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闽:两岸政治关系与两岸宪法的博弈」正文
题记:两岸政治关系是两岸和平发展过程中的敏感和困难领域。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实际上是循着“先经后政,先易后难”的轨道运行。两岸政治关系,涉及两岸关系政治议题的碰触,未来政治谈判和政治协商的开展,包括一个中国的政治意涵、主权和安全、法统的正当性之争、统独的较量,两岸统一的方式、未来一中的宪政框架……所有这些敏感而困难的问题都和两岸宪法相联接。从两岸宪法的角度研究两岸关系,是提升两岸问题研究的层次和高度,厘清两岸关系的发展思路,直击寻求两岸关系中最核心最困难问题的化解和解决之道的必由路径。宪法和宪政是政治关系的最高形态,是政治关系的“天花板”,是规制政治议题的“顶层设计”。民进党重量级人物谢长廷先生访问大陆,提出“宪法各表”,台湾内部主要反对党的大陆政策可能发生回归宪政立场的变化,未来两岸关系的宪法研究应当成为两岸关系研究的重点领域和重要视角,应当加大各种研究资源的投入。本文试图就两岸关系中宪法视角的一般性问题做尝试性研究,或有粗疏谬误之处,以就教于方家。
一、谢长廷访陆后的后续说明及意涵
谢长廷先生访问中国大陆后,首先拜会党主席苏贞昌,又拜会独派大老辜宽敏、前主席蔡英文,前主席许信良,接着与媒体进行茶叙,完整说明登陆意涵。谢先生在不同场合讲了相关的内容,中国评论新闻网作了及时的报导,概括起来,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宪法各表”为彰显台湾主体性及民主运动价值
据中评社记者刘宥廷报导(高雄2012年10月13日电),全程陪同谢长廷登陆参访的民进党籍高雄市议员康裕成接受中评社专访时强调,谢先生认为“宪法各表”比“一中各表”更好,“宪法各表”凸显“中华民国”,既有主体性、也纪录台湾民主运动历程、有民主意涵。
康裕成的讲法具有代表性,是因为其背景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随同谢出访,二是在台大法律系就读时,与前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是同班同学,2012大选期间曾任蔡总部发言人,熟悉民进党各派主张。
(二)模糊战略显示包容性和弹性
谢长廷表示,两岸政治若讲清楚,会引起对立,应该超越政治,先讲文化历史、抽象、血统、文明共享价值,但讲民主法治很敏感,不过,民主法治、自由都在“宪法”里,他提“宪法”是婉转表达台湾基本价值。
模糊立场,寻找对话合作空间。是谢先生访问大陆的重要策略思考。应当指出,即便是谢先生访问了大陆,共、民关系处于非常低级的状态,或许民进党要人各有自己的大陆管道,但公开的关系不要说合作,连党对党的对话平台都没有。据中评社记者邹丽泳报导 (台北10月15日电),谢长廷指出,两岸关系是法而自然,现在一切都是主观的描述,像屋顶理论、未来一中、一中政策、一中原则、一边一国等。我们历经七次“修宪”后,“宪法”支离破碎,希望在残缺中追求完美,希望可以变成“创造模糊”,撑起两岸对话空间。
笔者以为,创造性模糊就是要减少对抗和对立,以创造有关各方的对话机会。但是模糊也是有前提的,也要寻找具有共同接受的交集点,以达成政治目标。在政治差异无法消除的情况下,共产党和民进党之间有必要搁置暂时无法达成的纷争,寻求共同点。谢先生所言文化、历史、血统、文明共享价值就是客观存在的可以寻找的共同点。因为只有模糊,没有共同点,没有愿景,双方也无法找到共同克服差异的基础。
谢先生“宪法各表”,希冀创造模糊空间,谢先生的观点是保持模糊和弹性,所谓“现实看非一,宪法看非二”表明,谢的“宪法各表”并非简单指向“一中”同时又不赞成“两国”。
(三)回归宪政高度,体现政策正当性,谢先生主张绿营应当接受“中华民国宪法 ”
绿营并不喜欢“中华民国宪法”,把国民党视为外来政权。谢先生从处理好两岸关系大局,有利于取得政权的角度,希望绿营政治人物和民众承认宪法。谢长廷指出,民进党是一个曾经执政过的政党,有领过政府薪水、有配车、进入政府体制,年轻人很难接受不承认“宪法”这样的说法。尤其,“宪法”也是台湾民主运动的纪录,民进党也参与“宪法”修改,它代表台湾主体性及“宪法”秩序。
