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祥:国家一体化理论及其对中国边疆稳定机制建设的启示」正文
摘 要:推进国家的一体化有助于边疆稳定机制的建设。中国传统的文化多元一体论、民族多元一体论和宗藩多元一体论,对于当代中国的国家一体化和边疆稳定机制建设,有一定的可取之处。西方的现代国家理论、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政治发展理论等国家一体化理论,对于促进中国的国家一体化和边疆稳定机制建设,却有其相当的学理解释力。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派伊的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理论是一种颇具代表性的国家一体化理论,他通过分析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等一体化建设而解释“过渡社会”的政治发展。这种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理论,对于中国的国家一体化建设特别是新疆和西藏等西部边疆地区的治理及其稳定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国家一体化理论;派伊;中国的国家一体化;边疆稳定机制建设
从各国的经验和中国已有的实践来看,在运用社会管理维稳和经济发展维稳方式的基础上,重视制度建设维稳,实际上有助于边疆地区的繁荣富裕、安全稳定以及长治久安。实际上,加强国家一体化的制度建设和边疆治理及其稳定机制建设,对于正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且至今仍然还没有完成国家的一体化建设的中国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本文在简要介绍国内外多种国家一体化理论的基础上,重点梳理了派伊的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理论,并试图为中国的国家一体化制度建设和边疆稳定机制建设,提供有益的理论借鉴和实践启示。
一、边疆稳定与国家一体化理论
保障边疆稳定与国家一体化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边疆地区的稳定机制建设是国家一体化建设在边疆地区的现实表现和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在边疆地区推行国家一体化建设,就是消除边疆地区的不统一、不安全、不团结、不和谐和不认同以及分裂、恐怖暴乱等威胁国家一体化的不稳定因素,以实现稳定局面并保障国家的统一和有效治理的过程。由此可以说,边疆地区稳定局面的实现,从根本上要依靠现代国家的一体化制度建设,需要有效的国家一体化理论。
中国传统的国家一体化理论,主要有文化多元一体论、民族多元一体论和宗藩多元一体论这三种主要观点。
1.文化多元一体论
一些国内外学者根据大一统观念、华夷观念和天下观念,认为古代中国是一个文化共同体而非政治共同体,中央政府主要是通过“华夏”对“夷狄”的文化整合和认同来推进政治一体化。早在近代西方政治文化冲击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时,就有学者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梁启超认为,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古代中国是一种“反国家主义”、“超国家主义”和“世界主义”。因为,相对于国家主义来说,“中国人则自有文化以来,始终未尝认国家为人类最高团体。其政治论常以全人类为其对象,故目的在平天下,而国家不过与家族同为组成‘天下’之一阶段。”所以,“国家主义与吾人夙不相习,则甚章章也。”[①]粱漱溟通过多方面的考察得出结论认为,中国因其对内缺少国家应有之功能,即政治上消极无为,对外又缺乏国际对抗性,所以,中国完全不像国家,实际上,“中国非一般国家类型中之一国家,而是超国家类型的”。[②]费正清等进而将古代中国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区别归结为“文化民族主义”与“政治民族主义”的区别。在他们看来,巨大的中国“是通过内聚而发展的,而西方国家则是外向的产物”,“当一个世纪前近代压力促使中国广泛的民族主义上升时,它可能是建立在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和暂时的文化优越感基础上的。我们应当把它称之为文化民族主义,以把它与我们在其他地方所看到的通常的政治民族主义相区别。”[③]在他们看来,中国实为一种文化体而非国家。从政治整合的方式来看,西方国家是通过政治一体化――确立“权力合法性”――来建立和巩固国家统治的秩序;而古代中国是通过文化一体化――确立“文化合法性”――来建立和巩固国家统治的秩序。沿着这种文化一体化的思路,又有学者提出了“天下一体化”的分析。总之,按照文化多元一体论者的观点,中国古代是在多元文化一体化的基础上形成的文化共同体。
2.民族多元一体论
针对西方学者否定古代中国对边疆民族地区政治整合合法性和政治治理有效性的观点,中国政府和学者针锋相对地用西方的“民族国家”观念,提出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来证明中国是自古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根据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观点,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因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而且,这种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存不悖,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所以,高层次的民族可以说实质上是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当然,形成多元一体格局有一个从分散的多元结合成一体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必须有一个起凝聚作用的核心,汉族就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他就发挥着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总之,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而形成的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这个多元统一体“所包括的五十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④]
3.宗藩多元一体论
