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晓东: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问题研究

作者:魏晓东发布日期:2013-10-21

「魏晓东: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问题研究」正文

 

【内容提要】 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的理论依据是: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是现代政治学应有之意;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是我国现行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存在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地方的党委和一些职能部门,对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二是统战部门对党派的讲话、文件有包办代替的倾向;三是新闻媒体上民主党派的声音仍然少;四是参政党的组织建设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五是统战部门的工作方式存在党内党外不分的现象。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对策建议有:第一,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研究;第二,正确理解党领导的实质就是带路;第三,中共各级统战部,应该自觉尊重民主党派组织上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保障各党派能够在自身建设中,做到有效地、独立自主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四,社会主流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报道民主党派的活动,供民主党派反映意见和建议。

【关 键 词】执政党/参政党/民主化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笔者认为,政党关系和谐的实质就是民主。这一问题是涉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问题。加强对这一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的理论依据

(一)我国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是现代政治学应有之意

从政治学审视,政治文明是社会政治生活中以民主为核心,包括自由、平等、法治的思想、制度和行为的发展,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政治学就是研究政治文明的学问。因此,政治学必然是政治性与学术性有机结合的一门学问。从科学性或者学术性来看,政治学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范畴和方法,它的目的在于揭示社会政治发展的客观规律。政治学研究并不仅仅是提供直接解决具体政治问题的“药方”,更重要的是提供分析和解决社会政治问题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从政治性看,与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政治学是社会政治生活在理论形态上的反映,它必须观察和研究政治现象变化、发展的过程,解决社会存在的现实政治问题。

既然民主政治是政治学研究领域的核心问题,那么,权力制约与权力分化就是政治学领域非常关键的问题。所谓权力制约,一是用权力制约权力;其次是在权力与权力执掌者的关系中思考权力制约问题。在政治学领域,权力制约是权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在权力分化的过程中才产生的问题。权力越分化,权力制约问题越突出。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一切权力是属于人民的,只有人民群众实现了对权力的监督,才是真正有效的制约;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监督谈制约问题,是找不到权力制约的有效途径的。

当代中国政治学以国家和政治制度为研究的中心内容,就意味着必须正确认识执政党和政府在我国政治发展中的功能,必须加强对制度建设的研究,同时也就意味着必须重视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研究。我们看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已经在不断进步,但远没有达到成熟和完善的程度,与其相适应的具体的政治体制更存在着种种缺陷和弊端。因此,政治制度的完善和政治体制的改革就成为现阶段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点。而研究如何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的建设,无疑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这种情况说明,进一步改善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使我国执政党和参政党的关系继续朝着民主化的方向发展,扩大政治协商的内容,丰富政治协商的形式,加强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政党功能,对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十分关键。

政治文明是一个体系,其内涵包括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政治行为文明三个层次。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一种新型的、为绝大多数人享有的文明形态,其本质是社会的进步状态始终与最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社会地位的不断提高联系在一起,是社会管理者站在有利于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上,来寻求解决社会矛盾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最佳方式,逐步扩大人民的有序政治参与,以及构建政权良性运作的最佳制度。这一本质决定了民主政治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地位。

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过程中,首先,要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其次,要贯彻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再次,要贯彻落实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切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不断完善。而要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就必须重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关系的民主。

(二)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主张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以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建立民主自由的新型社会为目标。因此,呼唤党际关系民主化的呐喊、理论探讨和追寻民主的伟大实践始终贯穿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的创立和发展的历程,都和追寻民主的历史紧紧联系在一起,须臾不可分离。

在延安时期,毛泽东曾经对“民主”有过探索。他说:“到底什么是民主?民主,讲俗话就是老百姓能起来说话,活动想办法。”[1]就是“全国各阶级各民族都要有人权政权财权,都要有说话的机会”[2]。毛泽东的民主观如此简洁明了,而且,毛泽东特别强调:“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3]可见,毛泽东所说的民主政治,其本质特征就是“政府属于人民”。任何民主政治,只有具备了这种特征,才是真正的民主政治。否则,它不是民主政治。

毛泽东强调,革命胜利后之所以还要实行民主政治,是因为只有实行了民主政治,政府才不敢松懈,才不会人亡政息;只有实行了民主政治,才能够实现国家的工业化与农业近代化和文化的进步发展。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从研究民主、民主政治入手,对新民主主义社会政党关系民主化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很多思想值得我们继承。

