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在学理阐释与实践决断之间――意识形态与改革的历史定位

作者:任剑涛发布日期:2010-09-28

「任剑涛:在学理阐释与实践决断之间――意识形态与改革的历史定位」正文

九十年代的理论争论,围绕的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意识形态的理论言述。争论指向的是处于改革十字路口的中国,应当如何为改革的社会――历史目标定位这个大问题。因此,这些言述的展开,其实总沿循着两条线索:学理的自恰与实践的对策。这是意识形态之争的必然状态。比较而言,实践状况是学理分析得以展开的前提。但学理问题仍然具有自身的理论逻辑。故而,假如我们试图对这场争论有一个合理的评述,就必须在双线上同时进行。

相倚的短视

关于社会问题的理论争论,必然存在与这一争论相伴随的社会背景。因此,当我们试图考察九十年代的社会问题的理论纷争时,也就促使我们首先去缕析九十年代理论争论据以发生的、社会问题的大致源流。

九十年代社会问题的理论争论,并不是这个年代时限内的产物。要理解九十年代的思想问题,还得首先放眼观察与此密切关联的八十年代思想与社会时局。

八十年代不单是九十年代的时间先导,也是九十年代的社会变迁与思想走向的先导。众所周知,八十年代世界格局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之中,可以说有两种具体变化,构成我们观察八十年代社会――理论问题的核心。一是社会主义国家从期于“自我完善”的改革出发,中经复杂的选择过程,结果产生的两种走向,对于世界格局发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二是西方国家的政治家与理论家在上述变局发生之后的反应。前者表现为社会民主主义政党的政策调整。后者反映为思想家的历史哲学总结。

从前者来看,两种走向显示出两种状态。一种走向,是由政治改革着手进行改革运动的原苏联的改革,到最后导致的自我崩溃。苏联改革的起因和动力,一方面,是由于勃涅日涅夫为“稳定”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而导致的长期的社会停滞,已经到了非改观不可的地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长期以思想和政治的双重压制为基本统治方式,而导致的社会严重压抑,已经到了不能不释放其内在能量的时刻。故而可以说,苏联的改革是因为原社会运作形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所做出的被迫举动。因此,这种改革注定是对斯大林式的或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战略性改革。因此,其改革不能不从政治性问题下手。“公开性”,成为苏联改革的旗帜与象征。然而,这种先从政治问题入手,并期望一举解决积聚太久的社会问题的改革思路,虽然说是极其具有战略眼光的,但是,最后却避免不了失败。原因是显见的:当一个社会长期处于高度压抑状态,一旦具有松弛的空间,它对压抑的反弹,常常会大于压抑力量。而且,一个社会以政治的强控与经济的停滞来维持一种意识形态的权威,事实上这个社会的倾覆,已经在其确立这种政策导向的那一刻起,预示了它在未来的倾覆命运。从这种意义上讲,苏联改革的最后失败,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比如说是因为像戈尔巴乔夫这样的人掌握了执政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是因为那些为维持社会主义不被颠覆的权力集团缺乏政治计谋等等。苏联从政治改革入手的改革运动的失败,应当说是由传统社会主义政治运作的难以克服的内在障碍注定的。

另一种走向,是由经济改革起步的中国改革开放运动,在进行中显示的创新短缺和制度匮乏,所导致的普遍社会不公与严重的腐败现象。中国的改革,不同于苏联的改革。假如说苏联的改革是一种战略性的改革的话,中国的改革则只能说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策略性改革。从改革指导思想角度看,这既可以“猫论”与“摸论”上得到证明,也可以从改革已经进行到纵深阶段,仍然以“不争论”为改革开路上得到印证。而从改革进路看,改革开放始终围绕经济问题,而回避社会――政治问题,特别是政治制度与意识形态问题,也向我们显示了这种改革的布局与意图。因此,从后果上说,这一方面,确实为改革赢得了较少反弹的空间,从而为改革的连续进行提供了条件。但是,另一方面,也使改革一开始就处于一种积累矛盾,尤其是社会――政治矛盾的格局之中。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连续的短周期波动,就是这种改革困境的反映。而这种在其布局内实施的改革,与社会对改革的期望,也就处于一种冲突状态。改革与危机的如影随形,成为中国改革难以突破的状态。而八九年的风波之作为总的体现,似乎向我们表明了中国改革不在格局上有一些突破的话,改革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或许,相比于苏联的改革来讲,中国的改革困境,可以说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运作之难以克服的内在障碍导致的。

