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洪:论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及其严肃性」正文
文章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如何恰当理解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及其道德严肃性问题。文章首先比较施米特和毛泽东的政治概念,指出两人对于政治的理解貌似相同,实质上相差甚远;其次通过比较施米特和霍布斯政治理论的不同旨趣,论证了虽然施米特的政治概念是霍布斯自然状态概念的一种复活,但是也背离了霍布斯政治哲学的文明精神;再次,通过研究施特劳斯对施米特的评论,说明了施米特对政治本身的肯定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对道德和严肃生活的肯定;再其次,文章引入荷兰文化史学家胡伊青加对施米特的批评,由此思考两种道德或两种严肃性的对立问题;最后,文章借助弗洛伊德的术语说明施米特政治概念的"现实教育"原则及其与席勒"审美教育"原则之间的理论关系,点出了政治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的冲突在思考政治思想史和现实政治秩序问题上的启迪意义。
一、施米特和毛泽东论政治
施米特之所以流名后世,最为重要的仍然是他对政治概念的定义。政治概念一直都是施米特政治思想和法学理论的根本,《政治的概念》也一直以来是他最为著名的著作。施米特认为,政治就是敌我划分。有政治意识,就是要有敌我分明的意识,也就是对谁是敌人谁是朋友要有清楚的认识。因此,政治的衡量标准就是敌友划分意识。不过,敌人和朋友虽然是构成政治的共同要素,实际上朋友概念相对不重要。敌人概念是首要的,朋友概念基本上处于附属地位,甚至可以说后者对于施米特的政治概念来说基本上无足轻重。因此,划分敌友的首先任务便是需要认清和确定谁是敌人。施米特以敌友区分这一特征定义政治,而且强调这一区分不从属于人类生存领域的任何其他区分。施米特对敌友区分原则的捍卫也是对斗争原则的捍卫。这种捍卫引起了我们在处理国际问题上的诸多共鸣,也多多少少引发了我们在处理国内问题上的种种不安。人们在施米特的政治概念中似乎隐约感觉到了毛泽东时代斗争精神的某种复苏。究其实,这种感觉可以说是一种误解,因为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和毛泽东的政治定义在根本上截然不同。
为了准确把握施米特的敌人概念,需要特别明确两个区别。首先,需要区分敌人和仇人的概念。这个区分的重点在于公私之别。战场上的敌人之间可能没有什么私人仇怨。反过来说,个人感到不公戴天的人不一定就是敌人。比如,情敌和家族仇人不一定是政治意义上的敌人。这是仇人和敌人概念之间的区别。其次,需要区分政治敌人和绝对敌人的概念。毛泽东特别强调的阶级敌人就不是施米特意义上的敌人概念。对于施米特来说,阶级在根本上是一个超越国家界限的概念。国内的和国际上的资产阶级都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敌人。在这个意义上,阶级敌人是一个普世概念,是道义上的绝对敌人,是人类获得最终解放的最后敌人。施米特敌人概念的主体既不是单个的个人,也不是普世的阶级,而是具体可见的政治实体,是主权国家,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所以,施米特的政治概念主要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敌友划分意识;他的敌人概念也主要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敌对意识。这一点对于理解施米特的政治概念至关重要。
施米特把政治定义为敌友的明确区分,将政治意识定义作明确区分敌我的意识。这个定义很容易令人联想到毛泽东关于敌我的说法。在1939年9月16日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毛泽东就说:"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施米特和毛泽东关于政治的定义都强调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矛盾,都突出了政治对抗的强度和严峻程度。所谓对抗性矛盾,就是你死我活的矛盾,是生死对抗。现在的左派学者比如墨菲(ChantalMouffe),其政治理论的重点在于改造施米特的对抗意识和敌人概念,由此提出"彻底而多元的民主"纲领。一方面,她承认敌我关系在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另一方面,她又从理论上将你死我活的敌我对抗弱化为可以共存的"对手"。这种弱化恰恰是施米特的政治概念所不允许的,这一点荷兰的文化史学家胡伊青加(JohanHuizinga)观察得很准确。此外,施米特和毛泽东都强调政治斗争是人类一切斗争形式的核心。这些相同点有时候让人误以为施米特的政治概念与毛泽东的政治概念雷同。实际上,毛泽东和施米特所讲的敌我矛盾在视角上完全不同。
