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燕:斯密定理、奥尔森条件和改革开放」正文
本文只是一个理解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经济高速增长的逻辑分析框架。它主要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解读了经济长期增长需要具备的一般条件,准确说是给出了一个成就经济长期增长的命题。至于这种高度简约的论述或概括能否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具体实践与进程相吻合,自然还需要一系列检验与印证。
时至今日,中国的改革开放走过了整整三十年,其成就可谓举世瞩目,其功绩足以彪炳史册。三十年前,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开宗明义,把改革开放的目标定位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一基本思想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中得到了深刻的、反复的阐述。如果用经济学语言加以表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就是促进和维持经济的长期增长,准确说是保证人均产出或人均收入的稳定快速持续增长。如何维持经济长期增长,自经济学产生伊始便成为了一个永恒的核心问题。尽管涉及此问题的论述甚多且时间久远,比如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在《史记》中就已有专篇《货殖列传》,但系统地讨论经济增长的始作俑者,应该讲还是两百多年前出版了《国富论》的亚当。斯密。
斯密此书的全名,叫《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斯密当时提出的两个最为基本的问题是:国民财富究竟从哪里来,以及财富的本质是什么。这两个问题归结为一点,便是经济增长之源泉及其实现条件。虽然《国富论》洋洋洒洒数十万言,但斯密对增长之内在逻辑的解释与归纳却言简意赅,那就是:经济增长滥觞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因于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加强;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加强来源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如果删繁就简,我们就得到了这样一个促成经济长期快速增长模型:市场规模扩大→分工和专业化加强→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增长。再进一步简化后,我们便看到了被经济学家称之为“斯密定理”的命题:经济增长取决于市场规模的扩大。
让我们假定,某人在单位时间内原本只能生产一件产品,在劳动强度大体不变时,现在可以生产两件了。这便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即单位时间的产出量增加。由此,他的收入水平相应地也会提高,至少是提高的可能性更大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导致经济增长,一般不会产生任何歧义。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劳动生产率又是如何提高的。我们已经知道,斯密的回答是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加强。为了说明分工和专业化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斯密特别地举“扣针”(也就是缝纫所用之针)生产为例。
扣针虽小,但在斯密那个时代,一个劳动者,如果没有受过相当的职业训练,又不知如何使用生产扣针的机械,那么即使他竭尽全力地工作,也许一天也制造不出一枚扣针来。然而在生产扣针的流程被分解成大约十八种操作或工序之后,情况则大不相同了。在一个只雇佣十几名工人的小扣针工厂中,每个工人只担任两三种操作。虽然其机器设备十分简陋,但他们经过勤勉工作,每人每天可制成的扣针数量高达四千八百枚。对此斯密感叹道:“凡是能采用分工制的工艺,一经采用分工制,便相应地增进劳动的生产力。”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分工和专业化又是如何演化出来的呢?按照斯密的逻辑,是市场规模扩大引发了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的加强。而这其中的机理又何在呢?