谢先生以宪法的超稳定特性告诉绿营民众, “中华民国宪法”是一个超稳定架构,要修改“宪法”,须有“国会”3/4“立委”同意,3/4“立委”要从哪里来?如何再执政?这些都是现实问题。然而,我们每4年就要跟国民党决战一次,不能老在这些问题上纠缠不清,因此,要前进的就继续前进,要留在原地吵架的就继续留在原地吵,每个人选择不同。
谢先生的语言风格很简洁,很幽默,同时模糊化的策略也为自己的论述穿上一付铠甲。另一方面,谢先生的论述也透露出对那些食古不化,死守教条,深绿极独人士的无奈。虽然民进党总是用民主包装和容忍党内的异见,作为在野的政党,各种不同的声音也有利于党内的民主和决策,但是,民进党如果要成为执政党就必须在两岸问题上凝聚党内的共识,并以此获得多数选民的认同,不然要取得执政地位,只是一个传说。
二、“宪法各表”符合民进党未来调整大陆政策的方向
(一)谢先生“宪法各表”且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高度
谢长廷不愧是民进党内的智多星,除了他是法律人,具有宪政思维外,岛内长期的政治历练和对两岸关系的深刻把握也是他重要的个人资产。谢先生除了选举期间争取选票表演作秀外,比起其他激进的民进党人和深绿台独人士显得理性。这次登陆所选的时机,以及所抛出的 “宪法各表”的主张,在法律、政策、政治的高度,凸显其处理两岸关系的智慧在民进党内无人可及。民进党内所有天王级的政治人物,包括苏贞昌、蔡英文既有的处理两岸关系的主张,也完全无法形成与大陆交流互动的有智慧、有高度、符合宪政和民主政治常识的政策主张。用他的话说,“其他人若有意见也可以提出兼顾主体性又可以跟对方有来往的空间”,“政治就是要有利于重返执政”。
(二)台湾内部中道理性力量正形成
除了民进党前主席许信良“大胆西进派”外,民进党内一批拥戴谢先生的青壮派,深谙谢先生的良苦用心,高度赞同谢先生“宪法各表”的政治主张。具有指标性的人物有郭正亮、陈淞山、民进党谢系“立委”赵天麟、谢先生幕僚林耀文等。他们尖锐批评民进党中央对很多议题都是模棱两可,没有大破大立,看不出方向。许信良在谢先生拜会时指出,民进党一定不能接受“统一”吗?陈水扁担任“总统”及党主席时曾说“不排除统一是未来选项”,而且,“宪法”也有这样条文,固有疆域的说法很模糊。他认为,要与中国大陆对话,民进党只要接受并依据“中华民国宪法”运作,尊重“中华民国”现行“宪法”体制就可以了。一方面,民进党不反对未来可能统一,另方面,我们在中国不行使主权或治权,有一些模糊,双方可以接受的。
笔者非常欣慰地看到“中央日报”(中评社台北10月17日电)“透视集”专栏文章,对一个中国的表述。该报说,“中华民国”对“中国”的基本概念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即两岸都是中国人,历史同脉,文化同源;“各自表述”是针对政治体的差异,而在“中国”的概念中,政治只是其中一部分。尽管这与大陆的立场有所差异,但是这是笔者见到的台湾媒体对一个中国立场最为贴切的表述。
本来许信良先生是民进党内“先知先觉”者。他的一系列关于两岸关系的看法是理性的,但却不能成民进党主流,谢先生访陆后,一批务实的中生代民进党人的觉醒,许信良不再孤独。他们深知,台湾内部实际存在着对“中华民国宪法”的争议,或者说台湾主要政党和民众缺乏“宪法共识”。在此背景下,民进党内部首先要对“中华民国宪法”取得共识,在作为台湾主要政党的民进党,如党内无法形成“宪法共识”,就不存在谢先生所期待的共、民两党关于两岸政策交流互动的平台,当台湾一批较为理性的对选举有举足轻重作用的经济选民、中间选民认为民进党没有处理两岸关系的能力时,民进党的候选人离执政总是还差“一里路”。
需要指出,尽管谢先生不赞同“九二共识”,笔者认为其立场仍然是可以理解,以“宪法各表”取代“九二共识”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自我保护,二是与国民党的政策显示区隔。由于谢先生的立场不代表民进党,但大陆可以持续观察,并以认知包容尊重的态度看待。“宪法各表”意味着谢先生在现阶段已经不再坚持台独立场,尽管在论述上保持弹性和模糊,作为资深民进党人已属不易。以民进党的战略考虑,执政当然是首要目标,本来,民进党不应当以危险的台独政策区隔国民党,而是以执政能力区隔国民党,台湾既是多元社会,主张台独有人比民进党喊得更凶,就让他们喊着爽好了。
三、台湾“宪政”的现状
(一)混乱的台湾宪政观念
