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华:如何理解中华文明及其与西方的差异

作者:郭小华发布日期:2012-08-22

「郭小华:如何理解中华文明及其与西方的差异」正文

二 、如何认识中华文明?

(一)中华文明的整全思维

如果说西方文明采取的是分化思维,那中华文明则与之相反,采取的是整全思维。这种思维没有对主观世界、客观世界和社会生活世界进行明确区分,依据一种带有神秘色彩的世界观来理解万物。以最为经典的易经为例。易经说,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这种阴阳八卦学说是支撑中华文明颇具代表性的观念,它很多时候决定着中国人对世间万物的理解。当然,不能否认阴阳八卦学说的相对合理性,受其影响而形成的中医、人与自然相和谐等一系列事物和思想都有其合理性。但也不能否认的是,这种八卦思维也有其不足之处。例如在人伦之中,将男子视为阳、女子视为阴,由此形成了男尊女卑的不良传统。可见,阴阳八卦思维的缺陷就是它没能对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由此造成它在解释有些事物时显得很荒谬。而依我之见,阴阳八卦思维的这种缺陷来自于它本身不是一种分化思维,它将世间万物均看由阴阳两性构成,认为把握事物中的阴阳两性就可获取对事物的正确理解。所以,它本质上是与西方分化思维差异甚大的整全思维。由于它是整全思维,因而在中华文明之中,没有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的明确区分。

这种整全思维是怎样形成呢?我个人认为可以通过还原的方法求得一些合理性解释。我们可以设想,在距今大约七千年的时代,中华文明的先祖伏羲通过对天地间万物的细致观察,就得出了万物均由阴阳二性构成、万物通过阴阳不断的相互转化运动。毫无疑问,得出这种对万物内在机理的认识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今天的科学也认为:构成事物最基本的是相互作用的微粒。所以,伏羲在七千年前就能得出与此类似的认识,是非常伟大的成就。但由于这种认识建立在对大量经验进行直观的基础之上,它不能确认万事万物必定由阴阳二性构成,也无法说明阴阳二性的具体构成。伏羲只是在对大量事物进行感觉之后,直观的得出了万物均由阴阳构成的观点。所以,伏羲的这种思维本身就是一种整全思维,它将万物均包容在之中,用阴阳思维对其进行理解。类似老子所说的道、孔子所说的道,都是与之相似的整全思维。因为,如果去追问老子或孔子道为何物、道的运转规律如何,他们也无法确切告知。他只能以一种抽象的话语告诉我们“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抑或是“道不远人”的观点。所以在中华文明之中,先哲们在普遍建构自己的宇宙观时,他们都没有从正面的角度精确告知宇宙的精确图式,只能侧面对宇宙的某些特征进行抽象化论述。如我们所知,先哲们的思维只停留在阴阳抑或是道、五行等抽象概念的描述上,无法对这些概念进一步进行详细的分解,给出一种能被人之常心就能理解的图式。

因而,在中华文明之中,普遍的倾向就是将形而上的道看成是高高在上的东西,认为只有少数才德兼备的圣贤才能真正理解道的内涵,肉眼凡胎的凡夫俗子绝无可能知晓。所以在中国的传统之中,世人普遍带有崇尚权威的习惯。因为在国人的潜意识之中,只有权威才能真正理解至高的道、只有权威才能根据道对天下进行治理。但事实上,如果对道的内核进行追问,估计权威也不曾知晓道具体为何物、应该怎样用好道,因为道的背后很可能是空、是无。所以当某一权威被认为合法之后,权威就得依照它对道的主观理解对道进行解释和运用。可见,中华文明的整全思维本质上是基于人之主观理解而成的,它用之来解释万物并在实际运用时带有随意性。当然,中国古代圣贤基于高超的本质直观的能力而行成的对道的认识,具有相当强的解释力。正是这些对道的经典解释,使得根据道而成的思想和方法能够使得中华文明创造出丰富的文化。但正如上文所说,由于这种整全思维本质上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因而导致它在解释和处理很多事情上并不合理。为此,我尝试着来探讨这种整全思维对中国古人理解主观世界、客观世界、社会生活世界产生的影响。

