因而对于权力的集中以及掌握权力者,近代西方政治思想家普遍持一种怀疑与反对的态度。认为掌握国家权力的人,并非必然地具备超人的道德与智慧,权力也不等于真理。加之国家权力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能够为其所有者带来其它利益,因此,权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存在被滥用或误用的可能。[18]人对权力的欲望是没有限度的。洛克认为:“人性的‘劣根性’在于,他总是企图抓住尽可能多的权力”。[19]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20]正是这种对权力的质疑,促使西方思想家着力探寻各种有效限制权力的途径,进行了大量制度方面的设计。总的来说,西方理论家提出的对权力进行约束的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法律与权力的结构;后者又包括两种具体形式:代议民主制和分权平衡的机制。[21]分权机制的核心,是把统一的权力“打破”,使其分散为多个可以相互制约的部分,以便“以权力约束权力”。[22]分权思想及政体是西方近现代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成为现代西方国家权力运行相关论述的圭臬。

中国的君主专制到明清两朝已经发展到了的高峰,但绝对的君权也开始受到士人的质疑。部分具有启蒙精神的思想者,改变了对权力集中和君主至高无上地位的一贯推崇,开始从负面来思考权力及权力的掌握者及其相关问题。如黄宗羲提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23]矛头直指专制君主;顾炎武提出了应“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24]王夫之主张“天下大公”,指出“秦之所以获罪于万世,私而已矣。斥秦之私而欲私其子孙以长存,又岂天下之大公哉”。[25]与西方分权学说的产生相类似,在质疑君主的绝对权力之后,中国思想家也必然会有限制君权的制度设计。于是乎一些思想家开始探索限制君主权力的机制与方式,“复封建”的主张,可谓正是其时意在反对君主专制、限制君主权力的一种制度设计方案。

顾炎武、颜元的讨论,明确地把限制君主专制、防止君主权力无限的膨胀,作为出发点。顾炎武对“复封建”的目的,做了较为详细的阐释。他认为单一的郡县制强化了君主的专制,郡县制已经发展到了极限,已经成为导致中国社会贫弱的因素。“方今郡县之敝已极,而无圣人出焉,尚仍其故事,此民生之所以日贫,中国之所以日弱而亦趋于乱也”。“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仍不足者,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使得“民乌得不穷,国乌得不弱”。[26]“专在上”的君主专制,即是顾炎武“复封建”主张所要解决的问题。类似地,颜元也指出君主利用郡县制强化自身权力,郡县制成为君主得以“私天下”的重要条件。而天下人对郡县制的普遍接受,实际上为君主创造了“私天下”的环境。“后世之人不敢建言封建,人主乐也其私天下也”,其结果是“生民社稷交受其祸,乱而不悔,可谓愚矣”。[27]顾炎武和颜元都已经认识到了君主权力的无限膨胀和其对自身权力的不满足。郡县制不过是充当了君主扩大自身权力的工具。顾炎武等人的主张,其实是希望通过“封建”来限制郡县制背后的君主专制,而非仅仅针对郡县制这一地方行政体制。顾、颜对君主权力的这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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