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克纳利 怀特:私人资本所有者是现行政治制度的社会源泉

作者:麦克纳利 怀特发布日期:2011-12-08

「麦克纳利 怀特:私人资本所有者是现行政治制度的社会源泉」正文

中国私营企业主更积极地倾向于目前的政治体制,而不仅仅是出于功利性关系。换句话说,那种使私人资本所有者深度嵌入党政体制的感情性、功利性和体制性纽带的交织,使他们对政治现状的支持比其他情况下更持久、更具有“粘性”。

美国夏威夷大学东西中心(East-WestCenter)研究员克里斯托弗•麦克纳利和特雷莎•怀特在英国出版的《共产主义和后共产主义研究》杂志总第43期(2010)上撰文《支持中国现行政治制度的社会源泉:私人资本所有者的“深度嵌入”》指出,中国私营企业主已深度嵌入党政体制,并分析了嵌入的三种类型,以及这种情形对中国政治的影响:中国私营企业主未来将较持久地支持现政权,但对中国市场秩序制度化即法制有更高的要求。文章内容如下。

引论

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的经济私有化和市场化的不断扩展并没有同时触发政治自由化的推进。近些年学者们一直被这一事实所迷惑。许多学者在寻求解释这样的问题:尽管存在明显的普遍的不安定现象,但为什么在这一时期,中国政治制度的社会支持源泉仍很充足。更广义地看,中国经验已经被用来重新估价关于经济和政治发展之间关系的比较性文献,特别是关于关键社会领域对资本主义出现的政治反应方面。在这些领域中,私人资本所有者一直是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主题。因为与惯常的预期相反,中国的资本家似乎对推进系统的政治改革没什么兴趣。并且还似乎寻求将其自身嵌入这一党政体制中,从而使中国共产党的统治永久化。

本文试图更全面地解释中国私人资本占有者嵌入中国党政体制的本质和内容。截至目前,绝大多数的研究集中于功利性的动机,这种研究认为这个群体有与党政体制结盟的明显动力,而明显没有反对这一体制的动力。毫无疑问,这些实用性因素抓住了中国私人企业家政治行为和态度的一个关键方面。但是与此同时,目前这些研究并不足以清楚地认识私人资本持有者嵌入中国党政体制的“深层次”特征。本文作者之一通过广泛调研所做的案例研究表明,这种“深层次嵌入”不仅仅是功利性的。确切地讲,功利性的关系纽带是由“关系”和亲属纽带构成的――这是一种个人联系,这种联系通过感情和一种互惠式的人情成分将这个群体与党政体制联结在一起。

换句话讲,这种“深层次嵌入”意味着中国私人企业主与党政体制的关系是以物质利益、各种好处和感情联系为特征的。这种感情成分包括了直接的亲属关系和由拉关系所形成的感情联系。关系是各种互惠性的联系,其核心在于社会交往中非正常的内部网络。拉关系来自中国儒家的遗产,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和后社会主义时期,它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1978年以后,拉关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形成了特殊联系的网络,保持和使用这一网络是为了将实用性与感情性目的结合起来。

关系运行是个人网络的一种特殊的中国形态的表现,在本质上它就是关系,处理事务时感情和亲密关系的考虑是居于第一位的,或至少被同等考虑,并且这也是处理事物本身的目的。各种关系是功利性的,但这方面也会产生感情纽带和有意识的信任构建。总之,关系运用代表着“强势纽带”,这种纽带使中国私人资本所有者建立了与各种机构和党政官员的长期互惠关系。结果是:频繁的互动,亲近的感情和信任,以及彼此具有的“我们团体”的归属感。这些已经使中国私人资本所有者的利益与党政官员和党政机构联系起来,至少目前是这样。

目前大量的研究已经提供了经验性的证据,通过更具体地考察这些证据,可以阐明中国私人企业主对党政体制的深层次嵌入。我们首先对这类文献进行一般性考察,探究为什么1989年之后的时期,中国没有发展起对政治自由化的更大的社会支持。随后,我们利用三个案例来说明私人企业主与党政体制之间的功利性和感情性纽带的内在关联,这三个案例在作者的大样本研究中具有典型性。这三个案例很难提供结论性的证据,因此只是对私人企业主深层次嵌入党政体制的一瞥。但它们提供了探索性的指证。我们通过考察中国私人资本所有者对党政体制的深层次嵌入如何影响中国的政治前途,来得出我们的结论。

一、为什么资本主义没有在1989年以后的中国触发对系统的政治改革的更大的社会支持?

