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卫江:人道主义精神的湮灭」正文
1)欲以狼道代人道
现今中国一些企业里流行起“狼性”的管理文化来,关于“狼道”题材的书籍近二年来销售量猛增,企业管理人员和白领们都热衷于阅读之。“狼道”系列读物声称:狼是一种伟大的动物,它们宣扬“生命是战斗出来的,战斗是生命的本质”。为此倡导:“树立商业狼性,打造战无不胜的狼团队”。培植以急躁、功利、嗜血成性、不择手段、凶猛决然、扑杀猎物、不顾及生态环境的种种性情,这样的“狼”的形象据说正被很多国内企业家奉为“图腾”而崇拜不已。
仅从表面上判断,狼的秉性似乎与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温良恭检让,以及与平和、阴柔、空菽等性情大相径庭。然而“狼道主义”的深层问题在于,在重内省直觉,轻逻辑实证的中国,我们的思维传统为模糊的特性,语言上讲究“大音稀声”,“言不尽意”,因此,如果简单地将声称言语音象意义的“能指”直接对应于“所指”去理解,则会将言语者内心幽暗处的意向性欲念(元初动机)为浅显层面的言辞所遮蔽住。譬如,有些企业家以为,培植“狼”性作风可以提高工作效能:因为它“嗅觉敏锐,善于捕捉机会。”打造所谓“狼性”团队,“狼是一种集竞争性、合作性、服从性、忠诚性为一体的智慧动物。在某一规则下他们勇于竞争,但在既已确定的组织和规则下,只遵循团体协作、服从的原则,同时表现出对狼王最高限度的忠诚。”如此等等。
2) 狼道的深层动机是培植奴性
事实上,在整个自然界,狼绝非是上生存竞争能力强盛的物种,在现今全世界的许多地方,野生的狼都濒临着灭种的危险。这就足够说明了狼这个物种,缺点和弱项势必多多。从自利本性出发,世上的人们都希冀自己能成为强者,并从真正的强者身上借鉴积极性价值。恰是在这点上可以看出,中国企业家热衷于推崇实际生存能力并不算太强的狼作为“图腾”,作为崇拜对象,作为学习的楷模和榜样,而大量的生存竞争力更强的物种并未进入中国企业家的兴趣和视野,这足以说明了“狼道主义”真正的意图还是在于自强之外,所谓“醉翁之意不在于酒”即是。
日常语言学派的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用法。语言分析应将说话的方式与具体特定的场景以及说话者的内心情感结合起来,考察其用意。须知中国式言语所处的场景几乎无例外,都是在宗法性人伦习俗浓厚的文化背景之中展开的。而M•舍勒的行为学理论认为,能感悟到生活世界的价值和价值秩序的感情是成为行为意欲最深层的基础部分,而这种感情决定着行为意欲的努力方向。S•汤姆金斯的动机――分化理论也认为,人的情绪就是动机。因此倘若使用因果倒向追溯法去分析行为的实际动向,则可溯源到根深蒂固的意欲,即成为国粹的宗法性等级秩序的情感。正如一部分中国企业的老总所袒露的,推崇“狼道”的价值趋向,还是在于狼群的“团队精神”上。然而这个“团队”的目的还不是终极的意义,因为在中国语境中的“团队”,并非只是单纯地只是为着商业利润本身而已,而是有着特定的价值依附捆绑于之上的,这“团队”之中的人伦精神恰是涵盖着工作内容的。
惜乎,再进一步地往深入剖析,国人所阙如的恰恰是直面人生的勇气,更羞于解剖自身。犬科动物早已是人类所熟悉的一类,从宠物驯化的历史来看,狼,惟有被人类驯化了,养育成为了温顺的狗,能与主人情感交流,博取主人的欢喜,才得以庆幸有种族的脉络延续而且家族兴旺,但是这样的受驯犬科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为主人所欣赏,特别是服从上,而绝非原始粗旷的野性。
且看中国企业所热衷培养下属的“狼性”理念,其着重点恰是在受驯化的品行之上,所以说,最深层的动机,无非是培植员工的奴性意识,好让那些国粹迷的老总们过上一把官大人的权力瘾,在这一点上,类似于意大利政论家马基雅维利所批判的基督教伦理:“基督教的教义使得人人成为软弱的羔羊,以供那些暴君们享用”。在此该值得注意的是,狼与羔羊,看似二极分化的秉性,其实价值意义上有着一致性的,即中国企业老总们所强调的,是处于工作团队等级阶梯链中的下属之“狼”,并不具有独立的人格,与羔羊不二样,假以“工作”之名义,专职成为老板手中尽情利用的宰割之物,以形成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所少有的超经济的剥削。
