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作者:丁礼庭发布日期:2011-05-10

「丁礼庭: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正文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普通公民,我无时不刻不在考虑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未来。中华民族二十世纪第一伟人,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作过大量的论述,他老人家诤诤告戒过我们:“我们提出改革时,就包括政治体制改革”[1]。“改革,应该包括政治体制改革,而且应该把它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2]。他强调不搞政治体制改革,整个改革就不可能成功,“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3]。客观现状是“重要的是政治体制不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4]。如果不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腿”。[5]“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难于贯彻”。[6]“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决定于政治体制的改革。”[7]在当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巨大的、空前的成就的客观事实中,中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前途和命运,在很大程度上,就如邓小平所说的,将取决于中国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能走多远,能够取得多大成就。也就是我在五年前就尖锐地指出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

那么中国到底应该如何来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如何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规避风险,选择以人为本、全民共识、上下互动、统筹兼顾、法律控制、公平透明、逐步推进的原则,和谐平稳地完成中华民族无法回避的历史进程呢?下面就是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中华民族政治体制改革历史进程的“深思熟虑”,也算是对祖国所尽的“匹夫之责”吧。

一、 当前国内客观形势。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们中国取得了伟大、空前的成就;但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有些问题不但是严重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完全有可能会葬送整个改革开放的大好前程和已经取得的伟大成就。中国的主流学者往往以成就掩盖问题,而左派学者往往以错误和问题来掩盖成就。这二者都是片面的、错误的。在中国,成就归成就、问题归问题,桥归桥、路归路,二者是不能功过相抵的。所以,在着手开展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必须对中国的客观现实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下面我就当前客观存在的成就和问题做一个系统全面的论述。

(一)、党和政府在消除腐败和贫富二极分化造成的贫困问题上的努力。

30年改革开放成就空前和伟大,全世界有目共睹,而且中国的所有媒体也在大量地报道。在这里我用不着重彩描绘,其它的伟大成就从略,就简单谈谈党和政府在民愤最大的贫富二极分化造成的贫困和屡禁不止的腐败二个方面的努力和成绩。

1、关于贫困问题

在谈论贫困问题时,有必要先清醒地认识一下我们改革开放起步之前,中国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状况。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先生曾经在十年动乱时期在农村插过队,他曾经回忆道:“我在农村插过几年队。那时候农民因为吃不饱外出逃荒要饭很普遍,还要拿上大队的证明信。改革初期我去农村调查,在贵州农村一家人只有一条裤子的事不算罕见。一人一年二百多斤口粮,没有肉,没有油,蔬菜不够吃。晚上睡觉全家一条破棉絮。……‘大跃进’以后的三年困难时期,全国非正常死亡两三千万。”[8]王小鲁先生所说的情况,在当时的中国农村,是非常普遍的,用“饥寒交迫”来形容当时大多数农民,特别是中西部贫困农民的生活是非常贴切的。

通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就算是在民众意见最大的贫富二极分化问题上,2009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153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5%”[9]。,“到2008年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2.5亿减少到1500万;减少了2.35亿人”[10]、2006年“最贫困的10%的人口,所得的收入占国民收入总额的1.8%”,[11]虽然目前应该有所改善,我们就按这个数据来计算,2009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35353亿元,[12] 1.8%就是6036亿元、以此计算,中国收入最低的10%人口的人均收入也在4300元以上。虽然还存在着许多因天灾人祸、因病致贫的绝对贫困人口,但我们不能否认的一个事实就是在中国已经基本全面现实了温饱。大多数民众正在走向小康。

当然,就这些事实来说,对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要求和期望来说,是远远不够的,也是远远地落后于中国客观的经济实力所应该达到的生活水平。离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则“共同富裕”的要求实在太远了。但要彻底消灭贫困、达到邓小平为我们指明的真正的社会主义所客观要求的共同富裕的水平,我们必须,也只能进一步深化改革,特别是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让制度赋予人民群众自己去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的民主权利。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唯一出路,而不是如左派所主张的走回头路,走回头路,是死路一条。

2、关于腐败问题。

关于民愤最大的另一个问题,腐败问题。虽然在中国,客观上是腐败屡禁不止,越演越烈,但我们必须明白,30年来中央的反腐败的措施和力度也在不断地加大,几乎每年都有新出台的反腐败的政策措施、新成立许多反腐败机构,从各级纪委、到检察院、反贪局、等等。“2009年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439件41531人,件数比上年减少3.3%,人数增加0.9%。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大案18191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175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670人,其中厅局级204人、省部级8人。”[13]从仅仅一年中的这些反腐败的数据中就可以证明中央的反腐败决心和力度。当然。这些数据也反过来证明了中国的反腐败形势和任务有多么严峻!同样,要真正有效地进行反腐败,唯一的出路也就是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赋予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以及建立完善民主的政治和法律制度!除此之外,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二)、经历30年改革开放后中国还存在的严重问题。

