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之元:重庆模式、经济民主与自由社会主义」正文
中国六十周年国庆大典,中共四代领导人方阵引人注目,打头阵的“毛泽东思想万岁”标语还引起海内外的众多猜疑。改革开放以来,外界比较流行的思维范式是将中国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割裂开来,是中国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分野。一直讲改革开放的成果要让百姓共用,但利益集团的出现、贫富两极分化严重,共用难以落到实处。即使发展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有“行”与“不行”的相背观点。不过,中国六十周年庆典的四个醒目的游行方阵,却要显示中国六十年发展的承上启下,一脉相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崔之元教授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六十周年大典,最大的意义在于,比较好的总结了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之间的关系,中国社会发展由此可能走上一个新的台阶。”
崔之元是美国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任教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2007年和2008年兼任美国康奈尔大学杰出访问讲座教授。他在政治经济学和政治哲学领域潜心研究,朴素的民族意识让他被标签为中国新左派的代表人物。他指出:中国建国六十年,是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过程,前三十年的计划经济,实现了较好的工业化,文化普及、基础设施、人均寿命都取得一定的成就;文化大革命又把计划经济后期的僵化格局打破了,为后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
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产物,这是一直以来的主流观点。但崔之元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并非完全对立,可以找到共融之点,这不仅有中国在改革开放探索的成就可以证明,更有西方著名经济学家的理论研究支撑。但他也提出,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能忽略经济民主化。
记者:现在主流已经不再提建国前三十年的丰功伟业了,但您看到了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的连续性,意义在哪里?
崔之元: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但要有东西拿到市场上去。虽然中国的改革开放和之前相比有重大的创新,有很大的突破,但不能忽略前三十年。这种连续性表现在几个方面:如果没有毛泽东时代奠定的工业基础,包括“三线建设”,若干个“五年计划”等,改革开放无从谈起;中国1978年前的人均GDP还很低,但在教育卫生及基础设施的投资方面,从人类发展指标上看,其增长指标相对处于一个高水准。另外,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奥尔森发现,文化大革命打破了计划经济后期形成的僵化格局。其实,1970年代初,江苏就有乡镇企业了,是周恩来在1970年的北方农村工作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意见部署的。
记者:前三十年是计划经济,从前苏联那儿学来的,有没有中国自己的特点?
崔之元:前苏联只有条条没有块块,是一套自上而下的计划经济。毛泽东时代实行的计划与前苏联的不一样。毛泽东强调条条和块块,中央计划可双轨制,地方有一些自主权,有活动的空间,地方办工业的积极性更大些。通过条条和块块的双轨制,才能有改革开放采用渐进的市场化。“文革”把中央计划后期的僵化打破了,薄一波《若干重大历史问题思考》的回忆录中就指出,毛泽东曾说,我最烦的是听国家计委汇报,在国民党的监狱中,至少大脑是自由的,但听国家计委汇报时,脑子都不自由了,全是数字。对高度集中,毛是很不满意的,即使在毛时代,中国的计划经济也不是前苏联那么高度集中。
记者:社会主义强调公有,市场经济强调自由,两者能结合吗?
崔之元:前三十年给后三十年奠定了基础,后三十年有重大突破,重大的创新,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最重大的创新是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还在不断调整,在科学发展观提出时,两极分化已相当严重,但中国还是探索把社会主义的理想和市场经济结合。1990年代初,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跟邓小平谈话时就说,听说你们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不是开玩笑吗?这两者是矛盾的,市场经济只有在资本主义才有可能。但我认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并不像撒切尔夫人说的那样是不可以结合的,是自相矛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有两大要义:第一,公有资产要在市场当中发挥比较大的作用;第二,要向经济民主化迈进。
记者:那您怎么解释公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的生存?
崔之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多种所有制并存,但在西方及中国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来看,公有资产在市场所占比例应该越来越小,直至全面退出。事实上,公有资产和市场经济是可以结合的.我们知道Linux系统就是公有或公共性资产在市场经济下运作的一个很成功的例子。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每卖一台电脑,比尔‧盖茨就要获得一笔专利收入。与这种垄断源代码私有产权的做法相反,Linux则是开放性的产权。现在Linux已经占据了全世界30%的操作系统市场。公开源代码在市场经济中进行成功运作,是一个最成功的、最前沿生产力领域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例子。当然,有人会说,公开的源代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公有资产,但是,财产所有权是一个权利束,它包括使用权、转让权、闲置不用权、浪费权等。所以在这种意义上,不论私有还是公有,所有权的权利束都是在动态中发展的。
记者:那么公有资产在市场经济中有什么实际意义?