近年来狼道企管文化的一条脉络非常清楚,就是强调工作是从“执行”开始,到“服从”、“没有任何借口”再到“狼性总经理”,从而它最终走向以“专职”为终点。为此,企业内部员工的整合成为狼道目标管理的首要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也算是“攘外必先安内”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总之,与现代企业管理理念的“人性化”是背道而驰的。正是基于此,推崇“狼道”典型的如深圳华为公司,在招收新员工时,多以吸收24岁以下的年轻人为主,以便于进行洗脑利诱,利用年轻人的人生观尚未定型而具有相当可塑性,使其麻木神经,透支身心健康和生活情感,为一异化成“狼性”的目标而效力于公司。
之所以说,中国工商界某些人士崇拜狼图腾,是出于等级化管制的真正动机,而有着宗法制情怀的传统价值观渊源,这方面有着事实例证的。这些人士大多热捧毛泽东时代的人文理想,追念毛式思维:取胜不择手段、将斗争绝对化看待、以成败论英雄,认作胜利是唯一的价值等等[1]。他们有的还热衷于企业内部搞军训,甚至有推行军事化模式管理的企图。其中典型人物有深圳华为的任正非,健特公司的史玉柱,以及有极力宣扬布道的余世维和民本主义的孙大午等等。
“狼道”推崇者热衷于“团队”建设,其真正落实点就在于强调对于长官的听命服从上,这点真是传统宗法型的特色,其管理强调纵向隶属型的梯队,员工的工作人生务须有目标的依附体着于身,为此处处得表现为下者、卑者、贱者对上者、尊者、贵者的依附关系,而个人对于公司又存在着依附关系:“以人为本,重要一点就是要做到忠诚。狼对于族群的忠诚,对于狼王的忠诚,使它们能顽强地生存下来。人的忠诚,就是培养忠于企业,并以此获得巨大的收益。只有无限忠诚于企业,企业才能为个人提供更大的平台,个人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而现代型企业管理强调横向联合型的,员工与企业的关系看成是经济上的合作,是平等的互助体。
3)狼道主义的危害
在“言不尽意”的潜规则下,好事的人们尽可能地将拟人化的方式使人性种种优点附加于狼性之身,以为如此便是狼族为人类作表率无疑了:“狼是最具有团队精神的兽群。他们分工协作,团结一致,在协作中遵循自己的游戏规则,好像有铁一般的纪律约束着。他们善于沟通,彼此忠诚。狼族的这种品质是一个群体成败的关键。狼群最值得称道的就是它们的团队精神,协同作战,统一策略,甚至为了胜利不惜牺牲自己。狼的忠诚、交流、合作、坚韧是一个团队成员必须学习的精神,狼是教导团队成员们默契合作的无价之宝。在狼成功捕猎过程的众多因素中,严密有序的集体组织和高效的团队协作是其中最明显和最重要的因素。”
对狼道文化进行如此这番的人性化包装,使得狼的形象从可怕变成了可爱,从陌生变成亲近,把狼性中的凶残、狠毒转换为现代社会的竞争意识,把狡诈、虚伪转换为现代人的生存意识。在这里,狼群的分工协作被隐喻为团队的合作精神,狼群的嗜血攻击被解释为社会内部阶层、族群之间毫不留情、野蛮残酷的斗争原则而发扬光大:“狼是一种集竞争性、合作性、服从性、忠诚性为一体的智慧动物。在某一规则下他们勇于竞争,但在既已确定的组织和规则下,只遵循团体协作、服从的原则,同时表现出对狼王最高限度的忠诚。”
至少在表面层次上运作来看,“狼道”管理的理念片面地将人理解为经济动物,正如现今的一部分国人片面崇拜GDP指数一样,它无关涉于人文关怀,全然不顾人文意义的“幸福指数”。所以单靠着逼迫性管制,尽管生产、销售指标可能上去了,员工的实际快乐感受下降好多,从人的全面发展意义上讲是得不偿失的。
狼道文化引导下,企业里的员工们变得缺乏亲情和友情,冷漠而残酷。据说现已经体现在华为公司之幕僚加盟的各种中小企业中的销售团队中,公司对业绩目标无休止冲击,由于压力过大,员工身体和心灵受摧残,从而使得企业具有血汗工厂的特色。今年5月28日,年仅25岁的深圳华为公司员工胡新宇突然去世,他的死被外界普遍认为是与加班时间过长有关。
深入言之,片面增进狼性“团队”,使得本土企业里的员工个人尊严丧失,打工者的地位卑贱无援;于是吮痈舐痔之术认可为人际的“沟通技巧”;向大众献媚则是增进“团队精神”的“润滑剂”。少了个人自由,“团队”便成了逃避个人责任的护身符,凡是过错辄往集体身上推卸等等。可见,否定掉个人尊严、蔑视人性虽然会形成均一化的社会或企业秩序,但却使每个个人都发生严重的人格扭曲。封闭性的有序则危害成社会性的无序――一盘散沙。在当今,被扭曲的性格和古老的文化秩序业已成了国内企业发展和进步的严重障碍。
4)团队建设之误区
系统论和自组织理论表明,整体未必一定大于部分之总和。譬如“一个人是条龙,三个人是条虫”,恰好是对国人“团队”的普遍写照。可见,“团队”并非是个神圣的名词,更非至高无上的伦理终极和绝对的真理形式。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但是人处于社会之中的群体,并非总是、或应该是和团一气地成铁板一块。社会性的人在社会生产活动中既需要广泛的合作,同时又需要全方位的竞争,特别是后者在现代性的商品/市场经济社会里,成了国民活动的重心和中心法则,社会历史的进步正是对于神圣“大序”(如社群共同体的人类、国家、民族、集体、团队等等)的降价和脱魅(韦伯语),于是道德的制约和提升同时需要进入对于这双重性的活动中。而我们国人的实际处境如何呢?梁启超早就指出:“我国民最缺者,公德一端也”。我以为,缺公德即缺真正意义的团队精神,而这公德又须是建立于充分个性独立和自由之上的权利意识。扼杀个性自由、人格尊严和人道主义来嗜谈“团队精神”是短见且危险的,这正是我国道德实践长期以来始终所面临着的实际课题。
