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少来:存在统一的“东亚民主模式”吗?」正文
历史总有无数的曲折与磨难,东亚民主的生成同样坎坷而艰难。多少人为之奋斗,多少人为之落难,多少人为之牺牲。但无论经历多少挫折和波澜,东亚主要国家民主生成的历史趋向却依次展开并趋于成熟。这就需要从近代以来东亚从殖民化、现代化到民主化的历史进程中,来系统地梳理东亚民主的生成和逻辑。
从最早的殖民化冲击下的被动应对和变革图存,中经反殖民主义的民族抗争和民族国家的独立,通过多年不懈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强力推进,民主化转型在东亚各国渐次展开并一路蜿蜒前行。从外来强加的殖民化到内在要求的民主化,从不情愿的被动应对到自觉的主动变革,从单一目标的民族独立到全面现代化的国家富强,民主已成为东亚各国人民自觉自愿的主动追求,民主已扎根于东亚社会的民情土壤并开花结果。东亚民主社会的生成给了我们太多的研究资源和理论启迪。
沿着东亚民主生成的历史脉络,参照西方民主生成的“原生型”路径,从一个发展中国家“变革图强”的现代化发展视角,我们试图以东亚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的考察为依据,对是否存在统一的“东亚民主模式”这一问题作出初步的回答。
一、东亚民主是“后发型民主”,有着自身独特的生成条件和路径特征。
民主作为一种政治统治形式,源自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形态,其公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理念与公民参与的制度实现机制,给予了人类民主追求的永恒典范和不竭激励。
近代民族国家架构下的民主形态,源于英、美、法等西方主要国家,是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其间伴随着西方各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推进,并逐渐培育和壮大起来作为民主运行社会基础的公民社会。
英国虽然在1688年“光荣革命”后确立了“议会主权”,但直到1832年之前,由于有关财产资格的限制,有选举权的人只占到成年人总数的约5%。1832年的选举改革,使中产阶级获得了选举权,1867年的改革,使城市工人获得了选举权,1884年的改革,使农村工人获得了选举权。1918年英国才初步确认了普选制原则,使21岁以上的男子和30岁以上且大学毕业的妇女,大致有了选举权。1928年的选举制度改革,使21岁以上的男女公民大致有了平等的选举权。直到1948年废除一个选民有两票以上投票权的所谓“复票制”,英国民主的成熟经历了260多年的漫长发育和成熟完善。[①]
美国的现代国家建构和民主演进同样艰难,从1776年签署的《独立宣言》开始,到1783年的《邦联条例》和1789年的《联邦宪法》,其后,民主宪政架构还经受了1861年―1865年期间美国内战的严峻考验,直到1970年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才在各州全部废除对黑人的“文化考试”和对新移民的“优良品行”的测试制度,平等的民主权利才最终得以普遍实现。[②]
而法国的民主演进更为艰难曲折,从1789年疾风暴雨式的大革命以后,法国政治进程陷于了革命与复辟的反复较量、共和制与君主制的轮番交替之中,通过“进两步退一步”的曲折方式,经历了两个帝国和五个共和国的制度轮替,直到1958年以后第五共和国的民主宪政体制才得以稳固下来。以英、美、法为代表的所谓“原生型”民主,是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中逐渐健全民主制度和实现平等原则的,其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落实,则是分别在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分阶段逐步实现的。[③]所以,“原生型”民主是分步实现、逐渐完善的,有相对充裕的时间把各种经济、政治和社会矛盾分阶段、分步骤来解决,使民主化的总成本分散为各个历史阶段的较小成本,民主化引起的制度裂变和社会冲击分阶段出现,从而使执政者和民众都较容易接受民主化的成本和代价。民主化过程相对平稳和非暴力,公民社会和公民素质的发育成熟也是在一个较长的现代化过程中逐步实现的。
