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来:影响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民主思路

作者:周少来发布日期:2011-09-23

「周少来:影响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民主思路」正文

摘要:本文在中国现代化日新月异和民主思潮领域观点纷呈的大背景下,系统梳理了对中国政治发展具有现实影响的几大思路:替代民主论、自由民主论、直接民主论、中国民主道路论、增量民主论,并对各自的内在逻辑、现实指向以及理论缺失等进行了比较和分析。在以上梳理的基础上,对五大民主思路中涉及的“主题关系”:如民主是价值目标,还是工具手段?;民主之长与民主之短; 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 竞争性民主与协商性民主; 政治民主与经济民主等进一步深化分析和比较。最后指出,不论何种民主思路,只有针对中国民主发展中的问题并推动其解决,才能具有现实意义而不只是空论。

作者:周少来,政治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研究员,政治学理论室主任,学术专注于民主理论、民主化转型和中国政治发展研究。

当代中国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广泛而深刻的现代化变革,政治现代化作为全面现代化的保证和应有内涵,也在扎实有序地推进中。随着国门开放和全球化进程的深入,世界上的各种民主思潮和观点也被渐次介绍和传播到中国,精英主义民主、自由主义民主、多元主义民主、合作主义民主、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等都在不同的领域和层面影响着中国人的民主思维。现代化的中国,是全球化的中国,也是民主思潮大传播的中国。

各种民主思潮的涌现和传播,扩大了中国人的民主视野和知识,也对官方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和民主观点构成了冲击和挑战,但问题的实质和关键依然是:如何扎实而有效地推进中国的政治发展和民主建设。中国民主何去何从?如何在保障中国现代化目标全面实现的进程中,切实而有效地推进中国的民主实践和进程,也就成为中国各界人士思考的中心主题和问题。这就涉及到国外民主思潮的本土化问题,涉及到对现行政治制度的认同和评价问题,也涉及到民主的价值评估、民主的制度架构、民主的生发路径,以及民主的未来图景等一系列民主思想和中国现实想结合的问题。这激发了中国思想界的丰富想象和智力投入,不同的学者站在不同的立场、依据不同的视角、关联不同的现实、规划不同的蓝图,对中国的民主发展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思路和观点,也对中国的民主实践发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各种影响。以下就对海内外中国学者依照中国现代化的问题背景、或隐含或明显地对中国民主发展的不同思路和观点加以评介,以期对影响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民主思路有一概观的了解。

一、替代民主论

替代民主论认为,相对于中国的社会历史传统和客观现实条件,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来说,发展民主是危险的,甚至是有害的,中国的政治发展目标有着可以替代民主的另外选择,如“法治政体”、“仁政”等。其中以北京大学教授潘维和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康晓光为代表,潘维的替代民主方案最为完整和典型,下面就以其说明替代民主论的逻辑和依据。

潘维首先承认,他对西方的“自由民主制”的成就深怀敬意,甚至认为这种民主与法治结合的体制,是人治加法治的制度,这种政体取得了秩序和自由的高度统一,代表当今政治文明的最高成就。但他质疑民主作为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政治“真理”,质疑其行将终结世界政治文明的帝国主义宣传,质疑其在中国具体条件下的可行性,并提倡用一种开放而实用的政治思维取代民主迷信。[①]

潘维质疑自由民主制的所谓的“普世的价值”,那么他所质疑的“关于民主的神话”是什么?他认为,所有的政体都宣称自己的目的高尚,但所有的政体都不过是手段,是组织政府的方法。现代民主制组织政府的方法,也即现代民主制指的是全体成年公民自由、定期地选举本国最高层领导人的制度。潘维承认他的民主定义和熊彼特的民主定义相通,[②]其根本的特征和核心的机制就是竞争性选举,就是“多数决”。潘维逐一批判了这种民主制中许多人以为必然包括的价值和内容:现代民主制并不使人民享受政治平等和广泛参与决策,现代民主制并不导致言论、出版、结社和集会的自由,现代民主制并不意味着制衡,现代民主制也不制止腐败。而这一切都可以通过完善法治得以实现。潘维认为西方的民主制之所以成功稳定有赖于三大基石:第一是法治,第二是对强权政治合理性的认识,第三是多元利益集团均衡。[③]

