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嘉梁: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多维探析」正文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和基础,认识是前进的条件和动力,理论的精度和高度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决定着科学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曾经十分深刻地指出: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也强调提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毫无疑问,一个伟大的政党,需要伟大的理论武装和坚实的理论支撑。没有合理正确的执政理论作为规范和指导,就不可能会有高效、成功的执政实践,更不可能取得辉煌卓著的执政业绩和执政成就。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先进性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是丰富与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体系,推动中共执政实践的迫切需要;是深刻吸取世界上一系列大党老党相继丧失执政地位惨痛教训的迫切需要;是中国共产党反思执政历程、总结执政经验、增强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质言之,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有助于中国共产党明确执政使命与目标,提升执政意识与能力,从而在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下更好地应对执政风险与挑战,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从这种意义上说,研究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既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正如有学者所深刻指出的,"研究执政理念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研究的关键。加强新时期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研究,对于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一、关于"执政理念"概念的初步解读
现代政治与传统政治的重大区别和显著优势之一,就是政党政治的快速发展。政党政治是当今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特征和重要现象。政党执政问题研究是一个具有世界性、战略性的前沿热点和难点课题。我们党在中国执政,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革命、建设、改革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在长期治国理政历程中积累总结了丰厚的执政经验和卓越的执政智慧,初步架构起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体系的基础性框架。可以说,胡锦涛总书记郑重提出的"执政理念、执政基础、执政资源、执政方略、执政体制、执政方式、执政环境"等这七个基本概念,构成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科学体系的核心范畴群或概念群。而"执政理念"概念的提出更是中国共产党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重要成果,在中国共产党执政理论体系中处于统摄性的战略地位。
历史经验反复启示我们,一个理性成熟、运作稳健、充满活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总会有特定的执政理念支配和主导着整个政党的执政行为或执政活动。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执政理念影响、决定着政党的执政方略、执政绩效、执政体制、执政方式和执政形象。概念所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根本特征,概念的细化标志着人们对事物认识的深化与深刻。科学规范地界定党的执政理念这一概念的定义,是深入研究党的执政理念问题的前提和关键。明确执政理念的涵义和内蕴,有助于拓展和深化我们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科学理解。一般地讲,执政理念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是一个多层次的立体系统结构和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极为丰富而深刻的理论内涵。具体而言,执政就是一个政党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有效执掌国家政权。理念即理论和观念或理性的观念,就是基本观点。执政理念是政党学、政治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和核心范畴。从学理探讨的角度讲,执政理念包含三个层面的内涵,即价值取向、实践层面和思维方式层面。[2]从哲学视角来看,执政理念是理念一般在执政领域的特殊化和具体化,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理论基础和执政主体用以规范和指导整个执政行为的根本原则与价值导向,也是执政党科学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主张的基本依据,它的核心和灵魂就是政治信念或政治价值观,它深刻体现了执政党的执政形象和执政态度。综合有关重要文献资料,笔者认为:所谓执政理念,是指人们对于执政活动(或现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整体观念和哲学观点,是特定执政主体在执政实践、思维活动中为了完成其既定的执政理想和政治抱负,紧紧围绕"为谁执政"、"靠谁执政"、"怎样执政"和"长期执政"等基础理论问题所形成的执政价值取向与根本价值追求,是一个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基本价值支撑,是一种具有统摄性、延续性、指向性与相对稳定性的思想观念体系和基本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既具有任何政党所具有的一般特点,也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一般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具有一脉相承的延续性、高瞻远瞩的指向性、立意高远的深刻性、与时俱进的适应性、开放包容的层次性、以人为本的科学性等基本特征,从本质上深刻体现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3]。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是一个立体复杂的系统和凝练宏观的提法,必然包括多个密不可分、有机关联的分理念。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主要可以细分为如下七个方面,即执政的经济理念、执政的政治理念、执政的文化理念、执政的社会理念、执政的外交理念、执政的生态理念和执政的根本理念。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理念就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地持续健康发展;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理念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毫不动摇地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深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文化理念就是不断解放思想,努力创立与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具有和谐特质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社会理念就是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外交理念就是坚决维护国家根本利益,推动建设相互信任、持久和平、共荣共享的和谐世界;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生态理念就是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能源资源,构筑人与自然的长期和谐共存,建设充满生机活力和具备永续发展能力的生态文明;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根本宗旨和根本理念,是党永葆时代先进性和强大战斗力的决定性因素,充分体现和凸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最鲜明的本质和特征。建国以来六十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血脉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党的成败也在人民。
