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建民:奇怪的战争:浅论老子的军事思想

作者:郝建民发布日期:2009-09-14

「郝建民:奇怪的战争:浅论老子的军事思想」正文

摘要: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内涵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军事战略文化背景。地理环境决定了中华民族以“道”为本的核心,战争的出现是私欲的产物,是中华民族背离“道”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华文化几千年的沉淀,已形成了“天道不可违”的潜意识思维模式,老子的军事思想也正是这一思维模式的表现形式之一。

关键词:地缘,道义,道德经,军事思想,用兵方略

前言

世界上每个国家的原始思想和宗教文化,包括对战争的理解,无一不是由他们生活和居住环境所决定的。

从地形上看,中国就象一个西北高,东南低的大簸箕,上天为我们的祖先创造了一个天然封闭的保护网,自西北天神之地流来了两条大河,这大河两岸有肥沃多形态的土地,可以产生无数可狩之猎物,又有足够灌溉之水源,于是这两河流域和中间地带就成了最适于人类生存的环境,无数大小部落在这片不太大的地域男耕女织,生息繁衍,安居乐业。

安于自我封闭,专心耕织,不谋拓殖,是华夏民族这个农耕民族的原始文化的特征之一。对土地的绝对依附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意识,孕育了中华最早的文明,这文明从―产生,就带有一种鲜明的特点,即安平温顺、消纳异端、以和合为核心、以平衡(中庸)为标准。无文字时代的《易》的图形及其变化,无不是这种精神的体现。地理环境决定了中华民族以“道”为本的核心。

我们的祖先就在这种平静与安宁之中渡过了漫长的岁月,他们以自然界的变化规律为依据,以《易》及类似教材为标准,形成了一种真正对自然崇拜的和谐社会,也形成了直到现在还根深蒂固存在于我们潜意识中的,但被欲望掩埋得很深的“天人合一”的纯真。

这就是中华文化的源头,后总称之为“道”。

自从掌握了“剡木为楫,服牛乘马”之后,生产力与生产资料丰富了,来自动物本能的另一种品质开始出现,这就是“占有欲”。私欲的出现破坏了人类的的和谐,引发了最初的战争。

“重门击析,以待暴客,”是为防守,“弦木为弧,剡木为矢,以威天下”是为进攻,这一对矛盾的出现,使人类从“天人合一”的和谐跨上了自我毁灭的战车。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几个大战役。

“涿鹿之战”发生在距今约4600余年前,是黄帝部族联合炎帝部族,与东夷集团中的蚩尤部族在今河北省涿县一带所进行的一场大战。目的是为了争夺适于牧放和浅耕的中原地带的生存空间。它是我国历史上见于记载的最早的“战争”。

“涿鹿之战”是一场融合中原各氏族部落的战争,是中华民族在发轫时期决定日后基本面貌的历史性“战争”,从文化上讲,是一种比较激烈的自然融合,从性质上讲,也可算是遵从了自然之道分久必合的理念。“涿鹿之战”过去了千年之后,五帝之末的禹创造了上古三朝的第一朝“夏”开始崩溃。

大约在公元前1766年,商汤正式兴兵伐夏,是商灭夏的一场大仗, 这就是鸣条之战。后人把这次政权变更称之为“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这一战客观上推动了“国家”的发展,因此得到后人的肯定。

又过了大约700多年,商朝也走到了尽头,最终暴发了周灭商的“牧野之战”。“牧野之战”的结果,是华夏文明向前迈出的一大步,统一王朝的确立,为社会的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发展进步提供了安定的社会环境,天命观的进一步淡化和以“德”治国思想的萌发,不仅在当时社会起到了王朝兴替变革的重大作用,还对后世的礼法制度以及中国传统思想、文化、道德、宗教神学思想和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与气节的形成,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上古这三次大战役,后代史学家都交口称赞, 因其均有“替天行道”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认为这些激烈的变革都顺应天道的规律,是自然而然的变化,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战争,是为道义而战之战。

