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转型与“单位”变迁:再论“单位”研究

作者:市场转型与“单位”变迁发布日期:2009-10-23

「市场转型与“单位”变迁:再论“单位”研究」正文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中国基本实现了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城市社会的基层组织制度和社会秩序,尤其是“单位”和“单位体制”,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改变。本文对在市场转型的制度背景下的“单位”变迁研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文章从概念辨析入手,分为“单位”体制及其变迁、单位内部的权力结构与行为方式、单位与社会分层三个方面展开具体论述。作者认为,采用细致的个案调查方法来研究不同类型“单位”的内部权力结构和行为方式,挖掘“单位”社会分层效应的具体微观机制,进而探讨“单位”和“单位体制”的变迁,并且,以此为参照来理解中国社会组织的新特点、新功能,将是“单位”研究的方向所在。

关键词:市场转型;单位;组织制度;基层秩序;个案调查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中国基本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那么,中国社会中的基层组织制度是否发生了变化,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呈现出怎样的特征?

这是一个富有挑战性和重要性的课题。应该承认,现有的研究大多集中在宏观的社会层次上,在组织层次上的研究分析明显不足;而基层秩序的研究大多以社区为对象,而组织则是最主要的社会结构要素之一。针对这些问题,“单位”重新进入学者们的视野(参见田毅鹏、漆思,2005;汪和建,2006;刘平、王汉生、刘笑会,2008;李汉林,2008)。

长期以来,“单位”被视作极富中国特色的基层组织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环。因此,“单位”吸引了国内外一批社会学、政治学等领域学者的目光。从20世纪80年代到本世纪初期,逐渐形成了一个将“单位”作为分析中国社会基层组织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基本单元的研究热潮,使得“单位”研究成为颇具影响力的研究领域。对此,已有学者进行了比较完整的述评(周雪光,1999;李路路,2002)。

与上述学者的认识相类似,本文认为,为了切实理解中国城市社会基层的组织制度与社会秩序问题及其变迁,“单位”是一个很好的视角,因而有必要结合中国社会转型的新变化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以新的视角、在更高的分析层次上,再论“单位”的研究,以推进中国基层组织制度和社会秩序研究的深入。

一、何为“单位”

“单位”研究,就其研究旨趣而言,主要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下的制度结构,尤其是基层组织制度的社会秩序的研究。正如“单位”研究的开启者魏昂德(1996)1「AndreaWalder,国内社会学界又译作华尔德或沃尔德,本文统一为魏昂德」在其代表作中所说的那样,他的目的是通过分析工作场所(即“单位”)中的权力关系,来透视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独特的社会结构,特别是政治关系。这一研究旨趣在后来被“单位”研究者所继承,“单位”的意义与使用范围也由此在研究中基本得以确定。研究者通常认为,城市中居于再分配体制中心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属于典型的“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和非国有组织则不属于“单位”的范围(路风,1989;李猛等,1996;刘建军,2000a 、2000b )。不过,研究者并没有对“单位”概念的界定与具体表述达成共识,而是根据各自的研究目的和研究视角采用了不同语汇,例如,“单位”、“单位组织”、“单位体制”、“单位制度”、“单位现象”等,并对它们作出了自己的界定。虽然这对于完成各自的研究、拓展“单位”研究有利,但核心概念的不统一不利于形成有效的学术积累,从而影响到“单位”研究的深入发展,尤其制约了对“单位”变迁的研究。

总的说来,既有研究对“单位”的界定可以大致分为两个角度。一个角度是侧重于从政治学视角来考查政治体制特征与社会控制的需要,主要从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出发,强调“单位”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基本单元,承担着整个社会的资源分配与调控、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控制的基本功能(路风,1989、1993;王沪宁,1990、1995;刘建军,2000a 、2000b )。另一角度偏向于从社会学视角来分析社会运行与社会整合的组织机制,主要强调“单位”是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下的一种制度化组织,作为一种组织制度,承担着多元化的功能,包括社会控制、权力分配、资源和地位分配以及单位成员的合法性等(李汉林,1993;李猛、周飞舟、李康,1996)。

仔细辨析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两个角度的“单位”定义侧重点不同,但实际上都无法脱离“单位”所存在的社会环境――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再分配体制。正是因为这一点,“单位”才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工作组织有着明显区别。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尝试给出一个“单位”的综合性定义,即“单位”是基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计划经济体制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组织,是国家进行社会控制、资源分配和社会整合的组织化形式,承担着包括政治控制、专业分工和生活保障等多种功能;其典型形态是城市社会中的党和政府机构(行政单位)、国有管理及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单位。

以此“单位”定义为基础,我们发现已有的“单位”研究中存在着三个明确的研究论题。第一,偏重于从宏观社会体制和微观组织的社会功效出发,对由一个个“单位”构成的单位体制及其变迁进行研究;第二,倾向于从微观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入手,对“单位”内部的权力结构和行为方式进行研究;第三,侧重于将“单位”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分层机制,对它所产生的社会分层效应展开研究。

二、“单位”体制及其变迁

如前所述,“单位”研究的旨趣主要在于通过“单位”来理解中国城市中的基层组织制度和社会秩序。为此,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把“单位”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结构的一个基本单元,将由“单位”构成的组织体系称之为“单位体制”(路风,1989、1993),着重关注其特征、功能与历史演变,从而透视中国社会中的资源分配、社会控制与社会整合问题。我们可将这一取向的研究统称为“单位”体制研究。从这些研究中可以明显地看到,它们受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兴起的制度学派的影响,关注制度的产生与变迁,以及制度对人们如何组织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周雪光,1999)。根据研究侧重的不同,可以大致区分出两个基本方向,一个偏重于从宏观制度出发探讨“单位”体制,关注其形成和演变;另一个则偏重于单位体制入手,关注它对单位成员的影响。显然,这与上文提及的概念界定的两种基本取向一致。