崔之元:香港被世界评级机构评为最自由的经济体,有很多指标,其中有个指标是税率,税率越低人的创业动力越强,香港的税率仅17%。但香港为什么在个人所得税很低的情况下政府还可以提供免费医疗?主要因为香港有公有的土地,产生了市场的收益。拍卖土地使用权,使政府不需要向民众多收税来维持政府的社会公共职能,即公有土地在香港促进了民营企业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如香港般做更大规模的探索,如果公有资产可以在市场中营利的话,它就可以向民众少收税,就可以藏富于民。
记者:在这个方面大陆有没有实践经验?
崔之元:我最近一直在关注重庆。一般认为国资增值和藏富于民是对立的,但重庆开创了一些先例,使国资增值和藏富于民携手并进。2002―2008年,重庆国有资产总值增加了4倍,同时民营经济也是西部12省中最发达的。中央对西部的优惠政策,企业都可以只征收15%的所得税,有意思的是,西部其他省市都取消了低税制,只有重庆坚持,因而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非常成功。关键的一点是重庆的国资获得了增值,可以作为“第三财政”投资重庆大学城、重庆大剧院等,全部投资不是来自一般意义上的税收,而是国资增值部分,这已经是一种藏富于民的措施了。
记者:重庆的经验有普遍意义吗?
崔之元: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结合并非一定就能成功,但有成功的潜在可能性。当然,要将可能变为现实,还有很大难度的,既要有制度保证,又要有操作的艺术。几年前,重庆国资委就和财政局有保证,不从重庆财政局拿一分钱,叫作“财政断奶”。相反,国资委可以给财政局提供“第三财政”。这是真正保证国资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全民为国资服务。要做到这点是不很容易的,现在全国有七八个省到重庆去取经了.
记者:在理论上有支持吗?
崔之元:我认为,公有资产和市场经济可以结合,结合得好的话,可以减少政府对税收的依赖,给民营企业松绑,让中央的多种所有制可以并存得到一个基础。这个理论恰恰是1977年诺贝尔奖经济学奖得主米德(James Meade)的理论,他提出“自由社会主义”,即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恰恰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谋而合。但他的这个理念在冷战时代被忽略了,要么是传统的社会主义,要么就是传统的资本主义。后来这两者都遭遇瓶颈,需要探讨第三条道路,无非是变成社会民主主义,但自由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其实又是不一样的,自由社会主义打破了斯大林社会主义,也打破了里根、撒切尔那种资本主义,同时也打破了北欧瑞典那种社会民主主义,因为社会民主主义基本是私有制的,税收很高,杀富济贫,给企业家创业造成很大打击。自由社会主义则是公有资产和市场经济良性结合,降低税收,藏富于民。
从具体设计上讲,自由社会主义有一部分资产公有。比如按米德的设计,净资产中有50%是公有的,在市场中有收益,收益的一部分用于社会分红,另一部分降低对税收和国债的依赖。税收太高,影响创业热情,如果公有资产有收益,恰恰可降低税收和国债。米德认为最佳的方式是把国有资产、国债和税收三者动态结合,现在显然西方的国有资产比例太低了,而中国以前又太高了。这次西方金融危机中的趋势是,连格林斯潘都主张国有化,尽管他说是暂时的,但如果没有国有化,危机就很难摆脱。美国现在也这样做了,通用汽车是60%,AIG是79%,连花旗银行都36%国有化了。和中国银行合作的战略投资者皇家苏格兰银行67%被英国国有化了。
记者:您在多个场合提出社会分红,是一个什么概念?
崔之元:美国的阿拉斯加取消了州个人所得税,因为它的石油公有,收益很高,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另外,每年年终老百姓都可以得到分红,是全世界唯一大规模做到的社会分红。英国政府已经于2007年正式运行“儿童信托基金”,给每个当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建立一个“资本账户”,一次性的发给每人250英镑,7年以后再发一次,到18岁就可以自由支配了。英国国有资产太少,现在不能每个人都发。但他们设想慢慢过渡到全民。重庆虽然没有分配到人,但用国资收益盖学校、剧院意义是一样的,是间接的社会分红。中国的国有企业除了向财政部分红,还应该向全民分红。这对民主化有好处,现在应该积极探索。
记者:您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有经济民主,该怎么做?
崔之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两大要义中的经济民主目前做的还不够。经济民主中重要的是团队作用,现在生产汽车已经不是生产流水线的概念,而是生产岛,是团队。市场经济最发达的生产流程是按订货即时生产,没有库存,这对劳动者的技能要求很高,要对整个生产过程都充分了解,有预见问题和迅速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必然要给劳动者更多的收益,让其在生产中发挥作用,包括利润分享、劳动者参股等方式。我们这方面总体做的还比较差。从公平和效益两方面看都需要有大的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经济民主或者叫后福特主义的生产方式。
经济民主很重要,这既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也涉及到全人类的探索,但确实很不容易。“文革”中的探索都失败了,西方也只有在少数科技型企业才有全员持股的情况。目前中国还没有城市专业合作社法,只有2007年后的《农村专业合作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