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海薇: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的成因分析」正文
近年来,一些研究揭示了我国党政干部群体工作倦怠的严重性:《2008中国职场人士工作倦怠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超过50%的公务员工作倦怠,工作疏离、懈怠比企业员工更高,责任心、成就感则更低①。2008年,重庆市《公务员心理健康现状研究》显示:公务员总体心理健康水平在普通百姓之下,主要是抑郁与工作倦怠②。有关学者对江西省委机关的调研显示:工作倦怠情况较为普遍,5.66%的干部产生过轻生的念头③。浙江省某心理门诊患者中公务员约占10%,以抑郁症和焦虑症为主④。有学者对辽宁省公务员的调查显示:工作倦怠普遍存在,高度倦怠感的占11.17%;中度的占53.10%⑤。媒体报道党政干部因工作倦怠而导致的失职、失德、腐败、自杀的案件数量有逐年上升趋势,其中县处级干部因“职场天花板”境遇,在工作倦怠与职务犯罪方面的严重程度显著高于厅局级与科级群体,成为高“疯”群体。
由于县处级党政干部要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与服务对象,工作强度高且持续化;他们要遵守高标准的党员规范与职业要求,但会受到现实中的种种利益诱惑,极易引发强烈的内心冲突而发生工作倦怠。县处级党政干部在整个国家政治与公共行政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联结点,其工作状态对于党的执政能力与政府的管理效能影响巨大。所以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的防治问题就成为当前党的组织建设与执政能力建设中的新课题,成为政府改革推进与行政能力增强中的新课题。我们通过对广东省县处级党政干部的广泛调查,发现了一些规律,认为:要加强运用科学的心理干预机制,构建党政干部身心健康与工作效能的坚强防线,确保国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建议以县处级党政干部为试点人群,选择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实验,所获经验很有向各级干部群体推广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工作倦怠的基本概念
1974年,弗洛登伯格(Freudenberger,H. J.)提出“倦怠”概念之后,马斯拉奇(Maslach,C.)等学者研究了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等,指出:这些专业助人工作,由于必须持续地投入大量身心精力服务他人,会使工作者出现疲乏压抑、身心衰竭的现象。马斯拉奇将这种因工作而产生的、长期身心透支状态的应激反应称为工作倦怠。工作倦怠不仅影响个体的身心健康及人际关系,还会使个体对工作态度消极,绩效降低,影响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对职业生涯、组织声誉都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马斯拉奇用“情感耗竭”、“非人性化”和“个人无效感”三个维度评价工作倦怠:(1)“情感耗竭”反应了工作倦怠的压力维度,是核心维度,指“个体感到自己有效的身心资源过度透支,表现出没有活力与热情、精力不济、过度疲劳”,是工作倦怠最明显的个人应激表现。(2)“非人性化”反映了工作倦怠的人际交往维度,指“个体以一种冷漠或是极端逃避的态度去面对服务对象或工作情境,表现出易怒、消极、缺乏情感投入”,导致个体与上下级、同事、服务对象等之间的人际紧张及自身对工作的疏离。(3)“个人无效感”反映了工作倦怠的自我评价维度,指“倾向于消极地评价自己,感到缺乏工作成就,自我能力体验和成就感体验均下降”,会极大地影响工作投入与积极性⑥。
哈登(Harden,R. M.)认为:工作倦怠是指个体的职业态度和工作行为以负性的形式发生改变的过程,包括“应激”、“疲劳”与“个体防御性应对”三个过程⑦。加布瑞斯与艾克 (Gabris,G. T.,& Ihrke,D. M.)认为,工作倦怠是一个缓慢的发展过程,在个体没有觉察到的情况下逐渐发展,一旦达到临界点,个体突然感觉到耗竭,且无法把这种破坏性的体验与任何特殊的应激事件联系起来⑧。
二、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的症状表现与危害
(一)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的症状表现