毛泽东的政治概念具有典型的时代特征,不过对我们理解和反思政治的本质还是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以前,政治的主旋律是斗争,重中之重便是阶级斗争。这也是毛泽东对政治的根本定义:政治就是阶级斗争。这个定义本身就决定了毛泽东和施米特理解政治的根本差异。
毛泽东关于政治就是阶级斗争的定义里边,其中大致包含四重意思。
首先,政治是阶级之间的事情,不是个人之间的事情。1942年,在延安文艺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十分明确地强调了这一点:"政治是指阶级的政治、群众的政治,不是所谓少数政治家的政治。政治,不论革命的和反革命的,都是阶级对阶级的斗争,不是少数个人的行为。"其次,政治不是一直从来就有的,原始社会就没有政治;政治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社会的消失而消失。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预备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同样强调了政治就是阶级斗争。根据这个思路,只有人类社会出现了阶级划分,才出现政治。阶级之间存在斗争,因而产生人类政治。根据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逻辑,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最终获得解放,政治也就趋于消亡。再次,政治斗争是构成一切形式阶级斗争的核心。毛泽东在1945年的那次讲话中,肯定了恩格斯的观点,认为阶级斗争有三种:政治斗争、经济斗争和理论斗争;并且明确指出,后两种斗争也都含有政治性质。这也就是说,政治斗争是所有阶级斗争形式的核心。毛泽东强调,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具有那种观点,因为那是彻底革命的观点。最后,既然政治就是阶级斗争,政治就不只是国内政治问题,因为阶级本身是一个跨越国界的概念。所以,阶级斗争中所体现出来的敌意和战争,也就不仅仅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敌意和战争。这种跨越国界的敌意和战争是一种彻底的你死我活的斗争。一方都将另一方定义为人类社会抵达最终的正义而自由社会的绊脚石,是实现人类最高级文明形式的最终敌人。只有彻底消灭这个最终的敌人,人间才有自由和正义,才能真正进入文明状态。
毛泽东和施米特的政治观念之间的本质差异大致可以提炼为两点,一是对敌我划分的主体问题存在根本不同的认识,一是对于政治斗争是否会最终消亡这个问题持有完全不同的见解。
毛泽东所讲敌我矛盾关键在于阶级。比如,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的讲话中,毛泽东指出,"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简单来说,凡是支持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阶级和社会组织,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凡是反对和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阶级和社会实力,都属于敌人的范围。施米特也强调政治就是明确区分敌我,但是他对敌我划分主体的理解完全不同。在施米特的政治概念中,区分敌我的标准不是革命与反革命、先进阶级和落后阶级的区分,而在于法理上平等的两个政治实体之间敌我关系的区分。在这个意义上,敌我关系主要指的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敌我区分意识。