这也许是所有人类的共同规律,但中华民族在为私欲而战的同时,始终伴随着另一种东西,这就是“道”,这是真正的中国特色。

从“葛之战”开始,长期―统的华夏大地分崩离析,开始了有记载的第一次“合久必分”,也开始了思想的第一次大解放,这就是春秋战国时代。

孟子总结说:“春秋无义战。彼善于此,则有之矣。征者,上伐下也,敌国不相征也。”只有不义之战才能产生“诡道”,无数大小战争促进了一门新学科的出现,这就是“兵法”,或说“军事理论”。

关于春秋以前的战争技巧,史书有一些记载,《易》中也有提及,据说姜尚还写过一本已失传的《六韬》,但并未形成理论,这是因为上古作战人员少,地域狭,军械不多,战争目的很简单而已。只有春秋战国的大范围的普遍的军事实践,才能造就伟大的军事家,才能有伟大的军事著作问世。“春秋无义战”促进了军事理论的发展。

当众多思想家、军事家对这个血腥的领域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形成军事理论、军事思想的同时,也有一位为挽救“道”而研究军事的思想家,他就是老子。只不过他不是教人如何杀人,而是教人如何少杀人和不杀人。

一、老子军事思想的本质

“道德经”中有不少文字谈到了战争和有关战争的话,很多学者都认为,老子讲“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是不该给帝王们讲如何用兵的。

这种指责可以理解,建立任何理论的目的,都应应用于实践,方可知其作用。《道德经》也不例外,它不是空中楼阁,其“玄之又玄”,正是从最具体的事物中才能体现出来,特别是在那个五霸纷争的年代,由战争引起的动乱是最大的变革,是人道与天道最激烈的对抗和冲突,是从蓄积以久的量变到社会结构发生质变的关键过程,如果回避这个问题,就是对自已理论的不自信,所以他必须申明自已的观点,尽管这些观点不会被帝王们采用。

老子所有的有关战争的话题,实际都是他的思想在“战争”这个领域的哲学观的体现,但他的理论并不适用于具体实战,可以说,他的战争观,是以人类最激烈的冲突为舞台,演出的―场最冷静的大戏,只是一场别有目的的演出,与战争并无关联。我们从以下几个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老子的军事思想。

1、避免用兵的国策

世上大小战事,无非以三种形式出现,一是入侵别国,二是保卫疆土,三是平定“窝里反”。这三种方式其实都是一个目的,为了统治集团的利益。

这是一种与道相违的手段,特别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要荒原遍野,要民不聊生,要血流成河,要人头落地,这是老子无论如何不能容忍的事。

但在某种情况下,当你不得不面对这些严酷到关系生死的具体问题时,你该怎么办?老子的战争理论由此而产生。

首先,老子认为,不管是敌是已,引发战争的原因,唯有一个“争”字,争土地也好,争财产也好,争霸主地位也好,尽管说得天花乱坠,无为是一“私”而已,如果天下诸侯都没有这个“争”字,自然也无战事可言。

老子特别郑重声明:想当天下霸主的人,切不可有此妄想,天下是天下人之天下,并非一人或一国之天下,天下兴亡更替,并非人力可定,为者败之,执者失之,这是自然规律,如非要打破这种规律,失败的不仅是你自已,还有无数苍生来做陪。

其次,老子认为,当受到别人攻击时,应先想想为什么会受到攻击,那是因为你的政权不稳,国力不足,治国之策不“正”所致,只要在这个方面狠下气力,没人敢来欺负你。

善待人民,有难时人民才会拼死相争,不事奢华,国家才有力量保全自已,不去谋求别人的财产,才不会引起邻国的敌对,执此三宝,方能国泰民安,和平长久,这是唯一不受它国之辱的方法。

2、如何才能自保安宁

“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 曰法。”《孙子兵法》是讲用兵之道的,适用于古今中外的任何战争,特别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更是合乎自然法则。

老子也认为,“兵”对于一个国家是极其重要的,但它应当是一个国家用来自卫而不是用来侵略的武装力量。“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远。”就是这个意思。国家要有精兵良将,但不用来威胁或侵略别国,这才是真正的保卫自已的实力,是保证国家安全的唯一方法。

养一支精锐部队需要大量的财力,让百姓出资养活这样一批只消耗不生产的人或装备,不是什么好事,故称“不祥之器”,但在天下尚有“不义之虎狼”,养兵乃不得以而为之的事。为据敌之千里,就要保持这支武装有强大的战斗力,用老子的话讲,叫做“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3、以“正”治国,以“奇”卫国

