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梁 :破除比较优势迷信,以自主技术强国」正文
摘要:凡是外国封锁的技术,自己就能搞起来;凡是能从外国引进的技术,自主创新就垮台。真正先进的技术是引进不来的,技术进步能力只能由工作组织内生地发展出来,而没有任何组织之外 的力量和过程可以替代。被动接受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以获得眼前的增长利益,以出让市场和产业控制权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作为代价,现行的这种模式必将对我国的产业自主升级构成重大障碍。
在美国《外交》杂志2004年第7期文章《中国奇迹的神话》中有这样一段话:“中国成为经济超级大国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第一,中国的高科技和工业产品的出口是由外国公司而不是中国企业 在主导。第二,中国企业严重依赖从工业发达国家进口的设计、关键性元件以及生产设备等。第三,中国企业几乎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去吸收消化和推广它们进口的技术,从而使得它们不可能迅速成为 全球工业中的有力竞争者。”
在日本月刊杂志《选择》2008年第1期文章《中国国家昌盛而民族工业走向衰亡》中,也有这样一段话:“中国企业只是关注使用外国技术,依靠低成本生产产品,而不是全力开发自主技术”; “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着眼点是引进外资、增加就业、扩大出口,没有更深地考虑如何扶植以国有企业为主体的中国企业,以及如何加强它们的竞争力”;“如果中国的民族企业在国内市场也被外资 逼入困境,中国经济有可能被外资左右”。
按照比较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发展了20多年,GDP全球第三、外汇储备世界第一,可谓取得巨大成就,然而民众的收入却跟不上GDP的增长;“市场换技术”,市场丢了 ,技术却没有换来;民族产业一步步被逼入困境……两则外媒的话,不能不引人深思。反思中国制造业、反思技术升级的困境、反思比较优势的发展理论,只为探寻在金融危机、国际格局大洗牌的背 景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选择。
一、沿海加工业的兴起,伴随着西方服务业提高
发挥劳动力的比较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外贸加工出口,沿海大循环带的繁荣就是在这样的战略背景下兴起的。然而在国际分工体系中,这种加工制造业却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端地 位。沿海出口加工业多年高速成长,其市场开拓多依赖“借船出海”,本国企业跨国营销的能力却没有成长并形成大企业,中国厂商只得到全球价值链中微薄的加工费。全球产业链中最“肥”的环节 ――研发设计、订单管理、产品储运、跨国营销、金融服务等,大体掌握在跨国公司手中。我们看到,我国沿海工业带的崛起,与西方服务业占GDP比重同步提高,绝非偶然。过去近20年,美国GDP 中的制造业比重,就从20%降至11%。但是在我国有人却照搬“国际标准结构”,也要照此标准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他们忘记了今天是全球化时代,西方低端制造业向外转移、“高端服务业”兴起和 发展中国家加工业成长是同一过程,第三产业是高度市场化的行业,不是通过政府命令壮大的。
在我国成为“世界车间”的同时,我们的科技力量却少有提升,产品品牌却鲜有塑造。不可否认通过开放引进,我国经济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并没有缩小。我国企业销售额 中新产品比重约为10%,甚至落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我国全部研发经费投入约为美国的5%和日本的9%,发明专利授权仅相当于美日的1/30和韩国的1/4。工业企业的自主技术进步能力差,不足以支 持产业的升级。国内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60%、出口的近90%由外企完成,徒有虚名。例如,由于缺乏自主核心技术,须将每部国产手机售价的20%、计算机售价的30%、数控机床售价的20%-40%拿出 来向外国支付专利费。