施米特认为,现代公法体系的主要根基就在于这种政治意识。他强调,《政治的概念》主要"关系到国家理论问题以及国际法和国与国之间的论题。"从这个角度出发,施米特指出,"只要一个民族尚存在于这个政治世界中,这个民族就必须……自己决定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这乃是一个民族政治生存的本质所在。一旦它不再拥有做出这种划分的能力或意志,它将在政治上不复存在。"更为冷酷的政治现实是:"即使一个民族不再拥有生存于政治领域的能力或意志,政治领域也不会因此从世界上消亡。只有弱小的民族才会消亡。"施米特的政治概念把主权国家看作是敌友划分的主体,一个主权国家可以包含不同阶级;毛泽东的政治定义则把阶级看作敌我划分的主体,一个阶级可以跨越国家而存在。
施米特和毛泽东理解政治概念的另一个本质差异在于他们对于政治是否始终伴随着人类生活这个问题有不同的回答。根据毛泽东,政治随着阶级社会的产生而产生,也将随着阶级社会的消亡而消亡。所以,毛泽东的政治概念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从这个角度来看,政治是可以最终克服的。与此不同,施米特则认为政治是人类生活的宿命。它自始至终伴随着人类生活,而且是人类生活的漩涡。它不只存在于某个特定历史阶段的人类生活中,也不会在某一个特定历史阶段从人类生活中消失。施米特政治理论的核心要义,就在于证明政治的事实是人类无可逃避的宿命。施米特否认人类可以克服或者摆脱政治状态。他始终坚持,政治敌意是人类的宿命。对于施米特来说,无论是关于黄金时代、伊甸园还是天下大同的美好设想,在政治事实面前都是幻觉。在政治面前,人类无处可逃;唯一的正确态度就是直面残酷的政治。施米特认为人类生活没有最终得救的希望,毛泽东则认为人类生活通过革命最终可以得救。毛泽东的政治概念怀抱希望,施米特的政治概念则充满绝望。
施米特坚持政治是人类的宿命,坚持政治斗争的主体是主权国家。施米特明确拒绝了政治就是阶级斗争的思想。他认为,阶级斗争的思想造成了绝对敌人形象的出现。所谓绝对敌人,也就是将某一个阶级认作人类抵达文明状态的最终敌人;正是绝对敌人形象的出现,才造成了人间政治的大悲剧。施米特坚持认为,把国家看作是政治斗争的主体,是欧洲现代政治文明和公法体系的精髓所在。在这个体系中,主权国家之上没有更高的主权。根据施米特的看法,人们完全没有必要因为这种情况产生惊慌失措的感觉。秩序会自然地从这种无序中产生。秩序产生于主权国家之间的权力平衡。每当旧的权力平衡系统失败之时,新的权力平衡系统就会自然诞生。新旧平衡系统变迁之时,总伴随着腥风血雨。从施米特的观点来看,这种国家之间的腥风血雨比起波澜壮阔的人类两大阶级斗争来说,要人性和文明很多。
毛泽东的政治概念所包含阶级性、历史性、核心性和跨国性等四大特征既体现了当时国内政治的特征,也提示了二十世纪国际政治的一个重要侧面。二十世纪的世界政治,从马克思主义阵营来说,是革命的无产阶级对腐朽的资产阶级的斗争;从西方自由阵营来看,是文明的自由世界针对共产主义同盟和欧洲大陆极权主义的斗争。两者在斗争方向和旨趣上完全对立,不过对于斗争结构本身的理解具有惊人的一致性。无论马克思主义阵营还是自由主义阵营,其最终目标都在于试图克服政治、进入一个无政治的自由社会。但是,在如何达到这个自由社会的道路选择上,两者则截然相反。自由主义理念主张通过经济贸易和政治协商引领人类社会进入一个完全自由的民主制,共产主义理想则主张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引领人类社会进入一个无阶级的自由社会。这两条道路在根本理念上都认定,政治是可以克服的,人类社会可以最终抵达彻底自由的状态,或者说可以抵达人类最终获得解放的状态。
二、施米特和霍布斯论政治
施米特经常被人称为是二十世纪的霍布斯,这种比喻有其合理性,也有其误导性。施米特之所以被人成为当代霍布斯,除了他对霍布斯的独特研究之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施米特本人的政治概念复活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概念。不过,同样重要的是,施米特和霍布斯的政治学说在根本目标上存在着不一致的地方。
在霍布斯所描绘的自然状态中,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一种警惕和不安,每个人都得依靠自身力量来保卫自身的存在和安全。在施米特所描绘的政治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