潘维主张,政体设计的基本出发点是在一国具体的社会和经济文化条件中寻找秩序与自由的平衡。西方自由民主制稳固持久的三大基石并不存在于其它文明之中。中国的社会和经济条件并没有创造出法治传统,也没有导致关于强权政治的文化共识。中国社会既没有造就真正的大型社会利益集团,更谈不上大型社会集团之间的清晰利益分际。在这种条件下通过民主的方式挑动社会分裂是非常危险的。[④]

那么,中国社会的历史传统是什么?潘维认为,古代中国自商鞅变法始,即开创了漫长的“传统社会”,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这种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化不明的小农家庭构成其社会基础,政治上则是皇帝率领文官系统伙同地方乡绅进行统治,拥有世俗和大一统的中央政权。这种世俗的“传统社会”与西方宗教的“封建社会”相比有非常不同的四大特点:一是拥有深厚的经济自由传统,二是拥有独特的政治公平,三是“德政”而非强权是政权生存的条件,四是道德原则而非具体的法律是权威的源泉。所以传统的中国成就了一种独特而又先进的政治文明,即以公平考试产生文官政府,以道德原则治理官吏和国家,以有限政府保证经济和社会自由。[⑤]

潘维认为,西方文明选择民主制,因为这种政体能保障社会集团的经济和政治自由,而中华文明适合选择法治,这是因为:第一,中国社会不是大型利益集团的温床,第二,中国人民并不热衷于把原来混沌的利益分际政治化,组成大型政治利益集团。第三,中国缺少的不是自由,而是关于自由竞争的公正环境和公平条件。因此,中国的政体改革问题不是要解决由谁掌握权力的问题,而是权力怎么被掌握的问题。不是要“换人做做看”,而是要由人治走向法治,用制度限制人的权力,用法的权威代替人的权威。[⑥]潘维相信,每一个伟大的文明都基于一个伟大的政治文明,中国的传统政制是中华古典文明的核心,中华文明复兴的希望在于确立一个植根于本土文明和本土条件的政体,解决大众面临的现实,以法治为导向的政体是中华政治文明的自然发展。

由以上历史依据和逻辑推演,潘维开出的替代民主的中国政治发展选择是“咨询型法治”,它由六大支柱组成:一是中立的文官系统,二是自主的司法系统。三是独立的反贪机构,四是独立的审计系统,五是以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的广泛的社会咨询系统,六是受法律充分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潘维自信,对中国的执政党来说,选择“咨询型法治”较之选择民主制的可行性要高得多。这是因为:第一,以法治为导向的政治改革不会引发政治动荡,反而会使社会更稳定,因为法律与秩序的因果关系已久经历史考验。第二,咨询型法治与现行政体在结构上相差不远,现行政体为法治政体的建立提供了良好基础,无需发动社会革命,另起炉灶。第三,香港和新加坡的政体提供了在华人社会里建立咨询型法治的丰富经验,而且这两个政体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第四,以法治为导向的政治改革是解决腐败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而解决腐败问题,维护竞争的公平,乃是执政党在人民中继续享有声望的关键。第五,建设法治政体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天然组成部分和最后的任务,而推动中国的“现代化”是人民拥护执政党的历史原因。[⑦]

在现行的政治架构下,如何实施以法治为导向、以吏治为核心的政治改革?潘维也给出了较具体的规划:第一,宣布执政党的“中心工作”由经济建设转变为法治建设。第二,宣布分三个阶段进行以法治为导向的二十年政治体制改革。在第一个五年,主要任务是实行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党政分开”原则,取消目前的“双行政”体制,实现共产党的“依法治国”。在第二个五年,主要任务是大幅度减少属非公务员系统的政务官,建立和完善制衡制度,让司法系统真正自主,反贪机构真正独立,审计系统真正中立,社会咨询系统的功能真正实现,目的是建立初级的“法律做主”的体制。在最后十年,主要任务是开放言论、出版、集会和结社自由,在实践中调整六大支柱的相互关系,提高咨询型法治政体的稳定性,使之成为一种成熟的现代政体。[⑧]