二、外资寡头垄断,产业链上布棋放点
为弥补资本短缺、技术落后的比较劣势,我们的经济学家们开出的药方是大力引进外资,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引狼入室”,殊不知技术没有引来,连若干产业的主导权都被外资虏去。从近些年 的数据分析,我们看到外资不仅成为出口增长的主要驱动力,而且在工业企业中的比重逐年增长,其势力逐渐深入到我国经济的核心部分。“三资”企业约占工业资产存量的30%和增加值的32% (2007年),其中港澳台资本占外资存量的1/3。在工业所有行业中的三资企业中,外资在多数企业中已拥有股权控制权,控制着投资、国际购销、财务、研发等经营实权,拿走大部分收益,能量可 观(参见表1)。
我国39个工业行业中,“三资”企业在19个行业的销售额已超过30%,其中,“其他采矿、皮革羽绒等加工、家具、文体产品、电子、仪表”六行业的销售额占50%以上,在服装、橡胶、塑料、 电器设备等重要行业的销售额也占到40%左右。我们看到,外资通过投资并购布点,在越来越多的工业分支领域,形成了由外资主导的寡头竞争(如饮料、啤酒、化妆品、肉制品、水泥)或垄断局面 (如干电池、小五金制品)(参见表2)。
就具体情况的分析来看,自我国加入WTO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的触角从下游工业向上游延伸,在农业、物流、金融、咨询、公共基础设施,布点放棋。然而我国各机构、各地政府对跨国公司在 华战略性渗透没有任何防范意识,反而争先恐后地、无限制地、无对等条件地拉外国“战略投资者”前来参(控)股,全然不顾国家经济命脉的安全。
在农业上,美国诱骗我国豆油加工企业在价格顶点购买美国期货大豆造成巨亏,跨国粮商趁机并购控制我国大豆加工企业,也就是控制了大豆收购渠道,使我国大豆生产和加工业遭受毁灭性打击 。同时跨国公司在我中部地区悄悄收购基层粮站,企图控制我国粮食产业的源头基地。
在物流上,中国连锁店前30家占全社会消费零售额的9%,其中前15名中有11家外资超市。国际50大超市采购集团中2/3进入中国,已完成在各大城市和二线城市布点。地方政府提供银行贷款,放 任外资超市交叉补贴等明显违规行为。
在金融上,至2006年9月,国内被外资参股控股的金融企业共67家,涵盖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信托公司等所有领域。我五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四家已成为合资银行,外资股 权接近25%上限,其他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大部分成为中外合资银行,前10名保险公司的5家已合资。IBM目前同时垄断我国银行业大型机市场和大型机服务市场,使我国金融运行存在较高安全 隐患。
在咨询服务上,全球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安永)等获准在华设立合资事务所。2001年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须由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补充审计,部分银行也发 布类似规定。全国工商联2006年向人大提案:四大所“几乎垄断了我国海外上市企业的全部审计业务……大量国家重要信息已处于开放状态,国家安全令人担忧”。
在公用基础设施上,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于2002年对外资开放。世界四大水务集团(苏伊士、泰晤士、威立雅、柏林)染指中国,苏伊士参股了15个城市的自来水公司,法国通用收购上海自来 水浦东公司50%股权、法国威立雅获得深水集团45%股权。在这样的巨幅变化背后,城市政府谋求的是“盘活存量”筹集城建资金,洋水务看准的是垄断型公用事业私有化后向政府谈判的优势,推水 价上涨,掏消费者腰包。
三、外资的“斩首”行动
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在“国企攻坚战”时期,一些地方政府为完成地属大中型装备类国有企业“限期改制”任务,纷纷把“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作为首选方案。这些国企不少是原部属行业骨干 企业,属于我国工业体系的核心部分。从地方政府的眼光看,这些国企都是包袱,对地方GDP贡献小、债务负担和人员负担重,“民营企业买不起,让其他国企收购等于没改”。而引进“世界500强 ”当“战略投资者”,既卸了包袱又有政绩,一举多得。这一“改革思路”,等于白送给跨国公司消灭竞争对手、扩大在华地盘、垄断中国市场的机会。现存不多的国有重点企业,是我国60年建设 起来的工业体系的核心部分。这些企业的意义,远远超出账面的“资产”,而是综合国力的核心――企业组织、技术研发与产业核心技术、熟练技工队伍、品牌与营销等等能力的集合,是行业内配套 体系的不可替代的部分,是行业自主创新的带头人和产业升级的战略支点。一些关键企业一旦被合资,产业链就发生断裂,造成全局性的损失。