与一般的期望相反,一个开放的和繁荣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并没有伴随着提升政治自由化程度的迹象,事实上反倒存在政治控制加强的某些证据。按照亨利?罗文(HenryRowen)等学者的看法,从经济带动政治自由来看,我们目前在中国看到的只是在大约10年中政治自由相对于经济的“滞后”。其他许多人并不如此乐观,报界人士詹姆斯•曼恩(JamesMann)把罗文的看法视为纯粹的“幻想”。

绝大多数研究对中国政治前景的负面看法稍微少一些,并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中共的政治统治之所以未受到实质性挑战,是因为它通过“非自由主义的调整”灵活地适应了快速变化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布鲁斯?布恩诺?德?梅斯奎塔(BruceBuenadeMesquita)和乔治?唐斯(GeorgeDowns)认为问题的关键是,中国领导人已经成功地接受和鼓励了经济自由,同时又限制了政治自由。安德鲁?内森(AnderewNathan)和杨大利(DaliYang)对后毛泽东时代的中共精英的政策做了稍有希望的解读,从而认为重大的管理改革已经使党政体制更加制度化,值得称赞,并且更能对公众的感情和不满作出反应。所以,这使中国公众很少有实际的动机去推动更系统化的政治变革。

如果更广泛地利用关于资本主义与民主的具体关系和经济与政治发展的一般关系的比较研究成果,那么关于中国政治前景的讨论也许会明确一些。最主要的比较研究发现,经济发展的确会增强一个国家变成民主国家的可能性。但有一点也是很清楚的:经济发展与民主之间的关系并非固定的。尤其是在这一点上,先发展者比后发展者表现得更加明显。

所以,学者们调查了“先期”与“晚期”经济发展情况下各种政治态度和必然出现的各种社会经济阶级行为的形成路径。一般来讲,绝大多数人都承认政治态度和行为来自物质利益。按照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Moore)对早期资本主义发展的分析,上升阶段的资本家阶级推进民主,是为了将其作为挑战封建或专制制度的手段,因为这一制度被看作是与它们的利益相敌对的。按照鲁施迈耶(Rueschemeyer)等人对绝大多数后发资本主义的考察,工人阶级是民主改革的提倡者。然而尽管如此,鲁施迈耶等人还是强调工人阶级需要同盟者,特别是对于那些城市工人阶级更弱小的晚发展国家而言更是如此。他们注意到,从历史上看,利益受到专制政治结构伤害的其他社会成分,特别是资本家和知识分子,已经扮演过这个角色。

伊娃•贝林(EvaBellin)更集中于对后发国家的研究,他认为劳动和资本的现实的物质利益塑造了他们的政治态度。对资本家阶级而言,对政府的依赖和工人阶级存在的恐惧也许会使他们反对民主并支持独裁式稳定。与此类似,当有组织的劳工依赖于政府,并相对于无组织的劳工享有一种特权地位时,他们也可能反对自由主义政治变革。

很明显,在后发国家,资本家阶级推进政治自由化的主导作用一旦弱化,下层阶级,特别是劳动者和城市贫民,就会趋向于发挥更重要的作用。然而,实业阶层仍会在如何进行政治过渡的问题上发挥关键作用,因为他们整合自身利益的方式能够打破支持或反对民主变革的平衡。

中国具有后发展的一般特征。通常缺乏要求自由主义政治变革的普遍压力,特别是对那些在世界史上对这种政治变革具有关键作用的社会阶层来说尤其如此,比如私营企业主。在后毛泽东时代,中国的私营企业主已经显示出深度嵌入党政体制的明显趋势,他们不是系统政治变革的源泉。

二、定义:“嵌入”

