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星斗:弱势群体经济政策探讨」正文
前几天发生了通化钢铁事件,总经理被工人们打死,它说明国企改制存在着种种的问题;我国的国企改制以不透明、不民主甚至偷偷摸摸的方式进行,导致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某些官员们一夜暴富,工人们的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况下,弱势群体的不满在不断地积累,发生通化钢铁事件也是必然的。
一方面,我支持对于国有企业进行产权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打破行政性的企业垄断,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根据国际组织对全球152个国家的调查结果,国企经济成分越大的国家越腐败,市场经济越畸形化,越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现代化。这不奇怪,因为国家权力、公权力太多的介入市场,会形成官僚市场经济、权力市场经济,当然腐败严重,所以从长远来看、从战略上来说必须国退民进,才能建成健康的市场经济、公平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我主张国企改制必须公平公正、民主合法,宁愿改革慢一点,但尊重工人们的权益,与工人代表、工会进行充分的协商,举行听证会,鼓励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以避免不公平的改革在未来被清算。一旦未来发生清算,那就不只是通化钢铁事件,而很可能是血腥的大规模事件。
目前中国迫切需要开展社会正义运动、道德良心运动,迫切需要有利于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
财政制度上必须建立民生财政、弱势群体财政。中国的财政收入世界第二,老百姓的税赋之重也是世界第二,但是老百姓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与福利呢,在世界上却是比较差的。美国财政支出的55%、德国财政支出的62%、俄罗斯财政支出的68%用于社会保障与福利,中国只有20%左右,而且中国的这些钱很大部分截流于官僚系统内部。中国要建立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财政,根本上就是要确立民主财政、透明财政的体制。所谓民主财政、透明财政,就是纳税的标准、国家的财政预算和支出必须经过纳税人代表(人民代表、议员)的同意,公共财政的预算必须详细地列出各种开支,没有列入开支预算的项目,不能够开支,列支的钱不得挪作他用;财政开支的权力掌握在议会的手中,官员只有执行的义务;在西方政府经济学和经济学模型中,议员被称为决策者,行政官员被称为执行者;公共财政的决策、资金的流向、使用的程序都应当是公开的,人民或者是其授权的代表可以进行监督,未经纳税人同意的征税是非法的。
但是中国的问题是,纳税只是公民的义务,纳税人没有权利,不能进行监督,不能进行纳税人诉讼(对官员浪费公款的行为起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财政预算、决算的审查流于形式,预算也是编制粗糙、笼统,执行十分随意,可以说基本上是长官意志,没有强制性,也缺乏有效的问责、监督,特别是每年每度召开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际上是官员代表大会,因为70%甚至90%的代表都是官员,因此,人大无法对于政府的财政支出予以有效的监督;每年人民代表大会都在二三月份召开,此时预算已经在未被批准的情况下执行两三个月,各级人大在名副其实地做秀,还每年弄出一个非常完美的政府工作报告,各方面的意见都要征求到,但是这个报告有多少能够落实,就没有人追究。
只有民主财政才能改变三公消费的大浪费、改变弱势群体的窘境。
目前,中国各级政府的消费、三公消费,还有我说的四公消费(三公+公款建房),占财政支出40%以上,如果加上政党的开支,共青团、妇联、工会、民主党派的开支都算在其中,公务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其实超过50%。而医疗、教育、养老等民生事业,投入严重不足。
中国目前的财政收入高达6万亿元人民币,如果加上预算外、制度外的收费,总收入在10万亿以上,政府不可谓不富,但是劳动者工资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只是11%、12%,而世界平均工资总额占GDP的比率是40%、50%,可见,政府的富裕是以人民群众的贫困为代价的,中国的税收越多,税收增长越快,人民就越贫困。
目前中国的外汇储备居世界第一,达到2.1万亿美元以上。但外汇储备越多、出口越多,对资源、环境、劳工身体的透支越多,人民也越贫困。
虽然现在中国也卷入了全球金融危机之中,但中国更多的垄断的国有企业进入了世界500强,一些媒体惊呼中国越来越强大了,其实,这是表面的强大,外强中干,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因为垄断国企的资本利润率只有发达国家私人企业的1/5~1/10,也就是说,国企的效率是很低的;进入世界500强的国企越多,人民的福利就会越少。
中国目前垄断的国企发达,而民营企业却举步维艰,在金融危机中40%的民营企业倒闭了。
一方面是垄断的国企收入非常高,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税赋太重。中国的税收主要是向生产环节收税,民营企业如果不偷税漏税,80%的民企会立马倒闭。这样致使中国的民企大多规模小,重复建设,产品雷同,科技含量非常低,利润微薄,缺乏品牌,没有自己的销售渠道,特别是没有国外的销售渠道。
在金融方面,中国必须建立有利于弱势群体的金融制度。
美国有私人银行上万家,它们服务于社区与个人;欧元区也有上万家中小私人银行,有的国家对中小金融机构免征营业税、所得税、固定资产税,允许将分红列入成本,给予利率补贴,对存贷款利率、资本充足率实行优惠。
