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波:社会主义现代化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

作者:吴波发布日期:2010-05-25

「吴波:社会主义现代化视野中的新农村建设」正文

[摘要]对新世纪新阶段以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要战略思想的科学认识,需要将之置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理论和历史中考察,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这一重要战略思想提出的历史条件、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关键词]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科学发展观;城乡发展

一、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曲折探索

在我们党又重新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口号之际,回眸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探索历程,显然不是出于对这个口号进行考证的兴趣,而是试图探寻这一历史时期导致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的根因。

与马克思的设想远非一致的是,最先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的东方国家,是在没有得到西方革命的支持下率先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的。这样,如何获取西方现代化的肯定性文明成果就作为一项历史任务赋予了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这个历史任务可表述为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国如何实现工业化的历史课题,换言之,即是在一个个体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怎样去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农村现代化之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作为一个复杂的难题和艰巨的任务的存在,不单是因为这些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时基本上还是一个农民占主体的后发国家,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受当时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其工业化模式的选择还不得不以农民的牺牲作为条件和前提。

20世纪20年代苏联理论界发生过一场以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如何实现工业化为论题的论战。布哈林认为,国民经济应该平衡发展,工业化的基础是工业与农业的共同发展。不能以剥夺农民的利益为代价而实现工业的发展。与其观点相反,普列奥布拉任斯基认为,社会主义的苏联要在帝国主义的包围中生存,就必须进行原始积累建立现代化大工业;工业化所需资金必须从农业获取。历史证明了普列奥布拉任斯基的正确。对此,有人往往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对中国工业化模式进行片面的指责,其立论的根据值得深入讨论。正如有学者所评析的:“任何一种经济思想、经济政策,都有其产生的历史条件和背景,脱离了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背景就无法正确地评判历史事件。我国的工业化是发生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其时正面临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上封锁、政治上孤立的严峻局面,迅速建立现代工业体系是新政权的首位任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轻工业起步、兼顾农业而实现工业化的可能性已经不复存在,从农业大量汲取资金优先发展重工业就成为迫不得已的历史选择”①。

尽管中国借鉴了苏联的发展模式,但毛泽东对于其缺陷还是有所觉察并有所警戒。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必须处理好”②。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指出,“我国是一个大农业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③。但是,由于受当时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苏联模式对中国的工业化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而且,毛泽东强调发展农业和发展工业并举,其根本目的也在于为工业提供原料和市场,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农业的首要地位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并没有得到充分而有效的贯彻。1952―1978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之比高达4. 2∶1,可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严峻问题的发生,根本原因即在于工农业发展的失衡④。

在毛泽东看来,进行农村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我们党建设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和首要任务。今天看来,发生在20世纪50年代的这场运动固然有“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的缺陷,并且“长期遗留了一些问题”,但无疑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胜利,它标志着中国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开辟,反映出中国共产党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主观努力。薄一波对此作出了正确的评价:“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成绩是伟大的,这是基本的历史事实,任何时候都必须充分肯定,不容抹煞。农业合作化的胜利,使中国广大农民群众彻底摆脱了小块土地私有制的束缚,走上了合作经济的广阔发展道路,开创了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新时代”⑤。从当时的客观效果看,农业合作化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其更为突出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为工业化提供了粮食、原料和资金,从而为农村支持城市、农业支持工业奠定了制度保障。从某种意义上说,农业合作化运动其实也是中国工业化模式的内在组成部分。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基本表现,人民公社制度的总体性特征,不仅仅反映在经济方面,而是体现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方方面面,是对几千年中国农村传统村落的全面替代。因此,不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视角是难以深刻理解公社建立的动机和制度安排的。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研究公社是把握中国现代化的一个很好的契入口”。这是因为,“人民公社在当时被看成是一种适合于中国特点的制度模式,公社似乎展示了一条新的现代化道路,一条能避免资本主义弊端、改造传统小农、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的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⑥。事实最终证明,这种体制并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致使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都比较缓慢。从深层的角度分析,当时我们党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路和方法上,由于超越了社会发展阶段和过高估计了农民觉悟,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抑制了广大农民发展生产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概括而言,中国农村的相对落后正是以上相互联系的双重原因导致的。正是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选择和公社的制度安排,造成了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农村相较于城市的弱势地位。美国学者理查德・马德森指出,这一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城市和农村“两个独立的、但无疑是不平等的社会的形成”,“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工作、社交和文化生活方式有着极大的差异”,“农民倾向于承认其生活低城里人一等”⑦。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城乡差距的暂时合理性逐渐被消减得荡然无存,城乡二元结构的趋势延展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结果是,农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有资料表明,农民口粮人均在300斤以下,全国有近1 /4的生产队年人均分配在40元以下,农村尚有25亿人口吃不饱饭。1977年,平均一个大队的公积金不到1万年,买不上一部中型拖拉机⑧。