(二)中华文明对主观世界的理解

我们知道,对主观世界的理解指的是对人之具体构成的理解。在整全思维作用下,显然很难将人从万物之中独立出来单独对人进行探讨。如我们看到的这样,整全思维是以一种比拟化的思维来思考人。人立足于天地之间,而天地万物生长运行是有规律的,因而人活着也得遵循某种规律,这种规律就是人伦。所以,在整全思维作用下,中国古人最先感知到的就是人要成为有道德的人,必须建立人伦以实现生存的有序。有此,在中华文明传统之中,从道德角度来理解人是重中之重。中国古典文献对人伦道德的大幅探讨,是为明证。而这种人伦道德建构的前提来源于天道。当古人认为天道由阴阳二性而成、遵循阳动阴静相互作用的规律时,就理所当然地把人道中的男子视为阳因而占有主导地位,把女子视为阴因而处于被动地位,有此就有了三纲五常。

事实上,将男子视为阳、女子视为阴、女子被男子支配的观点很难有说服力。将天道之中阴阳二者的关系模拟到人道上绝非可靠。因为将某物与另一物进行对比,很多情况下属于一种心理理想,两物之间可能并不具有任何关联。当然,中国的古人在用天道之理来建构人伦道德时,或许根本就不曾想到这一问题,他们会认为男尊女卑是天经地义的。从更深层的角度来看,天道之中阳主动阴被动的论点也仅仅是古代先哲们心理联想的产物。只是根据这种观点在解释和解决实际问题时取得了成效,因而想当然的把它视为真理。而显然,如我所述,在对待男女地位问题上,这种阴阳论调显然是不适合的。这充分暴露了整全思维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所带有的随意性。在远离古代中国社会语境下的今天,我们很难对基于天道而成的、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人伦道德给出准确的评价。但通过阅读古代文献之中的具体事例,还是大体知道这种人伦道德具有较大危害性。承接我们上面的论述,由于中国传统着重从道德角度对人进行定位,因而它本能的在对人进行理解时带有将人道德化倾向。这种道德化倾向将人的各种能力熔在道德之中,以道德的善恶来断定人的其它能力是否合理。我们知道,人有情感、意志、知性、审美等多种能力。全面发展的人应该是上述能力都得到足够彰显的人。而如我们所知,由于中国传统对人的理解持有道德化倾向,因而导致中国古人的情感、意志、知性、审美等多种能力都被笼罩在德性之下,由此使得中国古人的能力有极大不足。

在中国古代,情感的表达需要合乎道德礼仪,因而使得中国古人变得很内敛。而由于一些道德礼仪本身就是不合情理的,因而压制了古人正常情感的释放。中国古代社会充满着各种道德禁忌,而这些禁忌得以成立的前提就是压制人的合理情感。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就是典型。所以中国古人的情感很多状况下是僵化的,人多样的情感被教条式的人伦给钳制和扼杀了。鲁迅笔下的那群伸着长长脖子围观屠杀场面的中国人是何等的可悲可叹。在中国古代,人的意志也要接受道德的监督,因而古人们不能够随意运用自由意志大胆思考。所以古人们做事行为的最高境界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自己想入非非以致胡作非为。在古人眼中,思考的范围大多停留在人伦道德之中,丝毫不能逾矩。而正如我们所不愿回想的这样,由于自由意志被道德强力监管,因而古人们的想象力是极其有限的。在古人身上,知性也被用来服务于构建人伦道德。实际上,知性是一种认知事物的能力,它强调通过运用推理论证等方法来获得对事物的合理认识。而由于在中国古代,知性被大量用在人伦道德的构建之上,且人伦道德是不容许质疑的,因而古人知性之中推理论证的能力几乎没有得到开发。所以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不太喜欢运用知性去思考问题。他们只会把权威所树立的答案进行教条化背诵,至于答案是否合理、是否正确他们是不过问的。事实上,我们的古人喜欢权威替自己思考问题,在朝廷有皇上替天下百姓思考;在县里有父母官为自己做主;在乡里有乡绅替自己主持公道;在家里有长辈为自己打算。而正如我们所说,由于这些权威本身可能依照自己的主观意见来思考问题,因而导致权威之下众人的自由被剥夺。所以,中国古人天然的对权威没有质疑精神,而这为很多欺世盗名的权威愚弄国人提供了可乘之机。于此同时,由于古人们推理论证能力很不足,因而导致其逻辑思维能力很差。词不达意,思维逻辑混乱是常态,由此导致逻辑性思辨性很强的数学、逻辑学、形而上学在中国古代社会不发达。审美也需符合道德的需要,因而导致古人的审美能力没能有效发挥出来。