二、关于"执政理念"功能的理性分析
执政理念作为执政的根本指导思想和不懈价值追求,既涵盖和体现在执政行为、执政实践的方方面面与各个环节,同时又反过来对执政行为、执政实践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规范和引导作用,直接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对于一个意欲长期执政的执政党来说,没有合理、正确的执政理念作为规范和指导,就不会有高效、成功的执政实践。美国著名学者李普塞特先生曾经深刻指出:合法性是指政治体系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仰的能力。任何政党在成为执政党以后,都必须选择和确立自己稳定的价值体系,向民众清楚地表明和传达自己的主张和观念,企求得到民众的认同和诚服,取得民众的信赖和支持,积极扩大政党执政的公信力、影响力和安全系数,寻求执政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执政党不断寻求自身的执政合法性是政党政治运作的基本要求和普遍规律。可以说,执政理念是执政党的鲜明旗帜,执政理念能否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同,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党能否获得执政的合法地位以及执政地位的久暂。一个执政党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有着科学明确的执政理念。具体来讲,执政理念对于执政党来说其基本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重要方面:
第一,"执政理念"影响和决定着执政党的执政形象和执政纲领,是反映和体现执政党执政合法性的重要参数和主要指标。"政党的执政理念,反映着特定政党对其执政地位、执政权力、执政使命、执政原则等等的深刻理性认知,它对政党的执政活动往往起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4]执政理念隐含在政党的长期执政行为之中。中国共产党自从开始局部执政的那一天起,就始终高度重视先进执政理念的确立、创新和发扬光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现共同富裕"等等,都是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始终高扬的亮丽旗帜。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立场。它对外标明了我们党的执政形象和根本立场,向世人公开昭示我们党根本的政治价值目标和行动纲领,为外界判断、认识、评价我们这个党提供了客观依据;对内凝聚力量、指明方向,把一切先进分子和社会精英有效凝聚和团结集合在这个伟大的旗帜之下,并为他们指出前进的正确目标和宽广道路,从而组织起浩浩荡荡的社会主义建设大军,完成我们党肩负的伟大历史重任和历史使命。[5]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大党和老党,既有阶段性的执政目标,又有远大的执政理想。具体地说,我们党在现阶段的执政目标(即最低纲领),就是全面建设惠及13亿多人口的、更高水平的、更加全面殷实的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复兴;远大的执政理想(即最高纲领),就是完全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第二,"执政理念"是执政实践的思想先导和行为准则。理念是实践的先导和基础,理论的活力和生命源于鲜活的实践,而思想的力量与魅力正是在于正确地指导实践。只有树立科学的执政理念并使其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实践中与时俱进地创新与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其对执政实践的规范与指导作用。[6]执政理念是执政党对长期执政规律的能动提升与自觉意识,这种自觉意识一旦形成并确立,必然会对执政实践产生长期重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汉代)、"光武中兴"(东汉)、"贞观之治"(唐代)、"开元盛世"(唐代)和"康乾盛世"(清代),都与当时的执政者(或执政集团)持有"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体察民情"、"珍惜民力"以及"开放包容"的执政理念有着很大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出现的人所共知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尽管有其异常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原因,但从本质上讲,与苏联东欧共产党在执政理念上的巨大偏差或严重失误不无关系。由于执政理念对执政行为、执政实践具有思想引导和行为规范功能,执政者或执政集团如果能够严格依据特定历史阶段相对先进的执政理念执掌和运用国家权力,就必然会关注民生、尊重民意、体察民情、珍惜民力,因而也必然能够获得良好的执政效果和执政局面。相反,如果执政理念有了偏差和失误,特别是执政理念不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即使执政者或执政集团在历史上曾经是一个相对先进的政党群体,也会最终被人民、被历史所无情抛弃。古今中外各类政权兴衰更替的历史鲜活地表明,执政理念的科学与否,执政理念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是落后还是先进、是僵化保守还是与时俱进,对于执政实践和政权建设的成败起着不容忽视甚至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三,"执政理念"决定着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任何政党为了实现其执政目标和执政理想,都必须科学制定相应的具体的路线、方针、政策。执政党在执政实践中,一般来说都要通过制定具体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施执政方略和执政意图。路线、方针、政策的选择空间可能很大,但隐藏在其背后的深层的执政理念则要求保持相对稳定,"一以贯之"。这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和政策主张,既是执政理念的科学展开和具体化,也是规范执政行为、推动执政实践、完成执政使命的准则和路径。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实践为例,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楚地理解和认识执政理念与国家大政方针政策之间的紧密关系。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果断而系统地纠正了"文化大革命"的全盘错误,彻底否定与摆脱了"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长期思想束缚与精神禁锢,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下,逐步确立了"为民执政观"、"民主执政观"、"依法执政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观"等一系列科学执政的新理念。这些执政理念的形成和确立,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而且对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各项大政方针发挥着极其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