假定有一个只有三户人家的村庄。由于人手少,为了生存他们必须个个都多才多艺,不仅要会种庄稼和蔬菜,亦必须会喂牲口饲养家禽,也要会种棉花兼代纺纱织布做衣服,还要会盖房子烧饭理发制作农具,等等。即使这三户人家之间存在某种程度的分工和专业化生产,那也只能是非常有限的或粗糙的,因为人太少了。然而,当村民户数由三户增加到三百户人家时,情况就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人口的增多,不难想象,村子里就可能出现餐馆,理发店,铁匠铺和裁缝屋,还可能有其他形形色色的生产或服务的“专业户”。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人的数量上的增加实际上就等同于市场规模的扩大。这里,我们开始见识了市场规模如何促进和深化分工的内在机理。同时,在这一过程中,技术进步其实就是分工和专业化的一个派生结果。
表现为人口增加的市场规模扩大为何会促进分工和专业化呢?这其中的关键点在于,市场规模扩大将会催生或增加潜在的“得自贸易的收益”。只要两个人(这可以轻易地拓展到两个企业或两个国家)在生产相同的两种商品时劳动生产率不等,他们各自只生产劳动生产率相对高的商品并彼此交换,其获得的两种商品的总量均会大于他们同时生产两种商品时的总量。在此分工和专业化生产过程中双方多获得的商品量,便是经济学家最为关注的“得自贸易的收益”,其含义与李嘉图两百年前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首创的“比较利益”概念等价。显而易见,随着人数的增加,人们之间潜在的“得自贸易的收益”就会随之、甚至会更高比例地增加,从而“诱致”出分工和专业化,并最终推动了经济增长。也恰恰是在这个意义上,斯密和李嘉图都成为了鼓吹自由贸易的旗手。当然,他们坚定地主张自由的国际贸易,在相当程度上也和服务英国新兴商人阶级之利益有关。
除了和卷入分工与交易过程中来的人数多寡有关外,市场规模的大小也和特定区域内人口的富裕程度相关。人口拥有的购买力的大小,特别是他们拥有的创造财富能力的大小,亦直接影响到市场规模。人口越是富足,越是具有生产性,他们创造的可交易财富就越多,得自贸易的收益就随之增加,市场规模也就越大。在此有人或许会争辩说,人们的富裕程度和创造性,反过来也取决于分工水平决定的劳动生产率之高低。换言之,市场规模与分工和专业化互为因果。在八十年前的《收益递增与经济进步》一文中,美国经济学家杨格就表述过“变化以一种积累的方式传播着自身”的思想。这一观察结果又被称之为“杨格定理”。表面上看杨格定理对斯密定理构成了挑战,但实际上恐怕并非如此,因为相关关系远不意味着对因果关系的简单否定,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斯密和杨格两人之间的互补性大于排斥性。
市场规模的扩大还有一个维度,那就是可交易对象的范围拓展。曾经被禁止交易的对象被允许交易,比如我国的房地产业,就属此类。曾经不存在的交易产品被创造出来并被允许公开交易,比如我国有价证券交易和知识产权交易的从无到有,当属此类。曾经受到严重抑制的交易得以释放,比如农民手中剩余农副产品的可以自由买卖,便属此类。曾经受到政府严格管制的行业其管制逐步放松,比如长期由原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的中国电信业渐渐有了多家竞争者并存,仍属此类。作为生产要素的核心内容之一,劳动力或人力资本市场的建立与成长,同样应被视为市场规模扩大的一部分,尽管有关人的“交易”在非经济学领域常常是一个敏感且富有争议的话题。
与交易对象范围之拓展同步展开的,是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简单说,所谓经济的货币化,指的就是某一经济体中可以用货币计量、交易和结算的对象持续增加的过程,其中伴随着流通中的货币量持续、甚至高速的增长,以便适应市场规模迅速扩大的要求。经济的货币化程度高低与交易对象范围之拓展,其间的关系可表述如下:任何潜在的可交易对象最终能否成为实际的可以交易对象,以及实际交易量的多寡,取决于它能否用货币计价与结算,取决于市场交易成本的高低。此外,从某种意义上讲,放松对商品与服务价格与数量的政府管制,亦可成为经济货币化的另一项内容,尤其是当这种管制因严重扭曲了价格而极大地错配了资源的时候。顺带指出一点,市场规模的扩大与经济的货币化程度之间互为因果的关系,还可以对物价水平变化做出解释:当货币发行量增长速度不变时,市场规模扩大或货币化程度提升的速度放慢,整体价格水平势必上升。这意味着治理通货膨胀的途径之一,至少从中期看,在于扩大可交易对象范围并提高其货币化程度。
