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冼岩:崩溃论不绝于耳 中国模式为何能横空出世」正文
中国这艘名为“改革开放”的巨轮,航行至今已30多年。30多年中,至少有20年一直被各种批评、指责与辱骂所包围,“中国崩溃”的预言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即使一些对改革开放起过推动作用的人,如吴敬琏,也对这艘航船的现状和前景颇不看好。他们的理由与海内外指责中国的主要理由其实是一致的:“跛足”而行,只改经济,不改政治;政府对经济干预太多,市场机制遭到诸多限制;权大于法,法律不断颁布,法治流于形式……等等。
确实,不管用哪一把理论或经验的尺度衡量,中国都做的不好:市场机制不健全,命令经济大行其道;社会空间虽有一定拓展,政治形态依然威权主义,民主政治遥遥无期……右翼、左翼、自由主义、社民主义、国家主义……各种理论,中国都没有绝对排斥,但也没有认真奉行;美国、西欧、北欧、前苏联、新加坡……各个样板,中国都没有学到家,可以说是典型“四不像”。遭到从各种尺度发出的批评与指责,势所必然。
但是,就是这样一艘没有遵循任何一条“先进理论”或“成功经验”所标明航道的航船,在现实中却取得巨大成功:中国经济实现了令人惊叹的持续高速增长,其间经历了西方的全面制裁、亚洲金融风暴、全球金融危机――考虑到中国人口之众、基础之薄、负担之重、1989年以后外部环境之恶劣,对这一奇迹无论怎么赞誉都不过分;与此同时,社会逐渐开放,个人空间扩展,无可否认,今天中国人所拥有的个人自由,是30年前难以想象的;尤为难得的是,在这种经济与社会的翻天覆地中,中国始终保持了秩序稳定,没有跌入南美那种拉锯式动荡的泥坑。
现状中不如人意的事情当然不少,“到头了”、“崩溃就要兑现了”的呼声也依然喋喋不休。但是,持续30多年的发展奇迹,至今保持的蓬勃势头,已经足以让那些使用眼睛而不是眼镜看中国的人警醒:一定有什么奇妙的事情发生了,才会让这么多自诩专家的人一再跌破眼镜。当事实与理论的、经验的预言相背离时,真正的思想者一定会选择服从事实,用事实来重新审视理论或经验,而不是相反。面对所有既有的理论和经验都不可解释的现象与事实,观察家们不得不像量子物理学家一样,重新创造词汇,强名之曰“中国模式”。
这种模式的特征一目了然,但难以概括,只能说它是“四不像”。经济上,它从完全的计划经济走出,建立初步的市场体制,但保留了行政权力对经济的强大干预能力,国有经济成份在经历一段时间“退出”后,又开始“挺进”,并垄断一些重要行业,国民经济呈现国有、民营、外资三分天下局面;政治上,它坚持一党执政,反对的力量和声音基本被压制在原子状态,民主选举只有在基层才能基本摆脱控制;司法上,它承诺法治,引进西方专业体系,专业人士的权重越来越大,但党政权力仍然在它所能关注的事件上居于主导,近年来,通过网络、传媒,民意事实上被引入司法,形成党政权力、专业人士和民意的三足鼎立,相互制衡;思想文化上,官方意识形态的全面控制早已形同虚设,古今中外多种思想文化资源都能在今日中国找到落脚之地,但执政党并没有放弃对原来意识形态的口头尊奉……
由此可见,中国的变化没有严格遵循任何一种理论或样板所规范的模式,而是各取一部分,综合了多种理论与样板;在今日中国现实中,起决定作用的,不是任何单一的力量或价值,而是多种力量、价值之综合。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无不如此。这正是中国现状、中国道路同时遭到来自不同方面贬低和批评的原因,也是“中国模式”成功的关键――综合才是现实中的王道、成功之道,独木桥只会越走越窄。虽然用任何一种尺度衡量,中国的做法及现状都不能令人乐观,但中国总是能从骂声和崩溃预言中脱颖而出,并且越走越好。中国社会给人的观感,绝非清澈,而是一片浑浊,但里边的鱼却越来越多。