二、断裂: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价值偏离

中国改革的序幕最先在农村拉开,最先从人民公社制度突破,新的土地制度即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新体制逐步推行,与此并行的是使农村经济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此反映出改革的基本立意主要体现在解放生产力上。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取消农产品统派购制度的改革,广大农民既取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又取得了产品交换的自主权,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释放,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显示出这一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20世纪90年代末“三农”问题被第一次作为一个整体问题提了出来,展示出城乡发展失衡所带来的“三农”问题的整体性暴露。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成就,但谁也回避不了的一个客观事实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城乡差距状况并没有随着GDP的快速增长而逐步缩小,反而呈现出逐步拉大的特征。城乡发展不平衡,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最为突出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总体上一直呈持续扩大之势。有资料表明, 1978年,我国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为133. 6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3. 4元,两者收入的差距比1: 2. 57。改革开放初期虽然曾一度明显缩小,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打破,农民增收缺乏长效机制,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又继续拉大。2002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首次突破1: 3,达到1: 3. 11。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8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759元,两者的差距又扩大为1: 3. 28⑨。问题的严重性更在于,经济差距的拉大所导致并不仅仅是经济生活领域视角下城市与农村的两极存在,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整体性的两极对立。有学者认为,城乡之间的断裂是社会断裂的典型表现之一。城乡之间的断裂当然是以经济状况为基础性方面的,但这种断裂不仅仅体现在经济生活的层面上,它已经蔓延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种“全方位”的断裂,并浸透农民的精神世界。农村与城市的遥远的距离最真切的感受,并不仅仅根据城市与农村居民的经济差距来说明,只要丈量一下作为城市边缘群体的农民工与城市生活的心理距离,就能完整感知这种断裂的深刻程度。

从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有关“三农”问题的论述中,可以看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着高度清醒和深度忧患。2003年1月,胡锦涛同志在新一届党中央召开的第一次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从我国的未来发展看,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我们说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差距也主要在农村。一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二是我国人口大多数居住在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目前尚未达到小康或者刚刚进入小康、收入还不稳定的人口也主要在农村,特别是农村现有脱贫人口的脱贫难度很大。三是近年来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制约着农民生活的改善和农村经济的发展”⑩。2005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目前,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局面也还没有根本改变,解决好‘三农’问题依然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lv 。

值得深入反思的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和市场经济时期这两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二元结构断裂的原因却是不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和农村之间出现了一种新的形式的断裂。其重要表现在于城市已经基本摆脱了过去城市对农村在生活必需品的依赖,与农村的联系变得无足轻重。与计划经济时期不同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这种断裂主要不是由人为的制度造成,而是由市场造成的。如果将计划经济时期的二元结构称为一种断裂的话,那么,改革开放条件下的二元结构“同样是一种断裂,甚至是一种更为深刻的断裂”lw。也有学者得出了一致的研究结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人民公社体制实现了对农民合作的主导,完全压制了市场对农民利益的榨取,但由于工业化建设的需要,国家却加大了对农村资源和农村经济发展收益的提取力度;分田到户以后,人民公社体制瓦解,但地方政府的提取任务依然沉重,而改革后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开始吸取农村经济发展的收益,由此导致了世纪之交“三农”危机的爆发lx。显然,在“三农”问题的原因分析中,市场因素的引入具有广阔的分析空间。

三、统筹城乡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现实诉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首先反映了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这一原则的坚持和继承。在坚持和继承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思想的提出,也集中反映出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战略思想,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广大农民在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愿望的真切理解,也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三农”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的深切把握。无论从现代化的视角还是从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的视角看,“三农”问题始终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始终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从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同志的一系列论述中可以明显看出,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于“三农”问题的战略思考,始终放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进程之中,始终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2006年2月14日,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ly。

上一篇 」 ← 「 返回列表 」 →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