《道德经》中多次提到“正”这个字,“正”就是自然法则,是人为行为要符合自然法则的意思。老子所说的“正”对统治者来讲,就是“见素抱朴,少思寡欲,绝学无忧。”,就是“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一句话,就是“无为而治”。

但“无为而治”是有前提的,这前提是“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没有这个保证,“无为”就是一句空话。所以,大从保全国家,小到爱护身体,都是一种“无为”之举,这是必须的,是前提。这种思想,就是老子所说的“正”。

具体到用兵上,老子还用了一个“奇”字,笔者认为不是出奇不意,不是尽量少用,而是“设而不用”。就象现代的核武器,放在那里,其震慑作用就足以使别人不敢来冒犯。

拥有一支让敌人捉摸不透的、具有强大震慑力的军队,是令敌国胆寒而不敢轻举妄动的“国之利器”,是保卫国家的法宝。这就是老子“正道”之下的“奇”兵。

4.以无事取天下

老子对国家武装力量正确使用方法的思想可以概括为“以无事取天下”,具体可分解为以下三个方面:

柔弱胜刚强。以静制动,后发制人,以柔克刚。不主动出击,以逸待劳,在保全实力的原则下方可动武。

鱼不可脱于渊。原则上,军队最远设在边境线以内,不离本土,易于后勤支援和回防,切不可深入敌境,远离基地,那就会有供给上的危险,就象鱼离开了水。要保持补给线的畅通,是保证军队少受损失的关键。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隐避自已的力量,让敌人摸不清底细,从而不敢冒然侵犯。鲁迅先生曾有过一个比喻,说西人把武器库大门敞开,观迎参观,以示国力。中国人则仅开一个小缝儿,向内张去,黑洞洞不辨虚实,更让人心里发毛,这就是“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的意义。

应用此策,能够避免战争,是老子理想的胜利,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的“大捷”。杀得昏天黑地、尸横遍野,即使打败了对手,自已也消耗殆尽,那就不是“胜利”而是“两败俱伤”。这种战略方针,老子称为“无事”,是不生事之意。

二、什么情况下用兵

上述环境及结果,当然是最理想的,但往往不会有这种情况,就是说,有些时候,必须要主动出击,有些时候,必须要血流成河,在什么情况下用兵,就成了又一个原则。

事物进展到一定程度,就会由量变到质变,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规律,是“道”的体现,如恰处这种时期,即使不得已,也不能一味默守陈规,这个时候,即使血流飘杵,也得应对,用老子的话,叫“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国共之争,蒋委员长欲借日寇之刀消灭“异已”,是“以智治国”,反而八百万正规军不敌几十万土八路,终被赶到海岛,其病皆在抗战之初的小聪明,这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不识大体,着眼于私欲的结果。

用兵就要死人,故称“不详”,是非正常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是君子所为,所以要掌握一个“度”。老子说“恬淡为上”,我意为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兵。即使开战,也要以歼敌于国门之内,退敌于国门之外即可,而不是穷追猛打,以全歼而后快。

毛主席“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是乘破竹之势的一种大气魄战略,但也是“追”而不是“歼。”这是主席的过人之处。“追”有网开一面的生路,“歼”则有逼狗跳墙的危险,在自已力量的消耗上,二者大不相同。故老子取其“恬淡”,仍是一种“无为”原则下的“有为”,这与他的战争原则并无冲突。

总之,用兵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条件下,要适可而止,以减少自已的消耗、驱敌于国门之外为要。这就是老子“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的道理。

三、老子用兵的原则

老子用兵的原则,核心是“曲则全”,在这个核心指导下,生出了一些匪夷所思的具体方法,有些地方与我们正常的理解相去甚远。笔者的理解依前所说,这“只是一场别有目的的演出,与战争并无关联”,是他“无为”论点的佐证,是一个大思路之下的书生式的哲学比喻,故军事专家只可参考,绝不可套用,否则一战即溃。老子用兵的原则如下:

1、不敢为天下先

用兵是一件残酷而又劳民伤财的事,强大的后勤保障是保证战争胜利的必备条件,需要无数人财物力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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