“嵌入”是指这样一个事实,即个人和机构在发展着的社会关系中不能被理解为是互相独立的。虽然所有的机构和个人都在某种程度上嵌于他们的社会政治环境中,但一些会比另一些嵌入得更深。“政治嵌入”涉及的是个人或机构与国家组织相联系的深度和程度。目前关于政治嵌入的著作主要关注的是形成经济体制的政治约束――经济关系嵌入它们的政治环境。从一个略微不同的角度看,我们认为中国私营企业主对党政体制和代理者的政治嵌入具有鲜明的“深层次”特点――私人资本所有者不仅是由党政权力结构性力量所塑造,他们也积极地与党政体制和其成员发展关系,这种关系的特征是将必然互相联系的体制性、功利性和感情性的纽带结合在一起。

三、私人企业主

从法律角度看,中国的私人企业可以划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小企业,雇佣人数8人以下,即个体户;第二部分是雇佣人数8人或8人以上的较大企业,即私营企业。个体户的典型状态是家庭成员参与企业运营并且资金有限。一般而言,这类企业并不兴盛,属于中国较低的阶层。所以在中国的官方文件中,个体户并不被看作是“私营企业主”或“私人资本所有者”。

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是经济中最活跃、增长最快部门的领航者。在中国的GDP中,国内私营企业占1/3至1/2左右,雇佣人数1亿以上,并且与外国投资的私人企业一起提供了大约就业增长的75%和国家税收的71%。并且,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最符合“资本家”和“资产阶级”的范畴,所以常被看作能够对资本主义的民主变革产生影响。如果中国私人企业主终于将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看作一种约束,他们将遵循英国的做法,在英国成长着的“资本家”曾经要求过自由民主。

然而通过考察相关文献和我们的三个案例研究,我们发现中国私人资本所有者并没有迹象要采取17和18世纪早期他们的英国同道者那样的行动方式。与此相反,中国私人企业主已经显示出一种明显的“深度”政治嵌入,这种嵌入将他们与党政官员和各个机构联系起来。对中国的私营企业主来说,经济私有化、竞争市场的压力――与继续实行列宁主义制度统治结合在一起――已经创造出培育各种关系的规则和嵌入党政体制的各种更加制度化的形态。

四、研究现状

目前对中国私营企业主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他们与政治体制联系的实用主义本质。由于出身、发展轨迹、地理位置和工业门类等因素的存在,中国私营企业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异的,因此很难对中国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倾向做一个全面的概括。然而总的来说,学者们已经发现了一个明显的特征:他们一般都不愿“摇晃”政治这只船和要求系统的政治变革。的确,绝大多数私人资本所有者都显示出他们对与党政官员和其机构一起运作具有明显的兴趣。

私营企业主愿意加入政府支持的商业协会,如工商联这样的组织。这些准阶级合作主义的组织的作用是维持国家对私营企业主的“控制”,并且代表他们的利益。根据2002―2004年对农村私营企业主的一项研究,75%以上的人至少是一个政府支持的协会的成员。而且研究表明,中等和大的私营企业主并不认为协会所具有的国家控制与成员代表的双重功能之间有什么矛盾。有趣的是,一个地区私有化程度越高、越繁荣,私营企业主将自己看作党政体制的合作者而非对手的可能性就越大。

另外,私营企业主对参加地方选举从而成为当地管理结构的一部分,也表现出很大的兴趣。例如,一般就温州的资本家来讲,所有的村级选举,实际候选人都是富有的企业主。与此类似,90年代后期的调查表明,16%以上的企业主是村级选举的候选人。再有,在已经成为党员的中等和大的私营企业主当中,有超过40%的人参加了村级选举。

事实上,2000年的一项全国性调研发现,所有私营企业主中20%是中共党员,到2003年,这一数据攀升到了34%。党员身份在大中型企业主中特别流行:在90年代后期的一些调查中,已经有40%是党员,剩下的人中也有超过25%的人被列为党组织发展对象,并且要求他们加入。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在2007年,党员只占人口的5.5%。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在任何社会领域中,私营企业主中人均党员比例最高。

也是作为目前嵌入党组织的一个结果,私营企业主已成为政治咨询和立法机构的一支重要力量。1999年的一项研究发现,超过8500名私营企业主是县及县以上政协会议的成员,5400名私营企业主是县及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例如,参加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的浙江代表团有78名代表,其中有14名(占18%)是私营企业主。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从总体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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