第一,要建立多党合作制。建立多党合作,必须面对现实,确立党派平等合法的正确观念。就国民党一方面来说,必须认识到:继续实行一党专政,排斥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这是行不通的。“在中国的条件下,一个政府里不要共产党,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不要广大的人民。因而,任何政府,如果把共产党排斥到门外,那是一件好事也做不成的,这就是中国进到了新民主主义的历史阶段的基本特点”[4]。因此。国民党应当痛下决心,废止一党专制,开放党禁,承认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否则,它就“难免要失败”。而就共产党一方面来说,它必须反对宗派主义,坚持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原则。应当看到,“在共产党里,只想消灭别的党,简直和在别的党里只想消灭共产党,一样的错误。”“我们的许多同志,喜欢对党外人员妄自尊大,看人家不起,藐视人家,而不愿意尊重人家,不愿意了解人家的长处。这就是宗派主义倾向。”因此,“宗派主义的残余,在党内关系上应该是消灭的,在党外关系上也应该是消灭的。”[5]

第二,要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多党合作制度,就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开放党禁,承认国共两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在真正的民主中,共产党同国民党有平等政治地位”[6],是实行多党合作制度的前提条件。

第三,新民主主义的多党合作,“是在一定纲领下的合作,是有原则的合作,是真正的合作,而不是苟合与貌合,如果离开纲领与原则,必变成苟合与貌合,这是任何有原则的政党所不许可的。有纲领有原则的合作,如同朋友之间的道义之交,只有这种道义之交,交情才能长久”[7]。

第四,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多党合作,就是建立统一战线。这种统一战线,不仅强调各党派的统一性,而且强调各党派的相对独立性。没有各党派的统一性,就没有统一战线;没有统一战线,就没有抗战的胜利,也无从“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8]。“但同时,必须保持加入统一战线中的任何党派在思想上政治上与组织上的独立性,不论国民党也好,共产党也好,其他党派也好,都是一样。三民主义中的民权主义是什么呢?在党派问题上说来,就是容许联合统一,同时又容许其独立共存。否认独立性,只谈统一性,这是背弃民权主义的思想,不但我们共产党不能同意,任何党派也是不能同意的。没有问题,统一战线中,独立性不能超越统一性,而是服从统一性,统一战线中的独立性,只是也只能是相对的东西。不这样做,就不算坚持统一战线,就要破坏团结对敌的总方针。但同时,决不能抹杀这种相对的独立性,无论思想上也好,政治上也好,组织上也好,各党必须有相对的自由权。如果被人抹杀或自己抛弃这种相对的独立性或自由权,也同样将破坏团结对敌,破坏统一战线。这是每个共产党员,同时也是每个友党党员,应该明白的。”[9]

第五,要建立巩固的统一战线,必须实行“长期合作中的互助互让政策”,“凡于长期合作有利的,应该坚决的勇敢的做,不利的,则决不应做。”共产党员“必须有互助互让的精神,一切有友党同志的地方,都应和他们商量解决有关事项。不应独断。没有这种精神,就不能巩固统一团结,所谓为国为民事业,战胜日寇建立新中国之目的,也就达不到。因此,决不能把必要的互让政策解释为消极行为。不但互助是积极的,互让也是积极的,因为必要的让步,是巩固两党合作求得更好的团结与更大的进步之不可缺少的条件”[9]。在多党合作制中,共产党是领导党。

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的民主化。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已经形成的这一思想得到了不断丰富和发展,并且反映在相关的党的各种重要决议和文献中。《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指出:“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其基本含义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在政党关系上是平等的,在组织上是独立的,不是隶属与被隶属的关系。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党外人士的关系时,没有权力对各民主党派和有关人民团体的内部事务包办代替。

因此,在政治文明的建设中,保持民主党派的独立性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使民主党派能够独立自主地行使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的各种权力,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最重要的是,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既要坚持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又要尊重民主党派的相对独立性,尊重他们的民主权利。只有这样,才是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才能够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

(三)执政党与参政党关系民主化是我国现行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根据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多年来对“多党合作和参政党建设情况”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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