因此,将问题转移到西方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认知上看,也就有两种变化引起人们的重视。一者,直接依据苏东社会的变局,以及中国八十年代后期的社会状态,产生了一种强势的社会哲学论断。这种论断就是本文所指的一种短视――历史终结论。二者,就是欧洲社会民主党在苏联变局发生后,纷纷倒台,而对自己理论与政策作出的调整,以及由此表现出的对社会民主主义的疑虑。[1]面对“历史终结论”,我们首先还要以同情理解的态度来对待它。它不是指以重大历史事件构成的、习惯意义上的“历史”的终结。我们不能在这种常识错误的角度看“历史终结论”。它具有自己的现代性理论依据。它是以欧陆的现代历史理论为基础的。按照黑格尔、马克思的历史哲学理论,“人类社会的进化不是无限连续,而是在人类完成一个社会形态,一旦这个社会形态会满足人类最深又最基本的憧憬时,就会终结。换言之,它们都设定了一个‘历史的终结’;对黑格尔而言,这是自由国家,对马克思则是共产主义社会。当然,这不是指人出身、生活、死亡这种自然循环的结束,也不是说不再发生重大事件或不发行报道这类事件的报纸。不如说,真正的重大问题都已解决,形成历史基础的原理与制度,遂不再进步与发展。”[2]而当福山认定“自由民主目前已及于全球的不同地区与文化,成为唯一一贯的政治憧憬对象”,那么,他宣告历史的终结,就不能简单地视为一种常识错误基础上的断论。只有在这种确认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评断它的缺陷或短视之处。其一,他只是针对当时苏东特定牌号的社会主义的失败,作出的断定。由于没有给其他牌号的社会主义主张者公平的辩护机会,因此既不能使社会主义的主张者服气,也不能具有长程历史观的论述优势。其二,他没有发现作为现代性的双生子的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纠结的必然性。假如缺少了社会主义的某种参照,自由主义的自我确认,就变得没有资借。其三,他简单地对待了自由民主对非自由民主在实际的政治较量的历史进程。没有发现这一历史进程的漫长性。可以说,对福山之论的某种反弹,是激发社会民主主义复兴论的一个机缘。而福山之论,差可作为八十年代末社会主义命运论的代表和时代的思想氛围的反映。当其时,北欧、西欧的社会民主主义执政党政策调整,以及在苏东政权易手后他们的下台,似乎构成对福山断论的支持。

但是,当我们转移视线,看看九十年代中后期的国际社会时局,可以发现,八十年代形成的种种断论似乎在社会的疾速变化面前“走样”了。三重事件构成了九十年代中后期国际社会变局与思想调整的基本景观。一是俄国九十年代的“自由主义改革方案”的失败。俄国自由主义取向的变革情形,就其实际状态而言,是难以理清的。但是,以哈佛大学的教授们主观设计出的改革方案来看,就注定了这一改革的前景不能被看好。因为,一个社会的自由主义式的发展,只能植根于它的社会自身进程的需要之中,而不能以揠苗助长的方式,来强行促成。加上俄国的“后共产主义综合症”,即各种新旧弊端难以治理,社会滋生出强烈的怀旧情绪。这使走样了的俄共在取得卷土重来的初步胜利后,亦扭转方向,重申传统社会主义信条。[3]二是发源于东南亚,后来令全世界为之恐慌的金融风暴,以及由此引发的“市场失效”问题。这使像索罗斯那样的金融投机商,也都悖谬地出来批判资本主义。这给那些在价值上偏好社会主义的人提供了理由。三是西方国家向“左”转的“趋向”,即九十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左派政党的重新执政及其对政策的理论证明的需求,似乎重新划定了八十年代画出的政治地图。在这种新局面中,人们的政治思想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而出现了本文所指的另一种短视――社会民主主义复兴论,以及实际潜蛰在这种主张之下的伸张社会主义正当性的论调。[4]但是,这与八十年代末的社会变局发生时理论界的反映情形类似,也是一种短视。断定其为短视的理由是:其一,以俄罗斯改革的“失败”之断定,是对于自生自发的自由主义社会与后起的、人为设计的自由主义改革方案两者的混淆。后者的暂时失败与批判、拒斥自由主义并不构成逻辑关联。自由主义改革的成功有一个渐进过程。其二,对于俄共和西方社会民主主义的主张缺乏细致分析。大致流于字面宣称,并以此作为为社会民主主义、甚至社会主义正当性辩护的依据。[5]