本项目组在有关部门指导下于2010年12月-2011年6月对广东省各级党政干部进行了工作与思想状态大调查⑨。此次调查主要访问了省委省政府与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的直属机关与下属多个职能厅局,以及珠三角4个市、粤北粤东粤西各2个市县的党政干部,其中正副厅局级67人(年龄区间42―59岁),正副处级干部444人(年龄区间34―58岁),正副科级干部82人(年龄区间28―41岁),分别占被调查者总数的11.3%、74.9%、13.8%,其中男性占82.5%、女性占17.5%。调查发现:相比于厅局级或科级,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情况显著,这与其他学者的近期研究结果形成呼应,例如,有人研究发现成都市县处级干部工作压力的承受力、工作热情度及工作成就感均显著低于厅局级干部,重度倦怠者中县处级干部占91.6%⑩,还有学者发现甘肃省厅局级干部心理素质显著高于县处级群体(11)。
我们的调查发现: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显著,表现出一系列综合症状:
1. 生理上:感觉持续疲乏、全身酸痛、免疫力下降,体能衰退,89.3%的人睡眠质量较差,64.1%的人常发性偏头痛,96.5%的人感觉工作耐力在降低,32.7%已经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在被调查群体中,2010年度的体检生理健康率仅为3.7%。工作倦怠导致的这些生理症状如果得不到及时缓解,就会形成生理方面的亚健康与不健康,导致突发重疾或猝死。
2.情绪上:处于沮丧无助、压抑困惑的消极状态,情绪波动较大,缺乏工作胜任感、满意感与成就感,丧失工作热情。调查发现:73.4%县处级干部认为“工作压力根本无法宣泄”,27.9%的人“注意力不集中,容易胡思乱想”,44.6%
的人认为“自己的情绪状态不够稳定”。工作倦怠导致的这些情绪症状如果得不到及时疏导,就形成心理方面的亚健康与不健康,或是情绪失控而非理性爆发,或是过度抑郁焦虑而自杀。
3.认知上:处于心智耗竭状态,自我概念混乱,失去工作理想,面对职业道德与世俗利益冲突难以做出正确判断,在工作付出与回报之间患得患失,逐步形成歪曲的价值观、颠倒的利益观和畸形的权力观。40.1%的县处级党政干部认为自己没有实现“四十不惑”,工作倦怠导致的这些认知偏差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就会导致工作价值观的亚健康或不健康,出现渎职失职或职务犯罪。广东省因贪污渎职被查处的县处级干部2008年为138人,2009年为105人,2010年为109人,2011年为150人,尽管廉政教育力度不断加大,仍未见显著成效(12)。
4.人际上:冷漠地对待工作对象,导致群众满意度低,过度竞争的心理致使上下级关系恶化、同事冲突增加,对他人缺乏信任,人际关系挫折感较强。调查发现:只有11.3%的县处级党政干部的好朋友是同事或上下级,94.6%的人明确表示“有心里话不会在单位说”,72.4%的人认为“同事就是竞争者”。这些人际冲突如果得不到及时调节,就会形成社会适应方面的亚健康与不健康,甚至引发与群众、同事的非理性的冲突,湛江遂溪县海洋局局长杀死副局长就是一个极典型的案例。
5.行为上:倾向于逃避工作任务与职业责任,降低心智付出,工作变得机械化,工作效率降低,工作纪律松弛,不信任正式组织,倾向于加入势力小团体,组织承诺度与忠诚度降低,迷恋权力与权力的私人收益,忘记了权力的民本来源。这些错误行为如果得不到及时监控,就会形成道德方面的亚健康与不健康,甚至做出低于社会普通道德水平的事情。广东茂名前市委书记罗荫国一次供出100余名处级以上官员(13),而团伙中多人谈到自己的行为主要是从众以获得心理安全感,认为“别人收钱养女人,自己不收不养,就会被圈子排斥”。
(二)县处级党政干部工作倦怠的危害
各级党政干部的工作倦怠,都会对国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对党和政府组织的声誉与信誉产生重大的危害。其中县处级党政干部角色关键,以广东省为例,在省委省政府、广州深圳两个副省级市及厅级地市,处级干部是各个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而在县处级市县,处级干部就是当地的当家人,他们既要努力贯彻落实党中央与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又要认真完成地方事务的精细管理,既要实践党员对党组织的忠诚承诺,又要实践公务员对人民的责任承诺,这个群体的工作倦怠,以及其中个别人的失职腐败,将极大地影响广大民众对党的先进性的认识,将对我国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重大损失。