1、屡禁不止、越演越烈的腐败,已经成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最大威胁。

如果说在80年代,中国的腐败,仅仅是点状化的个别现象。那么到90年代,中国的腐败就发展成线状化了,也就是说,从上层到下层,已经形成线状的关联,低层通过贿赂买官位,上层收钱后就提拔他,结果就形成上下互相关照,互相隐瞒罪行的臭气相投的“腐败热线”了。而到了新世纪,中国的腐败就发展成网状的状态的,也就是“腐败热线”通过腐败干部的职务调动,已经有了横向的勾结。甚至尖锐点说,在新世纪十年后的今天,腐败的这种网状化正在向块状化发展了,最典型的就是辽宁沈阳、湖南郴州、黑龙江哈尔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检验局等地方和政府机关的腐败一旦败露,就是一个集团“一锅端”。所以,我个人觉得,现在已经到了中国共产党的决策者应该感到“震惊”的时候了。也就是应该能够明白,当前的中国,党内腐败已经成为威胁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大危害了。如果腐败不除,党的前途和未来大家有目共睹!在当今中国,中国共产党只有二个选择,要么墨守成规,眼看着党内腐败葬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甚至说亡党亡国也不过分;要么主动、积极、努力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使制度赋予人民群众监督和制衡公共权力的民主权利,使中华民族的改革开放走出困境,以民主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来进一步辅助和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带领中国人民走邓小平为我们指引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赶超发达国家,实现中华民族复兴崛起的民族理想。

2、贫富二极分化,民愤颇大。

据统计,中国的基尼指数已经到了0.49。而这个数据,根本不可能包括大量无法统计的官员的既得利益和腐败利益,实际上真实的基尼指数有可能远远高于0.49。这种贫富严重的二极分化不是市场经济自然形成的、不是市场竞争的正常结果,大多数的暴富都和权力腐败有关,而大多数的贫困都和“不公平待遇”有关。如果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国家,不能及时有效地禁止非劳动所得的腐败致富的话,一旦形成非法敛财的“样板效应”的话,那么将会破坏整个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从机制上败坏社会正常的、看不见的手的运行。那将会伤害到国家和民族赖以生存的“元气”。客观地说,中国的现状确实非常地不容乐观。从数以千万计的青年学者热衷于考公务员的事实来分析,想“以权获利”的观念是多么地深入人心,而人们对“靠劳动致富”的观念是多么地缺乏信心。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最可怕的文化理念和深层次的隐患及危机。

3、腐败权力严重干涉司法,以法治国受到权力的严重挑衅。

法治环境已经基本失去民众的信任和信心。国家机构中立法、行政和执法之间的三权制衡和司法内部警、检、法之间固有的独立和制衡体制从来没有健全过,目前甚至有倒退、走下坡路的趋势。如果《南方周末》2010年4月15日《“被有罪”还是“被无罪”:钱说了算》文章所揭露的事实确实“属实”,那么中国的法治实际上就是已经到了――“公、检、法联合起来,明目张胆地、公开以法律名义来‘绑架民营企业家、敲诈钱财’的事实”。如果这个事件属实,那么中国的司法现状真到了以法律名义来行犯罪之实的黑白颠倒的程度了。甚至可以说,中国司法体制中的“政法委”体制,就是权力干扰司法的制度性“保障”。面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我们真的已经是到了“欲哭无泪”极度悲愤的境地。这也是为什么尽管重庆打黑过程中,虽然存在着“过程公正”的质疑,但全国民众还是大快人心。可以说,中国的法治现状已经到了必须从制度上进行改革,而不仅仅是“打黑”“反腐”就可以解决问题的。

4、财政问题严重。

特别是各级政府的预、决算不公开、不透明、支出不规范,除了上面已经论述的腐败问题之外,官员既得利益挤占财政的问题严重。甚至可以这么说,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进一步完善福利、提高大多数劳动者收入已经是中央政府的既定方针,但是中央的这个纲领性决策能不能实现,还有待于,或者说是“取决于”国家财政能够挤出多少被各级官员占有的既得利益灰色收入和腐败的黑色收入,并把它用于完善福利和提高劳动者收入。如果说,各级财政无法成功地从官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消费资金中挤出足够的资金来用于民众福利,那么中央政府的这个纲领性决策完全有可能因“难为无米之炊”而流产。这是因为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都是在微利的状态中经营,是无法再承担大数额的福利负担的。

财政上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国民税负过重,中国的平均税负已经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而和发达国家看齐,但发达国家的财政支出的大部分都是用于民众福利,而中国的福利支出,在财政中的比例微乎甚微,使中国的福利严重不到位,远远低于国家客观的经济实力。根据陈志武教授的文章指出“去年(2007年)民间的可支配收入总共为10.7万亿元。也就是说,5.1万亿元的政府财政税收约等于民间可支配收入总额的一半。”[14]“自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政府财政税收年均增长16%(去掉通货膨胀率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农民的纯收入年均增长6.2%。这期间,GDP的年均增长速度为10.2%。”[15]因此,过重的税负挤压了民生资源、消费需求和民间私人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再进一步分析,如果我们拿全国的固定资产和财富来分析,“全国居民资产为27.6万亿元,不到价值为88万亿的国有资产与国有土地的三分之一。”[16]“在中国,多于76%的资产由政府拥有,民间只有不到四分之一的资产。”[17]而根据经济已经成功繁荣的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他们的资产基本都在民间个人和家庭手中。所以,国家和政府严重地超正常比例掌控社会财富和资源,已经严重地挤占了民生资源、民间消费和民间投资资金,已经是中国经济进一步持续高速发展的主要危害之一

5、民营企业的投资环境逐步恶化。

民营私企发展的环境恶劣,不但在贷款、资金、技术、行政等方面无法得到正常的“国民待遇”,支持力度远远不够,而且受到权力各种明的暗的、有意无意的侵占,有的甚至是直截了当的敲诈也不少,虽然已经有保护私产立法,但腐败权力对民营企业家的各种侵占在现实中相当严重。上面举的《南方周末》2010年4月15日《“被有罪”还是“被无罪”:钱说了算》文章中的例子就是: 国家政权的象征――公、检、法公开以司法名义联合绑架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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