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采:主义之辩

作者:博采发布日期:2012-05-04

「博采:主义之辩」正文

“义利”之辨是儒家文化的源头,展现出中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变迁的基本脉络。而“主义”之辩是现代学术思想的灵魂,是现代社会发展的指南针和价值尺度。对“主义”之辩,著名人文科学学者华炳啸、王占阳、甘阳、李建华等都有经典的论述,笔者在此综述大家论点,作为普及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的尝试。

在现代社会转型时,“主义”之辩就会成为社会热点。1919年新文化运动中,信奉实用主义的自由派知识分子胡适发表了《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的文章,引发了与信仰共产主义知识分子的“主义”之争。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催生了 “人道的社会主义”、新启蒙主义、自由民主主义、新权威主义等新思潮,形成了又一轮“主义”之辩。这次论争,加剧了自由主义激进派知识分子与新权威主义改革派知识分子的分化。1988年兴起的“主义”之辩,在1992年“不争论”“不问姓资姓社”的经济大潮中急转直下,但又在社会贫富两极分化,道德沦丧中悄然兴起,新自由主义、新民本主义与新社会主义的“主义”之辩借助新型传媒,思想的张力和感召力进一步加剧了整个社会群体的裂变。

宪政社会主义理论的蓬勃发展,很有可能引发新的“主义”之辩,进而加剧自由主义宪政派与社会主义宪政派知识分子等社会群体之间的分化。

一、什么是社会主义

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首先要搞清楚什么是“主义”。“主义”是一个外来词,它首先是标志着某种价值选择的范畴。在一定范围内,以某种价值为优选价值、首选价值、终极价值,即为某种“主义”。如在民主与专制之间,选择民主就是民主主义,选择专制就是专制主义。在基本肯定自由、民主、平等这三种价值的前提下,在这些价值之间出现矛盾时,自由优先就是自由主义,民主优先就是民主主义,平等优先就是平等主义。

“主义”还包括所选价值赖以实现的价值实践和价值支撑体系,进而包括作为价值实践结果的价值存在物。任何价值的实现都是需要一定的支撑体系的,这种支撑体系在观念中就是“主义者”关于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选择的大思路,在现实中则就是某种价值选择赖以实现的现实支撑体系,这种支撑体系在大的“主义”中就包括了相应的制度体系、社会体系、文化体系、社会行动体系等内容。

按照传统的理解,社会主义的核心内容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但相对“主义”而言,这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其实质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避免出现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给社会生产造成危害。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首先是一种价值,其次是价值实现。

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目标包括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人权、公民权、富裕、文明、幸福等内容。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目标是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因此,从终极价值目标的高度看,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即现实语境下的“共同富裕”。普遍幸福主义不仅在于指出普遍幸福是人类天性深处追求的终极价值,而且在于研究和认识这一终极价值赖以实现的社会支持体系,从而在实践中创造普遍幸福赖以实现的社会条件。这就是党的纲领性文件中所表述的“小康社会”、“共同富裕”和“人民想过的好日子”。

二、什么是宪政社会主义

世界宪政潮流发端于十七世纪英国,成熟于十八世纪的美国与欧洲。宪政潮流的四大基本原则为三权分立、多党竞争、普遍选举、新闻自由,这在国际社会已逐渐深入人心。 代议制民主分为两个部分:民主与宪政,民主是一种形式,着重于政权归属,宪政是一种制度,着重于政权权限,主要是约束政府、保障民权。民主与宪政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民主是公共事务由选民及民选机构决定的制度,宪政是通过实施宪法以保障公民权利、制约国家机构权力的制度。

民主宪政五要素包括:一、普选制,一人一票,保障选举权人人平等;二、科举制,考试选官,组党竞选,保障被选举权人人平等;三、政党制衡,党派力量均等,不能一党独大。四、军队国家化,军队服从政府,不干涉选举;五、分权制衡,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相互制衡,不能一权独大。民主宪政五要素只有全部实现,才能算作完全民主国家。

欧美民主制度仅实现四要素,没有实现被选举权人人平等,被选举权因公民财富多寡、地位高低而无法实现人人平等,导致政权常为财阀操控,平民子弟很难成为被选举人,脱颖而出,人才不能尽其用,影响国家长远发展。

我国的科举制能够有效的解决这一难题,无论家庭出身均可通过后天努力学习获得参政的机会,从而保证“被选举权”的人人平等。前提是要实现宪政社会主义。

现代宪政是不是社会主义的,要看社会主义这种政治制度的功能,看这种功能的社会价值的性质。只要它是具有普遍幸福主义功能的,它就是社会主义的;反之,就不是社会主义的。从政治角度看,只有通过最终建成现代宪政民主政体,才能最终建成普遍幸福主义的新社会,所以现代宪政民主本质上只能是社会主义的。

再从古典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主张和现代宪政民主的来源来看,现代宪政民主也是社会主义的。欧美19世纪只有10%左右的成年人拥有选举权,所以那时的宪政确实是资本主义的。在这种背景下,马克思、恩格斯发展和形成了实质上就是“社会主义宪政”的一套基本主张。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看,这种国家制度至少有八个要点:一是实行普选制;二是建立基于普选制的议会(即人民代表大会);三是使基于普选制的议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四是实行基于普选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分权制衡;五是实行社会主义法治;六是实现和保障所有社会成员的人权和公民权;七是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水平中产阶级化;八是人民当家作主,社会高于国家。从现代观点看,这种国家制度实际就是社会主义宪政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国家制度的经济基础应当是计划经济。但后来的实践证明,只有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完全可以与市场经济相结合,而不是它在这种结合中就变成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宪政制度是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化所必需的,而市场经济的生命力也使之实现为了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更加切实可行的新型社会主义宪政,而且社会主义宪政在其现实性上,也只能是这种新型宪政。