1.侵蚀政府公务人员应该坚守的领导品德,损害党与政府在民众心中的良好声誉。普通民众因事务接触厅局级领导的机会很少,县处级党政干部通常是民众能够接触到“最大的领导”(14),这个群体的领导品德状况常常被民众泛化为对各级党政干部的整体性评价。与科级干部不同,县处级干部因“晋升天花板”限制,大多数会滞留在这个级别,因工作倦怠而逐渐放松了自我品德约束的情况较为突出。行政领导品德高于社会品德,是党政干部应该表现出的诚实性、正直性、服务性、包容性、自律性、敬业性等品德特征,良好的行政领导品德会对工作绩效产生积极作用,促使干部“不计得失、不惧毁誉”地完成党与人民交付的历史使命。但是工作倦怠引发的个体在认知与行为方面的偏差,使一些干部的领导品德达不到民众期望,个别人甚至损害人民利益、中饱私囊,低于了普通社会品德,严重损害了党与政府的良好形象与声誉,影响了民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支持。
2.削弱政府机构中积极自发的组织公民行为,降低党政干部对党和国家的组织承诺。组织公民行为是一种自主的有利于组织的个人行为,可增强组织成员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有益于组织的功能实现和效率提升,是与组织承诺密切结合的行为。组织承诺是“个体使行动符合组织目标和利益的内化规范压力的整合”(15),包含感情承诺(对组织的感情依赖)、持续承诺(保留组织成员身份的坚持)、规范承诺(在组织中的责任义务感)。政府与党组织是当今中国社会中最正式的组织类型,具有最严格的组织规范,对组织成员归属感与承诺感的要求也最高。党政干部积极主动的组织公民行为与高水准的组织承诺可促使其以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来努力工作。但是工作倦怠会逐渐消磨掉党政干部自发的积极的组织公民行为,显著降低其组织承诺中的规范承诺与感情承诺的水平值(16),即降低了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对政府机构的责任感、归属感与工作投入度。此次广东调查揭示出工作倦怠与组织公民行为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倦怠越严重,组织公民行为越少,与学者在河南省党校处级干部培训班的调查结论相同,不同的是,我们发现广东省男性与女性党政干部在组织公民行为方面没有显著差异,而他们发现河南省男性党政干部组织公民行为得分略高于女性(17)。
3.混淆国家利益、民众利益与个人私利,放松党政干部应该坚持的廉政操守。在调查中,县处级党政干部在工作倦怠的自我归因中选择“价值感缺失”的频度最高,达到82.7%,分析发现可按任职时间将县处级党政干部分为两类亚群体,一类是34―45岁组,晋升处级≤5年,对工作尚怀有较大的热情,但对个人利益、民众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关系不能稳定坚持,有
35.1%在“会优于关注民众实惠而考虑个人业绩”问题上选择了“有时会”。而46―58岁组(任职>5年),自陈“人到中年,对工作价值与个人价值两者之间的关系感到了深深的困惑”,71.9%在“与企业、商界工作的同学比职业成就感”中选择了“低”与“较低”;两类群体都反映出个人价值和工作价值的冲突问题,凸显了价值混淆与工作倦怠之间的复杂互动影响(18)。公私价值观的冲突与个人成就感的缺失会导致干部们在工作中处于停滞与困惑状态,当心理天平倒向个人利益时,就会采取对应行动,一些人降低了在工作中的付出,另一些人则加大了在工作中的索取,极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自己的廉政操守,逐渐从“不贪”
到“小贪”,再发展成“大贪”。中纪委通报全国2010年与2011年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5098人与48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804人与777人,通过相关新闻报道,可以发现许多干部落马后自我剖析失足心理,认为没能积极应对工作倦怠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4.降低党政干部在工作中的责任感与效能感,影响其本人与整个组织的工作绩效。调查发现:工作倦怠显著降低了县处级党政干部的工作责任感与效能感,责任感降低,使其不断降低工作中的情感、精力投入,以消极方式维护不健康的心理平衡。效能感降低,使其逐渐丧失对工作、对服务社会的自信心,低估自己的能力,降低了对新任务或艰巨任务的承担意向(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