那些批评中国法治在倒退的人,其实内心也明白,在现阶段中国根本不可能实现法治,也没有多少人真正想要法治。大家想的,都是“我治”,而不能“治我”,“法”只是“我治”的工具。政府如此,法律专业人士同样如此。他们真正不明白的是,法治对于今日中国意味着什么?真的有他们鼓吹的那么美好、万能吗?现实世界法治之极致,无非是使辛普森能够免于刑罚的美国。这样一种司法体系、司法实践,如果移植到贫富、强弱的力量对比极其悬殊之中国,究竟会给中国民众带来什么?此前的刘涌案,而今的李庄案,已经有所提示:罪犯只要有权有势,就随时可以从本质逐利的法律专业人士所精心钻营的程序后门中逸出,而法律专家们似乎也问心无愧,美其名曰:罪犯也有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刘涌最后之被重判,不是法治的结果,而是民意的结果,人治的结果,这种结果至今仍令一些法律专业人士,尤其是出具了“专家意见书”的那些人痛心疾首;邓玉娇能够免于刑罚,同样是民意的结果,人治的结果,法律专业人士除了主张判刑、“维护法律尊严”外,就是试图制造伪证为邓玉娇脱罪,因为不弄虚作假,他们就无法在自己的专业逻辑体系中推导出“邓玉娇无罪”的结论,无法走向真正的正义。这样一种冒似公平的程序正义,在实质极端不平等的社会背景下,只会演绎嫌贫爱富、媚强凌弱的实质不正义,同时养肥大批的专业食利集团。大洋彼岸的一点不公正,在中国的背景下可能演化成万倍丑恶,这就是淮橘成枳。
正因为每一种力量都有其特定的利益追求,每一种模式均有其局限性,而被移植的土壤又会放大原来的局限性,所以中国才绝不能照搬某种“成功经验”,只能综合多种经验。由政府、专业、民意三者相互制衡形成的司法共治局面,或许仍然不完美,但相对而言最适应于当下中国。反之,如果任由三方中任何一方乾纲独断,都可能走向狭隘与偏执,如此绝非中国之福。
那些批评中国市场化在倒退的人,他们的视线仅止于市场教条,而忘了或者不知道,经济体制只是工具,目的在于经济增长与分配均衡。如果关闭山西一些小煤窑有助于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减少恶性竞争,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什么不能关闭?是市场经济、私有产权的清规戒律神圣不可侵犯,还是早已富得流油的山西煤老板神圣不可侵犯?
一直有一些满脑子清规戒律的人,预言中国经济的结构脆弱、内部问题很多,走不了几步就得跌倒。但是,中国经济就是不倒,而且始终走得比谁都快。中国经济的本质是既脆弱,又强大――如果用市场经济的尺度衡量,它确实是脆弱的,漏洞百出;如果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运行,它也确实随时可能倒下。正因如此,中国不能搞完全的市场化,而必须按照自己的特征和需要,走“半市场、半指令”的道路,其核心在于政府必须保持能够平抑市场周期波动的强大干预力。
有人说,“国进民退”扼制了中国经济的生机,甚至危及就业。但是,当下中国经济的现状是:无论生产资料行业还是生活资料行业,都面临产能过剩的难题,商品和服务不是少了,而是多了,不但国内消化不了这么多,国外也消化不了。可见,所谓“国进民退”并没有遏制投资、就业与经济潜力。真正遏制经济潜力的,惟有分配不均――低层民众购买力不足,限制了消费增长。
那些批评中国民主化迟迟不行的人,他们不明白,政治制度不是抽象的价值存在,而是社会具体需要的产物。目前阶段的中国,还没有奢侈到可以把抽象价值作为首要的追求目标;而只能把目光优先放在具体的经济发展、人民安乐上。但是,经济建设的成功,并不必然导致“人民安乐”,历史上相反的例证并不少。由“经济发展”到“人民安乐”,中间需要一道桥梁,这道桥梁不是民主,而是收入分配的均衡、合理――如果好处总是流向特定一小撮人的口袋,即使蛋糕做得再大,也离“人民安乐”的目标越行越远。对收入分配均衡、合理的关注,既是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源起之处,也是政治体制改革成为必要的理由。官场贪腐与贫富分化,则是收入分配不合理的表征及症结之所在。
