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光联 :迷失与回归: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历史命运之反思

作者:阙光联发布日期:2011-03-28

「阙光联 :迷失与回归: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历史命运之反思」正文

序言

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社会主义在全球面临着空前的巨大挑战。西方有学者提出“历史的终结”,为资本主义在全球的大举进攻高声叫好。然而,事实表明,历史并没有终结,资本主义全球化的进程并没有象某些人一厢情愿地幻想的那样给普天下民众带来滚滚的财富、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的机会,相反,这一进程毋宁使原本掩盖在冷战意识形态外衣之下的种种矛盾和冲突表面化、公开化了,阶级间的、民族及种族间的冲突丝毫没有减弱,更谈不上消失,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依然在肆虐,种族间的仇恨和利益冲突依然存在,民族国家间的权力和利益格局也复杂化了,阶级压迫与剥削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如果说这一切有什么新变化新特点的话,那就是权力关系比以前更加隐蔽、更加复杂。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进程使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也走向了全球化,而资本的匿名性使这种剥削与压迫具有了一种无形无名而又无所不在的特点。同时,全球化冲破民族国家的藩篱,也使得阶级关系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范围,发达国家的大资本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贵势力相互勾结,共谋掠夺边缘地区普通民众的生存资源和生活空间,垄断这些地区的文化霸权。

显然,在强权、压迫与不公的社会秩序依然存在并为全球化进程所强化的时代背景下,人类为争取一个公正的世界格局而进行的奋斗和努力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停止的。作为这种努力的一个重要传统,社会主义没有也不会“过时”。只要这世界还有不平等、不公正,只要这社会还存在着压迫与强制,只要人类还怀有对合理、公正、自由、幸福的理想社会的追求,社会主义就一刻也不会失去生命力。至于那些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失败与倒戈,丝毫不能说明社会主义本身的“失败”或“破产”,因为它们当年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早已远离社会主义的实质精神久矣,没有理由让社会主义来为它们的下场负责。社会主义在时代的挑战面前,有必要对自己的发展历程进行一番深刻的反思,扬弃那些被人为地附加在它的名义之下的形形色色的内容,在回应时代的要求之中大胆地进行理论创新,在检讨“社会主义”这个名词曾经或正在遭受的种种歪曲和利用的基础上回归它的真正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社会主义在当代所面临着的重大课题――理论创新与精神的回归。

一、简短的回顾: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不公正与不合理,追求基本的社会正义与公平,构成了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核心

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可以从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它的创始人的理想追求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和说明。社会主义是近现代文明的产物,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对资本主义进行反思、质疑和批判的力量。在社会主义没有变成为苏联式的那种“国家哲学”之前,从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到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始终贯穿着一个共同的理想追求,那就是建立一个公正、合理、自由的社会生活秩序。也就是说,在批判资本主义带来的不公正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这应该说是一切社会主义创始者们的共同理想追求,也是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是一种批判力量,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内在的质疑和批判。而批判又总是和强大的道义支持离不开,因此,社会主义必然地体现着人类的道德理想和正义追求。在这一点上,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和马克思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他们批判资本主义的角度、深度,以及他们追求社会正义和实现理想的途径、手段。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从朴素的平等要求出发,批判资本主义导致的社会分配不公,他们希望通过和平的、主要是诉诸道德感化的手段来实现社会的平等与公正。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与批判则大大地深化了,他已远远地超出了对资本主义作简单的道义谴责,而是上升到了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结构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解剖,在此基础上第一次科学地展示了资本主义的运行机制及其全部权力关系,包括资本的运行逻辑及隐蔽于其中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资本的政治属性及资本主义国家神话所掩盖着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实质。在对社会理想和正义的理解和追求方面,马克思也不再停留在空想社会主义者朴素的平等观的水平上,而是明确地提出“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这一目标,其具体内容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其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人类近代数百年以来对理想社会追求的最高总结与最新发展。在这一理想的实现方式上,他特别强调物质基础条件和物质手段的重要性,物质条件指的是生产力的发展,物质手段则是指通过阶级斗争消灭资本主义现存的经济、政治秩序。虽然囿于时代条件,马克思没有来得及对与如何通过阶级斗争消灭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实现“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的共产主义有关的许多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具体全面的深入探讨和论证,但无可否认的是,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与理论创新在马克思这里第一次达到了科学的完美结合,追求一个公正、合理、自由的理想社会这一精神实质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中得到了继承与深化,并被奠定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

二、迷失之一:苏联模式,专政型国家体制下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社会主义的实质精神迷失在以人民的名义奴役人民的极权政治之中

在马克思之后,由于国际政治形势的发展与变化,社会主义也经历了复杂的发展与分化过程,其中最重要的发展变化就是以列宁、斯大林为首的苏俄共产党人以及在其影响和领导下的欧亚各国社会主义者们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影响深远的改造和创新。社会主义的这次理论创新,既空前地扩大了社会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使之成为20世纪世界格局中的一支主要力量,并与走向全球化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势力进行了长达70 多年的全面较量和角逐,但另一方面却在不同程度上背离了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将作为对公正、合理、自由的社会理想之追求的社会主义,庸俗化为服务于当权者的现实政治需要的治国之术及其国家哲学。

应当说,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者们就其初衷而言,他们从事革命本也是为了反对旧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或其他反动专制力量的统治,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新社会。然而,在夺权成功之后,如何实现革命的理想,建设新社会,却是一个比武装革命本身要复杂得多的重大课题。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由于在许多重大的问题上存在着认识偏差,结果导致对其革命初衷的严重背离。

