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宁:中国低成本发展模式的演进、困境与超越」正文
[摘要]中国低成本发展模式指从企业或政府角度来说的“四低”发展模式,包括低劳动力成本、低社会福利成本、低产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成本、低环境污染成本。其实质在于企业或政府削减其义务性必要成本来谋求利润或发展。该模式的雏形(即低劳动力成本)可以追溯到计划经济时期,但它的内涵和外延在改革开放以后扩大了。低成本发展模式在带来巨大的经济成就的同时,也造成大量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并陷入发展困境。要实现中国产业升级、社会转型和提高制度竞争优势的目标,客观上要求政府和企业超越低成本发展模式,实行协同式发展战略。
[关键词]低成本发展模式;义务性必要成本;企业行为政府行为;激励
经过30余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到了一个转折的关口。以往的发展模式在取得令世界称奇的成果的同时,也造成了大量的经济、社会和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中国将不得不实行发展模式转型。但是,对于采取怎样的新发展模式才能既适应中国国情,又突破传统发展模式的困局,学者们尚未达成共识:一些学者盛赞中国过去的发展模式,[1]一些学者则认为中国过去的发展模式必须转变。[2]
本文的目的在于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模式进行理论反思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未来可能的转型路径提出一个构想。本文认为,传统的发展模式可以概括为“低成本”发展;而未来可能的战略目标和路径是超越“低成本”发展模式,转向增权型发展模式。
“低成本发展”不是一个新名词,它常常被用于企业发展战略,指企业在既定经济回报的情况下,如何做到生产要素投入的最小化。但本文所用的“低成本发展模式”与此不同,它是一个更为宏观的、具有特定含义的概念。本文所说的“低成本发展”具有两方面含义:一方面,资本或企业在没有技术竞争优势的条件下,为了获取竞争优势,谋取利润,削减企业的义务性必要成本(即法律和规范所规定的企业为承担社会责任而应该支付的必要成本,包括对劳工、消费者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等方面所必须支付的成本)。另一方面,政府为了经济发展目标或GDP 指标,不但默认企业削减其义务性必要成本,而且也削减自身所应承担的、在供给社会福利等公共品上的义务性必要成本(如降低在社会保障和福利等公共品供给上的财政投入比例,卸载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城市圈地运动中压低征地补偿或拆迁补偿标准,以低成本获取城市各种建设项目所需的土地或空间资源)。
从组织(企业、政府)义务(或责任)的角度看,过去30年来中国所奉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模式可概括为“低成本发展”。它包括低劳动力成本、低社会福利成本、低产品质量与安全保证成本、低环境污染成本。这里所说的“低成本”,是就企业或政府来说的,而不是就整个社会来说的。它们是企业或政府应该而且必须支付,但事实上被削减了义务性必要成本而形成的低成本。事实上,企业和政府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上削减其义务性必要成本(在其义务上的“低成本”投入),导致整个社会为此付出了“高代价”(这一点留待后面讨论)。很显然,“低成本发展”不能理解为“高效益发展”。
秦晖曾经把中国经济发展的竞争优势概括为“低人权成本”,[3]或“低自由、低福利、低人权”发展模式。[4]本文不准备使用“低人权成本”的概念,理由是:“人权”概念具有很强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色彩,使用这样的概念容易把问题引导到价值与道德争议上去,而本文无意于此。
与秦晖不同,也有学者把过去中国经济发展模式概括为“低成本、高投入、外向型”。例如,唐晓平把低成本理解为劳动力的低成本,并认为这一模式导致技术更新缓慢、内需不足、人力资本缺乏积累。[5]但唐文所说的“低成本”过于狭窄。正如本文前面所说,低成本不仅体现在劳动力的低成本,而且还包括其他方面的低成本。笔者也曾论述过“低成本发展战略”,论述的集中点在低工资成本方面,其他方面的低成本(低福利、低征地补偿成本等)虽有触及,但着墨不够。[6]黄立志集中分析了中国经济中的低工资发展模式及其成因,包括劳动力稀缺度不如其他生产要素、经济发展的中心地位、外向型的经济定位、劳工群体的弱势等。[7]同样,他没有考虑到除低工资以外其他方面的低成本问题。俞宪忠也对以低劳力成本、资源价格失灵和免费环境污染为特征的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发展模式进行了质疑。[8]他的文章已触及除低劳力成本以外的其他一些内容(如低资源成本、低环境污染成本等)。吴敬琏提出,以往的发展模式靠的是高投入、高资源消耗,技术进步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小,效率低下,已经到了穷途末路,有必要通过制度创新来鼓励技术创新,走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善型的发展模式。[2]吴敬琏所批评的高投入与资源高消耗正是低成本发展模式(劳力、资源消耗与环境破坏的低成本)另外一面的体现。魏杰认为过去几十年中国的经济发展模式靠的是传统成本优势(劳动力、土地等便宜),但是,自2004年之后,我国显然已进入高成本时代,劳动力、土地、能源等各种生产要素价格迅速上涨,人民币也在升值,我国企业的低成本优势实际上已经开始逐步丧失。今后新的竞争优势的获得主要靠两个转变:第一,从传统成本优势转向技术优势。第二,从传统成本优势转向新成本优势,即企业通过自身努力而获得的低成本优势,如企业通过节约、规模经济、管理创新等而获得的低成本优势,从而在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巨大压力下形成环境友好型与节约型社会。[9]
总的来说,以往的文献或多或少触及了低成本发展模式的内容,但并不系统,有必要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概括和提升。本文意在提出并论述“低成本发展模式”概念,并以它为主线来概括和勾勒过去30年来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脉络。需要强调的是,本文不是有关中国发展(或中国经济发展)总体模式的讨论(这样的讨论已经很多),而只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即组织以削减其义务性必要成本的方式来获取竞争优势)来对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某些特定方面进行梳理和解释。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是:中国的低成本发展模式是如何形成和演进的?这种发展模式遇到什么困境?如何超越这种发展模式?与这些问题相对应,本文将从低成本发展模式的演进、困境以及超越三方面进行探讨。
一、低成本发展模式的演进
低成本发展模式的雏形是低工资、低消费政策,它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所奠定的发展战略。建国初期,国家确立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战略。重工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在中国这样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实行该战略,面临资金和资源不足的困难,因此,需要把有限的资源集中到重工业的发展上去,这就必然挤占轻工业和农业所需的资金和资源,即挤占消费品产业的发展。[10]周恩来在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指出了国家在经济政策上抑制消费的不可避免性:
重工业需要的资金比较多,建设时间比较长,赢利比较慢,产品大部分不能直接供给人民的消费,因此在国家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的期间,虽然轻工业和农业也将有相应的发展,人民还是不能-64-不暂时忍受某些生活上的困难和不便。但是我们究竟是忍受某些暂时的困难和不便,换取长远的繁荣幸福好呢,还是因为贪图眼前的小利,结果永远不能摆脱贫困和落后好呢?我们相信,大家一定会认为第一个主意好,第二个主意不好。[11](第5册,P586)