对比八十――九十年代社会变局及其思想反映,可以发现对社会变局所作的理论概观,是大异其趣的。甚至两者的对峙性质,也是显而易见的。也许下述三个方面可以典型地反映这种对峙。其一,两种断论大致都是以对方为敌,从思想史角度看,这是自由主义与社会主义[6]相互攻讦的历史惯性延续的结果。除开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理论家之外,社会主义理论家大致是以自由主义为自己陈述理论主张的对立面的。这种对立,常常只有程度的差异,而没有存在或不存在的问题。[7]这种思想对立,便也不能不影响到一些支持和同情自由主义立场的论述者的言述。其二,两者的论述都还受到冷战思维的制约。这可以说是自由主义的制度实践与社会主义的制度实践,长期处于直接对垒状态的反映。从组成两者的具体制度内容来看,他们之间的对立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大。但是,从其各为一个自成系统的社会政治主张来看,他们又确实可以叫着处于两极、相互否定的制度安排。二者对峙性的论说,原本也是正常的。其三,这种对峙是当代新的、全整性社会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双重匮乏的必然表现。一者,当代思想界匮乏为某种政治理念辩护的坚定性、时代性与理论严密性。二者当代思想家与政治家匮乏政治新思维(理论思考)和新出路(制度变革)。[8]从这三个方面讲,二者的对峙乃是某种思想与政治态势的必然结果。

短视具有必然。这不仅是因为上述对峙的深层原因,而且也是因为面对政治事实时的反映方式所决定的。首先,二者都是基于当下的社会事件作出的断定,缺乏长程的历史视野。其次,都是在二元思维的框架内作出的论断,缺乏真正辩证的眼光。再次,都是在应付实践问题情况下的仓促理论反应,缺乏探询根本的方法自觉。

意识形态二型

透过上述理论争论的社会背景,我们看到了一幅复杂的思想――政治画面。但是,撇开浮面的社会事件与似乎对峙的思想争端,则可以看出,从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的理论争论的基本关怀――意识形态问题。

意识形态(ideology),是一个颇有歧义的概念。从词典含义上讲,它的基本含义有三个方面。一,是指它早期所有的观念学的意义。二,是指由此衍生出来的意识诸形态,即哲学、法律、宗教这类所谓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对而言的东西。三,则大致指的是,关乎政治的系统的、全方位的观念体系,它对人与社会提出一个完全的、普适的应用理论,并有一个与此相应的政治行动方案。[9]本文所及,基本上限于第三个方面。

关于意识形态,一向缺乏正面肯定的论述。假如把意识形态史作一个早期与近期的阶段论的分析,状态都大致如此。早期,大约从这一概念产生到二十世纪上半叶,以马克思主义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的批判为主调。向左向右作两种衍生:向左,具有批判精神的马克思主义,以及后来的、斯大林式的教条主义式的马克思主义,对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进行大批判与大拒绝。向右,具有战斗精神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捍卫者,对教条主义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与希特勒式的极权主义的批判。在当时欧洲的意识形态战场上,对峙、对抗是主调。后期,自五十年代开始,这种对抗性的意识形态斗争,产生了分化:一方面,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思想家,走向了拒绝意识形态的境地。这就是来自当时美国的所谓“新右翼”分子的主张。他们提出当代社会理论中发达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的终结论。社会理论家丹尼尔•贝尔是这方面的代表。[10]他针对当时美国另一位社会学家米尔斯所持的“新马克思主义”立场,认为这一意识形态与美国社会不相适应。因为美国是一个与欧洲在构成上大为不同的社会。欧洲社会是一种异己的世界,尊敬与服从的意识突出,权力具有同质性和连续性。这是米尔斯论述权力精英的基础。当时,美国是一个异质的、多元的和非服从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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