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宇:中国模式与国家资本主义

作者:崔宇发布日期:2010-05-07

「崔宇:中国模式与国家资本主义」正文

近日,Eurasia Group创始人伊恩・布里默(Ian Bremmer)在接受《巴伦周刊》专访时,再次表达了“自由市场的终结和国家资本主义的兴起”的观点。记得在2009年5月的美国《外交》杂志上,他就曾洋洋万言做出此论断,但是他认为当前这波国家资本主义浪潮主要体现在世界上最富裕国家的政府在干预各自的经济。由于前期谷歌刚刚退出中国大陆市场,这次伊恩・布里默更有针对性地谈及了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

伊恩・布里默预计,中国将在未来的许多年里继续实现强劲的增长,而西方跨国公司在过去几十年里所拥有的全球优势地位将受到严重挑战,这一方面来自中国国家资本主义与日俱增的实力炫耀,另一方面也受到其他采用国家资本主义模式的新兴国家的威胁。

也许,伊恩・布里默的逻辑是这样的:在经济危机期间,美国等发达国家对市场的干预(比如注资私人企业、更加严厉的监管和贸易保护措施等),将由于经济的缓慢复苏而长期化,这将进一步强化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一贯的国家资本主义倾向,从而导致国家资本主义的“全球化”。但是,对于中国来说,由于独有的社会主义诉求,其发展模式并非伊恩?布里默口中的国家资本主义这么简单。

什么是中国模式?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概括(比如,有人说是“强大的政府、活跃的家庭劳动经济和主要由小企业组成的私有经济”),其实,邓小平已经做出了完美的概括──“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现在中国刚处在“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经济形态就是人们常说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中国的步伐似乎走得更大、更快。不仅在社会主义的框架内引入了市场经济(商品和服务通过市场进行交换,价格由竞争形成),而且还承认了私人产权的合法性、促使绝大多数的人成为“工资劳动者”以及推行按要素分配等,这些都是资本主义的核心特征。

因此,现阶段的中国模式与其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如说是政府控制和干预下的国家资本主义。其实,中国也不必避讳国家资本主义这一表述,无论是列宁还是毛泽东,都曾做过这方面的尝试,他们都认为当一个没有资本主义根基的农业国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可以通过国家与资本家的合作,尽量吸收资本主义的生产技术、资金和经营方式等,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就像中国建国初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先是采用公私合营这一国家资本主义的最高形式,然后再通过赎买政策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变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如果中国发展的最终的目标是社会主义,那么现阶段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形态只是暂时的,而且,同发达国家或其他新兴市场国家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内涵并不一样,他们的国家资本主义(包括北欧等福利国家在内)是为了缓和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比如经济危机、劳资矛盾和贫富分化等),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但是,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也许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并最终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连马克思都只勾画出了蓝图而没有给出具体的路径,而且前社会主义国家的诸多尝试大都已经失败,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际上是国家资本主义)最终能否走向真正的社会主义还是未知数。

从形而上的讨论回到现实中,中国改革开放这三十年,先在社会主义框架内引入市场机制,在宪法层面也承诺保护私有产权,通过吸引外资和开放市场发展经济,并把两亿多农民培养成了产业工人,这也只是完成了“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初级阶段。下一阶段的主题将是通过自主创新继续推动生产力增长(正如邓小平语:“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阶段,既需要通过政府的扶持、补贴和保护等国家资本主义的手段,也需要提高外商投资的层次以及加大国内企业“走出去”买技术买经验的步伐,这意味着外资在中国市场仍然有闪转腾挪的空间,至少可以通过“技术换市场”,也许伊恩?布里默过于悲观了。

但是,中国目前这种实质上的国家资本主义也有很大的问题,就是政府的进退两难以及私人所有权保护的不确定性预期。一方面,中国政府仍然过多地参与经济活动,财政总支出中有40%-50%是生产性支出,国有企业也不断攻城略地,这也是公有制捆绑市场经济后不可避免的尴尬,官商结合和利益输送难以有效根除,长此以往,这将延缓“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脚步。但是,如果政府完全退出市场,又如何体现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呢?可以预期,今后中国政府仍然将控制部分垄断行业,甚至在一些竞争性行业政府也仍然会盘桓不去,这也将让国有企业改革陷入盲区。

另一方面,如果说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不管是通过赎买等和平手段,还是暴力革命,这都将给当前的资本所有者带来不确定性预期,在金融危机期间的诸多强制性“国进民退”现象已经让很多人如坐针毡,许多“富二代”和“腐二代”等也都相继卷巨资“出国深造”。在监督乏力的威权体制下,政策往往是随机的和缺乏原则的,即使保护私有产权已经写入了宪法,但也许它还不如一份心血来潮的红头文件。也许,中国模式就是雾里看花吧,看不清未来的人们也看不清现在,或者精神抑郁,或者放浪形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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