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贝尔:经济论述中的模型与现实」正文
丹尼尔.贝尔:经济论述中的模型与现实[30]
经济理论――由艾尔弗雷德.马歇尔、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和保罗.萨缪尔森一脉相承形成德剑桥(英国的和美国的)经济学派――在长达三十五年以上的时期里在指导经济政策方面曾经显示了强大的威力。[31]今天,大家普遍承认政府的经济管理和经济政策处于混乱状态。许多经济学家认为,从以前的历史状况得出的处方已经不再适用了,但对于新的处方则看法很布一致。确实,当前一个优先考虑的问题涉及到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些基本假设――关于竞争均衡模型的假设,以及关于指导个人、企业和政府如何行动的假设(也就是如何取得最大的效用)。对于一个伊斯兰教徒来说,不管是濯足的浸礼会新教徒还是托马斯主义者,所有基督教徒都是一样的。尽管弗里德曼与萨缪尔森之间在理论方面的分歧十分明显,从理论分析得出的政策主张大相径庭,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争论双方的理论结构本身是否充分完善。简言之,不仅经济理论中出现了危机,而且经济理论本身也出现了危机。由于这个原因,人们必须回顾经济理论发展的历史,追溯其逐步演变的过程。
Ⅰ
从道德到手段
现代的(过去二百年以来)经济思考方式,对被贴上“经济的”(这个词直到1890年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一书出版时才定型,在此之前所用的术语是“政治的经济”)标签的那一套人类行为的看法,从两个方面来讲是完全新颖的,同以往的所有思考方式截然不同。首先是它把经济学从传统意义的道德活动中分离出来,并把所研究的对象确立为可以纯粹用达到目的的手段作出判断的一套人类行为。其次是把实行经济交换的世界,在理论分析上看作是自发地趋于和谐一致的领域,是由一套结构性关系组成的一个系统,在这当中,人们可以从对该系统的假设中取得对经济活动的理解。
这些发展变化有两个知识方面的原因。与第一点有关的是,经济学是与现代自由主义及其基本信条结合在一起的,按照自由主义的基本信条,人被看作是从家庭、部族、阶级或民族分离出来的单个个人,是独立的、自我决定的生物,每个人对他自己的行动作出判断:这一信条的一个必然推论是,制约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规则是程序性的,而不包含道德的实质。就这方面来说,适用于经济学的原则也适用于法律、宗教和文化。艺术本身就是艺术的目的,并不受到道德规范的制约;法律和道德被看做是独立的领域。伦理道德被视为与个人的私人行为有关,而法律则是规范人们的公共行为的形式化的一般规则。在经济学中,每个人都恰当地寻求自己的利益。
所有这一切几乎有二百年之久。当亚当.斯密的老师弗朗西丝.哈奇森出版他的《道德哲学简论》时,“经济学和政治学原理”的开头几章,谈的是结婚与离婚、父母和子女,以及主人和奴仆的义务――这一传统可以追溯到希腊关于“经济学”的概念,在当时“经济学”被视为管理家庭的一些原理。[32]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是在《国富论》之前撰写的,尽管有些学者断言,这两部著作有共同的基础,只是在内容上着重点不同。前一本著作涉及不谋私利的道德行为,后一本著作则是谈论个人私利。
随后,在它的第一个七十五年期间,英国经济理论向功利主义方面发展,它假设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即使不是独立自主的经济选择的目的,也是它必然带来的结果。但是,正如剑桥大学伟大的道德哲学家亨利.西奇威克在他的《伦理学》一书中所指出的,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如此容易地和谐一致(“除非借助于宗教”)或者说,“所有的人的利益就是每一个人的利益”是一个明显的真理,这种看法决不是不言而喻的。然而,马歇尔以后的经济学离开了功利主义纲要,变成了主要是考察利己主义的每一人的福利。