概言之,由于中华文明着重强调从道德的角度来了解人,这导致古人的其它能力被弱化和限制。事实上,由于古人的其它能力被德性束缚,因而也间接导致德性本身在发育过程中也走向了畸形。这也非常容易了解,因为德性的真正完善需要其它各种能力的共同作用。强行将德性至于其它各种能力之上,必然导致对德性本身的损害。如我们所知在很多情形下,人伦道德并没有普遍内化到古人的心中,古人对道德礼仪大多没有真正理解。因此出现了虽然表面上强调礼仪,但在现实之中却悖礼而为。潜规则的盛行、礼仪的空谈是可明证。事实上,在现代中国,上述情形也非常明显。

我们知道,在古希腊尤其是中世纪时期,西方文明就从灵魂和肉体两方面对人的具体构成进行了明确区分。在这种关于人的观念的支配下,西方文明在其演进过程中,将人的世间生活划分为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两个部分。在近现代西方,随着宗教宽容和政教分离原则的确立,西方人享有彰显人文主义精神的世俗生活和体现自我超越精神的宗教生活。当今的西方世界,虽然各国信奉的宗教和教义有所差别,但国民们大都具有某种宗教信仰,过着世俗和宗教双重生活。我个人认为,西方人之所以能够不无冲突的过着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最重要的原因来自于:西方文明采用了分化思维将人的构成划分为肉体和灵魂两部分;因而为了让肉体和灵魂的正常需要都能够得到满足,人必须过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有此反观中国文明对于人之构成的认识,不难觉察二者的差异。

如上文所说,中国文明总体上采用的是整全思维来思考各种问题,这也影响到它对人之构成的看法。整全思维的突出特征是通过对自然经验的本质直观来获取对世界的认知。在对人之构成这个问题上,中国的先哲们大多通过整全思维,主要从世俗生活的角度来理解人之具体构成。三代时期比较发达的宗教活动,儒家学说强调通过道德质量的升华来超越人对于物质欲望的过分追求;老庄学说希求通过人的精神超越低级的世俗生活,墨家希望通过天志明鬼论来约束君主的主张,均表露出先哲们对人之具体构成的看法。而由于中国先哲们大多从人的道德性来理解人,他们大多将人看成是由道德精神和物质欲望两部分组成。但如我们所知,从道德和欲望两部分来定位人,这种认识主要考虑的是实现世俗生活的优良。在三代时期,由于有较为发达的宗教生活,因而当时的人们可能过着世俗和宗教双重生活。而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之后,宗教生活逐渐式微。这从商代敬拜带有人格化特征的帝、再到周代敬拜抽象化意义的天,直到春秋战国时信奉体现自然德性的天道,侧面说明了宗教生活逐渐式微的大概。所以从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尤其是强烈关注世俗生活的儒学成为官方学说的漫长时间内,传统文化的主流价值大抵关注的是“如何使人过得优良的世俗生活”。为此,普遍倡导通过高尚德性对低级欲望的驯服,追求君子生活的世俗理想。在《儒教与道教》中,韦伯通过令人信服的分析,论证了中国传统社会主流价值带有强烈的世俗性,这能很好的左证我的上述判断。

如上所述,中国先哲们通过运用整全思维,着眼于如何让人过好世俗生活,因而从道德和欲望两个部分来定位人。我个人认为,只从世俗生活来理解人,带有一种缺陷,这种缺陷就是忽视了人有过宗教生活的需求。人们时常说中国人普遍缺乏宗教超越精神,这可大概证明传统文化较少缺乏对宗教生活的关注。事实上,人的确有超越性精神追求,这只能通过宗教活动才能得到最大满足。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的突然崛起,充分说明了中国人也有过宗教生活的需要。道家神仙术长期在民间的繁盛,说明国人对于超自然的力量存有认知的兴趣、希望借助某种宗教活动求得精神超越。自古民间大量的宗教秘密活动,说明人们渴求希望宗教活动满足个人的精神需求。当前基督教在大陆的广泛传播,更是凸显了国人拥有强烈的超越性精神追求。而如上文所述,由于中国的主流价值关注的是人的世俗生活,因而对能够满足超越性精神追求的宗教活动持有警惕。纵观中国文化传统,世俗生活的价值绝对高于宗教生活。所以,中国历代的当权者秉着实用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各种宗教,通过政治权力让宗教服务于世俗生活的政治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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