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益与“始料不及”――关注影响决策的两种因素」正文
问题的提出
在今天,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环境-生态保护,应被视为一个相互关联的领域,与之相关的决策和规制的设立须有通盘考虑--其前提一是尊重一个一个的人、认可一个一个的人的权利的"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已经确立;二是人们已经认识到人类所掌握的技术已足以重伤自身,甚至,如以下说法也应不是危言耸听--"人类所掌握的技术能量已足以多次毁灭人类和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
于此种情况下,即使将以灭绝人类(包括人类的部分,下同)为目的的行为和放任会导致灭绝人类后果发生的行为排除另论(因为那是刑法和国际刑法中的问题),仅因技术应用中的为逐利而致的"轻易采用"(误用)和"始料不及"的"轻易采用"(误用),所能导致对人类及生存环境的残害,仍将是可怕的。
有些危害要很长时间才能显现出来,有些危害要到一定的时机--"机缘巧合"--才会暴露出来。如:工业化之后人类行为带来的碳排放剧增,致气候变化;食品种植、养殖、加工的条件和方法改变带来的重金属、化工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人体;电力传送、信息传递等生产的辐射;地震、海啸叠加诱发的核泄漏,等等。由是,人们会对一些尚未确定的,有可能出现类似前述情状的问题表现出担忧,如:由"生命科学"发展中基因技术的运用引发出人类的惶惑及对前景的忧虑。
工业革命之初,基于现代科学发展的技术应用,曾使许多人雄心勃勃,认为人类有能力改造世界,山川草木、飞禽走兽、细菌病毒,以至人体自身,都将任人重新安排,只取自己想要的"好",屏除和灭绝一切自己不想要的"坏";一种
唯物的和唯科学的主张,狂妄已极,全无敬畏。
而当前述危害已见端倪后,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人类有没有能力设置一种在危害发生尚未不可逆转时"刹车"的制动机制,以及确立相关的伦理规则。
为了便于论述,以下均以转基因食品为例--因为转基因食品是一个在今天其安全性尚无定论,对不同人群利益的影响大不相同,而人们基于主张和价值理念的不同又很难求得共识的问题。
影响决策的因素之一--利益
决策包括行政决策,也包括立法机关的决策,甚至也包括行业中共识的形成--而这些又都包括了规制的制定(从法律的制定,直至技术规程、标准的制订等)。
决策一般并不导致对所有人都有利的后果出现--因为对不同的人或者是人群而言,他们的利益、主张和生存方式是不同的;至少在一些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和主张是不同的。
首先是不同的人或者是人群的利益不同:
有权决策的人--党政官员、权力系统中的决策机构、在立法机关中有投票表决权的人。尽管这些人和机构往往表示他们品性公允、不谋私利,是为一切人或者至少是为"绝大多数"人利益着想的,但人们很难相信他们会完全没有自身的利益(既包括物质利益,也包括政绩、名声取得方面的利益、建功立业的成就感、权力得以行使的满足感,等等)。
利益相关人,即因决策形成、实施而获得利益的人或人群,或因决策形成、实施而利益受损的人或人群。
专家,因自己的专业而可能对决策持不同主张的人。因为决策带来的结果,可能成就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预言,使自己获得物质利益、名声,或者是二者兼得,也可能是相反。专家,由于认知、价值取向、学科背景,以至是利益或利益关联不同,是会有不同主张的。有时,我们只听到了一种专家主张,可能是因为另样的专家主张被屏蔽了。
公众,有些决策并不与所有的人利益相关--即使是在利益相关人的人数众多时,他们可能也只是公众中的部分--公众中还有些人可能是与具体决策的形成没有利益关系或者是暂时看不出有什么利益关系的。但在一个公众对决策有参与意愿,公众舆论对决策可能产生影响的制度下,公众中可能表现出的不同的主张对决策仍将会是有影响的。
传媒,传媒天性喜好挖掘、发布能产生轰动效应的信息。传媒可能为权力系统或者是利益相关者左右,而传媒界又有一种把事实真相提供给受众,秉持社会正义,对社会负责任的职业伦理(尽管不是每一个传媒的从业者都能遵从这种职业伦理的要求,或者只有很少的从业者能够真正遵从这种职业伦理的要求)。
那么,我们把视线转向转基因食品。
自转基因农作物于1996年进入商业种植后,美国已批准大豆、玉米、棉花、油菜和土豆等20多种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种植。而欧洲则反对转基因农作物的商业种植和转基因农产品的进口。
对中国而言,由于种植转基因农作物加速摧毁了由农民自己留种的传统,必须年年购买种子公司的种子,种植转基因农作物既使农民渐入种子公司的牢笼,又会导致本地品种的逐渐灭绝;转基因农作物大抵并不比非转基因农作物产量高,只是可以抵御特定的病虫害;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公司操控的种子提价,对农民的收益和生计造成直接的影响。
中国从事转基因农作物品种开发的专家一方面在技术上受制于作为专利持有人的国外机构,另一方面,他们又从国家财政得到了大量的资金;在转基因农作物的开发中,他们不但可能获得专业上的成就、职衔、奖金,他们中的一些人(机构)还直接参股,以获取在转基因农作物进入商业种植后的更大利益。
一项调查揭示:在中国研发转基因作物至少涉及到59项国外专利(包括:转化方法方面的7项专利、基因分离和克隆方面的22项专利、培养基方面的6项专利、转基因植株再生方法方面的15项专利,以及属基本元件的9项专利),以中国开发已接近商业化种植的转基因水稻为例,华中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福建农科院等开发的三个转基因水稻品种分别涉及国外的11~12项、5~7项和10~11项专利(绿色和平等:《国外专利陷阱中的"中国"转基因水稻》)。而据可以得到的数字,此类开发仅在2004年一年中就获得了超过5亿人民币的国家财政支持,加之专家等将在转基因水稻进入商业种植后持股、分红的信息被暴出后,专家们仅为"解决中国粮食问题"的说辞,遭人质疑。