而中国支持国有银行垄断、以往一直扼杀民营金融机构,导致中小企业贷款难、农村金融真空、个人创业缺乏金融支持,如此又进一步造成中小企业难以长大、农村凋敝、失业问题严重。
可以说,目前中国的金融是权贵的金融,是掠夺弱势群体的。
可是,国有金融效率低下,腐败猖獗,浪费了中国巨额的资本财富。据《时代信报》2004年11月25日报道:按照标准普尔评级机构的报告,中国大陆银行约有40%的贷款已成坏账;据《亚太经济时报》报道:2003年以来,仅不到两年时间,4万亿银行贷款中有1万亿已经变成呆坏账;另据报道,2002年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22.19%,这还是在冲消了巨额坏账之后;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比例高达44%,另一说法为56%;而世界上一些大银行不良贷款率只有1~6%,2000年,世界前20大银行坏账率为3.27%,花旗银行为2.7%;世界1000家大银行的资本利润率12.34%,花旗银行等高达20~38.8%,而中国往往1%不到。
近几年,中国国有银行进行了股权分散化、引进战略投资者、改善治理结构等改革,采取了剥离数万亿坏账,使用财政资金、外汇储备充实资本金等措施,使得银行的坏账率和资本利润率皆有所改善,但我们的改革仍然是只予洋人、不予家奴,只对外资开放金融业,对内资歧视严重,民营企业也很难获得发展的资金。
由于国有资产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国有体制的官本位、一把手说了算等等,导致国有银行严重的腐败。如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前行长刘金宝贪贿2300多万,每年社交费上亿元,其车队由10辆奔驰组成,经他手批出的贷款坏账高达960多亿元;仅在广东一省银行界,贪贿额千万元以上的大案就有:余振东,广东开平中国银行行长,贪贿4.85亿元;中行广东分行前行长黄某,贪贿1900万元;交行深圳前行长余某,贪贿1680万元;广东韶关发展银行前行长官某,贪贿2176万元;广东增城市发展银行前行长林某,贪贿1170万;广东南海市中行信贷员谢某,贪贿5025万;广东湛江中行前行长范某,贪贿3210万;广东顺德中行前行长何某,贪贿1332万,等等;至于贪贿数百万的案子,不计其数。广东佛山一企业主累计骗贷74亿元;据《深圳商报》2006年10月24日报道,中国汽车消费贷款呆坏账超过千亿元,主要原因是内外勾结,某一个人就骗取254笔消费贷款,共计1.3亿元。
由于中国几乎没有中小民营银行(在某些地方有个别民营银行试点,试点了许多年,估计要永远试下去,不推广),因此,导致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难,难以发展壮大,改革开放30年来了,我国竟然还没有一家民营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中国也没有农民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实际上也是官办的,茅于轼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搞了小额信贷项目,过去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甚至社科院小额信贷的最初资金是贫穷的孟加拉的那个诺贝尔奖获得者尤努斯给的5万美元低息贷款;中国农村可谓是正规金融的真空,目前连农村信用社也大量地从农村退出;而且,即使不退出,官办的金融机构是无法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农业经济学上有所谓的“梁启超不可能定理”,即以国家农贷不可能挤出民间的高息信贷,“国有”不可能解决农村的金融问题。
解决中国中小企业和农村融资问题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大力发展私人银行、中小银行、农民银行、企业债券、创业板市场,允许多渠道融资,加强法治与监管。
农村土地改革对于改善民生、扶助弱势群体也具有长远的积极意义。因为盘活土地,让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可以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可以破除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的均衡发展;可以缓解征地矛盾,建设和谐农村。特别是土地承包权的长久化,可以改变农民的短期行为,从取土烧砖、撂荒、大量施用化肥、不爱护耕地,改变为土地资产化、爱护耕地。新的土改还将加快城市化进程,加大城市规模,退出土地,节约土地,让农民分享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的利益。
但是,去年的新土改仍然有两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仍然不能抵押贷款,以后要修改《承包法》、《物权法》等,解决土地抵押担保、农村金融匮乏的难题;二是农村宅基地的流转与集中仍然没有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没有解决。
小产权房也就是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商品房应当逐渐地合法化。小产权房是农民参与市场经济、打破垄断性歧视性房地产制度的结果,它有利于农民的土地开发自救,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中国城市的繁荣是以农村的萧条为代价的。人们常说,现在该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助农村的时候了,而我说,不需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助农村,只要还农民平等权利就行了。为什么只有城市人可以进行房地产商业开发,农村人不行?为什么只能政府征地、然后把土地卖给开发商,而农民不能直接把土地卖给开发商、农民也不能对土地开发建设?符合了土地利用规划也不行?