这些认识偏差最集中地体现于对与国家政权的性质、职能等有关的一系列政治体制问题的认识上,其对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及革命的初衷之背离也是直接因此而导致的。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设想,阶级专政于是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对国家性质的基本理解和定位,虽然具体的解释和表达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几乎都一致将国家政权的性质、职能理解为一部分人(专政阶级)对另一部分人(被专政阶级)实行阶级专政的暴力工具。不过,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跟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时所设想的情况大不相同。马克思设想的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情况下,由于整个社会分裂为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它们之间的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无产阶级便起而通过暴力夺权建立自己的国家,并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但这些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而且它们原来的社会也并非是无、资二元对立,其社会矛盾也不是主要集中于无、资之间的直接对抗,而更多地是落后反动的封建势力或教派势力以及外国殖民主义侵略势力与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民来说,其迫切任务与其说是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毋宁说是推翻那些落后的封建势力,赶走侵略者,实现民族的独立、政治的民主和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马克思由于时代与历史的局限,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许多具体问题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科学的探讨,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猜测和设想的色彩,因此后人就不应拘泥于经典上的字句,而应当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结合具体的革命实践,对于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治问题进行严肃的探讨与理论创新,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真精神即建设一个公正合理的新社会。

国家政治问题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国家政权的性质、权力的产生、权力的范围、权力的行使、国家与公民及社会的关系等。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一般认为都具有两方面,即阶级性和公共性,前者意味着政权为部分人谋利,后者则要求政权服务于社会。那么我们要问,这两方面中何者更符合公正合理的要求呢,显然应当是后者即公共性。无数的历史教训告诉后人们,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现暴力统治的结果,不但没有消除剥削压迫等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反而使这些现象以崇高的名义恶性膨胀。人类历史上确实存在过政权被少数强势集团把持为其狭隘的集团利益或阶级利益服务的现象,但若由此而推断说一切政权都只能是、甚至必然是只为某些阶级服务而决不可能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那么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陷入了“强权即真理”的泥坑,因为它毫不怀疑地接受了弱肉强食的客观存在并将其毫无批判地上升为普遍真理和价值准则,予以认同和尊奉。因此,真正的社会主义应当追求的毋宁是政权的公共性的真正、完全的实现,而非相反。

与此相应的是公共权力的产生问题。通过暴力手段推翻旧的反动统治之后,应该以何种途径确保新产生的公共权力真正具有人民性、公共性,这也是经典作家们没有详细具体地论述过的重大问题。现在看来,确实有必要严格区分革命与建国这两阶段,如果说革命可以通过暴力来进行,那么,建国或者说新政权的产生却不应遵循同样的暴力逻辑,也就是说,新政权必须是通过某种非暴力的、真正体现国民意志的途径产生,才可能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公共性。革命者未经这种途径而直接建立自己的统治,严格说也是不能被认为合法有效的。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近代欧美民主国家产生的历史。这些国家大多数也同样是在推翻封建的或殖民主义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无论是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法国革命者们,还是推翻殖民统治的美国独立战争的领导者们,都没有在革命结束之际即自立为新政权,而是在旧制度的废墟上召集民意代表商讨有关新国家的产生及新政权的组成等重大事宜,并制定出一部权威性的宪法,根据宪法的程序,通过和平的民主的选举而产生新政权。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根本之处乃在于前者的权力合法性不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而是尽可能地建立在被统治者即社会公众的同意的基础上。以追求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为己任的社会主义者就更应当自觉地体现和实践这一近代人类的政治智慧,须知,枪杆子可以推翻旧的反动政权,但却不能产生具有人民性、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现代政权。打一个比喻,有人遭遇抢劫,被抢走了钱包,这时旁边一人挺身而出,说:“让我来替你讨回公道,惩罚那个强盗。”于是他上前制服了那强盗,索回了钱包。按理说他应当将钱包物归原主,由原主即被抢者自己来决定对钱包的处理,譬如付给帮他制服强盗者多少报酬之类。然而,我们这位替人行道者却以其功劳自居,不但不归还钱包,反而以钱包主人的庇护神的姿态,未经主人许可即擅自将钱包据为己有,或美其名曰“代为保管”而其实根本未获所代者的授权。显然,对于那个遭劫者而言,这种结局实在无异于前门撵走了狼后门引进了虎;而对于那位替人行道者而言,其所作所为本质上也不过是民间所谓“黑吃黑”,虽然是打着“代人讨回公道”的漂亮的幌子。革命者在用枪杆子推翻旧的反动统治时,是在做替人行道的工作;然而一俟旧的反动统治结束,革命者就必须连同其枪杆子一起退居一旁,将公共权力交还给其本来的主人即人民,由人民来决定权力的新的行使者,这才是真正的革命做派。如果相反,革命者未经公共权力的本来主人即人民的正式授权许可,就擅自以人民的救主自居,凭籍其手中握有的枪杆子,将被原反动统治者占据的公共权力直接地据为己有,那么他就由原先的替人行道一变而为公然抢劫,原来的革命者也由此变换了角色,站到了与原来的反动统治者相差无几的位子上。从这个意义上说,衡量是否为真正的革命者的一大标准就是对待公共权力的态度,对枪杆子出政权的迷信实际上不过是所谓“打天下者坐天下”式的政治黑吃黑逻辑的演绎,公道、正义、民意之类仅仅是这场以暴易暴游戏中的几颗棋子而已。血写的历史事实提醒人们: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必须高度警惕暴力逻辑的诱惑。

此外还有关于公共权力的行使问题,包括权力的范围、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制约等。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无例外地倾向于无限地扩大公共权力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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