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阳:普世价值层次论」正文
一、引论
“普世价值”的基本内涵本来是比较清楚的,但学术界以往对于普世价值理论的讨论却不够充分。最近的争论已使学术界感到有进一步深入研究“普世价值”概念的必要性。本文拟从普世价值层次性的角度,着重探讨普世价值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而也在立论过程中直接、间接地回答当前这场争论所提出的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
本文认为,从方法论角度看,界定“普世价值”概念,最重要的有三点,一是紧紧抓住“普世价值”概念的主流定义和核心内容;二是由此确认“普世价值”这个名词概念所指称的主要对象;三是从这种对象的实际出发,厘清基本事实,发现内在联系,澄清模糊认识,校正认识偏差,从而比较客观、全面、准确地确定“普世价值”概念的基本内涵。
基于这种方法,我们首先可以确知:所谓普世价值,就是指具有普惠性、普适性、普遍性的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公平、正义、平等、博爱、和谐、幸福等等基本价值。这是“普世价值”一词的原意,也是其通行的主要涵义。我们应当首先把“普世价值”的内涵界定在这个范围内,而不是将其范围无限扩展,以至讨论吃饭、市场经济等等是不是普世价值之类的过当问题。
根据这一定义,普世价值问题实际是政治价值、政治哲学范畴的问题,而不是其他任何层次的政治理论问题。因此,普世价值赖以实现的途径和形式(特别是政治体制),无论它们具有怎样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也无论它们是否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它们都不属于普世价值范畴,也都不是普世价值层次的问题。我们应当明确这种层次划分,而不是以相对具体层次的制度、体制、道路等等是否具有普遍性来论证普世价值是否具有普世性。如果以此否认普世价值的存在,那显然是一种逻辑错误。
基于这种方法,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分析看出:普世价值实际是一个价值体系,而且这个价值体系并不是简单平面的,而是多层次的。由于不同层次的普世价值之间存在着逻辑递进关系,所以除人性层次的普世价值外,其他各种层次的普世价值都是在历史中合乎逻辑地相继出现和逐步形成的。这就使普世价值体系不能不愈益展现为一个从应然的普世价值到实然的普世价值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高度复杂的价值体系,而不是一个可以简单描述的价值体系。由于除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以外,其他各种层次的普世价值都是在历史中逐步实现的,所以在其尚未充分获得普遍实现的历史阶段上,它们又会在直观上表现为诸种价值中的一种特殊价值,而这也就难免会引起关于这些价值究竟是不是普世价值的某些争论,甚至人性层次上的普世价值的真实性有时也会成为争论的对象。但是,人类文明和人类智慧的重大进步也正是在于,随着最终基于人性的普世价值的逐步实现,这些暂时以特殊价值面貌出现的基本价值,终于逐步地展现和证明了它们的内在普世性和现实普世性,因而,承认和肯定它们的普惠性、普适性和普遍性,也就终于成为了整个人类社会的主流认识和主流民意。
显然,面对普世价值体系的这种高度复杂性,普世价值的定义也应具有相应的复杂性。如果普世价值定义过于简单、抽象,未能将普世价值体系所固有的至关重要的层次性、逻辑性、历史性等等反映概括进去,那就仍然未能完整地实现概念对于对象的根本把握。特别是,我们已经看到,那些在基本概念中尚未获得根本把握和系统论证的方面,同时也正是至今仍然存在着较多的误解、歧义和争论的方面,因而它们也就理应是当前普世价值概念发展完善的主要方向。
所以,在前述普世价值基本定义的基础上,我们现在还需要着力研究各个层次的普世价值及其相互关系,研究各层次、各方面特定普世价值的普世性、普遍性、普惠性的统一性和特殊性,研究整个普世价值层次体系的天赋性、逻辑性和历史性,进而给出一个更加完整、准确、深入的普世价值新定义。
二、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
究竟什么是人性?马克思说得对:人的需要就是人的本性。[1]人的需要首先就是人的天赋需要,所以人的天赋需要就是人的天赋本性。人类天赋的终极需要,就是人的幸福需要。但个人幸福又只有在普遍幸福中才能充分实现,所以人的天赋终极需要更在于人对普遍幸福的深层需要。
人为了获得幸福不仅需要吃、穿、住,而且还需要享有自由。由于反对别人的自由就会使别人反过来限制自己的自由,所以只有实现了普遍自由才能充分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所以人的深层需要更在于对于普遍自由的需要。