(一)单位体制的形成与演变

在制度分析中,新制度学派主张从整体上分析制度的产生与演变,尤其强调历史的依赖性以及演变过程的重要性。这是因为制度演变的不同过程会导致不同的结果,因而不了解演变过程就无法解释演变的结果(参见同上)。受这一学派观点的影响,在单位体制研究中,单位体制的历史演变成为一个重要主题,研究者以此来透视中国社会结构和组织制度的形成与变迁。

1.传统单位体制的典型特征及其成因

学术界对于传统单位体制的经典形态有着基本共识,注重从基本内涵和典型特征两个角度加以理解。路风(1993)对此的论述被广泛接受,他提出,单位体制的基本内涵是:一切微观社会组织都是“单位”,即它们与处于中枢位置的党和国家结构紧密结合,构成了控制和调节整个社会运转的体系。具体而言,单位体制具有4个典型特征:(1)单位职员完全依赖于单位组织,(2)单位组织是政府控制整个社会的组织手段,(3)单位组织是单位职员进入政治生活的主要领域,(4)单位中的党组织和行政机构不仅是生产过程中的管理机构,同时也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代表着党和政府。这些特征决定了单位具有功能合一性、非契约性、资源的不可流动性等内在性质。

不过,对于传统单位体制的成因,学术界尚未达成共识。已有研究都注重从历史与社会环境入手加以剖析,形成了两种比较有影响的解释,一种强调制度形成的路径依赖效应,另一种则强调制度形成中所受到的资源约束因素。

新制度主义学派曾经详细讨论过制度变迁过程中的路径依赖效应。路风(1989、1993)在对单位体制的形成过程做非常详细的描述与分析后提出,单位体制是基于特定的历史条件而形成的一套特有的制度安排,它基本延续了中国共产党革命时期的根据地模式,从新中国建立初期开始萌芽,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初步形成,而后在十多年的体制变化之下不断变化,直到“文革”时期才得以稳定并延续下来。之后,田毅鹏(2007)对东北老工业基地这种“典型单位制”的起源、形成及其推广过程的研究,可以视为对此的一种确证与补充。

与此对应,在另一些学者看来,路径依赖效应虽然突出了中国现代革命历史演变的延续性,却没有注意到新中国成立后现代化建设所面临的严酷的资源约束环境。为此,他们从资源约束角度对单位体制的形成进行了解释,并提出,单位体制的产生,主要是为了适应社会资源总量不足,即可用来实现社会有效调控的因素(包括物质性资源和文化资源、价值资源、智力资源、权力资源等社会资源)

不足这一状态下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需要(王沪宁,1990、1995;刘建军,2000a、2000b )。

在社会资源总量处于明显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通过国家对各种资源的强提取和再分配来满足现代化的要求,单位体制的形成正是这一战略设计的一种组织化手段(李汉林,1993)。

显然,这是对传统单位体制成因分析的两种不同的理论解释逻辑。

不过,无论是强调路径依赖或突出资源约束,它们都无法将单位体制的形成与中国独特的社会主义制度环境相互区隔开来。正是在这个制度环境下,由于国家同时具有强大的制度设计和资源分配的权力,所以路径依赖和资源约束两种逻辑就不是相互孤立存在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单位体制的形成是两种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偏重其一。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决定了单位体制形成与演变的基本逻辑,对单位体制的后续研究清楚地凸显出这一点。

2.单位体制在20世纪90年代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成为中国改革开放进程迅猛发展的时期,伴随市场化的改革,社会结构也开始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单位体制是否也发生了变化,基层组织制度和社会秩序的具体状况如何,成为中国社会学者关注的问题,“单位”及其变化的研究成为研究“热点”,产生出一大批关注单位体制变化的作品。以制度环境的变化为背景分析单位体制的变化是这些研究的共同基点,其结论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即制度环境的变化使得单位体制在整体上出现了松动,单位组织呈现出新的特征,这在孙立平等人的研究中非常明显地体现出来。

孙立平、王汉生等(1994)指出,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社会整合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在传统的单位体制之外出现了一种可供选择的市场和社会因素,二者并存。这种状况给单位带给了相应的影响,具体表现在4个方面:(1)单位的角色职能化,即其自身所具有的专业分工的功能强化,而行政功能和社会功能弱化;(2)单位利益独立化;(3)单位责任具体和内向化,即企业从完全向国家负责转为主要对其职工负责;(4)单位的家长角色强化,这是单位责任内向化带来的一种必然结果。

如果说孙立平等人主要是基于宏观判断而作出此类结论的话,其他一些学者对与单位体制相伴生的具体制度的实证研究则为检验这种论断提供了现实依据。

吴晓刚(1994)通过对人们的择业、单位间流动以及单位内生活进行研究发现,在这一时期,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从原来被动的行政式依附向契约性关系转变,个人形成了对单位的“利益依赖”。边燕杰等(1996)通过对住房制度改革进行研究发现,在这一时期,由于中国的住房改革是以单位为中介的,单位在日益市场化的经济环境中继续通过和政府的联系获得资源,仍然发挥了再分配的作用,而大多数居民尚无能力进入到房屋市场。Barry Naughton(1997)分析了单位体制的经济基础的变化后发现,随着“去中央化”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源,在此背景下,加上单位内部实行退休工人由其子女顶替的政策,以及单位在职工住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使得单位对个人的意义得到了强化。

与此类似,Corinna2Barbara Francis (1996)在对海淀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研究时发现,出于留住人才等多种需要以及企业面临制度环境带来的压力,改革开放后才兴起的私营企业也像国有单位一样,为其成员提供包括住房在内的多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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