中国古代宗藩多元一体观念和理论是在历代推行的宗藩体制基础上形成的。一般地说,宗藩体制的出现与中国封建政治的发生发展有关。据《左传》中说:“古者天子守在四夷”,意思是说掌握天下的君主,应“和柔四夷,以为诸夏之王也”。至周代,则出现了“封建亲戚,以藩屏周”即周天子将其亲戚分封各地,以屏藩中央的政治格局。到了秦代,秦始皇在内地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在边远地区实行“属邦”的管辖制度。此后,随着中华各民族的不断融合,日渐形成了中国古代中央政权同边疆地区和周边邦国的一种较为稳定的宗藩忠诚归附关系。在中国古代多元一体宗藩体制下,藩属包括藩部和属国两部分。藩部是中国的一部分,如新疆、蒙古和西藏等,其疆域包括在中国的版图之内,其行政系统属中央政府管辖,其内部事务纯属中国内政。属国的领土不在中国的版图之内,它有自己独立的政权体系和行政系统,它们同中国保持着一种宗藩从属的关系。根据《大清会典》所列属国表记载,鸦片战前,与中国有从属关系的属国主要有安南(即越南)、缅甸、锡金、尼泊尔、暹罗(即泰国)、南掌(即老挝)、高丽(即朝鲜)、琉球、苏禄(即菲列宾)等。在中央政权与边疆地区和属国之间的宗藩主从关系体制的基础上,产生了中国古代的宗藩多元一体的理论。上述对国家一体化和多元一体国家结构体制的解释中,文化多元一体论属于文化主义观点;民族多元一体论属于民族主义观点;宗藩多元一体论属于王权主义观点。这些理论观点对于当代中国的国家一体化和边疆稳定机制建设,虽有可取之处,但也有其思维的片面性和历史的局限性。因此,还必须借鉴西方的国家一体化理论。
在西方的国家一体化理论中,值得注意的有现代国家理论、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政治发展理论等理论,它们对于促进中国的国家一体化和边疆稳定机制建设,都有其相当的学理解释力和实践启示。
(1)按照现代国家理论,国家是由人口(居民)、领土(土地)、主权(权力)和政府(政权体系)所构成,正如美国学者迦纳所说,“国家是由许多人所组成的社会;永久占有一定的领土;不受或几乎不受外来的控制;有一个为人民习惯服从的有组织的政府。”[⑤]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一体化就是将构成国家的人口(居民)、领土(土地)、主权(权力)和政府(政权体系)这四个要素整合起来而形成为一个现代国家的过程。具体地说,国家一体化意味着通过政治性、经济性和文化性等措施,将地方政治区域或单位整合进入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形成从中央到地方的一体化国家政权体系、政治社会体系以及政治文化体系的过程。通俗地讲,国家一体化就是现代国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完善这一政治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有助于实现民族等国内族群的团结和国家领土的统一,也有助于政治认同感、政治合法性、政治凝聚力和政治稳定性的增强,等等。例如,美国学者格罗斯从“现代公民国家”的角度,专门论述了公民政治认同的现代国家的一体化建设,他认为:“在公民国家里,公民的文化、宗教或族属,都被视为私人事务,属于市民社会的范畴。国家的职能是有限的,全部社会关系领域相应地被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前者属于国家,后者属于市民社会”,这种“把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与族体或民族分离的结果,是承认双重或多重的认同(政治认同和民族认同)。”[⑥]
(2)根据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国家一体化的建设过程,就是国家结构体制的构建过程。国家结构体制,是国家结构形式及其纵向管理体制的简称。一般来说,国家结构体制,是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相互关系形式及其国家纵向权力配置运行结构和治理机制的总和体。如果将一个国家的领土划分为中心地区和边疆地区的话,那么,国家一体化就可以表现为国家在中心地区的政治一体化建设和国家在边疆地区的政治一体化建设。而国家在边疆地区的政治一体化建设,其实质是整合国家的整体与边疆地区以构建中央与边疆地方的一体化国家结构体制、政治社会体系和政治文化体系的过程。对于如何从国家结构形式的角度思考中国的边疆稳定机制建设问题,可参见笔者的“中国一体多元的国家结构体制及其边疆政治整合”的研究。
(3)根据政治发展理论,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前提基础和首要内容是现代国家体系的建设、发展和健全,即国家的一体化建设。从狭义上讲,国家一体化是政治一体化的一项内容,而政治一体化则是包括国家一体化的整个政治体系各方面的发展。这如同迈伦・韦纳对政治一体化的五种概括,即第一,国家一体化是把文化和社会方面分离的集团结合进一个单一的领土单位和建立民族特性的进程。这常常涉及有着不同种族、宗教、语言或其他集团和阶层的多元社会。因此,国家一体化意味着不同集团或阶层的个人对国家所怀的主观感情。第二,领土一体化是对附属的政治单位或地区确立国家中央权力。第三,精英―群众一体化是把政府同被统治者联系在一起,假设这两者之间存在距离。第四,一体化还可能是指维护社会秩序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价值一致:一个民族共同的神话、象征、信仰和共同参加的历史。第五,一体化可能是一个民族为某个共同目的组织起来的能力。[⑦]但从广义上讲,国家一体化就是国家的政治一体化,这种意义上的国家一体化包括了上述五种含义,即国家一体化包括了民族主权国家的建立、领土一体化,以及国家统治服从机制、基本的价值认同和一体化建设能力的建立。1921年出生于中国的美国当代著名政治学家派伊(Lucian.W.Pye。又译为白鲁恂),是西方政治发展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其政治发展理论的核心内容可以概括为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国家一体化理论。这种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理论,兼有现代国家理论、国家结构形式理论和政治发展理论的多重视角,颇具代表性。因此,下面就将在详细梳理派伊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其对于我国的国家一体化建设特别是新疆和西藏等西部边疆地区的治理及其稳定机制建设的启示意义。
二、派伊的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理论
派伊的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理论主要体现在1966年出版的《政治发展面面观》一书当中。该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编是对政治发展一般实践和理论问题的阐述,第二部分即第二编是对涉及政治发展一些重大专门问题的论述。在该书中,派伊将政治发展的实质归结为通过现代民族―主权国家建设而推进国家的一体化,认为“现代政治发展的实质就在于这种极其复杂的人类制度――现代民族国家”。[⑧]因此,派伊对政治发展的研究,主要就是以现代国家建设以及新国家的政治发展现象为核心内容,即是通过分析现代民族―主权国家的建立、健全和完善等一体化建设而解释“过渡社会”的政治发展。概括起来,这种国家一体化建设理论,可以归纳为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建设的历史经验;核心内容;危机应对措施;对特定问题的对策和发展前景等这几个方面。
(一)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一体化建设的历史经验
派伊认为,现代民族―主权国家是从欧洲国家体系中产生出来并向外扩散,最终囊括了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