这里有一个我们一直在谈论却没有明确定义的核心概念:市场。按理说,我们应该在一开始就把市场加以定义。但有些重要的概念就是这样,只有在做了相当多的理论铺垫后才能够界定。所谓市场,无非是指那些使交易得以顺利进行的制度安排,其中特别要紧的是那些由政府确立和实施的、与财产权保护和契约执行密切相关的制度安排。鉴于特定制度安排的覆盖面或适用性总是有边界的,因而那些能够使交易得以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的制度安排,或者那些使更为有效的制度安排的覆盖面和适用性得以拓展的有目的行为,其结果都会促进市场规模的扩大。换言之,促进或衡量市场规模的扩大的一个重要因素或尺度,在于使有效制度安排覆盖面加大和适用性加强。所谓有效制度,无非是指使财产权和契约权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的制度,以及那些旨在降低交易成本的、有助于形成单一或统一市场的制度。对于有效制度的讨论,将构成下文的主要内容。
这样一来,我们对市场规模的扩大就有了一个“五位一体”且相对完整的感知:一曰,参与交易的人口数量的增多;二曰参与者创造财富能力的提高;三曰可交易对象范围的扩大;四曰货币化程度攀升;五曰有效制度安排之覆盖面的拓展和执行力度的加强。它们五者相辅相成、共同作用,并导致了市场规模的扩大。从地理或空间的意义上看,对一国或地区而言,市场规模的扩大又可以有两种路径,一是扩大国内市场规模,二是扩大国际市场规模。
虽然斯密定理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和说服力,虽然斯密在《国富论》中也谈到了政府必须具有的职能,还谈到了交易,但市场规模与分工和专业化之间的因果联系关系的确立,也就是“得自贸易的收益”的最终实现,尚需要一系列苛刻条件,而斯密对这些条件的讨论则不够充分和细致。这些条件中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把市场规模和分工与专业化连接起来的交易或交换。对交易进行深入讨论的这项近似于填补空白的工作,先是由一些非主流经济学家(如康芒斯七十多年前在其《制度经济学》一书中就以“交易”为基本分析单位)、其后主要是由被称之为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来完成的,特别是其中的那些产权经济学家。相比之下,斯密定理中的另外两个环节,即分工和专业化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以及劳动生产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其逻辑关联则直接得多,同时也容易理解得多。
如果不存在交易或交换,分工和专业化的结果将会是很恐怖的,因为那样的话,扣针的职业生产者就只能饿死。从字面上讲,交易与人的买卖行为有关。更深一步看,交易还具有“可交易性”的含义,也就是说保证商品和服务得以交易的制度条件。也恰是商品和服务的可交易性构成了分工和专业化的必要条件,而且只要市场规模足够大,其可交易性也同时构成了分工和专业化的实现条件。同时,交易又有即时交易和未来交易之分。一旦商品或服务的实际“易手”是在一段时间以后发生,契约便出现了。考虑到借贷现象和延迟支付等期货买卖如此普遍,以至于契约几乎可以成为交易的等价物,或者说,可交易性经常是由契约来最终表现的。总之,可交易性在这里扮演了贯通市场规模和劳动分工的角色。不存在具有双重含义的交易,市场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潜在比较利益便无法催生分工和专业化,从而也失去了经济学意义上的存在价值。鉴于交易的至关重要性,尤其是考虑到保证可交易性本身也是有成本的,故相关的分析又叫做“交易成本经济学”。美国经济学家威廉姆森和马斯腾两人还专门编写过一本叫做《交易成本经济学》的书。
作为分工和专业化前提的可交易性,其存在的制度条件又是什么呢?答案是财产权,包括财产权的界定、财产的保护和对契约的尊重。当财产归属不明晰、财产可以被任意剥夺、契约可以随便撕毁时,根本就不可能会有什么交易。财产权之所以极端重要,在于它为可交易性奠定了基础,在于它浓缩了人类的社会关系,从而成为人类生活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在《论公民》一书中,17世纪英国哲学家、也是斯密的前辈同胞霍布斯,就曾把人世间所有问题的“元”问题归结为一句话:“一个人怎么会声称某物归他自己而非别人所有?”这是一句充满大智慧的话。马克思、恩格斯以及后来的一大批伟大的思想家,都把财产权或其含义与之稍有差别的所有权当作论述的核心。
得到保护的财产权和受到尊重的契约还派生出两个相互促进的重要功能:消除或减弱不确定性,为人类选择提供强有力的激励。如果辛勤劳动之成果的所有权归属总是含混不清,如果自我财产的安全性总是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如果人们对未来缺乏较为稳定的预期,那么就不会有人真正关心财富的创造和积累,就不会有人真正努力去有效地配置稀缺资源。
为了更好地阐释其中的逻辑,我们可以借助一下英国作家笛福在《鲁滨逊漂流记》中讲述的故事。当鲁滨逊。克鲁索独身处孤岛时,一切成本和收益都由他自己承担与享用。后来“星期五”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