在工业生产、尤其是重工业生产中,物质要素的投入是不可减少的,唯一可减少的便只能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即劳力成本。因此,国家在建国初期确立低工资政策。关于这一工资政策,周恩来在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关于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的报告》中做了解释:
我国的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政策,必须统筹兼顾全国人民首先是工农生活、适当安排城乡关系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尽量使大家都有饭吃,并且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工农生活能够逐步地得到改善。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就是对工资水平的安排,不能单纯从工业生产的增长和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发,而必须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发。只有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才能与我国相当低的工农业生产水平相适应。……实行合理的低工资制,尽量使大家都有饭吃,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的意思。[11](第10册,P574)
为了在城镇实行低工资制,就必须控制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主要是基本的农副产品的价格,为此,国家必须控制农副产品的定价权,而不能由市场定价。国家在1953年所实行的“统购统销”政策成功地控制了基本农副产品价格的定价权、收购权和销售权,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被国家通过行政手段而人为地压低了,因此,工业化成本的一部分(即城镇职工劳动力再生产的成本)被转嫁给农民。中共中央在《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中指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是全体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农民的最高利益……大力帮助国家的工业化的事业,拥护国家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政策,乃是农民对于国家的一种重要义务,是农民爱国主义的一种表现。”[12](P699)
到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成本发展模式隐然成型。该模式的低成本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城镇职工实行低工资制,并以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福利(住房、医疗、教育等)作为低工资制的补偿。另一方面,通过统购统销政策,把工业化的一部分成本转嫁给农民;同时,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用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支持工业化建设。国家通过抑制消费、压低城镇职工工资、牺牲农民利益的办法,以低成本方式奠定了工业化基础,实现了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
计划经济的低成本发展模式造成了城乡二元社会的格局,这一格局至少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带来两个后果:第一,农村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廉价农村劳动力资源。第二,一旦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制度障碍被清除,农村人口就会源源不断地涌向城市就业,以追求更高的经济回报。这一廉价劳动力资源构成了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比较优势,[10]这也正是低成本发展模式得以从计划经济时代延续到改革开放时代的原因之一。
改革开放启动之初,国家对以往的低成本(低工资)发展模式进行了某种纠偏。纠偏的目的有二:一是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弥补居民长期过低的收入;二是打破平均主义,实行按劳分配,调动城乡居民的生产积极性。例如,1979年,国家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增加农民收入,同时对城镇职工实行价格补贴。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活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农民的收入。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大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就城镇企业来说,1978年5月7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恢复了计件工资制度和奖金制度。到1979年,对国营大中型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奖,企业的奖金同其利润挂钩。[14](P24)1983年,国家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放弃了对企业奖金总额的控制权。1984年又进行第二步“利改税”,国家取消了奖金“封顶”限制,使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率(税后利润)浮动挂钩。[15](P107)[14](P24)1985年1月,国家又提出了“工效挂钩”的工资改革方案,即国有企业的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并随着企业经济效益的高低而按比例上下浮动。可以说,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改革对于纠正长期过低的城镇职工工资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的状况,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尽管如此,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工资或收入水平的起点低,这样的增收情况依然没有改变中国城乡劳动力成本低廉的状况。可以说,80年代是低成本发展模式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的过渡阶段,它依然通过低工资体现出来。
由于劳动力的低廉更多是通过国际比较而显示出来的,因此,随着对外开放的展开,低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开始显现。但低成本发展模式不仅体现在低工资,也扩大到了土地、环境、税收等领域。1980年,国家设立了四个经济特区;1984年,国家开放大连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1985年,国家设立长江、珠江、闽江三个沿海开放地区,等等。随着对外开放的展开,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频频以低工资、低地价、低环境污染排放的控制标准、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作为吸引外资的条件。因此,80年代的低成本发展模式主要体现在“四低”:低工资、低地价、低环境污染排放控制标准、低税收(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