宪法是整个法制的基石,更是政党和政治人物必须恪守的政治和法律底线。笔者在相关文章指出,台湾的具体法制真实有效,而“宪政”却是相当混乱。应当承认中华民族客观存在着四个法域,即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除台湾外,香港与澳门都纳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政秩序,台湾法域当然是置于“中华民国宪法”框架之内。就以民进党的立场“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党和政治人物可以公然抗拒宪法。以基本法理,公然蔑视和对抗宪法的政党应当是属于被取缔之列的非法政党;公然蔑视宪法的政治人物,应当丧失从政资格,严重的应当追究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些宪政乱象,居然可以在台湾发生,一批民进党、台联党政治人物,在“中华民国”体制内从事政治活动,享受俸禄和待遇,却可以堂而皇之的反对“中华民国宪法”,却可以不受约束,这是世界民主政治中绝无仅有的怪异乱像,如此宪政,何以成国? 台湾全民都活在“国家认同”的纠结之中。参选“中华民国总统”的蔡英文居然在选战期间恐惧出席“中华民国”成立百年庆典。
(二)“宪法各表”是不是一中框架?
谢先生的“宪法各表”到底是不是一中框架?这是大陆及台湾蓝绿都关注的话题,对此也引发了不同解读。笔者以为, “宪法各表”,当然是两岸宪法的各表,谢先生并不关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如何表述“一个中国”,他只关心依“中华民国宪法”所表述的“中华民国”。两岸宪法的各表,会不会表出“两个中国”或“一边一国”?从谢先生坚持“各表”看,各表的结果当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貌似一边一国,其实,谢先生“宪法各表”与国民党政府对“九二共识”的通常说法“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并无本质差异。之所以这样判断,是因为从两岸宪法的内容看,宪法各表,不可能表出“一边一国”,台湾执政党的“一中各表”的法律依据是“中华民国宪法”,谢先生“宪法各表”的依据当然也是“中华民国宪法”。中国国民党的两岸关系政策“一中”是明确的;谢先生的“宪法各表”以其法律人的思维也当指“一中”,当然,中国国民党和谢先生同指“一中”是“中华民国”。
两岸宪法的法统都源于大陆,宪法内容中涉及的领土人民都是包含大陆和台湾的完整的中国。宪法各表,在领土和人民之上,是重迭各表,从宪法的自身的法理逻辑看,宪法各表当然是“一中”框架。
“宪法各表”真得优于“一中各表”?许信良先生认为“宪法各表”优于“一中可表”值得玩味。其实两者并无实质差别,谢先生的“宪法各表”,无非是两岸依据各自的宪法对各自所认同的中国进行表述,在大陆表述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湾表述成“中华民国”。大陆当然不会认同“中华民国”可以代表一中,一中就是“中华民国”,但也无法反对台湾的“各表”;同理,依照“中华民国宪法”来表,也不可能表出“两个中国”,更不能表出“台湾是独立主权国家”。“宪法各表”并不优于“一中各表”,前者是表,后者是里。
民主和法制(法治)是成熟社会的一体两面,而宪政文化的成熟却是民主政治的法治基石。当代宪政除了基本理念的现代化以及民主科学进步基本质量外,宪政还表现为一个时期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和妥协。
(三)应当批判和警惕的台湾现状独立论
谢长廷先生接受“宝岛新声广播电台”主持人郑弘仪专访(中评社台北10月19日电记者黄筱筠),郑追问谢,提出“宪法”各表是否已经放弃独立。谢长廷指出,民进党创党初期根本没有提到什么台独,是一些台独黑名单从美国回来后,才提到要建立“独立国家”,但现状已经独立,根本就不用再强调。谢指出,台独做为运动有其背景,但过去三次大选民进党从没有以台独当过选举诉求,连陈水扁也没有。谢先生回答的基调仍然想“模糊”,但是还是说出了现状独立论。
台湾的诸多政治人物,在“一中”和台独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