人在天性上不仅需要普遍幸福和普遍自由,而且因此还内在地、合乎逻辑地需要具有普遍性、普惠性的人权、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平等、博爱、和谐等等基本价值,所以这些基本价值也都是人性层次的普世价值。
这里所说的逻辑不是一般的、普通的逻辑,而是人性本身固有的客观逻辑。正是因为在人性中存在着普世价值体系的客观逻辑,所以我们才能从对人性的深入认识中形成普世价值观。
但人性的层次上的普世价值本身还是潜在的、应然的普世价值,而不是已经实现的普世价值。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只有在其逐步转化为实然普世价值的历史过程中才能逐步地获得其感性的形式,因而也才能成为不仅是可以内省体验而且是可以客观证明的感性价值。所以,历史实际就是人性的实现、展现和证明,就是最好的人性教科书,而人类也正是在漫长曲折的历史过程中,通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才得以逐步地认识到人类按照自己的天性应当追求的实际就是这些普世价值。
但在某种程度上,这里又有两个例外,这就是人对幸福和自由的追求不仅是应然的,而且自始就是现实的。幸福是人的终极价值追求,所以它不仅是每一个人的天赋需要,而且同时也是每一个人每时每刻都在追求的价值目标,而无论人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自由是非常接近于终极价值的普世价值,是每一个人在自己的生命中都不能不有所展现的人类非常重要的本质特征,因而自由在其是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的同时,又是每一个人在其现实生活中都在某种程度上实际追求的价值目标。所以,马克思说:“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没有一个人反对自由,如果有的话,最多也只是反对别人的自由”。[2]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出版后还曾谈到过“人生来就有的自由要求”,并指出了它在现实历史进程中的重大意义。[3]这表明,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看来,自由不仅是历史的产物,而且首先就是人性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不是否定了他们青年时期从人性角度对于自由的认识和肯定,而是在这个基础上又进一步地提出和发展了关于自由的历史认识。而人性层次的自由要求,自然就是古往今来人类共同的价值要求。
进一步看,人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幸福和自由的普遍追求,更是导致人类愈益全面地寻求实现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的逻辑起点、历史起点和永动机。不难想见,如果人性层次上的普世价值完全是潜在的、应然的普世价值的话,它就会成为永远静默的普世价值,因而也就会成为永远无法实现、也永远无法被人们所认识的普世价值。但人类的天赋构造并非如此笨拙。在人类天赋与人类现实之间实际是有天然通道的,而人对幸福和自由的天赋需要与实际需要的直接统一,就是打破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的普遍静默状态的天然突破口和天然通道。诚然,这种人对幸福和自由的现实追求还不等于人对普遍幸福和普遍自由的现实追求,但是,随着从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到实然普世价值的愈益广泛、深入的转变,人类就能愈益转向对于普遍幸福和普遍自由的现实追求。
当然,尽管有幸福和自由这两个天然通道,普世价值也仍然首先是人性的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而后才会成为其他各种层次的普世价值。幸福和自由的特殊性并不在于没有这种层次性,而是在于人对幸福和自由的天赋需要能够同时直接上升为人对幸福和自由的现实需要,而其他普世价值则没有这种不同层次之间的天然的同时性的统一性。它们都需要通过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到实然普世价值的逐步实现,即通过人性的逐步实现和展现才能在历史发展中逐步地建立起各种层次的普世价值之间的现实同一性。所以说,无论如何,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都是其他层次的普世价值的人性基础和最终来源,而其他层次的普世价值之所以是普世价值归根到底也正是因为它们都是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的某种实现环节或最终实现,因而也就都是整个普世价值体系的一部分。这就表明,普世价值本质上是人性化的基本价值,因此,肯定普世价值就是肯定人性,而否定普世价值则就是否定人性。普世价值之所以势不可挡,否定普世价值之所以根本行不通,这就是其中的根本原因。