而东亚民主生成的条件和路径是在完全不同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下展开的。具有了典型的“后发型”民主化的过程特征,其时间紧凑、被动匆忙和矛盾并发等等限制性因素,使民主化过程更加跌宕起伏、艰难曲折。
从开启时间上,最早在殖民化危机下引进西方现代国家制度和政治因素的日本和泰国,也是在1868年以后才开始其现代化进程的。日本在其后开始“维新变革”,引进现代政治管理的制度和技术,1889年才制定出《大日本帝国宪法》。而在1868年的泰国,拉吗五世朱拉隆功继承王位,直到1873年亲政以后才迫不得已开始改革尝试,此后现代国家管理的制度和机构设置才被引入泰国。而此时的东亚其他国家,还处在遭受殖民侵略和占领的殖民化扭曲状态。真正由民族国家自主建构和推动的民主制度尝试,还需要等到二战后民族国家独立以后。民主开启时间上的滞后,其时世界历史的格局和趋势已经没有给东亚各国民主建构留有太多的时间和空间了。
从民主体系的建构“模型”上,也是以参照西方为“原型”和“典范”的。现代民族国家形态下的“民主”发源和成熟于西方,当东亚各国在殖民化的危机下被迫打开国门向外界学习的时候,更多地是希望学习和“复制”西方船坚炮利的器物技术,以图自存自强。现代国家的管理制度和机构设置只是不自觉的被引入或被殖民当局强行施加的。而后来的民主国家制度体系的整体性建构,更多的是在西方列强的直接影响和操纵下被强制性“移植”的。日本的1889年制定的宪法是在比较了英国和德国的宪政制度后,主要“取经”德国而制定的,而1947年的“和平宪法”则是在美国占领当局主导下制定的。韩国独立后的民主架构设计受美国主导,印尼独立后的民主架构设计由荷兰主导,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民主架构设计则受到英国主导,菲律宾独立后实行的宪法,则是1935年在美国主导下制定的“美式宪法”。当东亚各国在被动或主动中“建构”和“学习”民主宪政的制度体系时,已无可无奈何地处于世界历史中的尴尬地位,不但民族国家自身的孱弱已使自己没有了多少主动性,而且此时除了“前行很远”的“西方民主”之外,世界也没有其他的“民主模式”可供学习和参照。东亚民主起步之初,由于命定的殖民化或殖民地历史的决定性影响,就已深深地受到西方列强或宗主国的政治力量和民主模式所影响,难以摆脱“后发模拟”的“原始基因”。
从历史阶段和现代化任务上,“后发型民主”也只有在符合现代化发展逻辑后才能发育启程,“民主”不可能从一开始或一直占有主导型价值的地位。西方国家长达二、三百年的现代化进程和民主化演进,而在东亚各国被世界大势强制性“压缩”到几十年的时间之内。东亚各国独立后,面临着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族国家建构等等繁多而百废待兴的紧迫任务,任务的并发性和严峻的生存危机,使得东亚各国不可能把“民主”建设放到首位。匆忙之中引进的西方式多元民主低效混乱,更使“民主”价值受到普遍的质疑甚至漠视,这是导致后来威权主义发展体制盛行的根本原因。东亚现代化进程中发展逻辑和民主逻辑的紧张关系由此产生,“经济发展第一”成为了各国普遍的要求。民主建设只能在有助于发展和服务于现代化建设时,才可能被谨慎推行。“民主”成了现代化的“工具”和“手段”。
由殖民化---现代化---民主化的历史逻辑所决定,东亚各国民族国家独立后,先经济发展---后社会变迁―再民主转型,成为东亚各国现代化进程的普遍逻辑顺序。现代化的“发展逻辑”占据压倒一切或主导性的地位,“民主逻辑”只有“融入”和“并入”现代化发展逻辑,才有萌发和成长的空间和条件,这是东亚民主生成的最基本历史脉络。
二、东亚民主有着多样化的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但具有共同的基本民主原则和制度要素。
普遍性和特殊性,也即共性和个性,是万物皆具有的基本属性面相,“民主”也不例外。由于各国各自具有自己的国情条件和发展脉络,民主的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也各不相同,对西方“原生型民主”来说如此,对东亚各国“后发型民主”来说也如此。