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才符合现代文明潮流,即打破城乡分治、二元隔离制度,走城乡一体化、城乡互动、城乡均衡的发展道路。如今在发达国家很多城市居民住在了乡村。城市化并不能够仅仅理解为农村人口到城市生活和择业,还应当包括很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居住,甚至创业、投资,这是城乡人口互动交流的双向的过程。这样才能带动起农村的发展。
有人说小产权房合法化会减少地方政府的收入。这是地方政府最担心的,也就是土地出让金会减少。解决的办法有三:一是尽快出台不动产税,也就是所谓的物业税,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靠不动产税。二是出台法规,从小产权房的合法化收取一定的集体土地建设费,类似于国有土地出让金,但数额要比出让金小得多。三是改革分税体制、财税体制,调整收入分配机制,保障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目前中央税收占总税收的58%,地方占42%,地方是四级政府,加起来才42%,太少,所以他们要征地获利,以后必须平衡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
有人担心小产权房合法化会危及耕地安全。这是坚持小产权房不能合法化的最主要的冠冕堂皇的理由。其实,我主张小产权房主要在宅基地、荒地、山地、林地上开发,不会影响耕地安全、粮食安全。山地、林地上开发也要经过审批,要符合规划。少数的小产权房在经过批准的由农用地转变而来的建设用地上开发。
其实,耕地安全、粮食安全与小产权没有关系,只与土地所有制、政府制度、法制等有关。
中央政府不断强调要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其决心之大令人震动。但是,现有的产权不清的农村土地制度和无法约束地方官员的征地制度,必然会让中央政府的决心落空。1996年,国务院提出确保19.2亿亩耕地不减少,但到2004年就突破了;后来提出确保18亿亩耕地不减少,有可能现在已经突破了,只不过官员向中央汇报的“占补平衡”等数字是虚假的。现有的法律、制度没有办法约束地方官员非法征地、弄虚作假的问题,以后耕地还会不断地减少。所谓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必然落空。
解决的办法从长期看,是实行有限制的土地私有化,土地归农民所有,提高土地收益,这是最有利于农民和弱势群体的办法。要促使农民管理好自己的土地资产,但是农民不能随意处置土地,以避免土地的大规模兼并与过度集中,同时废除政府征地制度,改为开发商与农民的平等协商,地方政府居中协调;从短期看,则要给予农民对于承包土地的开发权、建设权,让小产权房逐渐合法化,推动农村土地的资本化,允许土地抵押贷款,以解决农村金融匮乏的问题。
打破国企垄断,也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关键。
目前中国的垄断国企职工只占全国的8%,但其收入却占全国职工收入的60%,而且,国企内部分配的差距也十分巨大,奢华浪费及其严重。中石化一盏灯外传花了1200万,他们自己承认为156万。国企垄断并没有造福国家和人民,而是造福于权贵。
相比于俄罗斯,其石油收入大多进了国库。2006年俄罗斯政府的石油税收达到1390亿美元。根据阿尔法银行的测算,俄罗斯乌拉尔油价在高于每桶25美元时,油价每提高1美元,需支付的出口关税就占其中的65%,加上其他税收,留给石油公司的收入增加部分只有11%。
石油给俄罗斯全体国民带来了财富和生活水平的巨大改善。从1999年至2006 年,俄罗斯人的工资和人均收入增加了500%,扣除通胀因素后,人均收入实际的增长超过200%。目前俄罗斯人均月工资10800卢布,约合人民币3650元。莫斯科最低生活标准线为每月5124卢布,约合人民币1700元。
如今的俄罗斯除了完全免费或者几乎免费的医疗、教育、住房、水、电、暖气之外,政府的补贴、救济项目共有几百项之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在俄罗斯想当穷人都不容易。
俄罗斯财政状况的转变,主要源于2000年普京上台之后,为了改变窘困不堪的财政而对石油工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让石油从为寡头牟利转变到为全体国民增进福祉。
什么时候中国的资源垄断也能主要造福于弱势群体和全体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