潘维最后认为,中华民族向何处去?未来留给政治体制改革的选择是有限的,让人民定期和自由地普选领导人明显是一种自杀式的选择,不仅会毁掉执政党,而且会毁掉中华文明复兴的希望。[⑨]

替代民主论,可以说是一种对中国政治现状和政治发展最具 “现实主义”的认识和选择,但对于民主中国的前景来说则是最“悲观主义”的方案。由于一个社会的政治实践无法也无从进行大规模的“实验”,当权者更是不敢拿自己的政权命运当“赌注”。所以,替代民主论的社会历史证据是很有限的,从正面论据来看,替代民主论者引证最多的是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优良法治实践,但从历史渊源不同、政治架构不同而且小规模的香港和新加坡政治实践,来论证共产党执政的大规模政治发展,其间的差异比其相似性更多更大,这是有待质疑和进一步探讨的地方。从负面论证来看,替代民主论者引证最多是南美、东南亚和非洲“新兴民主国家”民主化导致的政治动荡和社会混乱,而这些地区民主转型比较平稳和巩固的国家则不再提起。[⑩]最后,对于替代民主论者来说,最为关键和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是,在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下,如何在没有民主发展的推进和保障的情况下,顺利过渡到“咨询型法治”政体或推行“仁政”的“合作主义国家”。[11]这就要求直面现行政治制度的现实和问题,而不仅是靠思想逻辑推演所能解决的。

其实,“民主”对于中国人民究竟是“福音”,还是一根搞垮中国的“绞索”,[12]这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思辨问题,而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实践问题,取决于“民主”实践在整个现代化实现中的价值和功用,最终是要靠中国政治发展的实践推进,要靠中国执政党和人民的智慧和合作。

二、自由民主论

自由民主论,是以自由主义为思想基础,以保障和实现每一个公民的根本权利和自由为出发点和最高目的,以自由、公正的竞争性选举为核心机制,主张自由、民主和宪政的三位一体。自由民主论在中国近代以来思想渊源深远,在市场经济和全面开放的今天,更是传播广泛。在1990年代后期,自由主义思潮在中国再次浮现,自由民主论的思想和观念也以各种各样的形式或隐或现地呈现出来,其中以体制外自由学者刘军宁的观点较为系统和典型,下面就以刘军宁的阐述为范本,分析和评价自由民主论的逻辑结构和价值主张。

自主民主论隐含的价值预设和前提是:民主是“普世价值”,刘军宁认为,民主政治在世界的五大洲、各种文化传统中都扎下根来,足以证明民主政治是普世的价值。既然是普世的价值,这就意味着民主政治是可以移植的。民主政治的具体制度虽然难以照搬,但是民主政治的普遍原理却是完全相通的。因此,文化差异和国情等不能成为抗拒民主政治的理由。[13]

自由民主论者进而主张:民主政治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大标志,是一个国家通向长治久安的唯一途径。那么自由民主论者所主张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刘军宁认为,民主必须是自由的民主,除此之外别无他途。为什么民主必须是自由的?因为民主是这样的一种制度安排,它建立在所有公民都有投票和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由于这种政治参与权同样也是自由主义所主张的基本政治权利,所以,自由主义在历史上与民主密切地联系在一起。[14]

刘军宁进一步申辩了自由的民主相比于不自由的民主的优越性:自由民主政治依据尊重个人价值与尊严的道德原则,个人只能是目的不能是手段,自由民主最适合自由平等的个人;自由民主建立在有限政府的原则之上,强调个人的自由与权利应受到国家的保护,自由民主是一种选举式的民主,普选被看做是政治权威的唯一合法性来源;自由民主意味着多元政治,允许不同的意识形态、政治哲学、政治运动、政治党派的存在,自由公平的政治竞争是自由民主的根本特征之一;自由民主意味着代议民主,代议民主是一种实行间接民主的混合政体,它一方面把政府建立在公民通过选举表达出来的自愿同意之上,同时又对民主的作用范围做了必要的限制;自由民主意味着程序民主,这种程序的安排可以确保政权实行和平和定期的交换;自由民主意味着自由市场经济,自由民主与市场经济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是人类追求与践行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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