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尽管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会给人类健康带来负面影响,但由于缺乏长时间足具规模的研究、实验及检定,也没有足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无害--何况一些关于在实验中老鼠食用转基因食品致使免疫系统受损或出现肿瘤等,至今也未能有足够的证据和理由使人释疑。
在中国,调查反映:作为消费者,一般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知之甚少--自认为了解转基因食品的只占16.5%,59.1%一知半解,24.4%完全不了解;将转基因食品归类为高科技产品的占43.2%,归类为品质更优产品的占31.4%,归类为外国产品的占5.3%,归类为可能有害产品的占17.2%。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制度背景中,普通公众实际上是外在于"知识-权力场域"的(郭于华:《天使还是魔鬼:转基因大豆在中国的社会文化考察》)。
此外,我们还须注意,一些利益--如人类生存整体环境中的物种多样性(转基因水稻仍有繁殖和近亲交配能力,可能改变或者是灭绝中国原有的水稻品种)等,对人类的永续繁衍可能是意义重大的,但这种人类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却缺乏由确定的一些人或机构来代表--有可能基于这种人类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作思考的思想家、学者、独立专家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的声音,在中国往往缺失(甚至可以说,在中国,能作人类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思考的思想家、学者、独立专家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本身就是稀缺的),而有责任担当为人类的长远的整体的利益考虑的政府机关和立法机关,很少表现出有过这种考虑。
权力系统在决策中表现出他们往往是急功近利的,有着太多的功利考虑,急于建功立业,干大事;这,就是权力系统自身的利益所在;而权力系统内部不同部门(如农业、科技、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卫生、食品监督管理等不同部门)有时还会表现出主张各异,于中也可见部门的不同利益。当权力系统不只表现出他们于政治学中所言的外在于社会的利益,且自身内部的利益已显见于公开的言辞表述和行动时,问题就更复杂了。
前述各项,应使我们知道在全球化语境下的中国,像美国孟山都等掌控了转基因农作物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转基因农作物专利持有人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经营人、转基因农产品经营人、中国从事转基因农作物研发的专家、中国农民,以及作为消费者的中国公众,在转基因食品面前利益是不同的;有获利,有受人辖制或利益受损,有利益不确定。
那么,这些利益不同的各方又是怎样通过不同的路径,或强或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诉求于公共场域,以影响中国权力系统的决策呢?在权力系统的内部不同部门利益、主张有时也会不同的情况下,决策最终是怎样形成的呢?我们应密切注意这种在现行体制下很难清晰显现出的利益博弈。
有利益博弈,并不奇怪,关键是利益博弈是否能清晰地显现于公众视野之中,利益博弈是否遵循预设的规则,以及,在利益博弈之后,是否能达到一种接近公正,有利于人类永续发展的利益均衡,及人与生存环境之间的生态均衡。
影响决策的因素之二――"始料不及"
在决策中,在食品、药品、污染、疫情、生态灾害等方面,不是有意地隐瞒对特定人群或对公众有危害可能的信息,而是由于认知有误,没有充分考虑到潜在危害存在的可能,是我们在今天--这个风险日高的时代--决策中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方面,人类的认知在具体的历史时段中是会存在错误的,人类之中的某些人相对其他人而言认知错误又可能会更大一些。因此,决策中,如果恰恰是听取了有认知错误的人的主张,或者是认知错误的人的主张处于更能影响决策的地位,甚至是有认知错误的人自己就掌控着决策权,那么,决策错误就将是很难避免的了。
另方面,今天的人类所能掌握的基于科学的技术能量要比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候大不知多少倍;今天权力系统所能掌握、调动的人、财、物力往往也大于过去,因此,一旦错误的决策运用了巨大的行政力量和技术能量去实施,产生的危害也会超过人类历史上的任何时候。人口密集、规划不当,高危险设施或危险物存贮与人口密集区、繁华市区等杂处一地;多重自然灾害叠加,或者是多重自然灾害和人为过错叠加,都可能使同样的灾害、事故的破坏性大到超越历史之最--特别是当这种灾害、事故对人类的伤害,对人类生存环境的伤害是持续的和难以逆转的时候。
北京大学的郑也夫教授曾经提醒我们要特别注意"危险"和"风险"的不同。"危险"是明确的,可知的,而"风险"往往是潜在的、不确定的,可能由多重"危险"叠加而成。人类正日益步入一个高风险的时代。
科学并不等于认知正确、决策适当。今天,人们在相当程度上会错用或误解"科学"。科学仅仅是一种认识方法,是一种系统化的,按照一定规范,对自然现象的认识--我们说物理学、化学、生命科学是一种科学,只是说它们提供了一种系统的、可检测的认知、解释外部世界的方法--这种认知、解释表现出的永远只能是处于过程中的一个"时点"之上的;随着认知手段的更新,人们会拓展自己的视野,看到过去看不到的场域,修正或者变更自己以往对外部世界的解释。因此,"科学决策"是不存在的,在现实中,只有决策的恰当、正当,或者决策不当或失误。
在决策中,人们一定要时时注意谨慎地对待与技术应用相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