第二点,从知识方面讲有所不同,但从历史上讲有联系,即它发展了经济学是一门科学的新观点。但是,当时流行的关于科学的看法,是要阐明一些常数的基础结构,阐明位于不断变化的表面现象下面的恒定不变的关系,以及列出用来表达这些常数的相互关系的一套方程组。这就是古典力学的模型。伽利略从研究具体的物体转向考察物体的抽象的性质,如质量、加速度、速度以及处于一个统一体之内的这些性质之间的相互关系。与此相类似,人们也是从原来研究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社会状况的政治经济学,转向抽象地考察经济变量的相互关系,从而发展成为适用于任何生产和交换体系的经济学的。换句话说,人们开始探索一些常数,这些常数据认为是与稳定的、作为经济基础的“现实”相一致的。
简而言之,经济学从本来具有道德的(或政治的)和规范的特点的学科转变成作为工具的和科学的学科。这一成就的伟大结构就是艾尔弗雷德.马歇尔的新古典大厦和里昂.瓦尔拉的“一般均衡”理论中描述这一组关系的数学方程式。
经济人
从亚当.斯密到约翰.穆勒的古典经济学家所关注的是财富和经济的增长。衡量经济福利的尺度是产品的数量,后者又是劳动的数量与它的生产率的函数。对古典经济学家来说,测量商品的“实际”尺度是它们的“价值”,而不是它们的效用。其理由可以追溯到有名的“钻石与水的佯谬”,对于这个问题,斯密论辩说,由于象水这样的有用物是可以自由取用的,而象钻石这类无用物品却价值昂贵,效用不能成为决定价格的一个因素。商品价值在短时期里可能由需求决定,但在长时期里是由生产成本决定的。实际上,斯密基本上撇开了需求问题,并且声称“自然价格”是由市场上供给一方的生产者的成本决定的。
对斯密来说,经济学这门科学的任务,是探讨扩大资本存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方式,以便扩大产量,从而增加财富。经济是一个“系统”,但“系统”一词只是一种比喻,而不是从具体的意义上讲。前提是,一个人不值得自己去生产他能够更便宜地从别人手中买到的东西,因为“对每一个私人家庭来说是慎重的行为,在一个伟大的王国中很少会成为一件蠢事”。要是每个人按照他拥有的资源的比较利益行事,那末,假如不受到阻碍(“天然自由之明显而简单的系统”),所有人的财富总量将达到极大值。
然而,斯密没有谈到的是关于决策的“细微差别”,也就是每个人是怎样使自己作出最大贡献的。对于这一点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边际主义革命”中由W.斯坦利.杰文斯和其他一些人作了补充修正。一位后来的阐述者菲利普.威克斯蒂德写道:
……通过增加任何一物品的供给,我们减少了任一追加单位在我们的偏好尺度中的边际重要性并使价格下跌;适当地追加供给量可以使它降低到你乐意的任何价值。这样,家庭主妇在市场上发现的任何商品,不管其价格如何,只要对她来说该商品的边际重要性超过价格,她将;但她的使她持有的商品量增加,这就减少了该商品的边际重要性,她买进越多,(边际重要性)越低。使边际重要性的量值恰好与市场价格一致的商品量就是她将买进的数量。
一种商品的效用随该商品存量的增加而减少这个假定,意味着威克斯蒂德描述的是一种均衡过程。当一种商品的存量发生变化时,每一追加单位的价值也发生变化,由此产生一种能使边际价值恰好等于价格的状态。这样,尽管水的总效用无疑大于钻石的总效用,那些石块的边际效用之所以高是因为其存量少,而水的边际效用之所以低是因为其存量丰富。
边际主义者所做的事情是使相对价格和相对稀缺成为经济分析的支柱。正如莱昂内尔.罗宾斯所重新系统地阐述的那样,经济学变成了如何把既定数量的稀缺资源分配给各种相互争夺的途径,以便使这些资源得到最有效率的或最适度的利用的科学。威廉.布赖特和罗杰.兰赛姆写道:
稀缺这个事实引起了选择的必要性和谨慎地权衡比较各种可能的用途。因之,一个关于人的本质的一个新观点进入新古典经济学家著作的核心之中。个人被设想为置身于一个深思熟虑地权衡比较他的边际支出和边际效用的固定不变的过程中。清楚地出现在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一书中的这种有理性的、计量其苦乐的人,也呈现在新古典经济学家的大部分著作中,包括杰文斯,帕累托和威克斯蒂德的著作。
总之,我们在这里谈到的是关于人类的一种抽象,即:“经济人”的概念――一个由帕累托最先引进经济学的名词。
Ⅱ
一个均衡系统
被称为新古典理论的关于人类行为的假设是单个人的效用最大化。理论结构上的来龙去脉是一种包含如下观点的市场理论:在各向一端的买主和卖主中间进行着能使买卖双方都满意的合乎理性的协调。艾里克.罗尔对此写道:“假如……我们把经济系统看做是一个无数独立的市场组成的庞大的混合体,经济研究的中心问题就变成阐述交换过程,或者说,特别是说明价格形成的问题了。”