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性产物,自然和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条件紧密相关。现代民族国家形态的民主,在西方主要大国的缘起和演变,也和各自的革命程度、社会结构和政治势力状况有着复杂的因果联系。
源于1640年代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民主样态,在君主贵族势力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力量较量与平衡中,演化出保留“君主立宪制”架构的议会内阁制,并主要以两大党制作为政治表达和政治动力机制。在其后的民主演进中,在保持“君主立宪制”不变的架构下,通过不断地持续改良和制度变革,逐渐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和民主制度体系的完善。
作为英国殖民地的美国,其政治思想和制度体系自然受到宗主国的影响,但经过1775年以后的美国独立革命,美国的政治制度体系更多地体现了“人为建构”的特征和多种政治力量的妥协平衡。美国的民主有了“成文宪法”宪政架构下的总统共和制,“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得到更充分的体现,也主要以两大党制作为政治表达和政治动力机制。
而源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法国民主化历程,则更为曲折艰难而成本高昂,法国既没有像美国那样借助于一次革命而确立民主共和的架构,也没有像英国那样以渐进改良的方式把传统政治转化为现代民主政治。法国是在革命与复辟、共和制与君主制轮番较量中,“以进两步退一步”的曲折方式,一路跌宕而艰难地走向民主化的。[④]法国在经历了“五次”共和国的政治设计后,最终在第五共和国的架构下,建立起来“半总统制”的民主制度体系,其政治表达和运转机制则依靠其多党制的制度支撑。
所以,从现代性民主起源的“原生民主”的主要形态看,西方主要国家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也是特点各异的。现代民主政治形态,从西方主要国家一路传播开来以后,经历几次民主化大潮的洗礼之后,在世界五大洲各个地域和各种文化宗教中播种扎根,更是展示了各具本土特色和文化特征的民主生成路径和制度模式。这其中也包括曾经深受西方殖民主义影响或作为其殖民地的东亚各国。
日本在受到殖民主义威胁后,自1868年明治维新后变法图强,从根本政治制度上作出一些列变革,1889年制定出以德国宪法为蓝本的“大日本帝国宪法”,建立起带有“二元制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架构。但是其后日本国内军国主义势力兴起,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内阁制运作遭到摧毁。二战后,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和平宪法”建立起来君主“虚位”的君主立宪制下的议会内阁制民主架构,经过二战后短暂的多党冲突的民主混乱时期之后,在1955年至1993年长达38年的自民党一党独大的威权型体制之后,走向了多党轮替的民主转型时期。
泰国是在英国和法国的殖民势力较量的平衡夹缝中,经过1932年的军事政变建立起了君主立宪制的民主架构。但多党制维系的民主体系架构,由于缺乏牢固的社会基础和稳定政党支持,长期处于被军人政变所颠覆和被军人政权所替代的间隙运行状态。经过1992年的民主运动后,文人民主政权似乎占据主导地位并稳定运行,但其中还是出现了2006年的军人政变推翻民选政府的事件,泰国的多党民主还得在军人干政的阴影下一路艰难前行。
日本在韩国的殖民统治客观上遗留了一些现代国家的行政因素,二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韩国建立起了多党体系支撑的总统共和制,经过李承晚和张勉时期的多党民主混乱时期,1961年朴正熙的军事政变结束了多党民主实验。朴正熙的军事威权体制在国家主导的强制性发展之中,给反对党的存活留有少许空间并促发了政治多元化的社会基础。经过1987年的民主化运动,韩国多党体系支撑的总统共和制民主架构,才得以成型运转并趋于成熟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