重要的本质是,团体利益实际是个人利益的放大。构建于儒家的宗族主义“团队”,其实是一种“私德”,因为它的价值指向最大的是宗族的族长,其次弱些的是宗族小团体下属,而显现于本土企业里的“团队精神”其价值归宿,其实更是企业的老总,绝非是上升为全社会利益乃至宇宙精神超我的大德,正因为视其工作境界最高级的“团队精神”,竟然以狼族为楷模,而不是将人的精神境界提升为趋向于无比完美的上帝的神性(西方新教伦理认为努力工作正是响应上帝的召唤)。美国神学家尼布尔指出,群体往往比个人更不道德,群体比个人更以自我为中心。因为,道德与理性对个人规约力强,对群体则很弱。上世纪地球上曾经发生过的以民族大团体名义行之弥撒亚政治的苏维埃赤色恐怖、国家社会主义(纳粹)狂暴,以及红色高棉暴虐即为例证。因此凡是以“爱国”、“集体”、“团队”等等的主义感召人们的应特别引起人们警惕万分。
人的主体性辩证法就在于:一旦与个体的感性生命和自由意志紧密相连接的自主性被破坏殆尽,无数个人之众被抛入到凑合起来的大众之中只是虚幻的“集体”,无法形成真正有凝聚力的战斗团队,因为如此的“集体”其自身真正的“目的”指向是与占据着统治地位的官大人(或企业老总)个人的意图一致的,因此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是变了相的“个人主义”――实质是一种隐蔽而卑劣的个人主义,“以人为本” 假借于“以民为本”(在此为“团队精神”)为手段,实质成了“以官为本”目的,对待下属他人全置于手段性质,对于被统治的大众来说具有异己性质。鲁迅先生在谈到中国的国民何以成为一盘散沙时,曾说过,这种结局正是专制主义统治的“治绩”使然。
在本土有着深远传统的泛道德主义,它具有强烈的空想性,总是希冀把改造社会、增进人生的期望完全寄托在“道德重整”之上。如今中国企业的人事管理模式也是这样,团体越是涣散,就让人觉得是道德不行,就越激起道德重整的狂热;越是道德重整,团体就越涣散。如今可怕的倒是,中国文化极强的同化溶合力又难免曲解起泊来的“团队精神”。要解开这个恶性循环的死结,唯有建立起以个人为本位的法治秩序,落实于企业管理上,就得推行制度化,而非人治化的宗法等级“团队”,在这方面西方企业已经获得了大成功。
诚然,企业的规模生产和经营必然需要寻求集体(团队)协作,企业里人际关系须融洽和谐,特别是处于高度技术一体化的工业时代,但在现实点上,个人自由与“团队”之间始终存在着某种张力,向来难以真正调和、兼容。企业经济的发展须在个人与集体(团队)之间达成一种契合,因而经济的成功最终表现为一种文化的成功。这也是西方学者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只是这一问题的解决绝非一劳永逸,它必然会伴随着人类的终生,因为这本身就是人自身的存在与超越的两重性悖论。
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个人的创造力日益被强调而赋予了寄托,而服从文化是与创新文化背道而驰的。所以我以为,在本土这样的宗法人伦浓郁的企业环境里,理应特别呼吁,优先关注起个人自由、平等、尊严和独特性,而远非是建立起狼道文化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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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阅:高华:毛泽东是重大的历史现象――答《凤凰周刊》问。http://www.tecn.cn/data/detail.php?id=11262 文中高华论述道:“毛氏思维”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很难几句话道明。在民间,“毛氏思维”是被简化的,择其要者:(1),别人是不可相信的,(2),制敌之道是可以不择手段的,(3),斗争是绝对的,任何事物都是两极对立的,非黑即白,(4),重行动,尚武力,轻言辞,以成败论英雄,胜利是唯一价值,成功者、胜利者就是有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