徐工机械是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排头兵企业,在20个品种销售额中占国内前三位,汽车起重机、压路机占国内市场的50%。徐州市和徐工机械上级(徐工集团)的改制方案中,同意由美国凯雷( 基金)以20亿元,对其核心子公司徐工机械控股82%。后因舆论反应强烈,中央重审叫停。
大连电机厂曾是我国最大的电机企业,大连第二电机厂曾是起重冶金电机的排头兵企业。1996、1998年,两厂分别与新加坡和英国企业合资,外商控制经营权后,连年亏损,最后变为外商独资 ,一半职工下岗,费用仍由地方承担。此前两厂均承担行业重要技术研发牵头任务,合资后取消。行业级协同技术攻关最后不了了之。
杭州齿轮厂,在全国齿轮业中排名第二,在船用齿轮箱和工程机械变速箱上国内排名第一,掌握多项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承担舰船、装甲车等国防科研任务。2002年某外商要与杭齿核心能力合 资被拒,外方称“不让控股就不来杭州投资”,萧山区同意外方控股70%。后因中央干预叫停。
在轴承行业中,至2005年,跨国公司在中国境内已建立24家合资独资轴承厂,8-9亿套能力。行业龙头为哈尔滨、瓦房店、洛阳三大厂,产量占国内15%,掌握行业前沿技术,基本包揽军工、 铁路车辆、重大机械装备配套生产研发任务。因经营困难,一度由地方分头谈合资,经轴承协会呼吁暂停。
武汉锅炉厂(工业锅炉),曾承担我国某战略武器核心设备的配套研制生产任务。2007年,上级单位将所持51%股权转让给法国阿尔斯通。为完成改制“政治任务”,同意法方苛刻条件。新武 锅军工研制和生产任务必须通过外包,看洋人眼色。
武汉长江动力和杭州汽轮机,2005年,长动(工业汽轮机)被西门子以3.4亿人民币控股。该产品是石化电力等工业重要基础装备和国防动力设备。1975年,西门子曾将整套设计制造专利卖给杭 州汽轮机厂,杭汽消化吸收后,市场份额稳步提高,价格低于西门子30%-40%。西门子控股长动,意在利用我国相关企业的分散弱势地位,分头打压击破,对行业上下游和使用部门造成威胁。
回过头来,我们反思可以看出:放手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搞“改革攻坚”的主张,不管理由多么动听,他们忘记了一点:国家产业进步和经济安全,是人民根本福祉之所在,是最高位的“大 道理”,改革开放必须服从这个大道理。
西方给我们扣“经济民族主义”的帽子,其实这顶帽子应该给他们自己。1980年代,美国国会通过《综合贸易和竞争法》,规定成立由财政、外交、商务、国防、司法、安全、科技等12部门组 成“外资审查委员会”,负责调查评估外资在美并购的安全威胁,并授权总统可中止相关并购案。此后对外资并购的限制渐趋严格,范围延伸到“本国重要基础设施”――农业及食品、水、公共卫生 、突发事件服务、能源、银行及金融、化工/危险材料行业、邮政、信息技术等,以及核能、国内航空和航运(禁止)、电信、广播(严格限制)、油气管道、铁路、采掘(对等投资)、土地及不动 产、水电、沿海和内河航运(特殊限制)。美国在上文所述所有领域安全审查机制之严密,世界罕见。1980年代的英国私有化和1990年代的前东德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也从未允许任何重要的国有企 业出售给外国人。西欧各国工业中外资比重不超过15%,在银行业中的外资比重不超过13%。只有阿根廷和若干东欧国家,国企私有化是彻底向外资开放的,其丧失经济主权的严重后果已明摆在世人 面前。
四、外资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
近十几年,我们看到若干资本品工业的升级,如ICT产品、家电更新、家用汽车、住房等,这一升级过程,的确很大程度得益于引进外资。然而有人就据此证明,外资具有内资所不具备的技术进 步牵引作用,甚至根据我国50%以上的技术来自国外这一事实,主张放弃自主科技创新的努力。
外资企业是我国自主创新的主体吗?在通行全球的资本主导权和知识产权规则下,我们认为外资企业不可能是中国自主创新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