由此可见,作为宪政视角的现代社会主义,宪政社会主义不仅包括社会主义宪政,而且还包括了反过来规定现代社会主义宪政特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市场社会主义是新颖的,社会主义宪政和宪政社会主义也是新颖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宪政社会主义。

三、什么是中国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

中国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是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坚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原则、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原则。积极稳妥渐进地推进宪政民主建设,就能保持政局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维护人民团结,改善人民生活,实现民主转型。“正确方向”体现着一种占据主流支配地位的政治共识,是审时度势、凝聚共识、集中力量、重点攻关的现实可行的路线图。

要想准确地理解“政治改革的正确方向”,就必须回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党的思想路线上来。现阶段能形成共识的就是准确把握“五个根本”,即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必须加以完善和落实的根本政治制度,“宪政优先、宪法至上”的人民民主宪政原则是不容偏离的根本原则,宪政民主的普遍幸福社会主义是不容动摇的根本方向,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现代化平稳转型的根本保障,渐进改革道路是实现民主巩固的根本策略。其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落实人民民主宪政,是政治改革的根本合法性之所在。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整合民意,形成公意,实现人民主权,发展共识型民主,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原则。公意就是公共利益,人民的意志,这是共识的基础,是人民民主的灵魂。我们理应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宪政国家,信奉公意为大,服从人民的意志,依靠宪政和法治来实现人民的治理。通过改革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促进人民的权利、人民的利益、人民的生活、人民的团结、人民的幸福,尊重民意、顺应民心、发展民主、彰显民权、改善民生,建设公意引领的人民民主宪政国家就是最大的政治方向正确。

四、超越左右才具有引领世界发展的生命力

在三十年经济改革所造就的市场经济基础上,当中国推开未来三十年社会政治领域改革大门的时候,中国道路是向左还是向右?这个问题正在拷问着当代中国的知识分子群体与社会政治精英。

《超越自由主义》(华炳啸 著 西北大学出版社 2011-1)一书这样解释左与右:“传统上人们一般把意识形态区分为左、中、右三种类型,分别代表激进派、温和派和保守派。这种划分来源于1789年的法国国民议会,当时为了避免不同意见的议员拳脚相加,保证政治辩论的秩序,议员们按照观点的不同从右到左分类就座。此后,主张维持现存制度、反对变革的被叫做右派,要求彻底推翻现存制度、创建新制度的被叫做左派,主张温和改良的被叫做中间派。在当代,左派一般反对资本主义旧制度,主张建设社会主义新制度,赞同平等、福利等计划;右派则保守资本主义制度和自由主义理念,强调个人的创造性、私人经济活动和私有制的合理性价值,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改良;中间派则试图综合两派观点,走温和化的社会改良道路。”上述的左右概念比较符合国际上的常规用法。熟悉当代美国社会的刘瑜在《民主的细节》一书中指出,在美国高校的知识分子里,2005年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72%是左派,只有15%是右派。这一失衡在一流高校中尤其显著:87%倾向于左翼,13%倾向于右翼。而且,左右翼力量的变化,越来越向左翼倾斜。这一事实证明,在发达的文明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群体,绝大多数都秉持着追求更为公正和平等的理想社会秩序的左翼进步立场,从而使左翼进步事业成为引领人类社会前进的方向。

但在中国,右翼自由知识分子似乎更为时髦,也更受欢迎,从而与国际知识界的进步潮流背道而驰。这里自然也有其合理的历史原因与社会心理因素。越来越多的人在经验实证主义逻辑影响下,对“社会主义”形成了一种严重非理性的排斥心理,而根本不论你搞的是哪一种“社会主义”。

总体而言,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潮都是在现代化运动中产生的进步主义思潮,而社会主义思潮更是在批判和超越自由主义价值的过程中表达了更为彻底的关于“现实的个人”的自由解放的诉求。自由主义学理有保守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自由民主主义、社会自由主义等等之分,社会主义学理则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社会主义、列宁的布尔什维克主义、斯大林式的领袖集权社会主义以及立足于资本主义制度改良的民主社会主义,立足于现实社会主义制度改革的宪政社会主义等等。

斯大林式的集权社会主义模式片面以生产力发展压倒民主政治发展与公民文化发展,以强势的国家发展压倒公民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集中权力形成举国体制以赶超西方发达国家。但这种僵化的全能统治模式已经被一系列国家的政治实践证明是失败的,对内得不到国内人民的拥护,对外得不到世界人民的认同。只有与这种被证明失败的斯大林式集权社会主义模式实现切割,告别新权威主义,肃清封建专制主义遗毒,走中国特色的宪政民主新路,我们才能迎来“中华世纪”的光明未来。

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审视“主义”话语,自由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无疑都是宪政民主与市场经济的坚定支持者。就自由民主主义、集权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之间的区别而言,右翼的自由民主主义以资本主义宪政体制为前提,主张自由价值优先,坚持个人本位和私人权利地位,由自由出发追求民主与平等;左翼的宪政社会主义则以人民民主宪政体制为前提,以权利保障为底线,以科学发展为基础,主张平等价值优先,坚持公民社会本位,由平等出发追求自由与民主。民主社会主义与宪政社会主义在学理的价值规范上比较接近,其分歧主要体现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实践理性上:民主社会主义全盘继承了自由民主主义宪政体制,坚持个人权利本位与混合私有制,主张共产党更名为社会党,实行自由多党制,并通过竞争性普选和议会斗争方式来实现社会主义政党的执政目标,推行社会主义政策;而宪政社会主义则主张坚持和发展宪政规制下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坚持公民社会本位与社会所有制经济基础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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