在一个正在经历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转型阵痛的大国,一定程度的贫富分化是无法避免的,但超过了某种限度的分配不合理,却是危险的。快速分化的中国,正面临这种危险。如果中国在现行体制下能够完成收入分配的调整,说明这个体制依然能够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政治制度变革并非社会的客观要求。如果调整无法完成,则改革成为必须。所以,能否有效完成收入分配的调整,已成为判断现行体制是否急需根本性变革的试金石。
但令人奇怪的是,虽然中国政府已明显加快了调整收入分配的步伐,但民间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呼吁并未见减少。他们的理由是:现实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哪个地方又会缺少不如意?经济衰退、族群内耗的台湾,恐怖袭击威胁下或金融危机中的美国,不如意的事还少吗?为什么他们最多只要求把阿扁(布什)换成小马(奥巴马),却没有要求改变政治制度呢?
可见,民主诉求主要是一种心理的需要,这种需要的分布范围很广,遍及上中下三个社会阶层。处于金字塔基座的民众,当他们与强权发生冲突而深感无力时,希望抓住一个可以由自己直接把握的东西,不管它最终能不能起作用;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中产阶级,自由表达是他们的天性本能;已经处于金字塔尖、却还被排除在政治权力体系之外的富豪群体,必然滋生分享权力的冲动。这样几种来源不同的心理需求,它们在被压抑的过程中会不断积蓄能量。当这种社会心理能量积蓄至巨大时,总有兑现的一天。从这个意义上,政治民主化最终不可避免。
但是,中国的民主化不会发端于民间的自组织化进展或基层运动,也不会发端于地方分权或纳税人权利意识的觉醒。相信这些路径的人,都是怀揣着华盛顿、伦敦或华沙的地图,在寻找北京的王府井。在中国,由于政府相对于民间的巨大力量优势,除非发生严重经济衰退致使这种优势消退,否则改革的发动力只能来自于权力高层内部。民间的躁动,只可能延迟这种发动。在中国推进政治民主化的最现实可行途径是:等待权力上层的“多头化”。当唯一“核心”变成多个山头并列时,虽然他们之间首先必然进行同盟、合谋与分肥,但继而总会出现“摆不平”的时候,此时就会有人(往往是力弱一方)开始向下、向外寻求支持,原来封闭运作的坚冰,就会出现裂痕,最终在竞相争取更多助力中破碎。
民主的对立面和最大障碍是政治上的唯一绝对权威。只要这只拦路虎不在,前面就是一片坦途。民主的到来,只是或早或迟而已。显然,现在的中国在这方面曙光已现。
综上所述,所谓“中国模式”提示于世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不是一种固定的模式、方法或道路,而是不拘于任何一种成法的思维方式与实践精神。是一种什么好就拿来,有多少好就拿多少的“拿来主义”。而其中作为指导工具的,是“不管白猫黑猫,只要捉到老鼠就是好猫”的实用主义。在全球性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判断好坏的标准,惟有“民富国强”。因此,“中国模式”拒绝照搬西方民主和西方发展道路的理由,也可以很简单――“不好用”而已。
时至今日,这种模式在中国已初步成形,但下一步的进化仍值得期待,例如各种要素之间的多寡调配。在上述影响司法的因素中,政府的因素,尤其是地方具体官员意志的因素应该更少一些,民意的成份更多一些。但不管该模式具体进步到何种形态,都不应为其他国家所照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