第一个新古典的交换的总合是艾尔弗雷德.马歇尔系统地提出的。马歇尔借助于他的巧妙的图形得以阐明,相对价格是怎样通过供给方面的生产成本与需求方面的边际效用相互作用被决定的。对马歇尔来说,价格理论就是经济学要考察的全部问题。他从价格理论推导出需求曲线,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消费者剩余的性质,长期分析和短期分析的应用,局部均衡,以及旨在理解贸易条件而由他塑造出来的分析机器的其他组成部分。
马歇尔也最先对经济均衡的性质进行微量差别的分析。古典的理论结构是“萨伊的市场定律”,粗略地说,即所谓“供给创造它自己的需求”的定律。因需求不足而引起失业是不大可能的,因为人的需要被认为是永远不会达到饱和状态的。生产者支付给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金额,通过商品的出售返回生产者手中,通过这种循环流转,任何供给也同时滋生出需求。暂时的过剩或短缺也许经常发生,但是通过每个市场上的工资和物价的变动会使它们得到调整。
新古典经济学,紧跟着马歇尔之后,通过运用边际分析决定实际产量水平,对萨伊定律进行了加工。生产者付给一个工人的工资,决不会大于这个工人所能增加的产品的价值,所以,一个企业所雇用的工人人数,将被决定在这一点上,即支付给最后增加的一个工人的工资恰好等于那个工人生产的产品的价值。运用同样的推理,约翰.贝茨.克拉克在《财富的分配》(1899)一书中力图说明,同一原理不仅适用于工资,也适用于所有其他生产要素市场,即适用于地租和资本收益(利息和利润)。克拉克的结论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每种生产要素的报酬将正好等于它自己的贡献,即生产要素得到的报酬等于边际产品的价值。克拉克在这个模型中再次引进一个规范的原理,即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和资本得到了“公正的收益”。
在成百个不同市场上进行着成千上万个交易的既定条件下,一个产品市场的价格总和必须与一个要素市场的价格总和相对应,在这里,生产者付出的价格等于生产要素获得的收入。那末,所有这一切是怎样完成的呢?马克.布劳格指出:
……我们有什么理由设想这整个过程是结合在一起的呢?企业作为产品的供给者进入产品市场,同时作为生产要素的购买者进入要素市场;另一方面,每个家庭则是产品市场的买主和要素市场的供给者。产品市场的均衡,必然是同要素市场的均衡协调一致的吗?市场机制能够保证趋向一般均衡的解答吗?假如是这样,均衡价格是唯一的吗?或是还存在着几个都能满足均衡条件的价格?假如存在着唯一的一般均衡的解答,均衡是不是稳定的?就是说,假如任何原因导致均衡的背离,经济系统是不是会自动地产生出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将推动系统再返回到先前的均衡状态?
第一个全面的理论答案是由法国经济学家里昂.瓦尔拉在《纯粹经济学概论》(1874)一书中提出来的:所有各种产品的价格和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是同时被决定的,通过解一组联立方程式就可以决定一般均衡。如同熊彼特所声称的,瓦尔拉的《概论》的意义不亚于精确的经济学的一部大宪章。
然而,假如一般均衡是存在的,那么,有没有其他标准可以用来检验这种均衡是否是最适度的?瓦尔拉的体系由他在洛桑大学的后继者意大利的工程师兼经济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作了进一步阐述。帕累托采用更复杂的数学表达方法阐述了瓦尔拉的一般均衡体系,同时引进了一个新的规范含义的追加检验标准。针对最大多数人最大量使用的产品(这一点依存于对不同事物的数量进行比较)这个想法,或者说,针对寻求在不同个人之间不同效用的比较这个想法,帕累托放弃了社会最适度有一个唯一的解这种想法,引进了补偿支付,或我们今天所谓的“此长彼消”的观点。这样,社会福利的此消彼长或所谓的“帕累托最优”是指达到了这样一种状态,即已经不可能在无损于任何人的前提下使任一个人处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