进一步看,人类天性有善恶之分,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则是属于人类天赋善性范畴的人性。诚然,由于人性也包括人性恶,所以符合人性的价值并不都是善的价值,但因善是人性之中更重要、更根本、更具目的性、更为人们所追求的方面,所以属于人类善性范畴的普世价值,同时也正是人性之中更根本、更具普世性的基本价值。正因此,在众多语境之中,人们所使用的“人性”一词所指称的,实际就是人的善性,而在这个意义上,“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所表达的,实际也正是“人类天赋善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
最后,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同时还是具有绝对普遍性的普世价值。这就是说,任何天性正常的人都天生地、内在地、根深蒂固地需要这些普世价值,而无论他们是否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对于人性发育不全或者人性严重缺失的人士(如严重的脑残患者)来说,其对普世价值的需要自然就要打折扣了。但人们所说的人性本来就是指正常人的人性,或者是指以正常人的人性为标准的人性。
三、社会发展阶段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
人的天性不仅在于人的天赋需要,而且还在于这种天赋需要赖以获得满足的人的天赋潜能。恩格斯曾经指出:“人类社会和动物界的本质区别在于,动物顶多只能采集,而人类则能生产。”[4]广而言之,从人类潜能角度看,人的本质就在于人类所特有能动的实践性。人类潜能的发挥不仅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而且更使人类社会具有了其所特有生产性、创造性和发展性,因而也就有了人类天性与人性实现之间的特殊关系。
人的需要(包括人对普世价值的需要)与人类天赋潜能的发挥密切相关。动物没有发展潜能,因而动物的需要本质上只是天赋的,它只能随着情境的变化而变化,而不可能有历史性的发展变化。人类具有发展潜能,人类天赋需要的满足也非常仰赖于人类发展潜能的发挥。人类发展潜能的发挥不仅使人的天赋需要逐步实现为人的现实需要,而且还使人的现实需要有条件获得满足;而在已获满足的现实需要的基础上,又会产生新的现实需要。所以,一般说来,人的需要不仅是天赋的,而且在其现实性上还是历史性的。特殊说来,人对普世价值的需要也不只是人的天赋需要,而且还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的人的现实需要。
进一步看,人的天赋需要是有层次性的,人的相对较高层次的现实需要通常也是因相对较低层次需要的满足和新的现实条件的具备而出现的,因而人的现实需要的出现通常也是遵循从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的顺序逐步向上递进的。
由此观察,由于人对普世价值的需要不是人的较低层次的需要,而是人的较高层次的需要,所以人对普世价值的现实需要也只能在社会发展的较高阶段上才能普遍出现。在这时,由于各种需要的满足又是互为条件的,所以满足人对普世价值的现实需要的社会发展本身又成为了整个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随着实现普世价值的经济社会条件越来越充分,而且个人和社会发展也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仰赖于普世价值的实现,所以普世价值的实现也就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基本需要和主要方向。由此,人对普世价值的普遍需要也就不再是主要限于人类天赋层次上的潜在需要,而是已经上升为了已经应当和必须使之普遍获得满足的现实需要了。
但在这种现实需要之中,作为需要对象的普世价值仍然是应然的,而不是实然的,这种应然的普世价值,就是社会发展阶段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这种应然普世价值的普世性首先就在于它是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的延伸、升华和体现,因而也就在于它与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之间具有内在的同一性。人性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首先必须上升为社会发展阶段层次上的应然普世价值,而后才能在这个基础上上升为观念形态的普世价值,进而才能通过其所推动的普世价值实践,最终达到实现普世价值之目的。
进一步看,实现普世价值的社会发展阶段,实际就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进而也包括继续深入发展现代文明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